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宇蕾
(730000 甘肃政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 甘肃 兰州)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引入“循环经济”这一概念以来,“循环经济”一词近些年来就频频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但是,由于对循环经济这一概念缺乏一个准确而科学的界定,这一概念的应用与实践在一些场合中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泛化和误用,从而使得“循环经济”偏离了其本身的定位。一部分学者对循环经济持肯定意见,认为其是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理念充分融合了的,有益于代际关系,且在循环经济理念下的经济社会的运行和发展可以有效地缓解甚至克服成本外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企业环境成本外部化的问题;但也有一些学者对“循环经济”提出了反对的看法,他们不认可“循环经济的存在”,认为其是一个伪概念,并不存在循环经济这一概念和说法。
对于循环经济这一概念的认可与否,我国主要存在肯定说和否定说这两种观点。持肯定观点的人认为,循环经济在其本质上是一种生态型经济,在生产和发展过程中,要注重物质的清洁生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物质的和谐循环,起到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效果。持否定观点的人认为:从本质上讲,经济就是经济,它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如宏观经济、微观经济、区域经济、生态经济、环境经济、循环经济等等的说法,而且传统经济也并不排斥资源环境要素的循环使用,所以说循环经济,无论从理论上看还是从实践上看,目前是很难成立的。
在我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二条中,循环经济是这样被定义的:“本法所称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本法所称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本法所称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本法所称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从该法条的内容来看,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只是对循环经济的实现方式和运行模式进行了阐述,对于循环经济这一概念的性质和本质的描述还是有些过于模糊,这就不仅导致了人们在理论上对其认可度的参差不齐,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企业和执法部门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的遇到阻碍。笔者认为,循环经济并不是独立存在的,是与传统的经济模式相比较而言的。传统的经济模式的关注点更多的是在经济结果上,比起追求人类的长远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传统经济更加注重的是经济利益,所以在经济生产过程中经常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破坏以及资源的浪费。传统的经济模式更多的是一种单向线性的运行模式,即从资源到产品再到废弃物,在这一生产过程中,人们只是一味地开采使用,并没有意识到其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且不说这些行为对不可再生资源的破坏和浪费对代际公平的破坏,就只是看这些行为对可再生资源的再生周期和质量的破坏,就足以引起人们对环境和资源问题的重视。再结合到我国的实际国情就更能体现出这一点,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总体资源蕴藏丰富,但是人均资源却很少,在近现代,我国努力寻求发展,这就对环境和资源提出了很大的挑战,我国的经济发展很大是建立在环境污染的成本上实现的,现在,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改革进入了攻坚深水区,也经历了经济的三期叠加困境,不仅仅是单纯追求经济利益了,这就对我国经济发展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党中央也提出了“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号召,循环经济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家也出台了《循环经济促进法》以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的出现就是建立在资源和环境危机上的,在这个基础之上,逐渐扩展到国家经济以及社会整体的协调持续发展的层面上,目的是为了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说,所谓循环经济是指,为了实现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实现物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及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维持代际公平,以资源的循环高效可持续利用为核心观念,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主要运作方式,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主要原则,符合生态学的自我发展规律,通过清洁生产、市场机制、社会调控等方式,促进各种资源在日常生活和生产中循环利用的一种经济模式。资源的循环利用是循环经济的核心内涵,其运行流程表现出来的是一种从资源到产品再到再生资源的模式,强调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对大量生产、无计划使用、随意丢弃的传统经济运行模式进行了革命性的变革。循环经济所呼吁的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同发展并互利共赢的相处模式,将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努力降至最小,以最小的环境代价撬动最大的经济利益。
所以,无论是从学理上来看,还是从实践中来看,循环经济都不是也不可能是一个伪概念,相反,循环经济的存在是十分有价值的,其是指导现代社会经济进步,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经济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