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是这些年在我国兴起的一种新生事物,是乡村旅游的一种新兴业态。民宿于2013年进入国内市场,在2017年得到井喷式发展。据统计,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客栈、民宿总数为50200家,而到2017年年底增长到20万家的规模。
在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中,旅游民宿的定义为:利用当地闲置资源,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该标准适用于正式营业的小型旅游住宿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栈、庄园、宅院、驿站、山庄等。
民宿行业的迅猛发展,既满足了当代休闲度假市场的新需求,也契合了旅游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创业等诸多诉求点。特别是正在兴起的乡村民宿,作为乡村振兴发展的通道之一,成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切入点。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衔接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目前,财政部正研究制定《财政部关于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全面部署、安排各级财政部门支持乡村振兴,确保投入保障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机制创新到位、监督管理到位、职能发挥到位。《意见》将从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支持乡村振兴,调整优化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等三个方面进行部署。
7月12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确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的函》。经农业农村部研究,同意吉林、江苏、山东3个省、河北省石家庄市等50个地市、天津市武清区等150个县(市、区)为2018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整省试点到2020年10月底结束,整市和整县试点到2019年10月底结束。
7月9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公布前六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监测合格和第八批示范村镇名单的通知》。《通知》明确,经审核,认定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西马坊村等300个村镇为第八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通知》要求,各地要引导示范村镇加强品牌培育、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新兴业态,延长产业链价值链,实现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将示范村镇打造成一村一品提档升级的样板和标杆,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产业支撑。
日前,从河南省民政厅获悉,在2018年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450元的基础上,2019年、2020年,河南将协调推动农村低保标准每年以6%左右的增幅提高,确保每年农村低保标准线高于扶贫标准线,稳定实现“两线合一”。河南提出2018年省财政人均月补差154元,2019年至2020年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协调争取逐年提高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截至今年6月底,宁夏回族自治区六盘山区所有村(社区)“两委”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实现法律服务在农村(社区)全覆盖。进一步落实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者财政补贴的方式,每年对每个村(社区)给予5000元经费,用于支付法律顾问费,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行法律顾问经费动态保障机制,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可持续发展。
近日,从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全面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意见》中获悉,到今年底,甘肃省7262个贫困村中的3594个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都要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基本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到2020年,全省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力争达到2万元以上,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