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来玮
【摘要】对于医学专业而言,它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并且医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还会对今后的工作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培养医学生法律素质对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以及推进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有着非常直接的联系。本文主要是对医学生法律素养的现状以及提升进行研究,重点研究医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等方面。
【关键词】医学生 法律素养 现状
【课题项目】2017年内蒙古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医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研究——以内蒙古医科大学为例”(YKD2017XSGZ001)。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48-0047-02
一、医学生法律素养的现状
(一)法律素养教育观念较为传统
从医学的层面来说,它是一种专业性非常强的学科,所以,绝大多数的医学院校对于学生专业知识以及临床技术的培养比较重视。根据现在的情况来看,我国很多普通医学院校对于医学生的培养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进行的,分别是公共课程、基础医学课程以及临床医学课程。在这当中不管是基础医学课程还是临床医学课程都属于专业性教育。另外,目前我国很多医学生也同样重视自己的专业课,但是对于法律基础课程并没有较大的兴趣,完成法律教育只是为了修满自己的学分。在这种情况下,将无法更好地完成医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
(二)法律素养课程设置不合理
现在医学生能够接受的法律教育课程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学校的必修课程,两个方面是选修课程。在医学院校必修的課程当中,主要的基础课程是通过思想政治课程改革而来的,并且将原有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的内容进行结合,其中法律方面的部分有了明显的缩减,在八个章节当中占了两个章节。与此同时,课程的课时也得到了缩减,怎样才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当中完成教学任务,这给医学院校的教师提出了较大的难题。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的医学院校开展相应的选修课程,这主要是想让学生提高社会主义法制的观念意识,充分了解医药卫生所涉及的法律制度。可是学生目前进行选修课的学习,只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学分,在这种情况下,就会造成教师的教学兴趣下降,无法完成预期的教学目标。
(三)综合性师资力量较为匮乏
医学学科不仅拥有一定的综合性,还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因此,对于教师的要求也相对较高,对于医学教师而言,除了要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之外,还应该充分掌握一定的医学本身所蕴含的规律,对常见的医药学知识要非常了解。可是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医学院校中综合性的师资力量较为匮乏,既懂医又懂法的教师非常少,并且教师在教学的过程当中往往力不从心,从而出现较多的教学缺陷,这样一来,就会对教学整体效果造成影响。
二、医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的途径
(一)改变传统教育观念
在医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途径当中,应先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不断重视医学专业的知识教育。将传统重视医德伦理的观念进行调整,从而形成完整的医学专业知识以及法律素质教育相互结合的综合型素质培养机制。对于医学教育来说,不能轻视医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尤其是法律素质教育,为了更好的提升医学生法律素养的地位,就要增加法律素养教育的课程内容以及教学时间,增强法律素养在法学课时当中的比重。当医学生进行临床实习之前,要认真的学习医疗实践活动当中的法律素养课程,从而让实习生可以在临床实习当中做到有据可依,避免自己在临床实习中出现错误,有效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培养综合性的师资队伍
在教学过程当中,教师处于主导地位,而学生处于主体地位。教师的教学质量对于医学生的法律素养提升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应不断培养一些综合性的师资团队。这样一来,不仅能够充分利用医学院校当中的资源,还能够提高法律素养教师自身的素质,加强对医学方面知识的了解。另外,在培养综合性的师资团队的过程当中,还可以支持并鼓励教师出去学习与深造,提升自身的学历,利用不同的方式来培养医学院校的综合性师资队伍。
(三)营造良好的医学人文校园环境
在医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途径当中,还应不断营造良好的医学人文校园环境,医学院校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来举办与法律素养教师相关的活动,将课堂教学和课外教学进行有效的结合,提高医学生对于法律素养的主观意识,从而更好的完成医学法律素养提升的目标。医学院校还可以邀请一些具有丰富经验的医学专家,或者是一些了解医疗法律实践的法律工作者,为医学生讲解相关的教育内容,让医学生在活动当中学习到法律方面的知识,有效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
三、结论
医学的科学性、实践性和服务性要求未来的医务工作者要具有综合素质才能够胜任工作,即不仅要具有高超的医术以及高尚的医德,而且还要具有健全的法律知识。医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必须要改变传统教育观念,改革教学理念,多渠道、多途径地结合运用才能够培养合格的医务人员。
参考文献:
[1]张鹏.论加强医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对策[J].西北医学教育.2015(05).
[2]张会萍.医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目标评价体系研究[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20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