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2018年版目录在2012年版目录基础上进行调整完善,基本药物由原来的520种增加到685种,涉及剂型1110余个、规格1810余个;新增肿瘤用药12种、临床急需儿童用药22种等。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降低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公告》,自2018年11月1日起,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585个税目。因最惠国税率调整,自2018年11月1日起,取消39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
《江苏省培训收费行为规范》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其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3个月的费用,不得在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11月1日起,《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开始施行。公安机关可进入营业场所、机房、工作场所监督检查;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是否存在网络安全漏洞,可以开展远程检测。
从2019年1月1日起,江苏将扩大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设区市范围内,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全市通办;本省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全省通办,不受户籍地和居住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