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陕西西安 710100)
出纳工作是财务工作的入门环节,主要涉及现金的收付、银行转账,但又不仅仅如此。在实践中,出纳人员的工作常常是烦琐又细碎的,比如包括凭证的整理、支票的管理与填写和银行的各类手续等等。所以,出纳人员不仅需要有专业的财务知识,还必须仔细谨慎。
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在会计循环中的地位和作用是等同的,都是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岗位工作人员。由于财务的内部牵制原则,必须将做账岗位和执行岗位相分离,才形成了现在的会计岗和出纳岗,两者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与其他财务岗位构成了财务管理的有机整体。
随着我国高校的发展,出纳岗位越来越重要,其地位也逐步提高。因为出纳岗位直接面对服务对象,掌握着各种第一线的信息,能够为高校的发展和决策提供依据,甚至有时候出纳人员会直接参与相关决策的讨论与审核中。
出纳工作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总的来说涉及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活动。现阶段,由于该工作内容繁杂,多数高校将出纳岗分设为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出纳人员都要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清正管财。但所从事的工作又直接关系到职工个人、单位乃至国家的经济利益,所以必须有岗位职责进行约束,以下分别从现金和银行出纳岗阐述各自的岗位职责。
现金出纳的岗位职责是根据会计审核无误并签名的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办理现金收付业务。每日总结出余额,定期与开户银行的对账单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证相符、账账(总账)相符、账款相符。具体职责如下:
1.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财务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结算业务;
2.保管库存现金,保证日清月结,确保现金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
3.要保守保险柜密码,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4.妥善保管现金结算所需的印章及银行预留印鉴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银行出纳的岗位职责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银行结算及相关业务,保管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办理银行转账和现金领取;
2、负责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管理;
3、职工工资、劳务的发放,学生奖励、补助的发放;
4、负责纳税申报业务、增值税发票业务;
5、负责相关的银行业务。
国家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的规定,出纳和会计应当有各自明确的职责权限,从而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人员的限制,有些高校没有单独设置审核岗位,而是由出纳人员承担审核的工作。从而导致形式上分设了会计与出纳岗,但是实质上并未做到职责分离,内部控制的相互牵制原则也未体现,这就存在着风险。
各高校基本都有设立审计部门,但是往往对账务的关注多,对出纳岗缺少监督与检查。现金和银行存款,有着很强的时效性,因出纳人员挪用资金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例不是个例。特别是有些高校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还未或者正在建设,相关的会计制度还未细化,如果此时相关的审计部门也放松对出纳岗的监督,不定期进行现金盘库、银行存款的清查等,将财务监管流于形式,就会无法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如此这样,必然增加高校货币资金的安全风险,如若出纳人员的从业素质不高,则极有可能发生挪用资金的事情,给学校造成重大的损失。
从规避以上两个风险点出发,高校应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出纳岗的监督和检查,从而确保资金安全。具体来讲,应当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思考。一、健全制度,强化事前预防,加强监督审查。细化权限的规定与职责分离,比如银行转账的复核必须由会计、出纳之外的人员负责,严格控制库存现金的额度大小。审计部门定期、不定期相结合进行库存现金的盘库,对银行存款的核对。另外,财务负责人也要定期不定期的进行账务核对。只有将监督检查常规化,及时排查,发现风险,处理问题,才能确保资金安全。二、加强程序的制约。高校财务活动主要是报账的相关业务,出纳不可担任复核岗,必须另设复核人员。业务的办理必须严格遵守费用报销的程序,相关领导审批、会计审核记账、复核、出纳受理和凭证归档。必须做到相关岗位职责分离,从而达到内部牵制的作用。三、建立问责机制,奖罚分明。将责任明确到个人,也就是各个岗位有着明确清晰的岗位职责,并且制定奖惩机制。职责越明确,越不会出现有了问题相互踢皮球的情况。
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正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而财务安全是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此时就突出了财务出纳岗位的重要性。所以,高校应该切实加强对出纳工作的重视,从内控的角度加以监督,从而才能确保资金的安全,为高校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