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庆市江津区的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群策群力,上下联动,强化审计监督,基本做到“机构、队伍、经费、制度、责任”五到位,全区建立起了农村审计监督长效机制。各部门之间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各镇(街)合理统筹、落实到位,主要开展了六种形式审计。
一是重点抽查审计。在村(社区)换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区审计局负责牵头组成重点抽查审计工作组,在区“七大平台”范围内重点抽审3-5个村(社区)。从区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局)、农委、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抽调12名专业人员组成4个督查指导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片区工作督查组组长,对全区村(社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进行专门指导和专项督查,分片包干负责。在每年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中,根据《江津区2014—2018年审计项目5年轮审规划》,由区农财审计中心每年重点抽查5个村(涉农社区)。
二是循环交叉审计。区农委负责循环交叉审计工作组织推进和业务指导。由区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将全区29个镇街科学合理划分为綦河、南部、津西、津北等四大片区,在每个镇(街)随机选择1-2个村(社区)进行循环交叉审计。抽调各镇(街)内审业务精英组成审计工作组,经区农财审计中心派遣,进行片区内循环交叉滚动审计,避免点对点的互换审计。
三是内部自查审计。除循环交叉审计以外的村(社区),由各镇(街)自行组织成立审计组开展工作,对本辖区内的村(社区)进行全覆盖的审计评价。同时要求,在近三年来已经由区农财审计监管中心或区审计局审计过的村(社区),已审年度财务可不再进行重复的审计活动,直接运用已审结果进行财务管理方面的评价。
四是部门联合审计。事前会商纪检、信访、司法等部门,对问题举报多、信访反映突出的地方或事项,根据工作需要,联合区纪委、监察、审计、公安经侦等部门开展审计。
五是项目专项审计。针对平时舆情收集及情况反馈或领导批示要求,联系项目或业务开展的行政主管部门,着力开展项目专项审计监督。先后与区财政局开展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专项审计,与区国土房管局开展宅基地复垦置换专项审计,与区扶贫办正在开展脱贫攻坚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活动。
六是聘请中介审计。注重发挥专业审计机构优势,熟悉农村基层情况、强农惠农政策人员配合参与,鼓励有条件的镇(街)购买社会服务,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017年,全区聘请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抽选5个镇的5个村进行了审计,并及时跟踪回访,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此外,在审计进场之前,在村(社区)显要位置发布审计公告。坚持查账与走访群众相结合的方法,查看会计账簿、凭证、发票,查阅档案资料,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院坝会,走访干部群众等方式,认真排查,整理相关线索,确保审计的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经审计小组全体讨论,并与审计对象见面,征询被审计对象的意见,如有异议,及时复核。此后,审计报告通过村务公开栏向群众公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