郭玉洁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 兰州 730000)
据兰州市旅游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1至9月份,青城古镇共接待游客28万人次,青城古镇旅游发展迅速。榆中县政府全力将青城古镇打造为天下黄河第一古镇、全国旅游名镇、国家4A级旅游名胜景区。
自青城古镇入选名录后,开展保护项目包括青石板路的整修、城门口广场的修整等7个子项目,并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的第一批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已获批复,积极争取国家资金3000万元对古镇区内4个传统村落进行保护。随后青城古镇连续多年举办青城古镇民俗文化旅游节暨荷花节,充分宣扬当地的历史文化,吸引大量游客。
但是路途遥远凸显出传统村落交通闭塞,可达性差这一特点。在途时间成本高,青城古镇处于山区,车辆的发车批次少,行驶时间长,路况较差,交通不便。即使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也无法得到充分得开发。
古镇建筑物虽然被保护,但是仍有毁损,墙体的涂画以及失修问题。调研走访时发现在城隍庙内,墙体被彩色粉笔涂画严重,且墙体裂纹较深。一方面反映了游客道德素养,毫不关心古建筑毁损问题,另一方面当地对古建筑的保护仍不够重视。
我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强制性,且明确规定了省市县政府等国家机关的责任、权利与义务。但是在落实过程中难免出现因为实际问题而趋向于经济发展。社会经济道路和环境保护道路对于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开发的侧重点各有不同,笔者认为只有挖掘古村落文化价值下的经济效益才能更好的保护它们。
传统村落本身存在当地的原生态问题,大多处于山区,交通不便,导致其他地区的人无法深入了解该地区之外的传统村落的人文历史和自然风光,不容易广泛地推广保护传统村落的理念。在此情形下,设计出一种可行有效的传播方式显得十分必要,让公民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青城古镇作为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很强的公共属性,因此应将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监督管理落实到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各负责人在所管辖的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法定责任,以致影响青城古镇保护不当的应予以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国家要不断完善法规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定相应的专项法规,健全完整的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切实为保护管理提供保障。兰州市还可以考虑制定地级《文化遗产保护》专门法规,以确保其长久保护。
把优秀的文化遗产登记在册,予以重点保护,在开发过程中不得对其进行损坏。对于传统村落的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等遭到严重破坏的,不仅对建设单位予以处罚还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必要时予以刑事处罚,形成责任机制以保障古镇的建设。
在城镇建设过程中,把环境保护放在首位,以传统村落的原生态建设为核心,切实保护好其原有的历史文化环境。对于优秀的乡土建筑依法划定建设控制地带,把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纳入城乡规划。相关重大建设项目,必须建立公示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现如今,青城古镇的商业街正在建设之中,商家以当地居民为主,但因秋冬季游客大量减少,且商业街盈利性不高,所以在实地走访过程中发现很多商家都闭店。传统村落具有良好的经济资源,可以大力发展旅游业,搞经济创收,延长产业链,并传承《西厢调》。但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以村落保护为主,把环境效益放在首位。村民致富后,为获取更多收入就会保护传统村落从而得到更多的创收。当地政府有收益后,就会加大对于古村落的保护力度,当保护力度加大,基础设施愈发完善时,适宜的自然环境又会吸引更多的游客,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生生不止。
目前,应充分地利用电视、报纸及微信、微博等现代化媒体进行立体式传播,广泛传播传统村落的重要文化遗产价值。加强公众参与青城古镇保护问题的深度调查与研究,加大公众的参与程度,进一步宣传青城古镇的价值,调动社会各界乃至政府的力量保护与开发青城古镇,改变其在青年人中鲜为人知的状态,让青城古镇在更广的范围内被公众所知晓。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参与到青城古镇的保护与开发中来,让青年人长期关注青城古镇保护与开发现状,成为保护文化遗产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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