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明
课后练习和课文是一个有机整体,体现着编者对于课程理念的落实,教学设计应围绕课文的核心教学目标展开。课后的练习是教师制订核心教学目标的重要参考。现代语文教育理论认为,语文教学目标应该是一元的。关于多元目标,张志公先生曾经分析道:“语文课,它的特定任务无疑是培养和提高人们运用语言文字工具的能力。不过这个基础工具身上背负的东西比较多……既不能喧宾夺主……也不能唯主独尊,不及其余。”课标指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其课程本质是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语文之所以为语文,言语知识及言语技能的训练是教学的根本目标,这是由语文学科本身的性质决定的。而情感态度、价值观、科学思维方式等则是融于听、说、读、写训练过程中的,这些目标依附于语文课程的根本目标,是隐性的目标。若这些隐性目标独立出现,则语文将不再成为语文课,而变身成为品德课、哲学课、科学课等。
语文课要上成语文的模样,教材的示范及引领极为重要。显然,统编本教材的编写在凸显语文课程的一元化目标“ 语用”上,有了新的突破。下面以《乌鸦喝水》的课后练习设计为例,通过几个版本的比较,来谈谈这一课程理念在统编本教材中的落实。
原有三个版本的练习设计是这样的:
“瓶子旁边要是没有小石子,乌鸦该怎么办呢?”(人教版,一年级下册。)
“乌鸦是怎样喝到水的?还有别的办法吗?”(北师大版,一年级下册。)
“朗读课文。想想乌鸦还有什么办法能喝着水,再和同学交流。”(西师大版,一年级上册。)
统编版教材则是:“朗读课文。说一说乌鸦是用什么办法喝着水的。”
通过比较我们会发现,原来的三个版本练习设计或多或少地都将核心教学目标指向了思维训练(“该怎么办”“别的办法”“还有什么办法”),偏离了“ 语言运用”这个课程核心目标。也许有人会说,交流别的喝水办法不也是“语言运用”吗?没错,是“语言运用”,但确切来说是简单地、低水平地使用语言回答问题,如“乌鸦还可以用吸管喝水”等回答,一年级的学生不会像课文那样运用具体的描述性语言叙述乌鸦如何喝到水。这个练习的结果就是:思维也许得到了某种程度的训练,但是课堂的“语文味儿”被淡化了,语言运用还停留在原有水平上,没有得到新的积累,没有真正实践和发展。
统编版教材的练习设计就很好地落实了“学习语言文字运用”这一课程目标。“朗读课文。说一说乌鸦是用什么办法喝着水的。”这样的练习着眼于语境的简单重构,用问题的方式实现对故事片段“乌鸦喝着水”的复述,指向“ 语用”这一核心课程目标,指向明确。而且,这一语用练习是运用文本的三两句话进行片段式复述,并非叙述新方法的创作,贴近一年级学生的语言“最近发展区”,是在新的语境中进行语言模仿和言语实践,符合学生语言发展的规律,门槛和梯度是适宜的。在熟读课文的基础上,教师稍加引导,学生就可以实现高质量的“语言运用”。如:“乌鸦看见旁边有许多小石子,就把小石子一颗一颗地放进瓶子里。瓶子里的水渐渐升高,乌鸦就喝着水了。”这样的“语言运用”才是真正能落地的、循序渐进的语言实践,低年级学生才能在这样的模仿、积累和实践中扎扎实实地提高语言运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