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无钱埋葬的太康县主簿蔡高

2018-01-23 16:08程俊松
黄河黄土黄种人 2018年11期
关键词:主簿太康县程氏

程俊松

在河南太康县历史上,有个名垂千古的廉吏。他虽生活在“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封建社会,但他却出淤泥而不染,洁身自好,不贪钱财,一门心思为百姓办事。他当了几年县吏,只依靠微薄的薪俸养家糊口,手中全无积蓄,以致死后连办理丧事的钱也没有。他就是北宋时期的太康县主簿蔡高。

蔡高(1014—1041),字君山,福建莆田仙游县枫亭人。他是北宋名臣蔡襄的胞弟,比蔡襄小两岁。这对兄弟出生在农家,自小聪明伶俐。北宋天圣二年(1024年),仙游县尉凌景阳因喜爱这对兄弟,便为他俩讲授经书,进行启蒙教育。凌县尉任满后,又把他俩送到塔斗山青螺草堂(后更名为会心书院)继续读书,从此兄弟俩同进县学与郡学。

蔡襄于北宋天圣八年(1030年)登进士第,次年任漳州军事判官,蔡高也于1034年登进士第,授任长溪(今霞浦)县尉。长溪地处福建沿海,当地有许多百姓以打鱼为生。有一天,一位老妇人来到县衙告状,说她两个儿子出海捕鱼,失踪多日,怀疑是遭仇人所害,请求县吏为她捉拿凶手。由于没有证据,县吏感到为难,便问那老妇:“你没有见到儿子的尸体,如何能断定儿子被仇人杀害?再说海上风大浪急,你儿子也有被掀翻船只葬身大海的可能啊。”老妇人听了捶胸顿足,号啕大哭,仍一口咬定儿子是被仇人所杀。

蔡高觉得老妇人必有冤情,就受理了此案。他安慰并送老妇人回家后,暗中到老妇人所指控的那个仇人家中微服私访,还真查到了此人作案的蛛丝马迹。之后,蔡高又沿海巡查,一连六天毫无收获,但他没有放弃。直至第七天早上,蔡高终于看到有两具尸体随潮水漂来,他忙叫人把尸体打捞上来,经核实检验,正是老妇人的两个儿子,并且就是他杀。蔡高即刻传唤拘捕那个嫌疑犯,该人供认不讳,最终伏法。

又有一天,有对夫妇到衙门击鼓鸣冤,说儿子被入室盗贼所杀,请求县尉缉拿凶犯。蔡高分析此案的凶手必是当地人,对被害人住宅环境较为熟悉。于是,他便集中全体村民,逐一进行排查。通过察言观色,蔡高发现有一村民神色不安,说话前后矛盾,疑点很多,就这一线索深入调查后,终于确定那人就是杀人凶手。这两件命案的侦破,使蔡高的声誉日隆,人们无不称赞他断案神明。

后来,蔡高升任开封府太康县主簿。任职期间,他正直无私,秉公办事,从不贪占钱物。开封府尹吴遵路为人耿直,脾气暴躁,对部下常发怒呵斥,以致部下对他十分畏惧,不敢接近。蔡高年纪虽小,但他一点也不惧怕吴遵路。他不仅很好地完成了各项政务,还能精辟论述其中的道理,使吴遵路对他刮目相看。

蔡高任太康县主簿时,其兄蔡襄与欧阳修同为馆阁校勘。蔡高因不时去蔡襄寓所,有幸结识了当时的文学名家欧阳修。他和兄长都十分敬佩欧阳修的人格和文学才华。蔡高在一首题为《谒馆阁校勘欧阳公》一诗中写道:“此日登史阁,高风孰可追。学期明主佐,道许后生师。余岂能自信,公真不我欺。微躬托所厚,惭愧异新知。”蔡高此诗赞颂了欧阳修的高风亮节,又为自己能得到欧阳修的厚爱,成为他的知心朋友而感到三生有幸。

北宋康定二年(1041年)六月七日,京師发生大疫,蔡高不幸染疾,卒于太康任所,年仅28岁。他英年早逝,撇下一子二女,而夫人程氏才刚刚20岁,生活非常清苦,无钱办理丧事。太康百姓及其亲友对蔡高的廉洁奉公早有所闻,众人募捐200两白银送到程氏家中,欲为其夫办理丧事。然而,程氏不肯接受百姓的捐资,她哭着说:“我丈夫做官素来廉洁,决不能因为办理丧事而玷污了他!也不能败坏我们程家祖传的‘利不妨义的家风!”

蔡襄闻讯,亲作《祭弟文》悲悼亡弟。之后,他又整理出蔡高的数万字遗稿,发现所述皆是朝廷施政的要点。后来,这些遗稿为朝廷制定兴利除弊的决策提供了依据。北宋庆历三年(1043年),蔡襄为其弟蔡高归葬请铭,欧阳修为其撰写了《蔡君山墓志铭》,称赞蔡高“敏于为吏”,廉洁爱民,是“天下奇才”,并对蔡高的英年早逝深表哀悼。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欧阳修与蔡高的深情厚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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