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巍
2018年1月15日,曲燕收到一封《不予变更强制措施理由告知书》,落款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1月12日,她为看守所里的丈夫付林递交了取保候审的申请,这已是她第四次做出努力,也是第四次失望。
付林是清华大学教授、城市能源领域的专家,因涉嫌贪污罪,于2016年3月17日被刑事拘留。2018年1月12日出版的《中国经济周刊》刊发《清华教授付林科研经费案追踪》一文,对案件进行了报道。
“将近两年了,从刑拘到附条件逮捕、正式逮捕,再到2017年5月19日提起公诉,至今我们未曾见一面。”曲燕说。
根据梳理:自2016年4月1日附条件逮捕以后,检察机关对付林案进行了两个月的侦查,后又两次延长侦查期限共计3个月,于当年8月31日向海淀区检察院公诉处移交审查起诉;此后,4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两次退回补充侦查,4次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于2017年5月19日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月28日由法院正式立案;法院经历了3个月的审理阶段,于8月28日由检察机关再次补充侦查,至9月28日起重新计算法院审理期限,后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再次延期审理3个月至2018年3月28日。
曲燕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1月12日的这次取保候审申请,是希望付林能回家过年。在她看来,付林没有作案前科和暴力倾向,未曾逃避或不配合调查,取保候审不会给社会造成危险。
据了解,此前3次申请取保候审,是曲燕委托律师发出的。她介绍,第一次申请是在2017年6月18日,“为了让‘全热回收的天然气高效清洁供热技术及应用项目参评2017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希望付林能够参与6月23日的评审答辩”。由于未能批准取保候审,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的付林缺席答辩。该项目最终未获奖。
《清华教授付林科研经费案追踪》刊发后,引起网友热议。
@cataleya:一个只专注于科研、热爱科研的教授,对经济、情商方面的忽略,应该说在所难免。只要人家把经费全部用于科研,没有造成损失,如果仅是一些程序上的不规范可否不加以刑法惩罚?
@牙齿:中国的科研人员在搞成果转化时,很多都是摸着石頭过河。与企业合作过程中,自身也有不规范的地方,毕竟不是企业家出身。一旦出现问题,很容易被人抓到把柄。
@屠世富:对国有利的成果,科研人员得不到相应实惠,这对吗?因对科技人员的劳动不承认,在北京搞研究的博士,连房租都付不起,这正常吗?
@我爱我家:大幅提高科研人员待遇,在其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让科研人员占一定的股份。相比一些人动辄几千万的出场费,科研人员的待遇让人情何以堪。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