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亚兰+杨小龙
摘 要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是改革深化的关键。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提出简政放权、大幅减少审批项目,以此来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本文提出四个方面的对策,分别是:推进政府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的标准化建设、完善行政审批相关配套措施。
关键词 行政审批 依法行政 标准化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x.2017.11.073
Abstract The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system reform are the breakthrough to comprehensively deepen reform and the key to the reform deepening. Since the eighteenth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our party and the government have proposed to streamline administration and delegate power to the lower levels, greatly reduce the project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This paper proposes four countermeasures, respectively are: promote the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law, transform government functions, promote the standardization of construc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system and perfect the relevant supporting measures of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Keywords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law; standardization
近年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下已经取得很大的成效。但是面对当前世界经济增长乏力的现实,中国的经济发展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与其相对应的行政审批制度仍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为了适应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稳定向好发展,不断进行行政审批制度革新是促进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步骤。
1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1.1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现状
(1)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支持。为了推动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走向新局面,党和政府用了大力气,也下了大决心。2001年我国专门成立了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来统筹推进我国的审批制度改革,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视。2017年李克强总理在两会答记者问上提出,目前我国已经提前完成三分之一的行政审批下放事项,而且我们的步伐不会停止,将加快推进剩下三分之二的行政审批事项早日下放。由此表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2)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缺乏活力。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引发社会利益格局不断重组,与此相关的既得利益者为了维护既得利益,成为了审批制度改革的阻碍。一些管理人员思想陈旧,取消以及下放审批权对他们来说犹如切肤之痛。因此面对国家的审批制度改革大潮,一些部门以及管理人员不作为的现象较多,导致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缺少活力。
1.2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
1.2.1 审批权责体系不健全
在行政审批的过程中,存在着审批权的下放与审批权的行使权责不对等的现象。[1]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审批权下放不彻底。这就会出现同一件事情,一半审批权在上级部门,一半审批权在下级部门,下级部门拥有初审权,却不拥有终审权,与此同时也不承担全部审批责任,因此上下推诿扯皮引发权责混乱;
二是避重就轻,下放非核心审批权。在审批权下放过程中,一旦关系到部门核心利益,审批权则会被想方设法保留,在实际上并没有起到简政放权的目的。
三是盲目下放审批权,俞放愈乱。一些部门为响应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号召,不注重实际情况,盲目下放审批权,导致一些地方部门接不住、接不好,俞放愈乱。
1.2.2 缺乏法律监管,审批业务流程不规范
目前,我国仍缺乏对行政审批过程进行监管的行政程序法律法规。虽然拥有《行政许可法》,但毕竟只针对特定的行政许可才有法律效力,而针对除行政许可外的其他审批事项以及审批流程则缺乏监管,因此导致行政审批随意、无序,甚至审批权滥用的问题。[2]在对审批业务进行下放、转移、撤消的过程中,一些部门缺乏长远规划,往往将短期内有利于部门发展,而长远看来却不宜下放的审批权限进行下放,并不能达到简政放权的目的。
2 深化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对策
2.1 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为了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有效,必须要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因此,加快制定行政审批程序法,有利于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造合理规范的改革环境,也有利于行政审批依法依规进行。[3]行政审批程序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是必不可少的,但更重要的是对法律法规的落实。不仅要实质合法,更要程序合法,只有这样才能杜绝行政审批的随意和混乱,无序往往导致低效率,行政审批过程如果不遵从相应的法律法规,则必然造成混乱。endprint
2.2 转变政府职能
(1)重新定义政府职能。2017年李克强在两会答记者问上再次强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政府职能不断转变。这就要求政府重新思考自身的定位。我们所要建设的政府不是一个全能政府,而是一个高效、强而有力的政府。政府存在的最重要意义在于宏观调节,而不是干预社会经济发展,充当经济发展主体参与竞争。因此,只有政府摆正所处的位置,才能够撸起袖子,加大改革力度,还权于社会。
(2)建设有限政府。政府从来都应该在其应有的范围内行动,要做到不干涉公民私人领域,不去做政府职责权限以外的事情。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摒弃了体制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转而实行灵活有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截至目前,政府观念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依然在管许多不该管的事情,由此限制了公民社会的培育和成熟,也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建立一个有限的政府,为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了基础。
2.3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的标准化建设[4]
(1)提高行政审批标准化认识。由于中国长期以来粗放的行政审批方式,使审批部门和相关人员缺乏标准化意识。有的人员对行政审批标准化理论的意义认识不足;有的人认为实行行政审批标准化会给自己套上枷锁;还有的人认为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会增加行政成本,这显然不利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因此要加强标准化意识的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来改变行政管理者对行政审批标准淡化的认识。
(2)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理论研究。行政审批制度标准研究对于世界各国来讲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我国更是如此,发展时间较短。虽然个别地方已经探索出来了相应的行政审批标准,但由于中国各地区的复杂性,各地区之间的行政审批标准缺乏可移植性,因此整个中国的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水平仍然较低,参差不齐。所以,只有加快行政審批标准化理论研究,才能推动审批制度改革上一个新台阶。
(3)加快制定行政审批标准。国家要站在宏观角度,制定全局的行政审批标准;各地方政府以及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实事求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审批标准;需要联合审批的审批事项则需要相关部门统筹安排,互相协调,制定高效有序的协同审批标准。同时,各级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标准还要互相协调,保证审批标准之间不打架,只有各种审批标准共存而又并行不悖,才能真正发挥行政审批标准的功用。
2.4 完善行政审批相关配套措施
(1)加快推进机构改革,使下放的审批权接得住。伴随着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下放与转移,下级政府部门必须具备应有的承接行政审批职能的能力,只有如此,下放和转移的行政审批事项才能够被接得住。下级职能部门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审批职能,就必须要按照“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的“三定”原则来设置审批机构。要根据上级行政审批机关下放和转移的审批职能的权力和责任大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机构的增减。
(2)建立权责对等机制,提升审批效率。根据权责一致的要求,必须建立权责对等机制,做到权责一致。审批权的下放和转移必须要进行仔细调研和论证,保证行政审批改革的科学性。审批权的下放和转移也必须划清权力范围和明确相应责任,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审批主体,同时监管部门要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防止管理不善。
(3)加强统一规划和联合审批,提升审批有效性。要建立统一、系统的行政审批机制,加强统一规划和联合审批,提高审批的有效性。要加强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划,通过各个部门联席会议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互相交换意见,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对不合适以及会引发冲突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也应该加强中央和地方部门以及地方部门之间的交流和联系,加强协同审批,提升审批有效性。
(4)建立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审批改革整体性。要提高各级政府综合行政审批管理系统与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信息管理系统的兼容性。要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实现审批信息共享,提高审批信息系统运行的效率,避免信息系统的多重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综合性行政审批系统,促进信息共享,缩短审批流程,提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体性,提高审批效率。[5]
参考文献
[1] 金艳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对策研究.行政与法,2014.10.10.
[2] 肖兴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与战略选择.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2.2.
[3] 龚道安.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反思与深化.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9.
[4] 唐明良.标准化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义、问题与对策.中国行政管理,2013(5).
[5] 张定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攻坚期的问题分析与突破策略.中国行政管理,2012(9).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