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晰
【摘 要】 该文论述了牟宗三先生的圆善论的渊源、根据、逻辑和意义,并对其进行了批判。牟氏圆善论的理论渊源有对康德圆善论的批判性的吸收和儒家传统思想。该圆善论的理论框架为康德式的,但是观念和内容则为儒家思想;其根据为“天人合一”,逻辑是因天道贯通人性,人即可以达到最高善。牟氏将幸福理解为一种审美的体验、生命体验,所以生命达到了某种高度具备了审美的眼光,对世界会有幸福的体验。牟氏的圆善论认为圆善是一个上通下达的过程是浑圆整体存在,在世事中有终极价值在现实中求终极价值,可以说概论将世俗世界赋予终极价值,也可以说将人的最高善与人的境界相等同,又将人的境界美化、宗教化现实世界,赋予现世界终极价值。牟氏圆善论是在现实世界中追求善,不同于康德将世界分为本体界和现象界,而是两者合一将本体的自由与善赋予现象界。
【关键词】 牟宗三;圆善论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朱熹 《春日》)是牟宗三先生用以印证了“圆善”的一句诗。圆善论是探索道德与幸福的关系问题,同时亦是人的最圆满的存在方式问题。“圆满的善是哲学系统之究极完成之标识。哲学系统之究极完成必含圆善问题之解决”;“反过来,圆善问题之解决亦含哲学之究极的完成”。圆善论是宗教哲学的根本性问题之一,同时也是牟宗三哲学的核心问题。牟氏通过对康德圆善论解读、批判、吸收,而建立儒家的圆善论。圆善论包含三个问题:1、人的道德价值,这其中包括人能达到的最高善是什么?2、幸福,即人的生存境遇问题。3道德和幸福的匹配,即好人能否有好报?或者以牟氏圆善论的渊源——康德哲学的方式提问:好人有好报何以可能?康德认为人的道德属于本体界,人有选择道德的自由,幸福则属于现象界,人无力掌控;那么是什么能让两者相匹配成为可能?就是圆善论要解决的终极问题。
牟宗三先生认为人的最高善的展现如同“等闲识得东风面”,而“万紫千红总是春”则隐喻人的最高幸福;牟氏将幸福的现实世界理解为“今言圆成世界,则融有向于无向,即将其向反而融之于本体之自身,而单自本体之如如处以言和。此和即圆成。立于礼,成于乐之谓也。万物皆在理(当然之理)中立,皆在乐中成。成者圓成也。”(牟宗三:《认识心之批判》(下)《牟宗三先生全集》第十九卷,第719页)
道德与幸福的关系,牟氏引用“等闲识得春风面”与“万紫千红总是春”加以印证,前后两句诗是牟氏对圆善的理解,识得春风与万紫千红是同一个过程,如同有了发现美的眼睛就看到了美。所以这里的关键不是万紫千红而是识得春风,在于人本身而非现实世界。这体现了牟氏与康德的不同,康德意义上的幸福是指现象世界现实世界的幸福,需要有物质支撑的生存境遇;但是牟氏对幸福的理解是体验性的、审美性的,无关于物质条件。对康德而言,颠簸流离、穷困潦倒不是幸福,但是对牟氏的圆善论追求的幸福则是“立于礼,成于乐”已经脱离了现实条件,或者说不为现实所羁绊、牵挂。牟氏认为的最高善不仅仅是伦理学意义的善,儒家的“善”既是伦理的同时也是审美的和宗教性的终极价值,也可以说是一种人的存在方式。牟氏的“融有向于无向”不仅是伦理意义上的善而是天道,是真善美的合一,也是真善美的价值之源,是“善之善”、“美之美”;人上达于天道就是一种天人合一的方式,人的生命与终极价值契合而达到终极价值也提升了生命的价值。牟氏的善是儒家的天道,是超越伦理的终极价值。这既可以说是对康德圆善论的一种误读同时也是一种创造。牟氏将最高善的理解为天道,完全是宋明理学式的,有宗教意向度的。“等闲识得东风面”里的“识”是融有向于无向,即将其向反而融之于本体之自身,而单自本体之如如处以言和”是认识终极价值、并将终极价值与自身合一,同儒家学习仁后“践仁成仁”。“识”不仅是认知善的概念还有实践善,因为牟氏意义的善有审美和宗教向度,所以还有体验性的一面,这里的“善”如同修行有宗教向度,达到一定程度后会有宗教性的体验。教徒皈依之后会认为人间处处是神的遗迹,在世界中感知到神的存在。牟氏也认为相信儒家式的善,会在世间处处感受到善的影踪和美好,从而在世界中体验到最高善,这种体验是神秘而美好的,所以体验到最高善就感受到了幸福。正因如此,牟氏意义的善与幸福本就是一体两面。既然最高善是价值之源,达到了源头就能贯通最高价值,有了发现“真善美”的视角,自然发现时时处处都有真善美,就会感觉到幸福。所以牟氏认为达到圆善不是取向无尽,而是当下体认。”识天道即见本心和物自身,这个过程是二而一的。”儒家认为天道与人性相贯通契合,天道下贯于人性,人性本质为仁性,人复归本性——“仁性”上达于天道。天道本身即是最高善,达于天道又是人生的最高追求是完满的幸福,天道成为德福统一的根据。牟氏的圆善论中,天道取代了康德圆善论中的上帝。牟氏的圆善是通过对儒家道德学习、实践,归复彰显人“仁性”而契合天道获得孔颜之乐式的审美、宗教体验的过程。牟氏对幸福的理解不落实于现实世界的境遇是因为一方面对儒家而言和任何宗教而言最高幸福都是与物质无关的而是与“神”或者终极存在的连接,另一方面,儒家的天道与基督教的上帝都是代表终极价值,但是与创造天帝、掌管人世、甚至对每一个人的“头发都数算过”的上帝不同,天道虽然也生生不息、润化万物,却难以被定义为掌控现实世界的一切,决定人的命运的存在。儒家的天道在对现实世界的掌控程度是模糊的,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是无力的。以儒家的天道保证康德意义上的圆善论,即人的德行与幸福生活成正比是难以支撑的。当然,儒家价值更追求的是求仁得仁,是价值的实现而非功利本身。牟氏的幸福最终落实于人生而非现实世界,是幸福感而非有现实境遇支撑的康德意义上的幸福。人可以通过识仁践仁成仁上达天道成为最高善,这本身就提升了生命的价值,生命不同品质,感知世界不同方式对世界的感知也就会不同,所以生命达到最高善就会体认到善同时体验到最高幸福而达到圆善。
牟氏的圆善论认为圆善是一个上通下达的过程是浑圆整体存在,在世事中有终极价值在现实中求终极价值,可以说将世俗世界赋予终极价值,也可以说将人的最高善与人的境界相等同,又将人的境界美化、宗教化、终极化现实世界。牟氏是在现实世界中追求善,不同于康德将世界分为本体界和现象界,而是将两者合一,在现象界中追求本体价值,又将本体的自由与善赋予现象界。如同他引用的“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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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 晰(1982-)女,汉族,湖北武汉人,硕士,西藏民族大学民族研究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比较宗教、宗教哲学.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