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灿
《后汉书》载东汉孔融为北海相时,“郡人甄士然、临孝存知名早卒,融恨不及之,乃命配食县社”①(南朝)范晔:《后汉书·孔融传》,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2261页。,一般被视作乡贤祭祀之始。到明代,能否入祀乡贤,已非民间自发行为,而是带有朝廷和官方意志的活动,其中又与儒家这一意识形态有着紧密关联。嘉靖十三年(1534),官方为入祀乡贤祠制定了标准,规定“生于其地,而有德业学行传于世者,谓之乡贤”②(明)俞汝楫:《礼部志稿》卷85下《严名宦乡贤祀》,《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98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影印本,第535页。。民间也有自己的看法,明代戏曲理论家何良俊就认为乡贤之入祀是以儒家道德标准来衡量的,“乡贤则须有三不朽之业。谓立德、立功、立言三者是也”③(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42页。。总之,乡贤及其祭祀是儒学意识形态的符号化。从时间上看,既有往昔的君子,又有当世的俊杰,形成了一条线性的人物谱系。明清时期,乡贤已被赋予扶风辅政、崇德报功、淳化风俗的使命,对于促进乡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有积极的作用。及至今天,乡贤精神及其传达的意义仍然具有广泛的生命力。目前,学术界已经陆续展开探讨,形成了一定数量的研究成果,本文试图对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明清乡贤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
就目前相关研究而言,对乡贤的界定主要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从广义上来讲只要是在本地做出贡献、教化百姓、崇德报功者即可称之为乡贤;但是狭义上的乡贤,则主要指入祀乡贤祠的特定人群。就其构成来看,主要是由致仕的官员或者是有科举功名的士人构成,即与儒家意识形态紧密联系的乡绅,或者卓有贡献的文化名人。
乡贤与乡绅之间的关系历来是学术界讨论的热点,两者往往被等同,这种界定侧重于乡贤对社会的作用。清代学者梁章钜在《称谓录》中直接把乡贤纳入到故绅名下。①(清)梁章钜:《称谓录》,天津:天津市古籍书店,1987年,第1239-1240页。可知在清代既已将乡贤等同于故绅。邓辉、陈伟编著的《乡贤文化的前世今生》中对于乡贤的身份“所谓乡贤,指的是民间基层定居于本乡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有影响力,为社会做出过一定贡献而被当地民众所推崇的在野士人,它以地域、德行、才学、名望成就其基本特征”,②邓辉、陈伟:《乡贤文化的前世今生》,湘潭:湘潭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6页。即认为乡贤是士人。刘静博士学位论文《走向民间生活的明代儒学教化研究》认为乡贤一般指在乡里,曾取得功名的士人或者致仕官员,在其文章中直接认为“乡贤,一般属于上层绅士集团,数目较少”,③刘静:《走向民间生活的明代儒学教化研究》,华东师范大学2004年博士学位论文。即认为明清时期乡贤的另一身份是绅士。汤伟《乡贤文化与儒家政教》明确认为乡贤是礼乐政治下担任教化的士人。④汤伟:《乡贤文化与儒家政教》,《教育文化论坛》2016年第3期。赖功欧、刘军《官绅合作与地方秩序之维持—一个县志绅士阶层的考察》认为“乡贤就是士绅、绅士”⑤赖功欧、刘军:《官绅合作与地方秩序之维持——一个县志绅士阶层的考察》,《农业考古》2012年第6期。。王先明在《“新乡贤”的历史传承与当代建构》中则有更为理论的阐释,认为“在地方社会居于领导地位或有重大影响的乡贤基本由绅士与平民两部分组成……明清以来,虽然平民乡贤的所占分量渐有增长,但总体上乡绅仍构成乡贤的主体力量”⑥王先明:《“新乡贤”的历史传承与当代建构》,《光明日报》2014年8月20日第1版。。余新忠、惠清楼在《清前期乡贤的社会构成初探—以浙西杭州和湖州府为中心》中以清前期杭湖两地的乡贤成分构成及时空分布的变化认为乡贤并不局限于乡贤祠中的乡贤,乡贤应该是由士绅与平民两部分组成的,但是士绅在乡贤中比重较大且占据主导地位。⑦余新忠、惠清楼:《清前期乡贤的社会构成初探—以浙西杭州和湖州府为中心》,《苏州科技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最终仍然从社会身份上加以界定。总结可知,不少学者认为古代乡贤多由乡绅构成。究其原因,在明清时期,乡绅在古代基层社会具有不可忽视的力量,掌握着地方上的话语权,有着天然的权威,乡贤主要来源于乡绅,乡贤有乡绅这一层身份是有一定道理的。
某些学者表达了不同意见,认为乡贤应该做更为准确的界定,而这在一定程度上却又把乡贤的外延扩大了。比如,袁星灿在《中国乡贤》一书中认为乡贤在明时,是否入仕成为其成为评定乡贤的必要条件,至清时,入仕已成为可有可无的条件,认为只要为乡里做出贡献,即可被立为乡贤,⑧袁星灿:《中国乡贤·前言》,北京:新星出版社,2015年,第3页。将“乡贤”一词拓展到更为宽泛的范围。王泉根《中国乡贤文化研究的当代形态与上虞经验》认为乡贤指在民间基层有德行、才能、声望且深受当地民众所尊重的人,并以当代乡贤研究的角度出发,认为乡贤的范围已不再局限于道德与才能的层面,而已经扩展到“名人”,尤其是“文化名人”,主要包括在各个领域中做出非凡成绩,具有全局性影响力或者在本领域占一席之地的社会各界精英名流。①王泉根:《中国乡贤文化研究的当代形态与上虞经验》,《中国文化研究》2011年第4期。由余姚市乡贤研究会编著的《余姚乡贤论》以明清之际出现于浙江余姚的先贤人物为研究对象,将相关论文汇集成册,认为在历史上有建树者,均可作为乡贤。②余姚市乡贤研究会编著:《余姚乡贤论》第1辑,余姚市乡贤研究会,1988年。陈会林著《地缘社会解纷机制研究——以中国明清两代为中心》一书,解释了“乡贤即乡土社会的贤达或领袖,是乡土社会中德高望重、精明能干、有钱有势,对地方公益有贡献的名人”③陈会林:《地缘社会解纷机制研究—以中国明清两代为中心》,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365页。,也未把乡贤局限于乡绅阶级。所以对这部分学者来说,乡贤除了一部分是入祀乡贤祠的,另外一部分就是在乡里的地位很高,是乡里的“名人”,对乡里做出贡献的贤人。
乡贤祠,顾名思义即供奉乡里贤人的祠堂,具有重要的教化作用。乡贤祠发展至明嘉靖时,正式迁入文庙,其教化功能更加凸显出来。由于乡贤本身与祭祀的密切关系,学术界对于乡贤祠及入祀标准的研究逐年增加,并以明清时期作为主要的考察阶段。明清时期对乡贤选取标准除符合官方儒家意识形态的要求之外,本地户籍成为乡贤入祀乡贤祠的首要且绝对的条件之一。
入祀乡贤与入祀孔庙一样,有强烈的官方意志,既要达到朝廷认可,同时也以乡里品评、推荐为重要前提,总体上要符合儒学意识形态,入祀和罢祀往往也是多种社会势力和文化力量角逐的结果。学术界认为入祀乡贤有不同标准。袁星灿与刘华明对于乡贤入祀,认为都是基于儒家传统“三不朽”的文化理念。刘明华在《明代苏州乡贤研究》中主要论述了明代苏州乡贤的特征、类别与影响,并且强调了乡贤祠的祭祀最基本、最重要的目的在于教化,它是一种道德观念,是非强制性的手段。④刘华明:《明代苏州乡贤研究》,苏州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论文。有学者提出的入祀标准更为具体。比如,王泉根《中国乡贤文化研究的当代形态与上虞经验》认为“乡贤”构成需要地域性、知名度与道德观三个基本要素。⑤王泉根:《中国乡贤文化研究的当代形态与上虞经验》,《中国文化研究》2011年第4期。杨艳秋《明代史学探研》认为自明以后对于乡贤祠入祀人物的选择是以忠孝节义者与显扬本地的文章者为主。⑥杨艳秋:《明代史学探研》,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张玉娟在其硕士学位论文《明清时期乡贤祠研究—以河南乡贤祠为中心》中写道“遗爱在人,乡评有据”者才有资格入祀乡贤祠,并且把乡贤分成品德高洁、风节著闻、文章显著和政绩卓著四个类型,⑦张玉娟:《明清时期乡贤祠研究——以河南乡贤祠为中心》,河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为之加入了社会公论的准衡即“乡评”。张会会在《明代乡贤祭祀与儒学正统》中诠释了乡贤祭祀的崇祀标准,认为“生于此地而德业、学行著于世者谓之乡贤。”⑧张会会:《明代乡贤祭祀与儒学正统》,《学习与探索》2015年第4期。其另一篇《明代乡贤祭祀中的“公论”——以陈亮的“罢而复祀”为中心》一文中,作者围绕宋代学者陈亮入祀乡贤祠的罢而复祀为研究点,认为有明一代,影响乡贤入祀去取的依据是“公论”,是价值评定的尺度,并对“公论”的含义进行了解释。①张会会:《明代乡贤祭祀中的“公论”——以陈亮的“罢而复祀”为中心》,《东北师范大学学报》2015年第2期。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博士学位论文《明代的乡贤祭祀与乡贤书写——以江浙地区为中心》以江浙地区为例,认为乡贤的选取有三个主要因素:士人“公论”、国家重大事件和地方的传统②张会会:《明代的乡贤祭祀与乡贤书写-以江浙地区为中心》,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学位论文。。陈冬冬《清代湖北士绅李道平的地方事业与入祀乡贤祠》阐释了清代湖北士绅李道平在地方事业的贡献及在学术上的成就,在身后入祀乡贤祠的过程。③陈冬冬:《清代湖北士绅李道平的地方事业与入祀乡贤祠》,《荆楚学刊》2016年第6期。说明了入祀乡贤祠需要乡贤者具有一定的身份地位及地方上的贡献。另外,对于入祀乡贤祠者的籍贯,魏峰在《从先贤祠到乡贤祠——从先贤祭祀看宋明地方认同》中注意到先贤祠祭祀对象的籍贯在明朝时成为先决条件④魏峰:《从先贤祠到乡贤祠——从先贤祭祀看宋明地方认同》,《浙江社会科学》2008年第9期。。所以总结来看,入祀乡贤者必须是生于此地、德行甚佳、品德高洁、贤者能人。
对于乡贤祠本身,学术界也给予相关研究。事实上,乡贤祠的建立及相关人物的入祀,从侧面也反映了清代贵州对于立祠祭祀名宦乡贤的普遍性,乡贤祠所传达的功能使其在乡里存在普遍性、认可性与崇慕性。
乡贤在中国古代基层社会扮演着传播儒家文化、教化百姓的角色,统治者不可避免地把乡贤这一特殊的群体纳入到国家统治范围内,也是国家对于社会基层控制采取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学术界对于乡贤与社会基层控制的关系是相关研究中的热点。
这些学者普遍认为,乡贤就其身份而言是明清时期地方的精英阶层和领导力量,掌握着许多社会资源和文化的话语权,与地方士民有血缘等千丝万缕的联系。岳精柱《地方认知与国家意志的互动——明代以降乡贤推举和祭祀研究》认为乡贤是地方认知与国家意志的桥梁,以乡贤祭祀及入祀乡贤祠的推选来形成两者之间的良好互动,认为乡贤是官员与当地士绅融洽的纽带。⑤岳精柱:《地方认知与国家意志的互动——明代以降乡贤推举和祭祀研究》,《重庆师范大学学报》2016年第4期。这实际上是国家对于地方基层社会管理的一种思想方式。牛建强《地方先贤祭祀的展开与明清国家权力的基层渗透》直接将先贤祭祀现象放在了国家对基层的政治权利渗透中与国家对地方的教化控制的框架下进行分析,认为明清时期国家对地方的控制力加深,已经达到控制基层社会的目的。⑥牛建强:《地方先贤祭祀的展开与明清国家权力的基层渗透》,《史学月刊》2013年第4期。魏峰《从先贤祠到乡贤祠——从先贤祭祀看宋明地方认同》一文中以宋至明时乡贤祠受祭者籍贯的变化,来说明明时科举制度的变化和地方社会势力的成熟程度。⑦魏峰:《从先贤祠到乡贤祠——从先贤祭祀看宋明地方认同》,《浙江社会科学》2008年第9期。从上文可知,乡贤在一定程度上充当了基层社会与国家之间的桥梁,这实际上是国家对于基层管理的一种方式。
然而,正是由于乡贤祭祀的重要性,冒滥问题逐渐凸显出来,成为学者的关注点。关于晚明以降乡贤“冒滥”的问题,台湾地区学者林丽月《俎豆宫墙——乡贤祠与明清的基层社会》的观点与牛建强类似,认为乡贤祭祀的“冒滥”是明清时期国家对于地方社会的的控制力度的强弱引起的。⑧黄宽重主编:《中国史新论:基层社会分册》,台北:联经出版公司,2009年,第327页。但对于国家与地方基层的控制力度持相反意见。林文认为国家对于基层社会的控制已呈现出日益疲软状态。而牛文则反映出国家对于地方基层社会各方面的渗透力及控制加强。总而言之,乡贤祭祀在明清时期已然发展成为国家对于地方文化控制的一种手段。张会会博士学位论文《明代的乡贤祭祀与乡贤书写》也讨论了关于乡贤祭祀的冒滥问题,认为要从政治文化的角度出发来关注此问题背后隐含的价值取向问题。刘华明对于乡贤的“冒滥”问题,以三则史料窥探乡贤祠制度的衍变,并且认为其“冒滥”的原因在于它具有稀缺性与神圣性,从而导致各方势力围绕它而展开角逐。①刘华明:《明代苏州乡贤研究》,苏州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论文。马俊《晚期乡宦居乡生活的文化史考察》认为乡贤冒滥是与乡贤的选举制度的缺陷与不完善,地方士大夫与生员之间的矛盾,乡贤地位的下降等原因综合形成的。②马俊:《晚期乡宦居乡生活的文化史考察》,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其另一篇《晚明乡宦的教化观及其实践困境》则认为明初,诸多的教化组织渐流于形式,乡贤祠的入祀以金钱财富为准,德行已不再居于首位。乡贤的教化功能受到商品经济的冲击而削弱,其渐渐脱离原来的教化初衷,而乡贤祠也渐染上商业化的气息,后转为祈福之地。③吴琦、马俊:《晚明乡宦的教化观及其实践困境》,《史学月刊》2014年第2期。而赵克生《明代地方庙学中的乡贤祠与名宦祠》则认为乡贤祠的冒滥之弊,在某些地方,产生于有权、有力者,是私家的“贿求”。④赵克生:《明代地方庙学中的乡贤祠与名宦祠》,《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报》2005年第1期。
言而总之,“乡贤”这一身份对于士大夫本人、家族都具有极强的诱惑力,同时它的形成及其演变与国家对社会基层控制力度相关,入祀乡贤祠也成为地方上各方势力角逐的战利品。
明清时期,儒家文化的传承者——士大夫,以身后入祀乡贤祠,受乡里崇祀成为其毕生最大的追求与成就,其入祀标准或公议也在特定的儒学氛围之中。所以,乡贤本身与儒学就是密不可分的,乡贤研究与儒家文化之间的关系也成为研究的重点之一。
学术界一般将与乡贤及其祭祀与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联系为一体的现象称为“乡贤文化”。乡贤具有时代特征,随着时代的变迁,也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王泉根对发展“乡贤文化”的解释是,通常在县级基层地区,本地历代名流时贤的德行贡献,用以弘文励教、建构和谐社会的文化理念与教化策略。⑤王泉根:《中国乡贤文化研究的当代形态与上虞经验》,《中国文化研究》2011年第4期。这既有古代教化的含义,又有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味。杨睿轩在《守望乡愁:中国乡贤文化的衰微与重塑》中认为“乡贤文化是乡贤道德修养、人格信仰和渊博知识在积淀、凝练和升华后的一种集中表达,它是围绕乡贤思想、信仰、价值建立起来的一种文化形态”,并对于现代乡贤文化逐渐萎缩给予反思与意见。⑥杨睿轩:《守望乡愁:中国乡贤文化的衰微与重塑》,《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桑林峰在《把乡贤文化根植乡土》中对于乡贤文化的作用进行了阐释,认为“自古以来,乡贤文化一直在民间发挥着重要的精神教化与道德引领作用”⑦桑林峰:《把乡贤文化根植乡土》,《新湘评论》2014年第22期。。张会会《明代乡贤祭祀与儒学正统》认为乡贤祭祀的崇祀标准,成为明代士人深入并对于乡贤祭祀背后的儒学内涵进行剖析,是其了解儒家内涵,表达儒学思想的一个场所。①张会会:《明代乡贤祭祀与儒学正统》,《学习与探索》2015年第4期。刘永春与鲁力以《“乡贤”人格及其养成——〈围炉夜话〉乡贤思想析论》中从乡贤人格及其养成的角度对王永彬所著儒学通俗读物《围炉夜话》进行梳理与分析,王永彬认为乡贤人格具有三个核心特质,即厚重的道德品质、超脱的人生境界和忠恕的处世之道,并且对于培育乡贤人格提出方法,即谨慎自省、学习榜样,躬行实践、积德行善与逆境磨砺、自然陶冶。②刘永春、鲁力:《“乡贤”人格及其养成——〈围炉夜话〉乡贤思想析论》,《南昌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张新民《从乡贤文化的兴衰看社会秩序的重建》认为乡贤的产生与儒家德治治理天下密切相关,乡贤文化的产生亦与此相关,并且认为乡贤是国家与民间认可的文化秩序的代表,是秩序结构的建设者和维护者,起着稳定乡村良好秩序的作用。③张新民:《从乡贤文化的兴衰看社会秩序的重建》,《教育文化论坛》2016年第3期。俞佳奇《乡贤文化研究综述》对于乡贤的内涵、时代变化进行了阐释,并且说明了乡贤在古代担负传承中国传统文化之责,并以对现代精神建设提供借鉴意义。④俞佳奇:《乡贤文化研究综述》,《大观》2005年第4期。
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今天,传统意义上乡贤的继承者与发展者——新乡贤文化,已然成为今天精神文明建设及乡村治理的途径之一。以李晓斐在《当代乡贤——地方精英抑或民间权威》⑤李晓斐:《当代乡贤—地方精英抑或民间权威》,《华南农业大学学报》2016年第4期。、杨军《新乡贤参与乡村协同治理探究》⑥杨军:《新乡贤参与乡村协同治理探究》,《山西师大学报》2016年第43卷第2期。、张新民《从乡贤文化的兴衰看社会秩序的重建》⑦张新民:《从乡贤文化的兴衰看社会秩序的重建》,《教育文化论坛》2016年3期。等为代表,皆观照于儒家文化复兴与乡贤文化在现今的发展。
总之,乡贤能够在中国古代社会占据一席之地,其文化绵延千年以上,足以说明乡贤本身所具有的长期历史惯习和植根的深厚文化土壤,乡贤研究对于当代构建和谐社会、传播传统文化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乡贤人物的书写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呈现繁荣景象,其中对古代文献的点校是其中的重要部分。比如,冯楠主持点校的《贵州通志·人物志》其中即有贵州汉至清历代著名军政、文化、忠义、德行、政事、文学、隐逸等人物的史料。⑧冯楠:《贵州通志·人物志》,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年。至于现代出版的古代府、州、县志点校本其中所包含有乡贤部分,不胜枚举,这些资料的整理对于研究古代地方有重要的价值。
现代学者编写的冠以乡贤的相关成果也蔚为大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前有凌惕安编著《清代贵州名贤像传》主要以明清时期的四十八位名贤为对象进行的阐释,书中既包括名贤的画像也包括他们的生平事迹,是研究明清时期贵州乡贤的重要参考⑨凌惕安:《清代贵州名贤像传》,上海:商务印书馆,1946年。。另外还有两部分别为《江苏乡贤传略初稿》与《陕西乡贤事略》。改革开放以来,学术界对于乡贤人物的传记以广义上的乡贤为主。以贵州为例。许先德、龙尚学主编《贵阳人物》一书以明始撰写贵州省的人物事迹,并不仅限于乡贤,也包括乡里贤人的普通百姓。①许先德、龙尚学主编:《贵阳人物》,贵阳:贵州教育出版社,1995年。侯清泉编《贵州历史人物》一书讲述西汉武帝到辛亥革命时期贵州的历史人物的事迹,其中不乏入祀乡贤祠的乡贤。②侯清泉:《贵州历史人物》,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年。林建增、肖先治编著《贵州著名历史人物传》以古代至1949年为时限,对贵州出现的千余名人物进行梳理,加深了对贵州的了解。③林建增、肖先治编著:《贵州著名历史人物传》,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年。还有其他的一些著作,比如封培定编绘《贵州名贤录》等,都是学者对于乡贤所编写的人物传记,内容丰富、记载翔实,是研究古今贵州乡贤人物的重要参考。单篇论文冠以“乡贤”者亦复有之。比如,谭佛佑在《遵义乡贤宦泽民述略》中叙述清末遵义乡贤宦泽民的一生勇于奉献,尽责尽职,被遵义人民奉为乡贤,值得后世缅怀效仿。④谭佛佑:《遵义乡贤宦泽民述略》,《贵州文史丛刊》2011年第1期。张明、张寒梅《贵州乡贤严寅亮生平及其影响》以清末至民国时期的贵州乡贤严寅亮为研究对象,着重阐释了他的生平、活动与贡献,对于传承乡贤精神,建设地方文化有现实意义。⑤张明、张寒梅:《贵州乡贤严寅亮生平及其影响》,《教育文化论坛》2016年第3期。牟应杭《贵州乡贤陈凤楼孝廉公行迹》描述了清末贵州乡贤陈凤楼一生的事迹,以激励后人。⑥牟应杭:《贵州乡贤陈凤楼孝廉公行迹》,《贵州文史丛刊》2000年第2期。如此之类,兹不赘述。
总体来看,都是以广义上的乡贤为研究对象,乡贤记载即将地方名人纳入其中,其中包括或部分包括有原来在明清两代入祀乡贤祠的狭义“乡贤”。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学术界对于明清乡贤的研究基本上涉及乡贤身份的界定、入祀乡贤祠的标准及其功能、社会基层控制、与儒家文化关系以及人物传记资料梳理等诸多方面。不过就深度、广度等而言,该研究还仅处于拓荒阶段,主要表现在:一是乡贤的界定过于宽泛,对象不特定,难以准确定位和深入研究;二是区域性关照尚嫌不足,缺乏对特定地区的乡贤或乡贤祠的统计(著作、论文中有关记载所见甚少),对古代地方志书的记载还有待于专门辑录、点校;三是研究区域多集中于中东部地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如云南、贵州、广西等)还比较薄弱,且重视不足,而这些地方的乡贤研究对于处理与少数民族的关系可以提供精神支持与现实借鉴;四是乡贤祠本身的研究还有广阔空间,比如建立时间、地理位置、建筑风格以及崇祀的仪式等,包括对现存古代乡贤祠的考察;五是比较研究可以尝试进行,包括不同区域的人物比较、同一区域不同时代人物的对比;六是现代新乡贤所吸引的注意较多,而古代乡贤的研究还比较零散、不成系统、自身的逻辑还不够清晰,并深受新乡贤观念的影响。对于上述不足之处,应有相对措施完善,尤其是多维度、多层次、跨学科地展开,以期取得更为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