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志勇
作为辩证家的伯克
邓志勇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伯克是当代美国修辞学泰斗,也是20世纪西方最重要的修辞学家,享有当代亚里士多德之美誉,任何对当代西方修辞学进行全面而深入的探讨似乎都免不了要提及伯克。笔者曾经对伯克的辩证思想进行过初步的探讨,但总觉得意犹未尽。现再简单梳理一下。
首先来看伯克的语言观及其蕴含的辩证思想。伯克(Burke,1945:402-406)认为语言本质上是一个否定的行为。这里包含两层意思。其一,语言仅是符号,而不是事物本身。因此,人们用其他事物来谈论某个事物,而不是该事物本身。所有符号里边都蕴含的一种双重性,因为我们定义某一事物时必须用其他事物来定义它,而不是用它本身,即用不是该事物的事物来定义它。其二,语词的出现,就是用来否定的。说某人是黑人,必须要有白人、黄种人为基础或对照。世上若只有黑人,那就没有必要给为其命名为黑人。说某人是基督徒,言下之意是说他/她反对无神论,不信佛教或道教。试想在非洲的某个黑人国家里,一个从来没有出过国、没有见过或听说过除黑人外的任何人种,他会认为自己是黑人么?显然不会,他根本没有黑人这个概念,只有当他知道或遇见过白人或黄皮肤的人时,他才会有黑人的意识,也只有这种情况才有必要创造出黑人、白人、黄种人等,换言之,这些词语本质上是用来否定的。正因为此,伯克认为,每一个术语背后都有一个相反的术语,比如,有教师必须要有学生,有父必有子。这类关系词中的每一个都与另一词为对立面,并相互依存,不可独立存在。语言中这种辩证关系,还在大量的两极化的对立词语中表现出来,有好就必须有坏,有高必有低;没有好就没有坏,没有高就没有低,有自由就需要有受压迫这个概念。可见,语言中概念的产生是一个辨证的过程。
伯克的辩证思想在其修辞认识论和方法论中也十分显著。根据伯克(Burke,1935:18),世上的人因各自家庭背景、教育背景和社会背景不同,于是就形成与之相应的“术语屏”,它影响、制约着人们的思维和认知趋向,于是人们选择A 的同时也是回避B。不仅如此,语言使人在获得能力的同时也获得了“无能”,因为人的能力会使人致盲,也就是说,能看到某些事物而不能看到其他事物;“训练,意味着逃避”。鉴于每个人都有某种思维定势,这就有必要打破这种思维定势,必要使用“不协调而获视角”的认知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设身处地地思考问题,解决社会上的各种纷争,消除社会上的不和谐现象,从而使社会生活幸福美满——这就是伯克修辞学的最终目的。
伯克关于修辞动因的观点也闪烁着辩证的光芒。他认为,世上是一个等级秩序的社会,各种各样的等级充斥的社会的方方面面,不断驱使着人们向上攀登,因此也就需要使用修辞,也即使用象征或符号去又发合作。等级秩序的建构意味着打破现有的秩序,所以,建构意味着解构。此外,等级使人际间产生隔阂,因此,需要使用象征手段去消除之,以期获得人际间的某种同一, 但只要人与人之间是分离的,隔阂就不可避免;即使一方面的隔阂通过修辞消除后,其它方面的隔阂又会产生。可见,隔阂与同一总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没有隔阂就没有同一,反之也然。修辞的目的就是弥合这种隔阂,达到心灵的交融。修辞源自隔阂,并且以隔阂为存在条件,因为没有隔阂就没有修辞的必要,因而也就没有修辞的动力。伯克(1950:22)指出:“如果人之间不是分离的,那么,修辞者就没有必要宣称同一”,“首先探讨同一,就要面对分离的种种含义”。
伯克修辞学的核心概念同一也是一个辨证的、相对的概念。世上不存在百分之百的同一,纯同一中没有隔阂或冲突。同理,人与人之间也没有完全的隔阂,在完全的隔阂中是不存在同一的。为什么不同的人能够达到同一?同一也即同体,即是说具有共同的质。同体只是一个辨证的概念,因为,修辞者与听众/读者分享质的时候,他是与别人而不是与自己同一,但同时他仍然保留着自己的独特性。质是辩证性的,字面上是用来指某事是什么,是指事物的本质、现实或真正的存在,但从词源上它是来源于指某事物不是的东西的词,是指事物的一种环境的特征/属性,因为质的英文表达substance的前缀sub的意思是“在下面”,而stance的意思是地点或位置,这就意味着质不是指事物本身,而是一个支撑/支持该事物的东西,所以,质是事物的环境(Holland,1959:29)。正是质的辨证特征才使同一的修辞策略得以实现。在伯克的修辞体系中有几何质、家族质和方向质。用环境来命名的质是几何质,它强调位置、处所,换言之,几何质把一个事物置于其场景之中,它本身既存在于背景或环境之中,也成为该背景或环境的一部分;用家族来定义的质则强调派生型,这叫家族质。方向质强调来自内部的动力,它不是根据事物是什么或来自哪里来辨别一个事物,而是根据“它往哪去”,根据倾向来辨别事物。不管分享哪一种质,都取决于质的辨证特征,是质的辨证本质使修辞者有可能通过象征形式与听众取得同一,否则同一/同体不可能实现。
伯克的修辞学理论是建立在其戏剧主义哲学思想之上的。在研究人们的行为动机时,伯克(1966:28)提出了“运动-行动”的辩证关系。运动源自人的动物性,是指身体的生长、消化、呼吸、新陈代谢等生理活动,是非象征性的。与运动相对的行动源自人的象征性,它是指人们为达到某种目的而实施的行动,是意志行为,其最重要的表现形式是语言。运动和行动是辩证的关系,行动根基于运动,沒有运动就没有行动。行动将人与动物区分开来,修辞学探讨的是行动,而不是运动。
伯克的辩证思想在其早期的理论著作《反论》中初现端倪。正如他在该著前言中所说:“我们选择给它取名为‘反论’是因为就其基本关注点和信念而言,它主张的每一条原则都与时下流行的原则针锋相对……”(Burke,1935:vii)。伯克提出得很多思想在之后的《动机语法》、《动机修辞学》、《作为象征行动的语言》等巨著中得到了进一步的阐释。伯克的辩证思想最终可以追溯到其对人的定义中。伯克(1966:3)认为,人是使用象征(符号)的动物,因此人之本质并非人本身,而是象征尤其是语言的使用。然而,人虽然有“使用象征”这个本质特征,但却不能完全摆脱其动物性,人性与动物性同在。人的象征本质(即人性)和动物性的辨证统一与行动和运动中这对辩证关系是相关联的。
伯克有很多身份:诗人、作家、哲学家、批评理论家、修辞学家、辩证家等。作为辩证家的伯克值得深入探讨。伯克的辩证思想是其理论体系的基石,也是打开其庞大体系之门的一把钥匙。
[1] Burke, K. 1935.[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 Burke, K. 1945.[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3] Burke, K. 1950.[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4] Burke, K. 1966.[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5] Holland, V. 1959.[M]. New York: Philosophical Libr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