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日根、曹斌:《明清河海盗的生成及其治理研究》

2018-01-23 16:34:41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6年4月277页
海交史研究 2018年2期
关键词:官府盗贼海盗

(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6年4月,277页)

黎俊棋

明清时期中国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在利益的驱使下,商人们携带着商品和大量赀财在帝国范围内穿州过省是一种常态。在那个没有现代交通工具的时代,由于中国湖泊河流众多,乘坐内河舟船是当时人们非常重要的交通方式,特别是舟船运输的快捷、运费的相对低廉以及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低折损率,使航行于河道中的商船占了很大的比例。针对这些商船的盗匪劫掠活动也日益猖獗起来,而且身受河海盗匪之害的不只是商人群体,还有同样搭乘舟船的各色阶层以及生活在河海周边的居民,以上种种都给地方社会秩序的稳定产生诸多不良的影响。针对上述问题,王日根、曹斌的《明清河海盗的生成及其治理研究》(以下简称《明清河海盗》)以1570年到1860年中国内陆河湖海盗匪的活动作为切入点,在叙述这一段时期内河以及东南沿海盗匪概况的同时,进一步探究明清政府对于地方社会(尤其是具有特殊性的水域空间)秩序维持和管理情况。

《明清河海盗》以一个先整体叙述后对具体区域进行个案分析的思路,对当时江河海湖匪盗活动的概况、影响,以及官府的治理进行了全面的考察,以窥视明清水域空间中的官、民、盗三股力量的相互博弈关系,并揭示以官府为主导的社会控制模式在对特殊社会空间进行管理时的实际效用及存在问题。全书分为九个章节:第一章为绪论部分,首先对本书的研究及选题缘由作了简单的交代,并进行了全面的学术史回顾:当中包括与弭盗相关的保甲制度和宗族建设的研究回顾、区域管理的研究回顾(海洋、海岛区域)、明清盗贼问题与社会秩序控制的研究回顾等,从而得出学术界对于内河水域的盗贼问题,以及社会秩序与管理的研究还不够充分的结论;紧接着对本书的主要史料来源和框架结构进行介绍,对盗贼活动以及研究的时空范围予以界定。从第二章到第八章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二章和第三章,这两章对明清时期全国范围内的江河海湖盗匪情况进行整体性概述;第二部分为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和第八章,这几个章节各选取一个区域作为个案,对当地水域的盗匪情况以及官府的治理进行具体的分析。第九章为全书总结。

第二章《从商人经商类书看商人与盗贼的博弈》主要是通过明清商书中给商人在行舟过程中提出的防盗避盗建议,和以地方县志为代表的其他明清文献关于商人在行舟过程中遭遇盗匪的记载,向我们展现了一幅幅具体生动的明清商人在江河海湖遭遇盗、劫、掠、骗的凶险图景。从中我们对明清时期江河海湖劫盗者对经商者所采用的主要盗骗手段有了了解,同时作者通过分析本章列举的具体盗匪事例,认为明清时期商人在内河行舟之所以频频遭遇盗匪洗劫、奸人偷骗是受到几方面因素的影响:首先是区位因素,即江湖河海相对于陆地的隐秘性和复杂性,给盗贼提供了更有利的窝藏据点以及作案后的逃遁路线;其次是社会因素,即商品经济的发展、舟船的普及、天灾的发生等,都对水路劫掠的发生起到了促成作用;还有就是营塘汛兵的渎职,给予劫匪可乘之机。

第三章《江湖固是盗所倚:江湖盗贼与明清社会》主要讨论了江湖河海盗贼的人员构成情况,盗贼的来源有生活在水上的疍民,水域空间周边的居民、地方势族,盐枭、粮船水手等,很多时候甚至连官府的捕役也是盗劫事件的合谋者和参与者。他们当中有的即使不直接参与到盗劫活动,但也会充当窝主给予盗贼帮助,在官府眼中,这些窝主往往就是盗劫案的幕后主使。另外作者还描述了官员、士绅、举贡生员这类明清社会的强势阶层在遭遇江湖河海劫匪时的弱势境遇;并对古代文学作品中江湖盗匪的形象进行了分析,以此反映当时社会生活中水域盗匪活动的实际情况。

第四章《晚明至清前期太湖流域的盗贼与地域社会》主要从区域社会分析的角度出发,以晚明到清朝前期太湖地区的盗贼活动作为研究对象。作者在开篇引用了当时部分士绅关于太湖匪盗的记载,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太湖在江南官员以及士绅心中留下的都是一个多盗的印象。接着作者谈到在明末清初的王朝更迭时期,由于官府对于地方的控制较为薄弱,太湖的盗匪极为猖獗,甚至出现了具有相当规模和一定势力的盗伙。清王朝重建地方社会秩序后,太湖内较大规模的贼匪活动就几乎绝迹了,然而零星的盗劫事件仍时有发生。紧接着作者总结了这一时期太湖匪盗活动的特点。与地方豪强以及明朝遗民的抗清活动有错综复杂联系的太湖盗贼活动,对于当地社会秩序的稳定产生了消极的影响,途经的商民与附近的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为了提高地方统治的稳定性,给地方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保证,明清官府一直以来对于太湖的弭盗问题是非常重视的,除了在非常时期采取军事征剿这种非常规手段外,建立巡检司、设立驻防塘汛、建柵筑堰、编查保甲等地方制度建设作为长期使用的常规手段,在一定时期内还是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五章《从<盟水斋存牍>看明末广东沿海的盗匪》主要是通过解读明崇祯年间广州府推官颜俊彦的《盟水斋存牍》,对明末广东沿海区域的匪盗活动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盟水斋存牍》是颜任职期间的判语和公牍专集,是其为官期间司法实务的真实记录。在颜俊彦眼中这一时期的广东盗匪种类繁多,甚为猖獗,违禁出海开展贸易的现象也十分普遍。官匪勾结是导致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另外广东沿海吃黑风气的盛行也是不能被忽略的因素。为了解决海上的盗匪问题,颜俊彦倾向于采取严格重治的手段,并积极执行明朝廷的禁海政策和整顿赋税秩序。但是颜俊彦在明王朝以消极态度对待海洋的大环境影响下,其所采取的治理措施在新的海洋环境形势面前已经显得过时,以致取得的治理效果是微小的,对于广东沿海地区盗匪问题的有效整治唯有更新治理思路才能得到实现。

第六章《明代中后期福建沿海的乡兵与渔兵》可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以福建沿海乡兵和福建同安县为例,分别对乡兵的发展脉络、各类乡兵的属性问题和渔兵兵制进行初步的探究。明代倭乱时期东南沿海的乡兵分为两种:一为“招募之乡兵”,即官方招募土著和异地应募者所组成的官方武装,其与明代募兵制有着密切的关系,后来随着抗倭形势的严峻,这些乡兵有部分被抽调组建成营兵,被称为土兵(与被称为客兵的外来营兵相对应),并具有相当强的战斗力,在抗倭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为“团保之乡兵”,即民间受到官方推行作用的影响而建立起来的团练武装,这些武装表面上看是以保甲制的方式组织起来的,但由于地方士绅是其主要供饷者,他们与地方乡族势力有亲密的结托势力,在守卫家园时,这些乡兵可以发挥比较重要的作用,但一旦被征调异地进行御倭,其在战争中的作用就不能被高估。明代的渔兵是一支将渔民通过保甲制组织起来,以船伍、哨队为编组方式,具有所属海域防守、遇警征调职能的海上官方武装,与附属于军队的渔民有着本质的区别。第二部分是通过对福建“月港”的叛乱及海澄设县来龙去脉的叙述,以说明在让地方实现有序治理的过程中,官方行政力量始终起到了民间治理所无法实现的作用。

第七章《政怠业废:明清江湖盗贼治理的困境》以雍正年间的洞庭湖劫米案为背景,对明清政府在江湖匪盗的治理困境进行了分析。明清时期对于江湖匪盗的治理往往存在着即时性控制的有效与历时性管理的低效的矛盾;同时对于官员素质有比较高的要求,许多法律措施的实施效果往往与在任官员有非常大的关系;而且弭盗法令始终在宽严之间摇摆不定;一项弭盗措施的实施往往在解决一方面问题的同时却又产生了另一些问题;弭盗上的地域协调以及文武协作困难也是严重影响弭盗效果的重要因素。正因为上述所说的种种问题,明清官府整治地方江湖盗贼的效果始终不如人意。

第八章《清嘉庆年间海盗的投首》通过对嘉庆年间海盗投首的基本状况(包括海盗的组成状况、活动方式)、投首的动因以及政府对于海盗投首处理方式的论述来对这一时期东南沿海海盗投首的概况进行全面的把握。在嘉庆年间,海盗向官府投首有时候绝非因为自身实力穷蹙,相反如张保仔、郭婆带等在投首时仍保持着一定实力。当时官府采取剿抚兼行的政策,许多海盗匪首在权衡利弊后,接受了招抚,许多还受到了官府厚待,如张保仔就被清政府封了官。清政府对待投首的态度会因为海盗投首的时间早晚、规模大小存在一定差异,甚至有的时候中央政府和地方官员的态度也会有不一样:一般来说,投首较早的会得到优待,有的甚至会因为替朝廷效力,完成从盗到官的角色转变,而投首晚的海盗往往则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投首时盗伙规模大的在官府看来即可节省武力剿捕,又可再加以利用,所以也会受到官府的优待,相反小规模的盗伙投首后往往会受到官府的严格控制和调查。以嘉庆皇帝为首的中央政府由于不受法律的约束,同时也为了体现自身的宽大胸襟,对投首海盗都会进行宽大处理,而地方官员由于要按律办事,所以与中央政府比起来,他们对于投首匪盗的处理会更加严格。出于有效控制和防止盗伙再次聚拢生事的考虑,投首的普通盗众其实大部分都会被重新遣送到内地,这些长期生活在海上且熟悉海洋发展的专业人才就这样失去了自己的“舞台”,而清政府无疑也错失了海洋发展的良机。

第九章对于前八章内容进行了简要的总结:明清内河、江湖、海洋区域盗贼的猖獗受到多种因素的作用,这些盗贼活动对周边地区的地域社会生态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同时由于政怠以及深层的制度原因,官府治理这些水域空间中的盗贼活动始终难有成效。

《明清河海盗》一书具有非常强的概念意识,从一开始就对书中所要讨论的概念进行了定性,如本书中的盗贼活动,就将其定性为利用暴力手段抢夺他人财物的盗贼犯罪活动,而并非农民起义这一类更偏向于政治性的盗匪活动。本书的注释也是一个做得非常出彩的地方,作者为了让正文的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把许多内容都以注释的方式呈现给读者,读者在阅读正文大致了解明清河海盗的概况后,可以通过注释看到许多具体的例子,脑海中一幅幅关于当时盗贼活动的生动画面就会慢慢呈现,这有利于读者更好地把握正文内容。另外我们通常会以是否采用新材料、是否拥有新角度、是否得出新观点三方面作为一部著作创新性的衡量标准。就前两个方面来说,《明清河海盗》是一部创新性颇为显著的著作。从新材料的运用来看,作者采用了商人经商类书的材料来对明清时期的盗贼活动概况展开论述,过去由于经商类书中关于经商者在经商途中遇到盗劫骗偷抢的记载较为零散,许多学者对于这一部分的内容没给予重视,但是作者努力把这些零星的内容进行收集整合,拼凑成一幅幅反映当时盗贼活动情况的生动画卷。从是否拥有新角度来看,过去学术界往往把研究的重点放在陆地上的各类盗匪以及海盗的活动上,忽略了江河湖海这些水域空间中的盗匪活动,而《明清河海盗》是学术界中少有的关于这一方面的研究著作,不仅仅根据经商类书以及其他文献对江河湖盗匪活动有了整体的把握,而且还注意到了这些盗匪活动的特殊性,通过如太湖、洞庭湖等地区的个案分析,对不同地方水域空间的盗匪活动以及当地官府的治理措施进行初步的窥探。当然,《明清河海盗》也存在着一些缺陷。作为一部研究江湖河海盗贼活动的著作,《明清河海盗》只呈现了内地湖泊(太湖、洞庭湖)和东南沿海的区域个案,并没有给我们展现有关江河区域的个案。在治理措施的研究上,《明清河海盗》虽然对官府的弭盗措施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究,但是却没有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新的治理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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