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敦宁
《孙子兵法·计篇》云:“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以下简称:“‘将听吾计’一句”)。对于该句的“将”和“吾”,人们有几种不同的理解,以致造成人们对该句的整体含义出现了许多不同的认识。本文认为该句中的“将”是指主将(即统帅),“吾”是指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将听吾计”一句的主旨思想,就是要求主将(即统帅)一定要遵从和执行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的战略谋划,其侧重于战略层面。《孙子兵法·九变篇》的“君命有所不受”是对战术层面的要求,是指将领在遵从国家总体战略谋划的前提下,对于国君发来的命令,认为不符合前线战场实际情况的,可以不服从、不执行。“将听吾计”一句与“君命有所不受”,虽然各侧重不同的方面,但在本质上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
《孙子兵法·计篇》开篇强调指出:“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要求从国家战略决策、谋划层面,就要慎重对待战争问题。“死生之地,存亡之道”表明,孙武认为战争的胜败关系到国家的存亡和人民的生死,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一定要高度重视,绝不能掉以轻心,既不能穷兵黩武,又不能轻视战备。正如《说苑·指武》所言:“昔吴王夫差好战而亡,徐偃王无武亦灭。”①(汉)刘向撰,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65页。因此,对于是否发动战争、参加战争,在战前一定要认真考察、研究和论证,做到 “不可不察也”。怎样才能做好“不可不察”呢?孙武在《孙子兵法·计篇》中明确指出要做好战前的“庙算”:“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即《孙子兵法》指出战争的胜负首先取决于战前的“庙算”,做好“庙算”还是慎战的首要表现。
那么,由谁做好“庙算”,即“庙算”的行为主体是谁呢?孙武在《孙子兵法·计篇》中明确提出“兵者,国之大事”,战争是国家的大事,这表明孙武认为进行战争的行为主体是国家。战争的行为主体是国家,“庙算”的行为主体自然是国家的领导、决策中枢,即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就“庙算”一词本意的解释也证明了这一点。商务印书馆《古代汉语词典》对“庙算”一词解释为“战前朝廷确定的谋略”。①《古代汉语词典》编写组编:《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066页。可见,庙算是朝廷在战前做出的,即庙算的行为主体是朝廷。商务印书馆《古代汉语词典》对“朝廷”一词的解释,一是“君王朝见群臣和处理政事的地方”,二是“指中央政府”,三是“帝王的代称”。②《古代汉语词典》编写组编:《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2001-2002页。可见,作为庙算行为主体是“帝王”和“朝廷”,就是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因此,《孙子兵法·计篇》主要是论述如何“庙算”,即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如何进行战略谋划的问题。“庙算”是国家决策层面上的战略谋划,是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在战前的战略谋划。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进行战略谋划的主要内容,即“庙算”的主要内容,就是《孙子兵法·计篇》所论述的主要内容,即该篇所论述的“五事”“七计”“将听吾计”一句和“诡道十二法”等。因此,《孙子兵法·计篇》所论述内容的行为主体就是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
孙子认为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战前的战略谋划决定战争的胜负,要做好“庙算”,即战前的战略谋划,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必须首先通晓“道、天、地、将、法”五事。要通过“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计篇》)七个方面(即“七计”)对“五事”进行比较分析。在庙算时,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不仅要分析我方的“五事”,还要对敌方的“五事”进行分析,从而决定可以战还是不可以战和怎样战。在“五事”中,“道”被放在第一位。在“七计”中,“主孰有道”被放在第一位。可见,孙子认为“道”是决定战争胜负首要的、最重要的因素。要取得战争的胜利,制定战略谋划的国君,必须是“有道之主”。因为只有“有道之主”才能做到“令民与上同意”,实现“上下同欲”。只有实现了“上下同欲”,才能使国君与将领同心同德,国君与民众同生共死,才能做到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取得战争的胜利。因此,只有“有道之主”才能选用“有能之将”,“有能之将”也愿为之尽心尽力,竭力促使国君的战略谋划成功实现。由此进一步证明,“五事”“七计”的行为主体就是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
《孙子兵法·计篇》首先叙述了“五事”“七计”,在论述了“将”是否“听吾计”之后,通过“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过渡到了“诡道十二法”。这说明《孙子兵法·计篇》要求用“诡道十二法”来“以佐其外”。即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要运用“诡道十二法”,帮助主将(即统帅)创造有利的战略态势,以辅助战场上的军事行动。因此,作为“庙算”内容之一的“诡道十二法”与其过渡部分“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其行为主体也是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两者要求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在庙堂上制定的战略谋划方案,要为在外领兵作战的主将(即统帅)所遵从,实现国家战略谋划方案与主将(即统帅)实际执行的统一、步调一致,达到“上下同欲”。只有这样,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才能从各个方面采取措施,为其造成有利的态势,用来辅助在外作战的主将(即统帅),以实现国家的战略目的。因为外出领兵作战的主将(即统帅)如果不遵从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的战略谋划方案,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从各个方面采取措施,为其造成有利的态势,就会失去任何价值和意义。国君与主将(即统帅)两者步调不一致,不但不利于战事,甚至还会给国家造成更大的危害。
如何实现“计利以听”呢?就是“将听吾计”,主将(即统帅)必须遵从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的战略谋划,即“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吾计,用之必败,去之”。只有做到了“将听吾计”,才能实现“计利以听”,即“将听吾计”一句是实现“计利以听”的前提条件。“将听吾计”一句和“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一样,都是由“五事”“七计”转到“诡道十二法”的过渡部分。“五事”“七计”和“诡道十二法”作为“庙算”的重要内容,其主语和行为主体是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因此,按照上下文意,“将听吾计”一句的主语和行为主体也是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以上证明“将听吾计”一句中的“吾”,是指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将听吾计”一句中的“将”,是指主将(即统帅),尤其是独镇一方的主将(即统帅)。“将听吾计”一句的文意是,主将(即统帅)听从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的战略谋划,让他指挥作战一定会取胜,要把他保留以备使用;主将(即统帅)如果不听从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的战略谋划,用他指挥作战一定会失败,因此要让他离开。只有这样理解,才能真正符合《孙子兵法·计篇》全篇的主旨思想和精神。
在君主时代,国君对主将(即统帅)的任命仪式非常隆重。《淮南子·兵略训》:“凡国有难,君自宫召将,诏之曰:‘社稷之命在将军耳,今国有难,愿请子将而应之。’将军受命,乃令祝史太卜,斋宿三日,之太庙,钻灵龟,卜吉日,以受鼓旗。”①陈广忠译注:《淮南子》,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907页。《说苑·指武》也记载了主将(即统帅)领兵出征前,国君拜将的仪式:“将帅受命者:将率入,军吏毕入,皆北面再拜稽首受命,天子南面而授之钺,东行西面而揖之,示弗御也。”②(汉)刘向撰,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70页。拜将仪式明确昭示主将(即统帅)的领兵权来自于国君,是国君授予的。主将(即统帅)领兵在外作战,是代表国君行使权力。《淮南子·兵略训》描述了主将(即统帅)完成任务率军回国后的仪式:“顾反于国,放旗以入斧钺,报毕于君,曰:‘军无后治。’”③陈广忠译注:《淮南子》,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908页。即完成使命回国后,还要把军权交还国君。孙武在《孙子兵法》的《军争篇》和《九变篇》中也明确指出“将受命于君”。可见,主将(即统帅)领兵外出作战是接受了国君的委托与授权,是代表国君行使军事指挥权。因此,主将(即统帅)必须忠于国君,必须遵从、执行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的战略谋划,做到“将听国君(即《孙子兵法·计篇》文中的‘吾’)之计”。
“将听吾计”一句是针对领兵一方的主将(即统帅)而言的,是战略层面上的要求,是对各级将领,尤其是主将(即统帅)的执行力作出的要求。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通过认真、缜密的“庙算”,制定出了战略谋划方案。怎样将战略谋划方案由理想化为现实,主要依靠主将(即统帅)及各级将领在战场前线的遵循执行。因此,“将听吾计”一句要求领兵在外的主将(即统帅),一定要认真执行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制定的战略谋划方案。如果领兵在外的主将(即统帅)没有遵循执行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的战略谋划,就会使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的战略谋划功亏一篑,给国家利益造成巨大损失,甚至危及到国家的生存。历史上不乏这样的事例。关羽大意失荆州使“隆中对”的战略谋划化为泡影,就是一个非常鲜明的例子。
东汉末年,诸葛亮“隆中对”为刘备集团制定的战略谋划非常明确:“若跨有荆、益,保其岩阻,西和诸戎,南抚夷越,外结好孙权,内修政理;天下有变,则命一上将将荆州之军以向宛、洛,将军身率益州之众出于秦川,百姓孰敢不箪食壶浆以迎将军者乎?诚如是,则霸业可成,汉室可兴矣。”①(晋)陈寿撰:《三国志》,见《二十四史》(简体字本),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678页。但是,镇守荆州的刘备大将关羽却对诸葛亮的战略谋划没有很好的认识。对于镇守荆州的关羽来讲,要北伐曹魏,必须首先具备“隆中对”所讲的以下三个前提条件,第一“外结好孙权”,第二“内修政理”,第三“天下有变”。“天下有变”是指曹魏政权内部自身出现了问题,此时的刘备集团才能同时两路出兵,夹击曹魏。然而,关羽还没等到“天下有变”,即在曹魏政权内部自身出现问题时,便大举进攻曹魏,并扬言要攻占许都。
在不具备“天下有变”的外部有利条件下,关羽贸然发动了对曹魏集团的军事进攻,却没有保护自己侧翼和后方的安全,防止孙权集团的倒戈与背后一击。关羽为人高傲自负,轻视他人,很不善于处理与盟友的关系:“先是,权遣使为子索羽女,羽骂辱其使,不许婚,权大怒”。②(晋)陈寿撰:《三国志》,见《二十四史》(简体字本),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698-699页。致使双方关系出现裂痕,丧失了“隆中对”设定的“外结好孙权”的有利条件。
“外结好孙权”没有做到,“内修政理”,关羽也没有做到。对待部下,关羽也是傲气十足,不可一世。“南郡太守糜芳在江陵,将军士仁屯公安,素皆嫌羽轻己。自羽之出军,芳、仁供给军资,不悉相救。羽言‘还当治之’,芳、仁咸惧不安”。在这种情况下,“于是权阴诱芳、仁,芳、仁使人迎权”。③(晋)陈寿撰:《三国志》,见《二十四史》(简体字本),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699页。这样,由于关羽没有认真领会、执行“隆中对”的战略谋划而结怨于内外,在荆洲貌似平稳的表象中,已潜伏着巨大的危机。
刘备、孙权两大集团的势力范围以湘水为界,湘关属于东吴地界,孙权在此地囤有大量粮草。建安二十四年(219),关羽进攻樊城,“魏使于禁救樊,羽尽禽禁等,人马数万,托以粮乏,擅取湘关米。权闻之,遂行,先遣蒙在前”④(晋)陈寿撰:《三国志》,见《二十四史》(简体字本),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945页。。关羽居然越界擅自取用了孙权的粮草。此事不仅彻底激怒了孙权,还给孙权袭取荆州提供了借口。孙权立即派大将吕蒙白衣渡江,袭取了荆州。关羽本人也被孙权部将俘杀。
由于关羽没有认真领会和执行“隆中对”的战略谋划,不仅使自己兵败身亡,还丧失了战略要地荆州。荆州的丧失,使整个刘备集团“隆中对”的战略谋划全部落空,从此失去先机,埋下了覆亡的种子。关羽“大意失荆州”不仅是关羽作为一位镇守一方、独当一面的主将(即统帅)的失败,还是整个刘备集团的失败,使得蜀汉政权成为三国中最弱小的一方,诸葛亮多次北伐曹魏都没有成功,后来三国中最先灭亡的也是蜀汉。
关羽“大意失荆州”的事例用事实证明主将(即统帅)是否遵循执行国家战略谋划的重要性。这一事例明确证明,“将听吾计”一句中的“吾”,是指制作战略谋划方案的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将听吾计”一句中的“将”,是指领兵在外的主将(即统帅)。这里的“将”为什么一定是指外出领兵作战的主将(即统帅)呢?由关羽“大意失荆州”可知,领兵在外、独镇一方的主将不遵循国家的战略谋划,对国家战略谋划实施的危害最大,甚至使其破产。同时,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的战略谋划,主将(即统帅)是知晓的,甚至也参与了制定。而且,由庙算形成的战略谋划,是国家高级机密,主将(即统帅)以下的偏将不一定能知晓。因此,“将听吾计”一句突出强调的是,主将(即统帅)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国君战略谋划的思想和精神,并将国君的战略谋划真正落到实处。
《孙子兵法·计篇》“将听吾计”一句指出,领兵在外、独当一面的主将(即统帅)一定要服从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的战略谋划。但《孙子兵法·九变篇》却提出“君命有所不受”。主张将领有时可以不服从国君的命令。为什么孙武在同一部书中却提出了两个自相矛盾的不同观点呢?《孙子兵法·九变篇》在提出“君命有所不受”之前,明确提出了一个前提条件“将受命于君”,即指出将领只有接受了国君给予的使命后,在具体的军事指挥过程中,才可以“君命有所不受”。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也给“君命有所不受”,明确设置了两个限定条件。孙武在“吴宫教战”时指出:“臣既已受命为将,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①(汉)司马迁撰:《史记》,见《二十四史》(简体字本),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1719页。可见,“君命有所不受”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既已受命为将”,即接受国君的使命而被国君任命为主将(即统帅),而国君交给主将(即统帅)的使命其实就是实现国家的战略谋划。二是“将在军”。根据商务印书馆《古代汉语词典》对“军”字的解释,其中有:“指挥,统帅。《左传·桓公五年》:‘王亦能军’。”②《古代汉语词典》编写组编:《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853页。此处“将在军”的“军”字,本文认为应当理解为动词“指挥”。“将在军”,即主将(即统帅)在指挥作战时,进一步讲就是主将(即统帅)为实现国家的战略谋划在前线战场指挥作战之时。因此,孙武所讲的“君命有所不受”是有限定条件的,是主将(即统帅)在遵从国家战略谋划的前提条件下,在前线战场的临机处置权和军事指挥权问题,是在前线战场指挥作战时才可以出现的一种行为,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出现。主将(即统帅)离开战场前线后,就不能再出现“君命有所不受”。正如《淮南子·兵略训》所言,主将(即统帅)完成任务回国后,“放旗以入斧钺,报毕于君,曰‘军无后治'”。即将领离开前线战场班师回国后,便不再有治军之责。
再据《说苑·指武》记载主将(即统帅)领兵出征前,国君拜将的仪式,“天子南面而授之钺,东行西面而揖之,示弗御也”。这也是要求国君授权主将(即统帅)后,对主将(即统帅)在前线战场的临机处置权不予干涉。因为国君不在战争前线,对于战场上的实际情况不一定有及时、充分地了解,其所下的命令、指示,有的不一定符合战场上的实际情况。而主将(即统帅)身在前线,对于战场上的实际情况要比国君了解得详细、真实。
汉景帝时周亚夫平定“七国之乱”,就是一个主将(即统帅)在前线战场能够坚持“君命有所不受”,而取得战争胜利的例子。汉景帝三年(前154年),以吴王刘濞为首的吴楚等七国发动叛乱。汉景帝任命周亚夫为太尉,率军平定叛乱。临行时,周亚夫为汉景帝分析敌我形势时指出:“楚兵剽轻,难与争锋。愿以梁委之,绝其食道,乃可制也。”汉景帝的表态是,“上许之”。①以上均见,(汉)班固撰:《汉书》,见《二十四史》(简体字本),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1592页。即答应了周亚夫,让他依计而行。
然而,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却出现了问题,汉景帝开始干扰周亚夫的战地指挥。周亚夫领兵东进,“会兵荥阳。吴方攻梁,梁急,请救”。周亚夫按照既定方案,没有救援梁国,让梁国拖住叛军。周亚夫率领汉军主力,“引兵东北走昌邑,深壁而守”,以逸待劳,等待时机。梁王刘武是汉景帝的亲弟弟,他见周亚夫拒不救援,“上书言景帝,景帝诏使救梁”。面对汉景帝救梁的诏令,周亚夫还是坚持符合实际情况的既定方案,“亚夫不奉诏,坚壁不出”②以上均见,(汉)班固撰:《汉书》,见《二十四史》(简体字本),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1592页。。并且,周亚夫还按照既定方案派兵截断了叛军的粮道,使叛军因缺粮而陷入困境,最后不得不撤退。于是,“亚夫出精兵追击,大破吴王濞”。③(汉)班固撰:《汉书》,见《二十四史》(简体字本),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1593页。从七国之乱爆发到平定,仅用了3个月的时间。
周亚夫平定“七国之乱”这一事件,是主将(即统帅)面对国君的干扰,能够坚持符合实际的作战方案而取得战争胜利的典型事例。只要将领具备“为将五德”所要求的带兵打仗应有的能力,能够遵从国家战略谋划。国君则对该将领在前线战场的具体作战方针不要过多干涉。主将(即统帅)在外领兵作战,对于国君发来的命令也不要一味盲从。对符合战场的实际情况的命令,必须接受,并认真贯彻执行。对不符合战场实际情况的命令,主将(即统帅)一定要结合国家战略谋划和战场的实际情况,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定,不能盲从。这时,主将(即统帅)一定要有顶住来自国君和各方面压力的勇气,能够坚持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
然而,在许多情况下,身处战场前线的主将(即统帅)是很难顶住来自后方国君的压力,做到“君命有所不受”。安史之乱中的潼关之战就是身处前线战场的主将(即统帅),被迫接受国君从后方发来的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命令,致使战争失败的一个鲜明例子。安史之乱爆发后,叛军一路南下,很快便攻陷了东都洛阳,逼近潼关。潼关是京城长安的门户,潼关失守,长安就会沦陷。但是,此时形势却对叛军越来越不利。《新唐书》记载:“当是时,禄山虽盗河、洛,所过残杀,人人怨之,淹时月不能进尺寸地。又郭子仪、李光弼兵益进,取常山十数郡。……禄山始悔反矣,将还幽州以自固。”④以上均见,(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见《二十四史》(简体字本),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3595页
当时,唐玄宗派哥舒翰率军镇守潼关。潼关地形险要,易守难攻。哥舒翰上书唐玄宗:“贼远来,利在速战。王师坚守,毋轻出关,计之上也。且四方兵未集,宜观事势,不必速。”官军将领郭子仪、李光弼也上书唐玄宗,要求哥舒翰坚守潼关,不能出兵与叛军交战。他们讲:“翰病且耄,贼素知之,诸军乌合不足战。今贼悉锐兵南破宛、洛,而以余众守幽州,吾直捣之,覆其巢窟,质叛族以招逆徒,禄山之首可致。若师出潼关,变生京师,天下怠矣。”①以上均见,(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见《二十四史》(简体字本),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3595页唐王朝当时的国家战略目标就是平定安史之乱,哥舒翰等人坚守不出的做法就是为了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其做法也是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唯一正确选择。
然而,宰相杨国忠只顾个人政治得失,不顾国家安危,不断进谗于唐玄宗,“谬说帝趣翰出潼关复陕、洛”。而当时的唐玄宗平叛心切,听信了杨国忠的谗言,“帝入国忠之言,使使者趣战,项背相望也”。在这种情况之下,哥舒翰再也顶不住压力了,“翰窘不知所出。六月,引而东,恸哭出关”,②以上均见,(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见《二十四史》(简体字本),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3595页与叛军交战。结果唐军大败,潼关失守,叛军很快攻占长安,唐玄宗不得不逃往蜀地。平叛战争也急转直下,安史之乱直到8年后才被平定,唐王朝也出现了“藩镇割据”的混乱局面,最终被藩镇宣武军节度使朱温所灭亡。
潼关之战失败的教训,非常符合《孙子兵法·谋攻篇》列举的三种国君干预前线军事行动的情形及后果,“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军;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者,则军士惑矣;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如何避免这三种情形的出现呢?就是“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因此,“将听吾计”一句与“君命有所不受”两者在本质是辩证统一的。两者的辩证统一表现在独当一面的主将(即统帅)在前线战场指挥作战时,必须在“将听吾计”即服从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战略谋划的前提下,才能结合前线战场的实际情况,出现“君命有所不受”。如果“将不听吾计”,即主将(即统帅)没有遵从、执行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战略谋划,“君命有所不受”就失去了他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就不能成立。
“将听吾计”一句强调将领对国家战略谋划的执行。孙子认为将领,特别是主将(即统帅)是“生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作战篇》)。他要求将领,特别是主将(即统帅)既要遵从国家的战略谋划,又能根据前线战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积极主动的战略战术,以实现国家的战略目标。只要将领具备“为将五德”,服从、执行庙算形成的战略方案,国君要做到“将能而君不御”,对将领的战地指挥尽量不予干涉,避免出现“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的不利局面。对于国君不符合前线战场实际情况的命令,主将(即统帅)也要有“进不求名,退不避罪”的勇气和胆识,在“将听吾(即国君)计(即战略谋划方案)”的前提下,敢于“君命有所不受”,做到,“唯民是保,而利合于主”(《地形篇》)。
“将听吾计”一句的本意是要求主将(即统帅)必须遵从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的战略谋划,同时也暗含要求主将(即统帅)所属的一般将领必须服从主将(即统帅)的部署、命令,士兵必须服从一般将领的部署、命令。因为主将(即统帅)执行的是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的战略谋划,一般将领服从主将(即统帅)的部署、命令,士兵服从一般将领的部署、命令,才能实现主将(即统帅)与国君步调一致、一般将领与主将(即统帅)步调一致、士兵与一般将领步调一致,形成“民与上同意”“上下同欲”的有利局面,使国君及以国君为首的国家最高决策层的战略谋划真正实现。
“将听吾计”一句并不是孙武为求用于吴王的要挟之辞,不能把“将听吾计”一句的“将”理解为“如果”,也不能把“吾”理解为孙武本人。因为根据《孙子兵法·计篇》全篇的中心思想,该篇主要是论述国家的战略谋划问题,不可能突然插入一句与前后文意和全文中心思想不相关的孙武个人求职的话,其在《孙子兵法·计篇》中也会给人感觉非常突兀,显得情理不通。这显然不符合《孙子兵法·计篇》的主旨和文意,也不符合《孙子兵法》全书的精神和风格。
春秋时代,诸侯列国林立,孙武即使在吴国求职不成,还可以到其他诸侯国,根本没有必要为求用而要挟吴王。如与孙武同时代的孔子,为了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周游列国,先后到过十四个国家。虽然处处碰壁,但孔子仍然矢志不渝。还有战国初期的军事家吴起,曾在鲁国为将,率军大败齐军,后因鲁穆公对其产生怀疑而被免官,吴起因此去了魏国。在魏国,吴起被魏文侯任命为将,攻占了原本属于秦国的西河一带。吴起还改革魏国兵制,创立武卒制。后因吴起才能卓著,受到公叔痤的排挤,吴起又离开魏国投奔了楚国。在楚国,吴起被楚悼王任命为令尹,推行变法。在吴起的辅佐下,楚悼王治下的楚国“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诸侯患楚之强”。①(汉)司马迁撰:《史记》,见《二十四史》(简体字本),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1723页。因此,同是生活在东周时代的孙武,不可能在自己的兵书中突然插入一句要挟吴王以求用的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