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学视阈下未成年人葬俗的传播与变异
——以海岱地区史前时期瓮棺葬为例

2018-01-23 10:21王清刚
民俗研究 2018年4期
关键词:民俗学史前考古

王清刚

一、引 言

瓮棺葬一般是指考古发掘中所发现的以罐、缸等较大型陶器作为葬具盛敛尸骸的葬俗。其作为一种独具特色的埋葬方式广泛见于世界各地的古代遗址中,甚至近现代一些少数民族区域仍然存在。瓮棺葬主要用于埋葬未成年人,在我国古代文献中即有“以有虞氏之瓦棺葬无服之殇”的记载。*杨天宇:《礼记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58页。仰韶时期和战国秦汉是我国瓮棺葬最为流行的两个阶段。我国瓮棺葬葬俗最早出现于前仰韶文化时期(距今约7000年以前)的陕西关中地区,之后仰韶文化时期(距今约7000-4800年),瓮棺葬开始在几乎整个仰韶文化的分布区内广泛流行,尤以陕西渭水流域的半坡类型最盛。*许宏:《略论我国史前时期瓮棺葬》,《考古》1989年第4期。龙山时代(距今约4800-4000年)中原地区仍然存在不少瓮棺葬。*较中原地区略晚,长江中游地区的大溪文化中也出现了瓮棺葬,在此后的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中瓮棺葬亦比较常见。*何保军:《浅析安阳后冈龙山文化遗址中的瓮棺葬及儿童葬》,《陇东学院学报》2012年第6期。对史前时期瓮棺葬的研究,李仰松、宋兆麟、许宏、郭立新等先生结合考古学、民族学、人类学作过专论,对这种葬俗的年代、分布、葬具组合及其反映的早期先民的原始信仰已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龚丹:《屈家岭文化中的儿童埋葬方式探析》,《东南文化》2006年第5期;郭立新:《石家河文化晚期的瓮棺葬研究》,《四川文物》2005年第3期。战国秦汉阶段瓮棺葬的分布较史前时期更为广泛,其范围甚至扩大到整个东亚大陆。相关的研究则以白云翔先生的研究成果为代表*宋兆麟:《云南永宁纳西族的葬俗——兼谈对仰韶文化葬俗的看法》,《考古》1964年第4期;李仰松:《谈谈仰韶文化的瓮棺葬》,《考古》1976年第6期;许宏:《略论我国史前时期瓮棺葬》,《考古》1989年第4期;郭立新:《石家河文化晚期的瓮棺葬研究》,《四川文物》2005年第3期。,最近学界还举行了“瓮棺葬与古代东亚文化交流国际学术研讨会”,进一步总结和推动了瓮棺葬的研究进展,尤其是葬俗和人口迁徙的关联得到广泛讨论。遗憾的是,作为史前时期瓮棺葬分布的边缘地带——海岱地区,学界却缺乏相关的专门讨论,而本区恰是瓮棺葬俗传播及发生变异的重要区域。古今葬俗作为人类创造的文化,是民俗学、历史学、人类学、考古学、社会学等众多学科共同关注的课题,因此本文立足于考古学材料对海岱地区史前时期瓮棺葬的基本特征、年代和分布格局等问题进行梳理,并尝试结合民俗学、人类学的理论对其传播、变异等问题做一简要分析,抛砖引玉,希望引起学界对此问题的关注。

二、考古学的视野:海岱瓮棺葬俗的特征、年代和分布

目前海岱地区发现瓮棺葬的史前遗址有山东泰安大汶口*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大汶口续集——大汶口遗址第二、三次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1997年。、邹县野店*山东省博物馆等:《邹县野店》,文物出版社,1985年。、兖州六里井*国家文物局考古领队培训班:《兖州六里井》,科学出版社,1999年。、曲阜西夏侯*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山东队:《西夏侯遗址第二次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6年第3期。、南兴埠*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山东曲阜南兴埠遗址的发掘》,《考古》1984年第12期。,费县左家王庄*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费县左家王庄遗址发掘报告》,《海岱考古》(第二辑),科学出版社,2007年。,滕州北辛*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东队:《山东滕县北辛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4年第2期。、西公桥*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滕州西公桥遗址考古发掘报告》,《海岱考古》(第二辑),科学出版社,2007年。,枣庄建新*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枣庄建新——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1996年。、菏泽安邱堌堆*北京大学考古系商周组等:《山东菏泽安邱堌堆遗址1984年发掘报告》,《考古学研究》(八),科学出版社,2011年。,江苏邳州梁王城*南京博物院等:《梁王城遗址发掘报告·史前卷》,文物出版社,2013年。、泗洪赵庄*《苏鲁豫皖考古座谈会纪要》,《文物研究》(第7辑),黄山书社,1991年,第14页。,安徽宿州古台寺*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徽队:《安徽宿县小山口和古台寺遗址试掘简报》,《考古》1993年第12期。、萧县金寨*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发掘资料。、蒙城尉迟寺*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蒙城尉迟寺——皖北新石器时代聚落遗存的发掘与研究》,科学出版社,200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蒙城尉迟寺》(第二部),科学出版社,2007年。,河南淮阳平粮台*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淮阳平粮台龙山文化城址试掘简报》,《文物》1983年第3期。等16处。

许宏先生依据尸骨与葬具的相对位置,将瓮棺葬分为“装入葬”和“非装入葬”两种。*许宏:《略论我国史前时期瓮棺葬》,《考古》1989年第4期。尉迟寺发掘报告的作者也将瓮棺葬分成了“完整陶器葬”和“瓦片葬”两类。*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蒙城尉迟寺——皖北新石器时代聚落遗存的发掘与研究》,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195页。实际上,这两种分类法本质上是一致的。用一件或多件器物组合把婴儿或儿童完整装入即为“装入葬”或“完整陶器葬”;刻意打碎一件或数件陶器平铺或垫于人骨之上则为“非装入葬”或“瓦片葬”。上述两种形式的瓮棺葬在海岱地区均有发现,其中前者数量极少,仅在与中原地区毗邻的豫东、皖西北一带发现较多,可暂称之为“完整陶器装入葬”;后者占绝大部分,可以“陶片覆盖葬”名之。以“陶片覆盖葬”为主是海岱地区瓮棺葬一个最显著的特点,而区别于瓮棺葬分布的核心区——中原地区和江汉地区。另外,挖圆坑竖置陶器盛放婴儿尸骸、其上加盖并穿孔是“完整陶器装入葬”的一种形式之一,中原和江汉地区非常流行,海岱地区则仅有零星发现,如梁王城、西夏侯和尉迟寺等。

在瓮棺葬具的组合方面,海岱地区也有一定的自身特点,即鼎的使用频率明显较高,这可能与海岱地区以鼎为重要炊煮器皿的习俗有关。值得一提的是,通常情况下,瓮棺葬除了葬具外没有多余的随葬品,而野店遗址中至少有5座儿童瓮棺葬中随葬了其它的各种陶器,如高柄杯、瓶、豆、盉等,甚至一座儿童墓(M61)中有象牙雕筒。大汶口遗址中则有一座婴儿墓(M1030)随葬獐牙。其它像南兴埠、西公桥、梁王城、建新等遗址未成年人瓮棺葬中均有随葬额外陶器的现象。

瓮棺葬埋葬的个体年龄,海岱地区与其它地区相似:以埋葬婴儿和儿童为主,少量青少年、成年人。至于瓮棺葬的埋葬位置,海岱地区部分遗址的房址周围常有婴幼儿的瓮棺葬,如梁王城遗址F4下即叠压着6座婴儿和儿童瓮棺葬。另外也有很多儿童瓮棺葬是与成人土坑墓混杂分布的,这些特点也与中原和江汉地区一致。

目前海岱地区所见瓮棺葬年代最早可追溯到北辛文化中晚期(距今约6600-6100年),但数量极少。大汶口中期偏晚到晚期阶段(约距今5200-4600年),海岱地区出现了瓮棺葬的第一个高峰期,也是本区史前时期唯一一段流行瓮棺葬的时期。上述16处遗址中除了大汶口和平粮台遗址外,其余13处遗址所发现的瓮棺葬全部属于大汶口中期偏晚到晚期。龙山时期,海岱地区除了豫东淮阳平粮台遗址发现一定数量的儿童瓮棺葬外,只有菏泽安邱堌堆等零星几处遗址有瓮棺葬的报道。*尉迟寺遗址中所谓龙山时期的瓮棺葬均应属于大汶口文化晚期。平粮台遗址属于龙山晚期主要分布在豫东地区的王油坊类型,地处与王湾三期文化交界地带。这一文化类型此时受中原龙山文化影响较大,很多学者甚至认为其就属于中原龙山文化的一个地方类型。总体来说,这一时期海岱地区的瓮棺葬已趋于消失。

瓮棺葬的分布格局呈现出东西差别,上述16处遗址均位于海岱地区的西半部,而东半部则无瓮棺葬发现,这与海岱地区东西部的整体文化差异似乎有某种契合之处。同时,我们也可以发现,越是在与中原地区相临近的区域,瓮棺葬的数量愈多,且“完整陶器装入葬”也愈多。如尉迟寺遗址第一次报告中有61例“完整陶器装入葬”,28例“陶片覆盖葬”,儿童土坑竖穴墓则仅有24例。据统计瓮棺葬占所有墓葬总数53%、占儿童墓葬总数80%以上。淮阳平粮台遗址16座儿童墓中有13座为瓮棺葬,并且前文已述,整个海岱地区龙山文化中除平粮台遗址外,瓮棺葬已极为罕见。

三、丧俗的互动:信仰的普同性和包容性

葬俗在民俗学中作为人生礼仪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备受关注。*钟敬文:《民俗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181-186页。当代民俗学范畴内对丧葬文化的研究已出现了由丧葬制度层面向精神层面的范式转换,同时区域性研究也呈现出取代整体性研究的趋势*赛瑞琪、郑土有:《民俗学视域中丧葬文化研究的范式转换——评陈华文〈浙江民间丧俗信仰研究〉》,《民俗研究》2012年第4期。,有学者指出“只有对民俗做微观研究,探讨它在特定背景、文化社会环境中的特定意义,才能清楚它的成因和本质”*何彬:《江浙汉族丧葬文化》,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28页。。这为我们阐释考古材料中的葬俗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新颖视角和思路。

著名考古学家俞伟超先生认为一定的地理环境、历史条件和某些偶然的因素会使人们塑造出共同的心理状态、风俗习惯、审美观念等精神层面的特质。*俞伟超:《考古类型学的理论与实践》,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9页。在史前人群互动与交流的过程中,一般认为与生产技术相比,风俗习惯和思想观念等方面的东西具有保守性。*李伯谦:《关于考古学文化互动关系研究》,《南方文物》2008年第1期。葬俗作为精神领域的重要内容,植根于特定的文化传统之中并且一般不易被其他族群所借用。同时“各个民族在各自不同的环境、条件下生存、发展,由此而产生了民俗传播的特殊性,但各民族又都面临着人类发展的共同问题,生存和发展,所以民俗文化中必然产生超越民族界限的普同性内容”*仲富兰:《民俗传播学》,上海文化出版社,2007年,第319页。。这就需要我们在理解和阐释不同文化区人群之间葬俗的差异和相同点时,既要充分考虑人类文化的共通性,也要敏锐地意识到可能存在的交流互动。

史前时期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不发达,未成年人死亡率普遍较高,有观点认为史前时期未成年人在墓地中所占比例应在40%左右。*陈洪海、周浩然:《甘青地区史前时期未成年人埋葬问题分析》,《考古与文物》2013年第2期。因此对夭折的婴儿和未成年儿童的处理就成为了各个不同族群共同需要面对的问题。纵观世界各地包括我国史前时期诸文化对夭折儿童的埋葬方式,可谓多种多样,但又有若干共性。既有简单的挖坑埋葬在房址周围的现象,也常见以瓮棺葬的形式集中或单独埋葬,甚至葬具组合及其上穿孔的习俗也在地理距离遥远、年代差别较大的不同地区存在。如美国阿拉巴马州就发现了很多玛雅时期的儿童瓮棺葬,延续到哥伦布时代。葬具系用大口罐加倒扣的盆,盆底穿孔*Peter A.Brannon,“Urn-Burial in Central Alabama”, American Antiquity, Vol. 3, No. 3 (Jan., 1938), pp. 228-235.,与我国史前时期的瓮棺葬惊人的一致。对于瓮棺葬,学界多结合民族学和人类学资料,用“亲子之情”和“灵魂不灭观念”及“转世”进行解读。*宋兆麟:《云南永宁纳西族的葬俗——兼谈对仰韶文化葬俗的看法》,《考古》1964年第4期;李仰松:《谈谈仰韶文化的瓮棺葬》,《考古》1976年第6期;郭立新:《石家河文化晚期的瓮棺葬研究》,《四川文物》2005年第3期。民俗学研究表明,新生命的诞生和成长需要经历从祈子、怀孕、诞生、庆贺直到成年等若干仪式*钟敬文:《民俗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158-164页。,这个从“彼世”到“此世”过程中衍生了非常复杂的信仰和习俗。*杨国:《符号与象征——中国少数民族服饰文化》,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118-136页。因此儿童的夭折必然引发亲人强烈的悲痛和失落,进而需要特定信仰架构的民俗来抒发、消解和调节,这实际上就是民俗“趋吉避邪”的功能性反映。*仲富兰:《中国民俗学通论》(第1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03-105页。汉水中游地区屈家岭-石家河文化中存在一种特殊的“瓮棺腰坑合葬墓”,在成人土坑墓中挖腰坑置婴少儿瓮棺,据推测墓主之间可能为父子或母子关系*李英华:《汉水中游地区史前腰坑与瓮棺》,《江汉考古》2010年第1期。,此例可能就是“亲子之情”或“转世”思维的极端体现。

综上,可以认为瓮棺葬是基于人类共同的疼惜婴幼儿及儿童早夭、期待其转世的心理而产生并为世界各地人们使用的。一方面,瓮棺葬并非必须通过外部传播才出现;另一方面,瓮棺葬的习俗也容易被不同的民族或部落接受。

有观点认为黄河、长江流域几个最早出现瓮棺葬俗的地区可能是分别独立起源的。*许宏:《略论我国史前时期瓮棺葬》,《考古》1989年第4期。海岱地区与这两个文化区相比,尽管瓮棺葬早在北辛中期就已出现,但并未成为一种常见的葬俗。因此也有学者指出北辛文化时期海岱地区与中原地区的早期仰韶文化明确存在着交流,且以后者对前者的影响略占上风,瓮棺葬习俗当是直接由豫中地区直接传播而来。*栾丰实:《仰韶时代东方与中原的关系》,《海岱地区考古研究》,山东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16-118页。

考古学研究表明,大汶口文化中期偏晚阶段,海岱地区和中原地区的文化交流趋向发生了重大转变,表现为皖北、豫东地区出现了一批大汶口文化的器物或墓葬,种种迹象表明海岱地区居民向西进行了一定规模的人口迁徙,甚至豫西、豫南地区都有大汶口文化的因素。同时,尉迟寺遗址中也出现了来自中原和江汉地区的连间排房和大量的瓮棺葬及一些陶器和纹饰。有学者认为尉迟寺遗址的居民应是一批来自中原地区但使用大汶口器物的人群。*梁中合:《尉迟寺类型初论》,《青果集:吉林大学建系10周年建专业25周年纪念文集》,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年。实际上,这一时期在整个海岱地区尤其是海岱地区西部,日用陶器的装饰风格发生了显而易见的变化——常见于中原地区的拍印篮纹大量出现,这说明海岱地区与中原、江汉地区的交流是有来有往、双向互动的。如果从这一背景大势考虑的话,同一时期瓮棺葬在海岱地区突兀地流行显然不是本区传统的自然发展,更可能是海岱人群在向西拓殖过程中主动引入豫中、豫南等地区葬俗的结果。这一点,有学者已有所提及。*陶治强:《尉迟寺遗址大汶口文化晚期葬俗刍议》,《四川文物》2009年第3期。包容性是中国民俗信仰的突出特点,“凡为我所用者,都被加以供奉”*钟敬文:《民俗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205页。,这或许就是瓮棺葬俗得以在海岱地区传播的深层动因。

四、葬俗变异:民俗生态性本原和横向扩布

前面的分析阐明,瓮棺葬不是海岱地区固有的葬俗传统,而是来自中原和江汉地区的习俗。同时海岱地区的瓮棺葬俗又有着鲜明的自身特色,显然瓮棺葬俗从来源地传播到海岱地区已发生了诸多变异。民俗学中有所谓“民俗文化正常扩布”的概念:

在民俗文化的扩布中,正常的和平采借方式,表现为一种完整的过程,这一过程是通过三个步骤完成的。第一、采借者一方对被采借者一方的新民俗,首先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做出价值判断,然后与本民族、本地区的民俗文化作比较、选择;第二、在比较基础上,决定对新民俗做出取舍选择;第三、如决定采用,则将要采纳的新文化,根据需要作形态、意义和功能上的改造,并将其置入本民族本地区原有民俗文化传统中,使新民俗得到有效的扩布。*钟敬文:《民俗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16页。

生态民俗学也强调民俗生成的生态性本原,丧葬习俗中的信仰观念及其仪式内容与人类群体所依托的生态环境密切相关。*江帆:《生态民俗学》,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3-39页。

葬俗出现新变化属于文化变迁的范畴。外部刺激和内部整合在当代西方人类学理论中被认为是导致变迁的两个重要因素。*[美]克莱德·M·伍兹:《文化变迁》,何瑞福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5页。哈维兰曾指出:

变迁是所有文化的特点,但变迁的速度与方向,在文化与文化之间、时代与时代之间,却有很大的不同……该文化在一个特定时期的特殊需求是什么;以及可能最重要的一点是新的因素与既有的文化母质之间“适合”程度如何。*[美]W·A·哈维兰:《当代人类学》,王铭铭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559页。

上述民俗学和人类学的论述与本文讨论的海岱地区史前瓮棺葬俗的变异颇为契合。以“陶片覆盖葬”占绝对优势是海岱地区瓮棺葬区别于其它地区的显著特点,从尉迟寺遗址的情况来看,“陶片覆盖葬”最初可能是为了埋葬儿童及青少年等体型偏大的未成年人,一般会用多件陶器组合作葬具。但到了鲁中南一带,这种葬俗的严谨性遭到了破坏:有的儿童尸骸仅象征性地铺垫或覆盖大块陶片于头部、胸部、下肢骨处,基本起不到盛敛尸体的作用;即使是个体小的婴幼儿也经常只用残破陶器覆盖,而非装入。这与其它地区的瓮棺葬显然有质的差异,因为像大河村遗址那样即使没有全躯装入陶器,也会将头部及上半身套入。*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大河村》(上),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186-188页。而在日照尧王城遗址曾发现两座墓葬墓壁内侧有陶片将尸骨围在当中的现象。*临沂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等:《日照尧王城龙山文化遗址试掘简报》,《史前研究》1985年第4期。综合这些情形来看,在海岱地区先民的心目中,陶片作葬具保护尸骸的象征意义可能远大于其实际意义。未成年人葬礼的简洁化在海岱地区“陶片覆盖葬”这一葬俗上表现的非常明显。正如《仪礼·丧服》云:

丧成人者其文缛,丧未成人者其文不缛,故殇之絰不樛垂。盖未成人也,年十九至十六为长丧,十五至十二为中丧,十一至八岁为下丧,不满八岁以下皆为无服之殇。无服之殇以日易月。以日易月之殇,殇而无服。故子生三月则父名之,死则哭之,未名则不哭也。*杨天宇:《仪礼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319-320页。

位于东方的海岱地区与中原、江汉地区在自然环境、生业经济和文化传统上有着巨大的差异,这也正是海岱先民没有原封不动移植外来葬俗的根本原因。

综上所述,基于原始民俗信仰的普同性和包容性,海岱地区先民在向西与中原、江汉地区人群交流过程中接受了以瓮棺葬形式埋葬未成年人的观念,并将这种外来习俗加以改造融合,以“陶片覆盖葬”的新形式构建了本地特色的丧俗。从与中原地区毗邻的豫东、皖西北地区到海岱鲁中南汶泗河流域,瓮棺葬俗由外围传输到核心文化区的过程中被打上了本地的烙印,体现出民俗生成的生态性本原和民俗横向扩布发生变异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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