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华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政策咨询部,广东 广州 510600)
中共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和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目前广州市基本形成了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农业发展处于基本实现现代化向全面实现现代化的过渡时期,农业具有较高的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效率。2016年广州市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37.69亿元,规模位居国内大城市前列,农业增加值260.30亿元,第一产业比重为1.22%。然而,目前广州市劳动生产率较低,在财政投入、城市化率、农业科技贡献率、农民收入等关键指标上与发达国家和国内主要城市存在较大差距,同时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程相对脱节。因此,加快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因地制宜探索融合发展模式,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和竞争力,是广州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
进入21世纪以来,广州市以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为切入点,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广州市农业经济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明确提出要促进产业融合,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和竞争力。具体而言,目前广州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具有以下特点:
广州市积极探索各种融合模式,让农民、农企参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过程。目前全市农村产业融合模式呈现多样化发展态势,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模式:一是农业内部产业重组融合,即农林结合、农牧结合。例如南沙广州国际种业中心从种子培育拓展到种业展贸及科研。二是农业产业链延伸融合,即产供销及农工商一体化。如江丰实业从肉鸡养殖延伸到肉鸡加工销售、燕塘乳业从奶牛养殖到牛奶加工、销售。从玉农业从蔬菜种植延伸到蔬菜加工配送销售。同时广州食品加工行业产业体系发展较为完整,食品工业产值超过千亿元,并涌现了超过100个食品名牌企业。三是农业与其他产业交叉融合。近年来,广州市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引导和推动农村特色与都市优势紧密结合的观光果园、游赏花园、农家乐等休闲农业发展,推动农商旅一体化发展。四是先进要素技术对农业的渗透型融合。表现为“互联网+”背景下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冷链保鲜、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向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各个环节渗透融合。目前广州市已经通过新技术渗透培育出华南农产品交易网、广东农产品交易网等知名农产品电商平台。
广州市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培育以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龙头企业的评审与监测,部署开展家庭农场认定,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创新。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拥有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为6家、27家、94家。2016年全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393.71亿元,市场交易额420.63亿元,实现净利润18.44亿元,带动省内外农户共24.24万户,带动从事产业化经营的农户增收总额32亿元,整体运行良好,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截至2016年底,全市注册登记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303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9家、省级示范社6家)。
一是农村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态势初现。近年来广州市加强农村土地有序规范流转引导,通过出租和转包为主,入股、转让互换为辅的多样化土地流转方式,引进资本、技术、装备和管理等,实现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截至2016年底,全市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64.55万亩,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44.76%。二是大力打造融合发展产业发展载体。近年来,广州市安排财政资金支持8个市级园区建设,规划面积共23万亩,累计建成约10万亩,引进各类农业企业500多家,培育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多家,吸纳从业人员约4万人,白云“流溪湾”、从化“万花园”、增城“小楼人家”等园区已成为广州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响亮名片。
一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三农”事业支持力度。设立多项专项财政扶持资金,扶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培育发展农业新业态,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支持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推动休闲农业发展,提升农民技能素质发挥重要作用。二是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贷款发放力度,“三农”信贷规模和力度不断增强。截至2017年6月,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377.8亿元,同比增长40.65亿元,同比增长3.05%;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对“三农”的支持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成为广州市农村金融服务的生力军。三是大力发展涉农多层次资本市场,“三农”借力资本市场加快发展。截至2017年10月,全市共有涉农上市、挂牌企业15家,其中11家在新三板挂牌,2家在上交所上市,2家在深交所上市。四是稳步开展“三农”政策性保险。2017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承保工作已全部完成,承保农户数64.1万户,承保保费358.96万元,合计为农户提供了128.2亿元的住房风险保障,年度保险覆盖率达到99.81%,政策性保险水平不断提高。四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全市有条件的行政村设立农村金融服务站,有效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缺失的问题。截至2017年6月,全市各涉农区共建成农村金融服务站235家,覆盖区域不断扩大,布局均衡合理,总体运行良好,金融惠民便民服务功能初步显现并不断增强。
农村电商方面,近年来广州市抓好“互联网+”对农村发展的带动和对农业经济渗透、融合作用,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把农村电商作为培育农村新业态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好。在农业信息化建设方面,基本形成以“广州农业信息网”“华南农产品交易网”“海洋信息网”为核心的涉农信息化服务体系,被认定为广东省农业信息化示范市。在农村电子商业方面,广州市制定出台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着力培育电子商务平台和网商龙头企业、建设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等重点工作。2016年全市评定6家农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3家农业物联网生产示范基地。
乡村旅游方面,广州市在产品体系、设施配套、规范管理、品牌培育等方面下功夫,全市已形成森林康体、温泉养生、观光农业、民俗乡情、绿道休闲、研学基地、自驾露营等多类型与新业态结合的乡村休闲产品体系。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观光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近1800家,从业人员约3.2万人,吸纳农民就业约2.9万人,2016年全市观光休闲农业接待游客约7800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约32亿元;全市有13家乡村旅游景区(点)被评为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由旅游部门牵头组织评定出31家星级农家乐,确定了59个旅游文化特色村创建单位。
广州市江海、山林、水田等农业资源丰富,但由于自然环境制约,大部分呈现分散碎片化分布格局,不利于规模化利用开发,且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持续推进,农村产业融合面临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租地难、用工难等问题,农村产业融合成本及难度较高。目前广州还没有参照国家和广东省制定出台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同时广州也没有一个区或镇村纳入国家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在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方面缺乏先行先试探索。
虽然近年来广州市农业经营主体在数量上有较快增长,经营规模上也不断扩大,但总体上还处于量小质弱的爬坡阶段,缺乏龙头企业,多数经营主体规模小、实力弱,产业链条向生产环节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拓展程度较低,融合利益联结机制亟待健全。在新型经营主体与传统经营主体之间、本土化新型经营主体与外来新型经营主体之间,如何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关系,仍待实践探索。
目前农村金融服务仍然是广州市整个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之一。总的来看,广州市农村金融服务主要存在三个不平衡问题:一是各类金融业态发展不平衡。银行业市场约占90%的份额,保险业和证券业以及其他的金融机构所占份额少,担保、信托、期货都处于初级的阶段。二是新型农村普惠金融组织发展不平衡。目前农村普惠金融主要依靠银行、证券、保险三大金融市场,政策性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是主要的农村金融服务提供机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发展相对滞后。三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各涉农区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不均衡,一些区积极谋划发展农业农村金融,如增城区多措并举建设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但也有一些区对发展农业农村金融的认识不到位,“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的状况没有得到明显改善。
一是农村土地政策瓶颈日益突出。广州市农业局数据显示,广州市农业从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0.148公顷,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39公顷)。集中连片土地规模流转成功率不高,农户流转意识不强,土地流转地价较高,土地流转服务不完善等制约了三产融合的规模化发展,导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仅为45%,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仅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43%。二是涉农用地指标严重缺乏。市内各区调研发现,大部分现代农业、特色小镇等项目在落地建设时都面临建设用地指标不足或落实保障困难等问题,严重制约了项目必需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或因占用基本农田无法落实。在发展乡村旅游方面表现尤为突出。
一是农村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偏弱。现有经营主体的电商意识不深,农村电商人才欠缺,农村电商平台运营能力不强,实现盈利的较少,可持续发展能力受到制约。同时由于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难度大、农产品的时效性强及不确定性较高,从而对物流的包装和运输时间都有着较高要求,容易造成消费者体验有区别,不利于品质保证与品牌打造。二是乡村旅游聚集化程度不够,缺乏特色和精品。广州市乡村旅游发展起点低,村民自发经营占了较大比例,尚未形成有规模的、具有产、供、销、游产业链的乡村旅游集聚区。多数乡村旅游景点只是对农业资源的简单利用,而缺乏对乡村生态、文化、民俗等资源的深度挖掘和开发利用,缺乏品牌塑造意识和旅游吸引力。同时,各类农家乐和民宿在土地、消防、卫生、环保、公安(治安)等方面因政策制约难以获得经营许可。三是农业产业融合项目与市场需求结合不紧密。现有项目与城市消费升级结合不够紧密,项目产业链和价值链较短,功能单一,难以满足新需求,市场竞争力不高,项目生命力不强。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改变过去以农业产供销一体化自发延伸为主的供给侧驱动型融合模式,转变为以满足大城市消费升级新需求的需求侧拉动型融合模式,树立由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升级为城市三二一产业融合发展的新理念。
其中,三产以商贸流通、文化旅游为切入点,引导相关企业利用农业功能拓展实现自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融入文化、科教、电商等功能;二产以信息智慧、生物健康为切入点,引导相关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化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智慧健康菜篮子;一产以发展高端种业、特色种养为切入点,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产品价值链,发展高科技农业。
1.路径一:特色种养—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现代旅游
重点推动特色种养与乡村旅游(含农产品初加工、餐饮、住宿、销售)融合,乡村旅游与文化、康体、科教、电商、养老等现代旅游功能结合。融合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旅行社、酒店运营商、电商企业等。融合平台包括观光休闲农业示范村、农家乐、观光休闲农业示范园、特色农庄等。
融合策略。一是适度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结合“双创”,鼓励新型农民、高校毕业生等利用冷链物流及电子商务手段,在乡村旅游活动中推进特色农产品个性化、定制化销售。二是注重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推动现有乡村旅游功能拓展提升,增加民俗及生态文化、科普教育、体育健康、电商、养老等功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落实相关用地、规划、财税等扶持政策,加快2.0版本的乡村旅游综合体建设。三是推动乡村旅游对接大中型旅游服务企业(旅行社、酒店、餐饮、票务、客运、导游等),引入现代旅游经营管理模式,培育发展及推广特色乡村旅游产品。四是重视乡村旅游区域品牌开发,整合碎片化旅游资源,树立品牌意识及品牌形象,政府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并利用各类旅游博览会对外宣传推广区域旅游品牌。五是培育区一级乡村旅游龙头企业,在乡村旅游资源丰富的区(增城、从化)试点筹建政府主导、村镇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参与的区一级乡村旅游品牌经营公司,负责本地区乡村旅游资源利用及品牌开发。
2.路径二:种业研发—特色种养—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仓储物流—农产品电商/直销—健康服务
重点推动特色种养与农产品深加工融合,农产品深加工与农产品电商/直销融合。融合主体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物流企业、电商企业、直营经销商、科研教育机构等。融合平台包括现代农业示范园、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名优农产品产地、农产品生鲜超市、农业博览会等。
融合策略。一是加大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推广绿色、低碳、健康的加工技术及工艺,引导食品加工企业与特色种养大户、基地、园区对接,提高农产品深加工比例。二是以蔬果、生猪、家禽、水产、乳品为重点,支持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巨头开设“盒马生鲜”、京东生鲜等线下实体店,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和生鲜商务,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三是推广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强化农产品质量溯源监管。四是支持广州国际种业中心建设,推动特色种养与种质资源保护开发相结合,推动名优特色农产品种质资源及基因库保护开发。五是优化市域生鲜农产品销售网络布局,推动大型社区、楼盘、村镇生鲜超市网点规划建设,推广农产品电商销售。六是探索健康服务与农产品深加工及供销体系对接方式,鼓励健康服务企业参与农产品种养、深加工、配送、烹饪等环节的健康卫生标准制定,并结合电子医疗档案、电商消费数据等大数据开发,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基于农产品消费的个性化健康服务。
1.构建利益共享机制
推动一产与二产、三产经营主体利益分配及风险共担形成正反馈循环,实现1+1大于2效应,确保一产能通过参与供销服务一体化实现规模经济及分享二三产业收益,二三产业能通过融入一产实现产品服务价值链延伸和增值,满足新需求创造、新价值,维持和增强产业融合中各经营主体之间组织关系的稳定性及持续性。
主要策略包括:一是三产业经营主体之间通过平等、公正、公平的方式建立合法合理的契约关系,推广应用各类规范合同文本;二是发挥好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及土地流转服务组织的中介作用,提升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的商务谈判能力和维权意识,强化对农民利益的保护;三是政府要加强监督,严厉查处各类侵害、损害农民合法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一产经营主体合法合理利益不受侵犯。
2.构建政策引导机制
通过政府政策扶持,引导资金、人才、土地等资源向农村产业融合企业及项目倾斜,形成持续稳定的外部融合动力输入,弥补农村产业融合的固定成本,确保农村产业融合具有合理的市场收益,解决市场失灵问题。
主要策略包括:一是政府做好顶层规划,通过加大财政投入预算、增加用地指标、减免税收等方式,整合落实有效资源,采取强有力且精准化(通过申报评审、认定认可等方式)的扶持手段,对各类农村产业经营主体、平台、项目开展资源导入及政策扶持;二是通过政策扶持,确保农村产业融合具有合理收益,吸引工商社会资本参与,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大中型企业利用一产资源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自身产业链和价值链提升。
3.构建融合动力机制
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是农村产业融合三大动力。其中技术创新主要针对供给侧的融合动力,是通过二三产业的技术渗透带动农业产品服务及功能升级,进而实现产业链和价值链提升。制度创新融合动力,需要政府降低农村产业管控门槛,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村,实现副农业“反哺”。对于广州这样的大城市,商业模式创新这一需求侧融合动力,应该对农村产业融合发挥更重要的作用,通过新业态培育和新商业模式创新,提供基于农村产业融合的新产品和新服务,以满足日益增长及持续升级的消费需求。
主要策略包括:一是深化农村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农村承包地确权到户,完善三权分置改革,赋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大自主性,推动资本、人才、项目下乡,推行农村产业负面清单制度;二是推动政产学研金协同创新,推广应用电子信息、生物健康、节能环保等新技术,大力发展农村信息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三是鼓励工商企业培育发展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深入推动农村“双创”工作,打造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商业模式、新业态的典型标杆。
根据广州市实际情况,结合国家发改委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方案》,将主要的发展模式分为农业内部融合型、产业链延伸型、农旅融合型、新技术渗透型、农业综合体型和产城融合型等六种模式。
一是农业内部融合型。如一衣口田公司打造包括农产品种养、加工、流通、销售及农业技术、金融服务的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南沙广州国际种业中心从种子培育拓展到种业展贸及科研。二是产业链延伸型。如从玉农业集团由蔬菜种植向加工、销售、物流、育种等产业链延伸,江丰实业由肉鸡养殖向肉鸡加工销售延伸,海大集团由水产品饲料生产向水产品养殖、加工、销售、育种等延伸。三是农旅融合型。如增城万家旅舍、小楼人家、白云区丰华园等。四是新技术渗透型。如“广州农业信息网”“华南农产品交易网”“海洋信息网”等农村电商平台企业以及其他农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农业物联网生产示范基地等。五是农业综合体型。如白云“流溪湾”、从化“万花园”、增城“小楼人家”等园区已经具备多业态复合型的雏形,但是在产业跨界融合及新技术渗透等方面还要进一步提升。六是产城融合型。如各区正在加快创建的各类特色小镇。
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战略要求,也是广州市建设国家重要中心城市“补短板”工作的重要内容。广州市应全面贯彻上级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和需要,从转变观念入手改善发展环境,针对土地、资金、基础设施、主体方面的瓶颈,调整优化现有政策,并出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意见,创新管理模式,开展试点示范并及时总结推广,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各类模式特别是新业态的发展,最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宗锦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7.
[2]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院和农经司课题组[J].经济研究参考,2016(04):3-28.
[3]师艳玲.广西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考[J].市场论坛,2016(04):22-24.
[4]孟召将.广州农业产业化经营现状评析[J].南方农村,2011(06):4-10.
[5]谢婷轶.广州都市农业与旅游业的融合研究[J].石家庄铁道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9):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