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方圓
在北宋西北六路的轄境中,幾乎每路都有幾條主要河流貫穿其間 : 麟府路的黄河、鄜延路的清水、洛水,環慶路的馬嶺水,涇原路的葫蘆河、涇河,秦鳳路的渭河,熙河路的洮河、黄河和湟水。韓茂莉先生就曾指出 : 在宋夏沿邊地區有延夏、環慶、鎮原和秦渭四條交通要道,宋軍在其沿途亦屯亦戍、重兵設防(1)韓茂莉《宋代農業地理》,山西古籍出版社,1993年,61—67頁。。這四條道路正是依托於上述部分河谷,如延夏道之於無定河、環慶道之於馬嶺水、鎮原道之於涇水和葫蘆河、秦渭道之於渭水及熙河戰役後新據之洮河。宋夏戰區的主體是黄土高原,北宋時當地的水土流失狀況雖不如今日之嚴峻,但溝壑縱横的地貌卻也已頗具規模,這種自然條件決定了宋軍在部署調度上需要依托河谷川途;同時其後勤運輸路綫亦會呈現出類似特點,即“黄土高原地區地形破碎,交通道路多沿河谷……宋軍後勤補給中的運糧與就糧也大多沿河谷進行,並在同一條河流的上下游建立固定的對應關係”(2)程龍《北宋西北戰區糧食補給地理》,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年,28、29頁。。對此陝西制置使梁鼎亦有記述 :
陝西沿邊,除鎮戎、保安軍各近蕃界,不可大段儲積,所須糧草,止逐時輦運常及半年已上外,其渭、原、涇三州,即西路屯兵之所,請令永興、鳳翔、華、儀、隴五州人户輦運糧草,仍支此五州二税,於涇、原、渭三州輸送,其三州二税,即令輦運鎮戎軍糧草。環、慶二州,即中途屯兵之處,請令同、耀、乾、邠、寧五州人户輦運糧草,仍支此五州二税,於環、慶二州輸送,其二州二税,並於沿路鎮寨輸送。延州,即東路屯兵之處,請令解、河中、丹、坊、鄜五州人户輦運糧草,仍支此五州二税,於延州輸送,其延州二税,即令輦運保安軍糧草……秦、鳳、階、成四州,地理稍遥,其二税請令輸於本州。(3)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以下簡稱《長編》)卷五四,咸平六年正月壬寅,中華書局,2004年,1176頁。
由其所述可知西北宋軍的後勤綫路分西、中、東三路 : 西路除鎮戎、保安軍因過於靠近邊界而“逐時輦運常及半年已上”之外,永興、鳳翔、華、儀、隴五州供應渭、原、涇三州,而渭、原、涇三州供應鎮戎、保安軍;中路同、耀、乾、邠、寧五州供應環、慶二州,而環、慶二州供應沿邊城寨;東路解、河中、丹、坊、鄜五州供應延州,延州供應保安軍;後方的秦、鳳、階、成四州“輸於本州”即可。觀察其州軍位置與河川流向便可以看到 : 西路約以渭河—涇河上游爲中軸,中路約以涇河下游—馬嶺水爲中軸,東路約以洛河爲中軸。隨著熙河拓邊,宋軍的後勤路綫隨之延至洮河、湟水流域。
但是在既往的討論中,學界關注的重點多集中於川谷的“地形”層面,忽視了河流的“水體”角度。質言之,在討論河谷地形對西北宋軍後勤補給的作用時,人們更關注沿岸地帶的陸路運輸,卻忽視了河流自身的水面交通(4)學界前賢早已注意到宋夏戰區中河谷川途在軍事地理方面的價值,並對此做出了充分討論,相關研究詳見王天順《西夏戰史》,寧夏人民出版社,1993年;史繼剛《宋代軍用物資保障研究》,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0年;程龍《北宋西北戰區糧食補給地理》,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年;李華瑞《宋夏關係史》,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臺灣三軍大學編著《中國歷代戰爭史》第11册,中信出版社,2013年;曾瑞龍《拓邊西北 : 北宋中後期對夏戰爭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年。此外亦有諸多論文涉及相關問題,包括陳守忠《北宋通西域的四條道路的探索》,《西北師大學報》1988年第1期,75—82頁;韓茂莉《宋夏交通道路研究》,《中國歷史地理論叢》1988年第1期,141—152頁;周宏偉《北宋河湟地區城堡寨關位置通考》,《中國歷史地理論叢》1992年第2期,173—199頁;杜建録《西夏沿邊堡寨述論》,《寧夏社會科學》1993年第5期,71—75頁;江天健《宋夏戰爭中對於横山之爭奪》,宋史座談會編輯《宋史研究集》第24輯,臺灣編譯館,1995年,177—214頁;梁庚堯《北宋元豐伐夏戰爭的軍糧問題》,宋史座談會編輯 : 《宋史研究集》第26輯,臺灣編譯館,1997年,131—173頁;吕卓民《簡論北宋在西北近邊地區修築城寨的歷史作用》,《西北大學學報》1998年第3期,78—83頁;杜林淵、張小兵《陝北宋代堡寨分佈的特點》,《延安大學學報》第30卷第3期,2008年,85—89頁;金勇强《論地形地貌對宋夏戰事的影響》,《寧夏大學學報》第31卷第2期,2009年,37—43頁;錢俊嶺《從淺攻到蠶食 : 論章楶的軍事構想與實施》,《西夏研究》2010年第3期,3—8頁;李華瑞《略論宋夏時期的中西陸路交通》,氏著《宋夏史探研集》,科學出版社,2016年,179—195頁。由於相關成果斐然,筆者掛一漏萬之處,祈請方家海涵。。筆者以爲之所以會出現這種傾向,源於北宋時西北地區的水運能力從年代上講不如漢唐,從地理上講不如東南甚至河北,這就容易造成人們忽視宋軍在此區域展開的以軍事需求爲導向的水面交通活動,包括水運工具的開發使用、水軍部隊的興廢沿革以及爲跨河而渡或順流而行所展開的水面運輸,這勢必會對評估當地實際水運功效乃至西北宋軍的整體後勤水平産生影響。於是筆者擬就此展開討論,以期就教於方家。
有關宋代船隻的種類、管理、製造、用途等方面,學界前賢已有比較充分的討論;但其中對南宋的關注多於北宋,對東南沿海的關注多於北方内陸(5)相關研究,詳見馮漢鏞《唐宋時代的造船業》,《歷史教學》1957年第10期,10—14頁;王瑞明《宋代的造船業與船户》,《學術月刊》1987年第3期,63—68頁;吴景山《宋金元時期西北的造船業及航運管理》,《蘭州大學學報》1999年第1期,176—181頁;席龍飛《中國古代造船史》,湖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132—182頁;王曾瑜《談宋代的造船業》,氏著《錙銖編》,河北大學出版社,2006年,154—162頁;漆俠《宋代經濟史》,中華書局,2009年,681—688頁;黄純艷《造船業視域下的宋代社會》,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1—57頁。。造成這種差異的原因,主要是造船業和航運業多集中於東南,北方特别是西北地方的相關史料又相對零散。不過,秦州山區素來盛産巨木,故而秦鳳路鳳翔府斜谷務能造船600艘,僅次於虔州而遠多於明州、温州、台州等地的承造數額(6)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二五《國用考三·漕運》,上海師範大學古籍研究所、華東師範大學古籍研究所點校,中華書局,2011年,743、744頁。;慶曆年間包拯亦曾奏請削減“數十萬”的“秦隴所科斜谷務造船材”,可見生産潛力之大(7)《長編》卷一六四,慶曆八年六月己丑,3953頁。;第二次靈州之戰時,李憲擬於蘭州組建水軍,“其所用材木,可於末邦山取辦。其兵匠,宜取於鳳翔府船務”(8)《長編》卷三一四,元豐四年七月癸巳,7603、7604頁。,表明當地確實有大規模造船的能力。不過因史料闕載,其船舶形制已難以考證了。
在水面運輸中,除了順流而行的船隻,還需跨河而渡的浮橋(9)相關研究,詳見周寶珠《宋代黄河上的三山浮橋》,氏著《後樂齋集》,河北大學出版社,2012年,266—282頁;張楊《宋金橋梁建造與維護管理研究》,河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1年。整體而言,受制於史料零散,目前宋夏戰區中有關浮橋的討論依舊相對有限。。宋代的浮橋一般以“橋腳船”爲基底,史載斜谷務曾“打造咸陽陝府橋腳船四十四隻”(10)包拯《包孝肅奏議集》卷七《民事·請權罷陝西州軍科率》,《文淵閣四庫全書》第42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149頁。,需要搭建時便將這種船一字排開,其上連續鋪設木板後固定;遇大水解開錨索,再將底船及橋板收攏,否則便有損毁之虞。熙寧九年(1076)五月,鄜延路經略安撫使李承之言 :“延州新修寧和橋,乞依舊存留。若解拆後遇大水蹙凌吹失,更不添修,依舊置渡。”(11)徐松輯《宋會要輯稿·方域》一三之二三《橋樑》,中華書局,1957年,7541頁。在戰區修建浮橋自然還需加以有效保護,元符二年(1099)苗履就曾言“會州城去河三百餘步,矢石不及,不可繫橋”(12)曾布《曾公遺録》卷八,元符二年八月甲午,顧宏義校點,中華書局,2016年,101頁。。至於其在戰時的作用,請容下文詳述。
除了建造船舶、搭建浮橋這樣的大型工程之外,宋軍還可根據實際需要採用多種方式渡河。元豐四年(1081)九月,种諤率鄜延路兵馬參加第二次靈州之戰,“乞計置濟渡橋筏椽木,令轉運司發步乘運入西界”。此議引起宋神宗不滿 :“凡出兵深入賊境,其濟渡之備,軍中自有過索、渾脱之類,未聞千里運木隨軍。今諤計置材木萬數不少,如何令轉運司應副步乘?縱使可以應副,亦先自困。令种諤如將及河造筏,賊界屋並可毁拆,或斬林木相兼用之,如更不足,以至槍排皆可濟渡。”(13)《長編》卷三一六,元豐四年九月己亥,7643頁。這些木材主要是爲製造大軍渡河的舟橋,所需數目肯定不少,要求由後方大批轉送自然是不現實的。而宋廷所言“過索”之類,《武經總要》中有相類記述,稱爲“飛絙” :“募善游水士,或使人腋挍浮水,繫繩於腰,先浮渡水;次引大絙於兩岸,立大柱,急定其絙。使人挾絙浮水而過,器械戴於首。如大軍,可爲數十道渡。”此法優點是無需大量輔材,省時省力;缺點是不適用於河面太寬、水流太急的河流,對不識水性的士兵而言仍有漂溺之險。《武經總要》中亦有類似“槍排”的“械筏” :“以槍十條爲一束,力勝一人。且以五千條爲率,爲一筏。槍去鐏刃,鱗次而排,縱横縛之,可渡五百人。或左右各繫浮囊二十。先令水工至前岸立大柱,繫二大絙,屬之兩岸以夾筏。絙上以木絙環貫之,施繩聯著於筏,筏首繫繩,令岸上牽挽之,以絙爲約,免漂溺之患。”(14)曾公亮、丁度等撰《武經總要前集》卷一一《濟水》,《文淵閣四庫全書》第726册,389頁。此法的優點是單次運量大,且能更有效地保護士兵免於溺亡;其弊端在於準備時間過長,且其間一旦遭襲,卸去槍刃的士兵便近乎“坐以待斃”了。此外還有“簰筏”之類 :“以竹木及有屋宇處可以毁拆爲筏浮渡,並束草芻,亦可用之。”不過河川附近是否有適合的民房可供拆除?是否有充足的林木可供采伐?若結合种諤長期在西北的實戰經驗來看,其請求可能也是出於環境所迫。總之,這輪發生在前綫將領與中央高層之間的戰報交流,反映出西北宋軍渡河時可能面臨的種種困難。
關於水軍部隊的建制問題,借由王曾瑜先生的研究可以發現 : 在北宋的軍事序列中,水軍並不十分受到重視,整個北方地區比較爲人所熟悉的,大約就只有駐扎於開封金明池、河北塘泊區和京東路登州的三支水軍了。
乾德元年(963),宋太祖詔“募諸軍子弟數千人,鑿池於朱明門外,引蔡水注之。造樓船百艘,選卒,號水虎捷,習戰池中”(15)《長編》卷四,乾德元年四月庚寅,89頁。。雍熙元年(984),宋太宗赴金明池“觀習水戰”時稱 :“水戰,南方之事也。今其地已定,不復施用,時習之,示不忘武功耳。”(16)《長編》卷二五,雍熙元年四月甲午,576頁。大中祥符元年(1008),“京師諸池習水戰”的十艘龍船因不合要求而需重造,宋真宗反對 :“金明池所習水戰船,蓋每歲春夏,都人遊賞,朕亦爲觀之,止欲頒賚諸司及習水戲兵士……勿使改造。”(17)《長編》卷六八,大中祥符元年三月,1530頁。隨著北宋實現對南方割據勢力的統一,駐扎在金明池的水軍性質不斷變化 : 從“習戰”的實戰演練轉向“不忘武功”的政治宣示,繼而淪爲“都人遊賞”的慶典儀仗。好在時隔不久,宋真宗以“兵備不可廢”爲由,詔“在京諸軍選江、淮習水卒於金明池按試戰棹,立爲水虎翼軍”(18)《長編》卷八一,大中祥符六年七月癸丑,1843頁。,總算是在禁軍序列中保留了一支水軍。而河北塘泊區的水軍,宋太宗時“以瀛莫雄霸州、乾寧順安保定軍置忠順,凡三千人”,“自十月悉上,人給糧二升,至二月輪半營農”(19)《宋史》卷一九《兵志四·鄉兵一·河北忠順》,中華書局,1985年,4710頁。,其巡防地區“自淘河至泥姑海口九百里,爲二十六寨、一百二十六鋪,沿界河分番巡徼,隸緣邊戰棹巡檢司”(20)《長編》卷八,大中祥符六年四月庚午,1823頁。。然至慶曆八年(1048),“以水沴多逃亡者”,索性“權放業農,候歲豐如故,自後遂不復補”(21)《長編》卷一七三,皇祐四年十二月,4185頁。。這支部隊應被視爲水上邊警力量。至於京東路登州,還有澄海水軍弩手兩指揮、平海水軍兩指揮,被目爲“北宋最大的一支水師”(22)《宋史》卷一八八《兵志二·禁軍下》,4621、4622頁。此外可能尚有一支“安海”水軍。詳見王曾瑜《宋朝軍制初探》(增訂本),中華書局,2011年,212頁注釋3。。之所以在此部署水軍,主要是爲警戒隔海相望的遼,慶曆四年(1044)時富弼就曾言 : 若從“滄州取海上路,以數千艘,出輕兵三萬,趨平州入符家寨口,則咫尺燕、薊”。畢竟,“滄州至北界平州,水路五百里,不數日登岸,地肥水草美,不必重齎”(23)《長編》卷一五,慶曆四年六月戊午,3649頁。。況且在宋太宗第二次北伐時,高瓊確實曾以“樓船戰櫂都指揮使,部船千艘赴雄州”(24)《宋史》卷二八九《高瓊傳》,9692頁。,加之雄、滄相去不遠又有水路相通,在塘泊和沿海部署水軍符合北宋的國防需求。
至於宋軍在宋夏戰區的水軍力量,就筆者目前所見有明確建制的似有三支 : 其一是元豐七年(1084)十月,宋廷下詔於“葭蘆、吴堡兩寨各置水軍一指揮,以百人爲額”(25)《長編》卷三四九,元豐七年十月甲戌,8368頁。。此前宋軍攻克葭蘆寨,鑒於周邊河谷川途素爲夏軍入侵之孔道,設置水軍當有警戒沿岸、布控河面的考慮。但據王岩叟在元祐二年(1087)奏報 :
臣訪聞葭蘆對岸尅胡,吴堡對岸近上定胡,又有畿内第五將副駐劄應援兩寨。萬一賊馬奔沖,其尅胡、定胡援兵勢不能急速濟河,坐費芻糧,無益於事。又畿内將兵不任勞役,大河内沿邊巡捕兵士,日有作過者。今春初,河上殺人並劫强賊凡七次,盡是畿内兵士。邊民不安,皆謂實無西賊鈔掠之虞,但有東軍驚擾之患。伏乞亦下本路措置,如移葭蘆、吴堡下二寨兵馬過河,除合留屯守尅胡、定胡外,乞並畿内將兵盡行減省,庶可以節邊用、安邊民。(26)《長編》卷三九七,元祐二年三月,9673頁。
就其“大河内沿邊”與“河上”這兩個空間方位來説,前述水軍士兵的嫌疑恐怕最大。原本旨在保境安民的水軍成了“邊民不安”的“驚擾之患”,實在是有違宋廷初衷;不過謀財害命案件的多發,也从側面印證了這段水路的經濟活躍程度。其二是在紹聖四年(1097),宋廷根據苗履的建議“於蘭州置水軍一指揮,以五百人爲額”(27)徐松輯《宋會要輯稿·兵》二八之四三《備邊》,7291頁。。蘭州地處水路交通之要津,向東經黄河可入天都山、向西入湟水可至青唐、向南下洮水可抵熙河。第二次靈州之戰時李憲就準備於洮水籌建水軍,“或漕軍食,或載戰士,或備火攻”,更可“率兵東下,徑趨巢穴”(28)《長編》卷三一四,元豐四年七月癸巳,7603、7604頁。。蘭州的收復意味著洮水、湟水與黄河的水路連通成爲可能,鑒於編制規模遠大於葭蘆、吴堡水軍,可以推測其軍事任務或許更加艱巨,不過此後這支部隊鮮有活動記録。其三是在崇寧三年(1104),隴右都護請於鄯州“置水軍,守河浮橋”(29)《宋史》卷一八七《兵志一·禁軍上》,4581頁。,但這支部隊具體的兵力規模、駐扎地點、建制沿革等情況,同樣没有更加確切的記載,故而只得存録於此。
學界前賢對北宋西北六路的主要河流、特别是黄河與渭河在歷史時期的航運情況,已經有了比較充分的研究,一般認爲兩漢、隋唐時期的西北水運發展較快、水準較高,但唐中葉以降,由於黄土高原植被破壞引發水土流失、戰亂頻仍導致管理崩潰以及政治經濟重心日漸南移,西北地區的長途航運從規模到功能都漸趨没落(30)相關研究,詳見全漢昇《唐宋帝國與運河》,商務印書館,1944年;譚其驤《何以黄河在東漢以後會出現一個長期安流的局面——從歷史上論證黄河中游的土地合理利用是消弭下游水害的決定性因素》,《學術月刊》1962年第2期,23—35頁;潘鏞《隋唐時期的運河和漕運》,三秦出版社,1987年;史念海《中國的運河》,陝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148—266頁;史念海《黄土高原歷史地理研究》,黄河水利出版社,2001年,122—174頁;辛德勇《隋唐時期陝西航運之地理研究》,《陝西師範大學學報》第37卷第6期,2008年,77—88頁;張曉東《漢唐漕運與軍事》,上海書店出版社,2010年。。時至北宋,誠如有學者指出的 : 由於“河流較少、水運不發達”,因此“利用人力、畜力和以人力、畜力爲主要牽引力的車輛運輸”成爲宋軍在西北“最廣泛、最普遍的運輸方式”(31)史繼剛《宋代軍用物資保障研究》,50頁。。不過由於水運具有運量大、速度快、效率高等優勢,因此面對持續緊張的宋夏戰局,宋廷還是對開發水運産生過興趣。史載宋神宗就與王安石進行過認真討論 :
提舉陝西常平等事蘇涓等言 :“鄜延、秦鳳、涇原、環慶等四路並邊州軍常闕軍食,不免支移内地民賦,百姓苦於陸運。今欲自河、洛運入鄜延路至延州,自渭運入秦鳳路至秦州,自涇運入涇原、環慶路至渭、慶州。又四路中綏德城尤遠,亦可自河入無定河運至綏德城。”詔前知華陰縣寧麟、前鳳翔府普潤縣令梁仲堪乘驛行視以聞。
先是,上問陝西糧草何以爲計,王安石曰 :“陝西陸地無可漕,惟厚與價,使民競入中以供軍糧爾。”上因問相度河、涇及無定河漕如何,王安石言 :“未見奏至。”上曰 :“亦恐或可爲也……黄河無石磧,與山水不同,如何?”安石曰 :“瞿唐峽方暴漲時,非復有石磧之患,但水湍急,難上下,須習彼水者乃能行。恐黄河上流及無定河亦如此。”因白上促麟等相度。其後,仲堪等奏至,中書户房言 :“本處山河峻急,石磧險惡,恐難以通漕,乞罷前議。”從之。(32)《長編》卷二一四,熙寧三年八月丙子,5210、5211頁。
蘇涓主張將物資經黄河、洛水運入鄜延路直至延州,經渭水運入秦鳳路直至秦州,經涇水運入涇原、環慶路直至渭州、慶州,經黄河、無定河運至綏德城,可以説是一套全面立足於開發西北河流水運的戰略性計畫,其立意可謂宏大。然而由於水文地理條件的局限,其方案最終流産。不過,儘管宋軍在西北展開長途水運的記載確不常見,也有學者曾提出“由熙州到蘭州的部分水路運輸也是整個宋夏沿邊唯一實現水運糧食的區域”(33)程龍《北宋西北戰區糧食補給地理》,162頁。;但實際上以蘭州爲中心,洮河至蘭州、黄河蘭—會段以及湟水流域的部分河段,均曾有過水運軍需物資的記録。
自元豐四年(1081)九月李憲攻下蘭州,宋軍便致力於强化守禦。元豐五年(1081)二月,宋廷以“熙河路洮河與黄河通接”,令李憲“作蒙沖戰艦運糧濟兵”(34)《宋會要輯稿·食貨》五之四《船》,5658頁。;次年二月,李憲言蘭州需糧十萬,“發保甲或公私橐駝般運”,又“慮妨春耕”,故“修整綱船,自洮河漕至吹龍寨,俟廂軍折運赴蘭州”;宋廷批准,“橐駝、舟船折運不足,須當發義勇、保甲”(35)《宋會要輯稿·食貨》四三之三《漕運》三,5574頁。。儘管物資尚需中轉,無法由洮入黄而直抵蘭州,但在部分河段展開水運,自然也是有益於蘭州守軍的。
紹聖四年(1097)四月,岷州受命調撥物資支援熙河、涇原戰綫,又面臨著洮河水運“和顧腳乘,道里阻遠”的問題。宋廷由是提出 :
今相度,欲以舟船般運至熙、蘭二州極邊使用,兼河亦有古道,可以修治,安置遞鋪,直至熙河北瑪爾巴山等路。一自岷州城外裝船,於洮河内駕放般載錢物,至中路上襯,地名噶勒斡,河水湍急,並山硤石磧至下襯,計六十有餘里不可行船。今既沿河見有古道,可行開修,自上襯擺置六鋪,勒鋪兵二人陸路般運至下襯,地名章龍峽石,卻用熙州船裝載,直至熙路或臨洮堡下卸。其上下襯各置監官一員,量行修廨舍、庫屋,卸納裝破,並往來催督水陸路般運錢物。(36)《長編》卷四八八,紹聖四年五月乙亥,11589頁。
船隊於岷州出發後沿洮河航行,至噶勒斡因“河水湍急”不得不改走陸路,這段路程約六十里;幸而沿河有古道,路途不至太過艱難;至章龍峽石可由熙州船隊裝載物資,運至臨洮堡最終卸貨。臨洮堡位於今臨洮縣北約七十里(37)許容等監修,李迪等編纂《甘肅通志》卷一《關梁·臨洮府·狄道縣》,《文淵閣四庫全書》第557册,311頁。,熙寧七年(1074)三月王韶與木征交戰時曾“破結河川額勒錦族,以斷通夏國徑路”(38)《長編》卷二五二,熙寧七年四月丁酉,6179頁。,結河川係洮河支流,在今臨洮縣北約六十里(39)《甘肅通志》卷五《山川·臨洮府·狄道縣》,163頁。,降服該部方可控制結河川東入馬銜山的道路,繼而阻擋西夏入援吐蕃。是役爲王韶降服木征提供了條件,開展水運又與鎮撫當地更相表裏,其軍事功能自是不言而喻。
隨著宋軍對蘭州的控制愈發穩固,該地鎮守黄河、中轉軍需的作用日益凸顯。元符二年(1099)四月,宋軍攻克天都山,置會州、西安州,宋廷於是“詔蘭州造麄材應副會州修倉庫、營房、廨宇等,自黄河沿流運致,專委官管勾”(40)《長編》卷五一六,元符二年閏九月壬申,12265頁。。自此以蘭州爲中心,依托黄河水運,蘭、會二州得以連通,熙河、涇原亦可相互支援。同年閏九月,熙河蘭會路經略使胡宗回將繼續西進的計畫上報宋廷 :
自河州安鄉城過黄河入邈川,雖是洮西本路,緣道徑迂險,般運艱難。臣近體問得蘭州西關堡近西,地名把京玉相近,可以繫橋通路,直入邈川,不惟路徑平坦,兼道里甚近,可以互相照應,兼可以於宗河行船,漕運直入邈川。其宗河口東岸近北,舊有邈川管下鵝毛瓦都城,迺西番舊防守夏國該珠卓囉等城去處,今城見全備,略行修築,安置樓櫓,可以守禦。(41)《長編》卷五一六,元符二年閏九月丙子,12272頁。
由安鄉城經黄河入邈川的舊路後勤艱難,如能在蘭州西關堡“繫橋通路”,不僅可得平坦大路,更可於湟水漕運,加之湟水河口東岸之北有鵝毛瓦舊城,“略行修築”即能守禦邈川。儘管此後姚雄在攻打鄯、湟時仍於安鄉關置堡,但却還是著眼於“夾河立堡,以護浮梁,通湟水漕運”。此戰促成湟水商路復通,“商旅負販入湟者,始絡繹於道”(42)《宋史》卷三四九《姚兕傳》,11060頁。,對改善後勤頗有助益,亦可看到控制湟水對東西交通的重要性(43)李華瑞《論北宋經營陸路東西交通》,氏著《宋夏史探研集》,213—232頁。。此外,元符三年(1100)蘭州管下之把拶橋改京玉關(44)《宋史》卷八七《地理志三·陝西路》,2166頁。,“至湟州止九十九里”,控扼此地則“宗河可通五板船,漕運道路通快”(45)《曾公遺録》卷九,元符三年六月癸卯,277頁。。
如果將討論範圍稍作延展,還會觸及北宋前期陝西與開封間的漕運問題(46)相關研究,詳見沈逸波《北宋漕運系統述略》,《上海師範大學學報》1992年第1期,37—45頁;陳峰《試論唐宋時期漕運的沿革與變遷》,《中國經濟史研究》1999年第3期,83—93頁;周建明《論北宋漕運》,《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2000年第2期,57—65頁。。這條水運綫路由於受宋夏戰事的拖累,“歲漕益減耗,才運菽三十萬石”;加之其投入産出比又嚴重失衡,“歲創漕船……勞費甚廣”,故而至嘉祐四年(1059),宋廷決定“罷所運菽,減漕船三百艘”,開封“自是歲漕三河而已”(47)《宋史》卷一七五《食貨志上三·漕運》,4252頁。。此外,還有記録表明宋軍曾由開封沿黄河溯流而上向西北邊地運送軍糧,歐陽修在康定元年(1040)就曾提議 :
臣聞今爲西計者,皆患漕運之不通,臣以謂但未求之爾。今京師在汴,漕運不西,而人之習見者遂以爲不能西,不知秦、漢、隋、唐其都在雍,則天下之物皆可致之西也。山川地形非有變易於古,其路皆在,昔人可行,今人胡爲而不可?……今兵之食汴漕者出戍甚衆,有司不惜百萬之粟分而及之,其患者,三門阻其中爾。今宜浚治汴渠,使歲運不阻,然後按求耀卿之跡,不憚十許里陸運之勞,則河運通而物可致,且紓關西之困。(48)《歐陽修全集》卷四五《居士集卷四十五·通進司上書》,李逸安點校,中華書局,2001年,640頁。
儘管如歐陽修所言,由陝西至開封的山川地形並没有“變易於古”,但“京師在汴,漕運不西”這一重大政治經濟地理格局的變遷,卻足以改變歷代以來的漕運綫路,因此其議難以施行。慶曆三年(1043)七月,范仲淹借上報陝西旱災之機,請求“速降指揮,委本路都轉運使孫沔……於黄河内般輦自京以來斛米,往彼應副”(49)《長編》卷一四二,慶曆三年七月辛未,3397頁。。此議雖非立足於軍事需要,但也可證實北宋有能力通過黄河將物資運往西北;但類似情況實屬應急個例,因此黄河航路對支援宋軍戰事的作用恐怕還是十分有限的。由是觀之,宋夏戰區中的長途水運,多在特定地區和特定時段纔能發揮功能,這也是學界長期以來不太看重西北水運之軍事價值的主要原因。
就交通空間與運輸方式而言,所謂“水面交通”,除了通常比較熟悉的依靠船隻展開的長途船運,還應包括通過架設浮橋、建立津渡以跨河而過的軍需運輸。在宋夏戰區,這兩種水面交通活動曾經發揮過重要作用(50)黄純艷先生曾對宋代津渡的經營、管理等問題展開過細緻考察,但由於史料所限,其討論多集中於南方水系之政府管理與社會經濟層面,較少涉及宋夏戰區内津渡的設置沿革與軍事功能。相關研究,詳見黄純艶《造船業視域下的宋代社會》,427—445頁。。
早在乾德五年(967),宋太祖就曾令“川、陝諸州長吏、通判並兼橋道事”,不過當時針對的是民用工程中調發過濫、“吏緣爲奸”等問題(51)《長編》卷八,乾德五年十二月,197頁。。咸平五年(1002),宋廷欲重築本已歸還李繼捧的綏州故城,巡撫陝西的錢若水堅決反對 :“若復城之,即須增戍。芻糧之給,全仰河東。其地隔越黄河、鐵碣二山,無定河在其城下,緩急用兵,輸送艱阻。”錢若水被宋真宗譽爲“儒臣中知兵者”,宋廷遂納其説而罷役(52)《宋史》卷二六六《錢若水傳》,9170頁。。不過,真正引發宋廷對宋夏戰區中河渡問題關注的,還是麟、府諸地位於“河外”的敏感位置及其守軍面臨的現實困境。
麟、府二州地處黄河西岸,直至宋神宗以前一直孤懸“河外”,唯依靠河東路人馬渡過黄河方能運送物資,是謂“麟、府屯重兵,皆河東輸饋,雖地里甚邇,而限河津之阻”(53)《宋史》卷二七七《鄭文寶傳》,9428頁。。因此宋廷上下放棄麟府、退守黄河東岸的主張時有出現,但棄守該地並不符合北宋長遠利益,故歷代君臣皆未執行;不僅如此,宋軍還想方設法對其增援,加强跨河運輸遂成題中之意。咸平五年(1002)九月,宋真宗以麟、府二州“芻粟增價”派員調查,發現是因黄河阻滯所致;鑒於“河裁闊數十步”,遂“於府川、定羌軍經度置浮橋”,以期接通商路、平抑糧價(54)同上。。定羌軍即日後之保德軍,與府州隔河相望,正可照應浮橋安全。
然而因軍需所急,河東民衆仍需將“常賦及和市芻粟,並輸府州,而涉河阻山,頗爲勞苦”,宋廷只好令黄河西岸部隊“徙屯河東保德軍,其營在府州者聽量留之”,“條約已來,公私爲便”。景德三年(1006)二月,因擔心“水漲、冰合”造成“軍士涉河,往來艱阻”,宋真宗再次下詔 :“河西軍營在府州者,所給芻糧自今增置渡船,仍舊於保德軍請領。如水漲、冰合,即聽隨處給遣,或預令輦載以往。委轉運司專提振之。”(55)《宋會要輯稿·食貨》四二之三《漕運》二,5563頁。此後元昊“入寇河外”,麟、府形勢危急,原先的渡河糧道不再安全,甚至可能爲敵所用,宋廷遂禁“火山、保德軍緣河私置渡船”(56)《宋會要輯稿·方域》一三之五《四方津渡》,7532頁。,在嚴控舊有津渡的同時,於合河津新開渡口,“使河東地區嵐、石、隰、絳州的物資都可以由合河津轉送到麟州”,“改變了以往單一的由府州從東北方向向麟州運糧的情況”(57)程龍《北宋西北戰區糧食補給地理》,154頁。。
此外,通過修建浮橋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情形還出現在延州永寧關。永寧關本係延川縣舊關,元符二年(1099)綏州升綏德軍後改隸之。“永寧關與石、隰州跨河相對,地沃多田收,嘗以芻糧資延州東路城寨,而津渡阻隔,有十數日不克濟者。”因轉運效率低下,永寧關的戰略支援功能大打折扣,宋神宗遂於熙寧六年(1073)十月下令“延州永寧關黄河渡口置浮梁”(58)《宋會要輯稿·方域》一三之二二《橋樑》,7541頁。。次年底,“鄜延路經略司言延州永寧關新作浮梁成,賜名寧和”(59)《長編》卷二五八,熙寧七年十二月辛未,6298頁。。元豐五年(1082)五月,宋軍收復葭蘆寨轄地,宋廷雖令鄜延、河東共同照管,“合用兵馬並戰守器具、糧草等,並令河東路經略、轉運司管認”(60)《長編》卷三二六,元豐五年五月辛丑,7854頁。,“緣隔大河,慮西賊侵犯,仰鄜延路經略司以兵馬照管應援”(61)《長編》卷三二六,元豐五年五月癸卯,7855頁。,仍有力不從心之感;此後宋軍不斷沿無定河北進,爲綏德、米脂等地提供軍需的任務更加繁重。至元豐六年(1083)八月,陝西路轉運副使范純粹遂提議 : 原本“每年入中或移税糴,從便計置粗細色斛斗一十萬石,於吴堡寨、永寧關樁積”,考慮到吴堡“僻在河外,又深近賊界”,永寧關“自開拓邊面已來,卻在近裏”,加之“本關自有橋渡,與河東晉、絳、石、隰州相望”,因而不妨“令河東轉運司於石、隰、晉、絳等州擇與本路順便處,就近支撥斛斗,除五萬石依舊永寧關納外,將合赴吴堡寨納五萬石,由永寧關赴青澗城納”,將吴堡寨的五萬石軍糧經永寧關運往清澗城,“一則免侵近賊界,一則免僱腳般運之費”。宋神宗以爲“純粹奏請允當,宜火急與指揮”(62)《長編》卷三三八,元豐六年八月己卯,8140頁。。實現此方案的條件之一正是永寧關“自有橋渡”,能克服黄河險阻,將鄜延、河東道路相連。筆者以爲此處“橋渡”應當就是寧和橋。
宋軍在洮河、湟水流域不斷與當地蕃部爭戰,出於戰術需要亦多建造浮橋。如熙寧六年(1073)二月,“熙州城下洮河及南、北關渡口並置浮橋”(63)《長編》卷二四二,熙寧六年二月己卯,5901頁。,建成後賜名永通橋;十月,又下詔河州安鄉城黄河渡口“置浮梁,築堡於河之北”,宋神宗以其地“鄯、廓通道也,濱河戎人,嘗刳木以濟行者,艱滯既甚”,營建浮橋可以展現“來遠”之意(64)《長編》卷二四七,熙寧六年十月壬申,6019頁。。元豐七年(1084)十月,李憲以“蘭州渡河去賊巢甚邇”,建議“於四五月……預於黄河西上,以蘭州營造爲名,廣置排筏,尅期放下,造成浮橋,以本路預集選士、健騎數萬人,一發前去蕩除梟穴,縱不能擒戮大憝,亦足以殘破其國,使終不能自立”(65)《長編》卷三四九,元豐七年十月癸巳,8376頁。。紹聖四年(1097)四月,蘭州復金城關,“繫就浮橋,本州邊面已是牢固”(66)《長編》卷四八五,紹聖四年四月壬辰,11522頁。。元符二年(1099)正月至四月,宋廷就是否於蘭州城西喀羅川修復浮橋發生分歧,贊同者認爲此舉在打通甘、涼的同時能“隔絶西蕃、夏賊往來便道”(67)《長編》卷五五,元符二年正月庚戌,12028頁。,反對者則認爲“青唐必驚疑生事,西夏未了,又生一敵國”(68)《曾公遺録》卷七,元符二年四月乙未,24頁。,最後章惇以“喀羅、卓羅,密邇邈川路”而“力欲成之”,於是“三省、密院同進呈,令孫路進築喀羅”(69)《長編》卷五九,元符二年四月乙未,12124頁。。總之路從王韶開邊之初“雖名一路,而實無租入,軍食皆仰給他道”(70)《宋史》卷三二八《王韶傳》,10581頁。,“未有租税之助,而所在倉稟空虚,商人絶迹”(71)《長編》卷二七一,熙寧八年十二月庚寅,6635頁。;經過二十餘年的經營,最終能“郡邑既已雄盛,人民既已富庶,法令既已整備,邊勢既已盛强,兵日益減,費日益省,穀日益賤”(72)《長編》卷四六,元祐六年六月丙午,10999頁。,在一定程度上正是得益於後勤道路的暢通。熙河之役所需的物資多由秦鳳路沿渭河輸送,至通遠軍後轉入熙州,再渡洮水而南入河州或北上蘭、湟,修建浮橋自然是維繫後勤路綫、提高補給效率的重要一環。
北宋能在艱苦卓絶的對夏戰爭中逐漸扭轉頽勢,最終幾近降服西夏,在相當程度上得益於後勤保障的有效展開,唯此前綫部隊纔能全力以赴投入作戰。而宋夏戰區中水面運輸情況長期以來未能受到充分關注,一方面是因爲經過千餘年的開發,至北宋時該地的水文地理環境出現一定退化,部分河段確實已難以維繫大规模航運;加之政治中心的東遷和經濟重心的南移,更削弱了宋夏戰區中長途航運的必要性,而這種最受矚目的水面交通活動的減少,直接影響了時人的記録與後人的研究。另一方面,儘管西北宋軍在部隊調度和要塞建置方面,都曾充分考慮河流的分佈與走向,但其後勤補給主要還是依靠河流沿岸地帶的平坦川途來實施陸運,而較少直接利用河流水體展開水運,故將其歸入陸路運輸的討論範疇,也更符合一般研究的慣常做法。
但是,如果因此便忽視了宋夏戰區中水面交通活動的軍事價值,那麽便容易對全面評估西北宋軍的後勤活動産生不利影響,也可能因此而錯過一個觀察人類軍事活動與自然環境因素互動的可能視角。而經過本文的梳理可以看到 : 就西北宋軍的後勤體系而言,水面交通運輸曾在某些特定的時段、地區或戰役中,發揮過重要的戰術作用——不論是順流而行展開長途船運還是横跨河岸建造浮橋津渡,這些舉措在調度部隊和輸送物資等行動中,多能實現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或減少風險的目的。此外,在西北宋軍展開的水面交通活動中,配套設施的建造和從業兵員的部署,也會對當地社會産生一定影響,包括局地交通建設、水域沿綫治安、周邊部族綏撫,等等。就此而言,對於宋夏戰區中水面交通活動的實際作用,還是需要予以更加充分的討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