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邱明
从前,有个纨绔子弟,自幼好吃懒做,不好好念书。长大以后,他常因写错别字闹笑话。
有一天,他妻子说想吃枇杷。于是,他从桌上随手拿出一张纸,挥笔在上面写了几个字,便招呼仆人去买枇杷。他妻子接过纸来一看,扑哧一声笑了。原来,上面写的是“买琵琶五斤”——五个字错了两个,“枇杷”被误写成了“琵琶”。他妻子看过后,在后面题了一首打油诗:
枇杷并非此琵琶,
只怪当年识字差。
倘若琵琶能结果,
满城箫鼓尽飞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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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纨绔子弟看过妻子的题诗,羞红了脸。“枇杷”和“琵琶”读音相同,两者是同音詞。但“枇杷”是一种水果,而“琵琶”则是一种弦乐器,意义和写法完全不同。(小博士)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