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贵莲
上海市青浦辖区内有21个自然湖泊,区内水域面积达125平方公里,是上海的水之源和重点生态保护区,系全国首批、上海首家获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称号。水是青浦的名片,更是青浦的核心资源。近年来,青浦区检察院始终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群众高度关注的环境污染问题,积极参与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攻坚战,重拳出击,织密保护水资源与环境的检察网,青浦的水环境得到综合治理。自2013年9月26日起,青浦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水资源及破坏环境普通刑事案件25件52人,审查起诉案件31件64人。
变“等”为“要”,破解取证难。2016年初,该院与区环保局会签《关于查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工作程序、证据标准和要求的意见》,并设立保护水环境资源检察官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辖区内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提前介入。对重大疑难复杂、立案监督、社会关注、领导批示等敏感案件,落实专人作为专项工作进行全程介入,做到第一时间获悉信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引导取证的“三到”要求。目前,环保型刑事案件已经形成了类案介入常态化、个案介入个别化运行的机制,成功办理了李某等6人在练塘镇水源保护区涵养林倾倒苏州市某污水厂的1.2万吨有毒污泥案,钱某等8人在白鹤镇倾倒宝山区某公司的48吨危险废物案,刘某、杨某在赵巷镇倾倒230桶废油案。一批跨省市、跨区域的特大污染环境案被起诉,犯罪分子被严惩。
破“条”进“块”,破解搜集線索难。检察院与青浦区公安、水务、环保等部门提升行刑衔接等级,从“行刑衔接”提升到“行刑同步”,推动行政执法、刑事侦查同步进行、同步上案、同步取证,实现多部门联合,提升执法效能。及时与公安、上海铁检院进行信息沟通,保证信息渠道畅通。检察官们与环保行政部门联手调查取证,先后办理了朱某、舒某、黄某非法排放超标10倍以上的重金属废水、污染村级河道案,部分金属加工小作坊相继被关、停、转。
攥“指”成“拳”,破解打击难。该院与上海市铁路检察分院、青浦公安分局签订《关于加强配合协作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强化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综合治理等职能,形成预防、打击、监督、治理工作合力。先后办理了龚某、贺某等人盗伐林木案,王某、孟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有力震慑了一批擅自改变土地性质、谋取私利的现象。检察机关还紧盯水利工程招投标项目和河道整治的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中的重点问题,2017年7月,该院查办了青浦区香花桥镇水务所水利办主任杨某利用负责水务建设项目的职务便利收受46万元贿赂的受贿案。
青浦区检察院下一步将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紧扣青浦生态区位和环境要素特点,开展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努力构建一个从宣传绿色发展理念、行政执法监督、刑事司法到生态补偿、生态修复的完整工作机制,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让居民获得更多“生态红利”。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