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王凌云
摘要:马克斯·韦伯和以赛亚·伯林对于价值多元主义的理解多有相通之处,而对个人的选择和价值的不可通约性的理解却大相径庭。关于不同价值的折中,伯林比韦伯更乐观。因为伯林认为人们彼此之间通过“移情”能力是可以交流的,通过对基本道德范畴的理解交流可在这些不可通约的价值之间形成一种“微妙的平衡”。由于韦伯的思想体系中缺少伯林这种不同立场的人们之间的交流与共鸣,因此不同价值观念之间开展对话的可能性就被排除了。
1997年马克斯·伯林去世后,对他进行褒奖和质疑的声音同时出现在全球学术界。备受关注的是1998年由德沃金发起的对伯林“遗产”的商讨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德沃金指出,伯林的思想正在以及会继续扩大他的影响”,“我最先察觉到的就是他的价值多元主义所造成的影响”[1]1。伯林在其著作中对价值多元主义的论证是非常机敏的。几乎所有阐释伯林思想的著作都对伯林的价值多元主义概念达成一致的认识:价值多元主义在伯林的思想中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例如,约翰·格雷就指出,在伯林各种各样的著作中都可以看到其对价值多元主义的描绘;乔治·克劳德则利用著名的“狐狸和刺猬”的隐喻称伯林是“只知一件大事的刺猬,却讽刺地成为一个价值多元主义者,一个自认为是狐狸的刺猬”[2]5。
那么,伯林本人是怎样理解价值多元主义的呢?伯林认为人类的价值是客观的并且经常是不可通约和冲突的。这种理念根植于没有一种最终的解决方法去处理个人、社会或人类的价值冲突。因为价值是不可通约的,所以选择一种价值就意味着可能会舍弃另外一种价值。例如,我舍弃一些财产上的自由去援助比较贫困的邻居是悲剧性的,因为这样做会限制我用这些钱满足其他方面的需求。然而,若不帮助我的邻居同样也是悲剧性的,因为这样会减少我同邻居平等相处的机会。
作为一位思想史家,伯林将马基雅维利、维柯和约翰·哥特弗雷德·赫尔德等人视为价值多元主义的先驱。伯林指出,一些思想家不约而同地发现了人类的目标是多元的,并且个体经常要在不可通约的(有时是冲突的)价值体系间做出抉择。然而我们惊异地发现,伯林并没有仔细地讨论过韦伯这位20世纪对于多元价值之间的冲突和个体的选择研究取得卓越成果的思想家的著作。这样一来,一系列问题就吸引人们去探索:伯林和韦伯是如何理解现代性和价值多元主义的?在现代世界中,他们如何理解个体的选择性?在协助个体的选择中,理性应占据什么地位?他们虽都探讨了价值之间的冲突,但这是否就意味着他们所谈的是同一件事情呢?本文拟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以求教于学界。
一、重建韦伯与伯林之间桥梁的设想
伯林本人的确没有深入研究过韦伯的著作。伯林曾在与史蒂文·卢克斯的谈话中说:“我对韦伯没有太多的了解,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缺憾,我原有机会去弥补这种缺憾,但却没有去做,这是我一直懊悔的。”[3]96在回答卢克斯所提出的韦伯和他自身对价值冲突理解的区别这一问题时,伯林指出:“当我之前在阐述这个思想的时候,我完全没有接触过韦伯的著作,韦伯对价值的冲突所做的阐述我也不知情。人们经常这样问我,韦伯肯定是首先对价值冲突做出阐释的,但是我确实是没有接触过他的这方面的著作。”[3]102
虽然伯林本人为没有研究过韦伯关于价值冲突的著作而懊恼,但正如一些研究伯林的思想家指出的那样,韦伯与伯林之间在思想上存在着重叠,特别是在多元主义观点上有颇多相似之处。如格雷就认为:“在伯林的著作中随处都可以见到他对价值多元主义的描述,而在韦伯的思想中,他支持一种竞争的价值的观点在很多方面是与伯林相同的。”[1]50克劳德也宣称:“紧邻伯林的那些先驱之中,韦伯的多元价值观点是跟伯林最接近的。”[2]190受这些观点启发,笔者认为,可以尝试重建一座连通韦伯与柏林二人思想的桥梁。
首先,必须在特定的文本中比较韦伯与柏林二人对同一概念的不同界定,特别是要重点探讨韦伯和伯林对现代世界的理解,因为他们都宣称现代世界与价值多元主义之间有着不同寻常的纠葛。伯林对这种关系的理解非常乐观,因为他认为共鸣能力可以使处于不同境遇中的人彼此理解对方的价值;而韦伯却没有提到这种能力。
其次,要进一步就韦伯和伯林对个人选择的理解进行比较。韦伯虽然认为道德责任允许个体在一定程度上遵循实际的反应,但最终还是相信个体会被迫做出极端的而非理性的选择。与韦伯不同,伯林则认为个体有一种共鸣的能力可以帮助自己理解其他人的选择。伯林划定了共享的道德范围,这可以帮助他远离韦伯所描述的主观主义的选择而倾向于在不同的价值之间找到折中之处。即使如此,伯林还是认为在一些特定的境况下,个体亦必须被迫做出极端的选择。
二、祛魅的世界与反启蒙主义
韦伯关于现代世界有一个著名的描述即“祛魅”。在他看來,生活在现代世界中的个体不再是共享一定价值观念的人,现代世界与旧世界是有区别的,旧世界是信奉“有机循环的生活”和在“具体的魔法”[4]140下万事万物都相互联结的,生活在“有机循环”下的个体有机会完全掌握关于“生活的条件”的知识,他们不但能理解为什么需要一些特定的工具,而且也熟悉这些工具的基本功能。[4]139相反,生活在现代世界中的个体则忽略了他们所依赖的工具:“除非他是一个物理学家,否则驾驶电车的人是不会了解这个车是如何移动的。他也不需要知道。他可能满足于驾驶电车的价值,并且他也使他的行为符合这种期望;至于这个车是如何工作的他一无所知。”[4]139对于无知的骑手来说,在物理学的维度上得知这个车如何工作,这种知识的摄取在某种程度上是自愿的。如果他求知的欲望非常强烈,那么他就可能从科学的方面来解释这个车的工作原理。在韦伯的“祛魅的世界”中,个体可以通过他们的生活境况去学习基本科学知识。在韦伯看来,通过这种方式所形成的对世界的观点,一方面割裂了理性认识与自然的关系,另一方面也割裂了理性认识与感性经验的关系。在这些情形中,“这里不存在神秘的无法预知的力量……原则上,人们可以通过计算掌握所有的事情”[4]139。endprint
在现代世界中,由于一切事情都可以通过计算和科学分析而掌握,韦伯由此认为“最终的和最崇高的价值已经退出了公共生活”。这样,公共体的价值(特别是形而上的或精神上的)、独特的价值范畴、先前的崇高价值,都形成一股极强的竞争力量。韦伯在《拒绝宗教》中描述了这一过程:不再高尚化的、独特的价值范畴蜕变成为按照自身的特殊法则和目的而运行的自制力量。与之相应,生活在一定体系之内的个体必须采取适当的行为去适应这个体系的要求。例如,在特定的现代经济领域内,人们的行为必须符合资本主义的计算,而在现代的政治领域内则必须遵循力量的积聚和使用。[4]139
因此,在一个“祛魅的世界”中,不但没有获得公众赞同的价值,而且每一个独特的价值领域都有其自身追求的最终目标,相应地也有达至这些目标的理性的方式。这也就意味着对一个人是合理的观点对另外一个人却是不合理的。在现代经济领域中,遵循一种审美观点的生活方式是与该领域中的资本积聚背道而驰的。“当他们的世界没有把上帝和魔鬼祛魅時,我们以古代人的生活方式一样生活,我们仅仅生活在不同的感觉……命运中,肯定不是科学中,支持这些神诋和他们之间的战争。”[5]148科学可以向我们解释,经济领域是以资本积聚的神圣性为主,而艺术领域则是以创造美的神圣性为主,但是科学不能控制这些神诋“之间的永恒的争斗”[5]149。生活在现代世界的个体面对着如何做出有利于自己利益的选择的问题,这一选择又与他们自身不同的神圣性相关联。基于这种英雄主义的观点,韦伯在不同的视域中都暗示了个体的内在自治面临着威胁;他看起来害怕这些自治和个人英雄主义将逐渐地蜕变成“没有精神的专家,没有灵魂的感觉主义者”[5]123-124。
与韦伯把价值多元主义理解为现代性的产物不同,伯林认为其并不是形成于近代而是到了现代才被发现的。这两种看法差异虽小却至关重要。对韦伯而言,独特的价值领域的形成并非源自其崇高性,形成之后亦毋需合理化为其所是的方式。反之,对伯林而言,价值多元主义或多或少地内在于人的生存样态的本性。而对价值和目标多样性的发现是西方思想史中的一个重要贡献。今天没有人会质疑如下的假定:多样性优于一致性,以至于单调和一致都被归入贬义的领域……不过,从时间轴上而言,这些假定并没有悠久的历史;而这些根植于柏拉图所开创的传统之中的概念却更为久远:“真理是唯一的,谬误却有很多,因此一是好的,多则为不好的……在古代世界里,有谁会谈论和在意生活或思想的多样化呢?”[6]210伯林的价值多元主义挑战了“艾奥尼亚谬误”。这种理念认为,所有的问题都有一个唯一的答案,并且这个答案是可以被人类所认知的;而正确的答案之间又都是和谐共存、彼此之间不会冲突的。这种被伯林称作“无限的智力拼图”的信念出现在很多场合,笃信这种信念的人无一例外地都确信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中所有的价值冲突都能达成和谐一致。对他们而言,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才能确立一种人类所需的合适目标。因此,“唯一不能解决的问题或多或少都会跟技术有关:人们如何在社会层面或心理层面所提供的技术支持的基础之上选择最好的、最适合人们所需的目标,并找到最合适的保护这些目标的方法”[7]69。对伯林而言,反启蒙运动最伟大的地方就在于其以崇高的特殊性摒弃了普世的理性主义。这种对一元论的拒斥早在马基雅维利的著作之中就初现端倪。“如果个体选择遵循基督徒的道德价值的话,那么就必须放弃一切希望罗马或希腊,或人类能茁壮成长的高尚的和光荣的社会体系。”[7]303
出于对一元论的拒斥,伯林接受了马基雅维利所秉持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在不同价值体系之间并没有一种清晰的和权威的衡量标准,并且人们所做出的任何选择都将会导致一定的牺牲。同样,这种观点也在维柯的著作中出现。维柯认为,人性在不同的文化和价值体系中各有各的风格与判断标准。因此,他认为对人类社会的研究必须采用一种异于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维柯这种对人性的认知和对多元文化存在的判断被赫尔德继承并加以扩充。伯林指出,在德国、葡萄牙和中国等文明之间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它们之间仅仅是不同的;因为他们是不同的,所以他们就寻求不同的目标;因此就存在他们彼此之间独特的特征和价值”[6]42。伯林把价值多元主义的发现归功于赫尔德和维柯独特思想的持久影响力。二者认为:在不同文化体系中生活的人们所追求的目标和价值可能并不相同,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相互理解彼此的文化。这种不同文化之间彼此相互理解的桥梁就是伯林所谓的“移情”能力,正是这种能力促使人们相互理解、相互学习。虽然“移情”的能力可以成为沟通不同文明之间的桥梁,但是伯林依然强调不同价值之间的不可通约性。在他看来,价值会在不同的层面之上相互冲突,而“在个体面对正义、严格的公正等对一些人来说是绝对价值的个体身上价值很容易地就导致冲突,这与发生在具体的事例中的并非绝对价值的同情、怜悯等价值并不和谐。”[7]10
由此可见,伯林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元论所倡导的存在一种能够解决所有问题的答案或真理。对一元论者而言,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世真理是确实存在的,如果人们找不到这种能解决一切问题的真理或答案,那是人们的能力受到了限制。伯林的观点恰恰与一元论者的观点相反。他认为,我们生活中存在的很多问题根本就不可能获得一种明晰的、一致的答案。所有历史上对此类问题的答案永远不会一致,永远只能处于争论之中。伯林的理由是这些答案都不是对世界本质的认知,而仅是答案的提供者个人的价值或好恶的反映。伯林的价值多元主义旨在提醒我们:在人类基本问题上,看法的争论与答案的莫衷一是并非一种暂时的状态,而是人类的基本存在状态,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充满了纷繁复杂的价值,这些与人类的生存息息相关的价值并不是一致的,而是复杂多样、充斥着各种冲突。正如A.麦金泰尔所言:“人类的善的多样性和异质性,致使人们所追求的不可能与任何单一的道德秩序相吻合,因而,不论是有上述这种吻合企图的社会秩序,还是把某种利益强加于其他利益之上的社会秩序,都必定成为对人类现状的可怕约束,而且很可能是一种极权主义的约束。”[8]42不论是韦伯还是伯林,他们都坚信在我们的生活中各种不同价值之间的紧张和冲突不可避免。伯林曾不止一次地警告世人:如果我们无法认清我们所处的境况,无法避免这种诸善不相兼容甚至相互冲突的状态,那么以往人类历史的惨剧将会重演。对伯林而言,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勇敢地去直面人类所面临的存在样态,这比漠视或选择性地遗忘更加明智。也唯有如此,人们才可能运用自身的智慧去面对复杂多样的难题,解决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分歧和冲突。因此,即使伯林认为一些价值是不可通约的,但是他仍然比韦伯更乐观地看待这些多元的价值和现代性世界。伯林的这种乐观根植于他对于追求不同信仰的个体之间不同程度上的相互交流和理解的信念。综上所述,这些促进交流和相互理解的因素在韦伯的涉及独特的合理性的价值领域中是找不到的。endprint
三、合理性决策与道德间不稳定的平衡
韦伯把现代世界理解为一种不但缺少价值本质而且缺乏一种公众接受的价值和一种形而上观点支持的“祛魅的世界”。在现代世界中,个体被迫在不同的价值领域之间做出选择,外在的指引如科学和信仰在帮助个体于不同的价值领域做选择时仅仅只能发挥最小限度的帮助。然而,尽管韦伯否认在不同价值之间做出选择的时候有一种统一的标准,而遍及其著作中的伦理感却表明韦伯并不是一个虚无主义者。
韦伯认为,生活在现代这个“祛魅的世界”中找寻一种难以琢磨的语言或“救世主”会导致焦虑的出现。然而这些个体又渴望迎接一个拒绝承认这个“祛魅的世界”新的先知。韦伯看起来似乎相信这些生活在现代世界的个体基于责任去把自己托付给这个有局限性的世界。“对一个不能反抗他们时代命运的个体来说,其正常的确定公开的背叛是不可取的,简单而明白的就是回归沉默。旧的基督教会广泛地和富有同情心地對待他的。毕竟他们不会使他太为难的。”[4]155虽然韦伯宣称他不会责难这些遵循这条路径做出选择的个体,但他显然认为这些人并没有正确地面对这种现代性的生活。然而,韦伯也明显地指出这些回归基督教的个体避免了学院派先知所遇到的困难。“一些宗教的立场是远远高于这些在大学的教室没有其他的美德但拥有完整的智力的学院派的预言的。”[4]155-156因此,当这些接受基督教的信心疗法的信徒并不能因他们的勇气而被人们钦佩的时候,至少他们并没有违反这些统治独特价值领域的法则;同样不能被钦佩的也有学院派的先知。这些错误的预言侵犯了知识价值领域的基本逻辑。
对于韦伯来说,知识和科学并不能决定个体应该如何选择。尽管所有的科学探究都深深地被科学家本人的负载价值所影响,但是没有一种科学分析能决定个体选择什么样的价值对他自身来说是合适的。虽然科学家可以证明存在着特定的选择,以这些行为的付出和收获来评价这些价值,但是并不能确定哪种价值是最好的或最正确的。韦伯指出:“把这种分析的结果应用在如何选择价值上是科学家并不能承担的任务;更不用说是自愿的行为者的任务:他在按照他自己的良心和他对世界的看法衡量和选择这些价值。”[4]53由此可见,在韦伯看来,并没有一种科学的方法可以赋予这个世界以特殊含义。面对他们的追随者,学院派先知对此予以否认。
此外,学院派先知侵犯了政治领域的自治。这种侵犯很明显地可以从韦伯对政治领域的合适性和演讲台的合适性之间的区分中显示出来:“采取一种实用的政治立场是一回事,而分析政党的结构和政党的立场是另外一回事。当在做一个关于民主的演讲时,人们并不隐藏自身的立场;甚至,达至明晰的结果和采取一种立场是他的义务。他所使用的话语并不是经过科学分析的,而是能尽力说服选举者和战胜对手的言语。它们并不是犁开现代性思想的犁头;它们是反对敌人的刀剑:言语就是武器。然而,在大学教室使用这些言辞则可能是一种暴力。”[4]145当个体使用政治术语的时候,他们试图说服他人,他们的要求并不是中立的和客观的。这种言辞在政治领域中是合适的,因为它的特质允许其对手也使用相同的言辞作为武器去捍卫他们自身的选择。然而,这种言辞用在科学分析的场合却是不合适的,因为它的目标并不是说服和战胜对手。因此,一个利用言辞作为武器的演讲者在宣讲自己的价值选择而忽略其他具有代表性价值的时候,他是处在一个不平衡的立场上的。
这种对在不同领域中的特殊行为的讨论多见于韦伯的著作。综上可见,韦伯暗示生活在现代世界中的个体有责任去认识这个“祛魅的世界”的本质并由此做出自己的选择。依据这一论点,当个体在不同的领域中行动时,他有责任说服他人按照一种合适的方式去行动。无可否认的是,上面的讨论并没有过多涉及韦伯关于最小感觉上的伦理的观点,对此更清楚的阐释出现在他的《以政治为业》中。在这篇论文中,韦伯指出政治家必须在相互冲突的伦理价值的选择中保持平衡:确定伦理原则(关于什么是善——康德的术语)和伦理责任(关于如何产生善——马基雅维利的术语)。在最终选择之前的行为中,韦伯式的政治家必须决定何种伦理该被遵循。这也是他作为一个政治家同他自身协商的选择:“一个人是否应该在信念伦理或责任伦理的基础上去行动,当一个人应该遵循这个或另一个时,他就没有能力去给任何人做出指示。”[4]367韦伯所描述的政治家是一个“成熟的人……能感受他自己的灵魂的可以承担他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结果的责任”[4]368的人。在这篇文章中,韦伯又指出,所有人在这两种伦理中都可以做出选择,只要“我们不是在思想上死亡的”[4]368。这是一种限制性的确定的标准,但也仍然是一种伦理学的标准。
可见,韦伯清晰地描述了关于合适的政治选择的伦理学维度。这一选择的结果可能会造成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来源于强制的政治工具。虽然韦伯鼓励政治家衡量使用强权的利弊,但内在于他的责任伦理的是一种对务实的反思的赞赏。确切地说,一个“内在思想没有死亡”的个体需要去面对他所做出选择的那个境遇。这样所做出的强迫的决定将必须考虑究竟能否达到渴望得到的结果?同时还要考虑究竟能否避免消极的或致命的外部因素?
这种对务实的反思及其在政治领域中的扩展构成了韦伯伦理学的一个重要维度。在韦伯看来,人们可以在其所欲遵循的神圣性之间做出选择,个体可以在有限的程度内进行务实的反思并遵循这种规则产生出结果来。然而,这种延伸可能是公正的,因为从中可以得出合适的结论。最终,对韦伯来说,真正的决定是对内在的反思而不是对外在境遇的反思。对此,韦伯讲得非常深刻:“当你决定去拥护自身的立场的时候你信奉自己的神而别人信奉其他的神。如果你坚定自身的信仰,你将会达至一种确定的主观主义的有意义的最终的结论。”[4]152要突破潜在的对外在境遇的反思的限度,个体就必须做出极端的选择,即基于信仰之上的选择。
对于普世性的、试图按照抽象度量方法给价值判断制定标准的理性主义,伯林持一种怀疑的态度。对于伯林来说,选择是内在于人类社会的本质,任何试图约束或限制个体做出选择的行为都应该被怀疑。这种观点与之前韦伯所陈述的个体“不能承受作为人的时代命运”而回到教堂的观点相比,非常引人注目。尽管韦伯暗示躲藏在教堂里面所做出的决定忽略了现代世界的真正的内在职责,但他并不主张谴责这种行为,相反,伯林却谴责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论这种行为是否受到精神上独断主义或理性上独断主义的影响。endprint
相对而言,认为在特定领域中做出极端选择的几率,伯林远小于韦伯。与韦伯认为个体要完全依赖信念所做出的选择是非理性的不同,伯林则认为人们有能力去构建一种针对具体情境下的所发生的具体事件的处理方式,基于这种处理方式所形成的理念可以帮助生活在多样情境之中的人们务实地做出决定。作为一个理性的自由主义者,理性对伯林而言就是灵活性地和现实主义式地认知我们所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理性具有选择能力这样的内在属性,如果理性观点需要一种正常的领会真实世界的能力,周旋于较少摩擦力的中间,仅仅渴望什么是一个人该持有的,并没有被可供选择的东西吸引,永远也不寻求不可通约的目的,那么人们就会生活在一种和谐的幻想之中。”这种理性观点表明,我们所拥有的选择的权利是人之为人的标识,能证明手段的合理性但不能证明目的的合理性,“一种理性的目的……对我而言是不能理解的”[9]47,不能决定我们所做出的选择:“机械的或演绎的方式不能达到正确的政策,不存在知道我们的固定不变的规则:条件常常不明显,原则无法被分析或表达。”[9]47启蒙主义深信社会发展的法则和秩序都必须通过理性得以建构。伯林在批评启蒙主义这种幼稚的观点的同时回应了韦伯所提出的对科学理性的限制。对韦伯而言,我们的日常生活知识必须依靠科学和理性的帮助来获得,但是选择的能力游离于科学和理性的范畴之外。与此相反,伯林认为,通过理性认知,人们可以发现不同价值之间可以共享一种“基本的道德范畴”。
相比之下,伯林的批判性参与的态度可以使他在多元的、不可通约的价值之间做出决定。他认为:“在相互冲突的价值和目标之间,即使他们不能避免,也是可以变得稳定的、平衡的,折中是可以达到的。在具体的情形中并不是每一种主张都有相同的力量……优先权,没有最终的和绝对性可以建立。”[4]14韦伯式的政治家在决定是否实施暴力的时候要对环境条件进行常规评价,而伯林式的政治家则需要理解“具体情形”的本质。然而,笃信伯林理念的行为者坚信自身具有一种能力,这种能力可以使他们在不可通约的价值之间游刃有余地达成一种平衡和折中。基于一种共享的“道德范畴”,伯林认为,在每一个社会中“我们必须参与到所谓公平交易的原则中去,在价值多样化的范畴中价值原则必须彼此做出让步。功利主义者的解决方法有时是错误的,但在多数情况下是有益的。基于一种真正的规则,维持一种不稳定的平衡,可以防止发生不可收拾的局面——这是一个文明社会的第一要务;在我们有限的知识领域内,依据我们对于社会和个人的不够完整的理解,这个基本要求值得我们始终努力。此时保持一点谦卑还是很重要的”[6]18。尽管伯林认为平常的境遇可以通过公平交易原则和折中的方式去处理,但他很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个“尖锐的道德两难困境”是没有可能通过公平交易原则去解决的。[3]106因此,个体在所遭遇的缺乏公平交易和折中方案的极端情境中,不得不做出极端的选择。
四、结论
不管是伯林还是韦伯,他们都认识到,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这个世界极其复杂,要在多样化的、不可通约的甚至彼此冲突的价值之间达成一致非常困难。由此,他们认为个体必须被迫做出选择。关于不同价值间的折中,伯林比韦伯更乐观。因为伯林认为人们彼此之间通过“移情”能力是可以交流的。与伯林相比,韦伯则认为现代世界中的个体都是原子主义式的,彼此之间的冲突和斗争耗费了他们的大部分时间,没有时间去确立一种共享的道德感或道德范畴。没有这种共享的道德范畴,这些个体就会被迫以他们自身的主观因素为基础做出选择。在面对多元价值彼此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境时,伯林持有一种乐观主义的观点。他认为,人类可以通过对基本道德范畴的理解和交流而在这些不可通约的价值之间形成一种“微妙的平衡”。伯林这种乐观主义体现在乔纳森·莱利把伯林称之为“真正的理性主义者”的评价之中:这种理性的本质是弱读式的,是直接指向伦理和政治生活的理性。尽管这种弱读式的理性可以帮助我们在处理具体的境遇中的价值冲突时达成一种折中的方案,但其并不能给我们提供一种普世主义的方法去协调或者压制这些冲突;这种弱读式的理性也不能帮助我们走出尖锐的道德两难困境。然而重要的是,与韦伯不同,伯林认为做出这些决定的时刻可以成为规则之外的特例,可以促使我们避免放弃启蒙时代的梦想,使一个理性的、文明的社会得以维持。[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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