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创新功能视角下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重构理解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理论框架

2018-01-23 04:20吴练达徐小川
天津商业大学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人类政府制度

吴练达,徐小川,彭 婧

(1.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天津300134;2.华东政法大学经济学院,上海201620)

1 文献综述与问题的提出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始终都是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随着凯恩斯的理论在实际运用中所引发问题的出现,市场失灵政府调控的共识被打破。关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研究也随之走向深入。具体而言,是围绕着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的:(1)政府该不该履行干预市场的职能。就宏观调控而言,在货币主义、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等自由主义学派看来,市场经济具有自我调节和稳定的能力,反对政府宏观调控;新凯恩斯主义则持相反的观点,认为市场不具有自我调节和稳定的能力,政府调控依然必要。就要不要微观规制而言,也围绕着“东亚奇迹”是不是政府实施产业政策的结果展开了激烈争论。在一些经济学家看来,东亚国家和地区的持续30年的经济增长是由于强势政府普遍的产业政策弥补了市场失灵[1](韦德,1994);在另外一些经济学家看来,“东亚奇迹”不应该归因于政府实施的产业政策。由于受到信息不完全和有限理性问题的困扰,政府难以选出最应该发展的产业,因而干预市场的产业政策不仅无效[2](Krugman,1994),而且还会导致不良的政策后果。中国学者也结合中国实际,证实了产业政策无效论的观点。如,江小涓(1999)研究了中国政府产业政策的效果,认为许多行业的高速发展就是不断突破有关部门预测、脱离其规划、摆脱其干预的过程,如果政府干预大部分得以实现,则这些行业的发展会进一步延迟[3]。(2)新的宏观调控思想的产生。20世纪70年代,供给学派针对长期应用凯恩斯总需求管理所引发的滞胀问题,提出了通过减税等措施改善总供给的思想。2008年以后,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出现,资本账户也成为宏观调控的目标[4](克劳迪奥·博里奥,2014)。(3)对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前提条件的研究。不是所有经济学家都把政府作为一个大公无私的公共组织,还有经济学家强调政府的自利属性。这些经济学家认为,政府主要着眼于凭借税收权力去寻租,而寻租过程最终会引发私人部门投入大量的非生产性努力去捕获政府,这意味着政府有可能牺牲民众的利益来满足强势群体的利益。这种观点指出,甚至政府在履行必要的公共职能时,政府都可能受到利益群体的影响而牺牲民众的利益[5](贝斯利,2009)。因此,要让政府成为守规矩的代理人是政府履行维护公共利益的前提条件[6](托尔斯藤·佩尔松,圭多·塔贝里尼,2014)。就目前的研究而言,政府应在哪些方面履行维护和增进市场秩序的职能还没有取得完全一致的共识。政府维护和增进市场秩序的内容可以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所有经济学家都认可的内容。它包括界定产权、保护产权、执行合同,即政府充当“守夜人”的作用;第二类是除了比较极端的自由派经济学家外,大多数经济学家所认可的内容。它包括某些法律和规制如反垄断法,保护人体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公司治理结构有关的规制。第三类是有很大争议的内容。比如政府管制价格、限制贸易、有倾斜的产业政策[7](钱颖一,2003)。

上述研究之所以难以形成共识,根本原因就在于主流经济学囿于政府与市场二分的逻辑框架,认为在配置资源方面,政府与市场是“非此即彼”的替代物。因此,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时,始终在“市场不行,政府上;政府不行,市场上”转圈。众多研究看似彼此对立,实则互为表里,因而都是政府与市场二分的逻辑框架内的产物。从更加基本的层面看,则可以视为主流经济学的内在缺陷在政府与市场关系方面的折射。主流经济学虽然基于虚构的完全竞争市场,论证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但事实上这只是对市场虚幻的认知,而不是对市场的真实理解。就此而论,当主流经济学以完全竞争市场为参照系,从“市场失灵政府调控”的视角来探讨政府与市场时难免步入歧途。因此,有必要在评析完全竞争理论的基础上,从经济活动的实际出发,重建理解市场优越性的理论框架,并据此重新建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2 主流经济学没有为理解市场优越性提供合适的理论框架

主流经济学虽以完全竞争市场为参照系论证了市场优越性——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市场能够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但实际上,非但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反而妨碍了我们正确地理解现实中的市场。

2.1 完全竞争市场的假设舍弃了市场经济赖以存在的理由

完全竞争理论是一个过度抽象的理论,舍弃了现实经济活动中无法舍弃的本质特征(不确定性和有限理性)。虽然科学都需要抽象,以便将给定的问题在更简单的条件下加以解决,但是在进行科学抽象的过程中不能够过度抽象,不能够抽掉所研究问题的本质特征。一旦抽掉所研究问题的本质特征,与所关注的问题不相关,则所做的抽象就是错误的。完全竞争的假设就是一个与我们所研究的经济现实不相关的假设,是一个抽象的假想体系,同真实世界是两码事。在这个特定和假想的世界里,环境是确定的,决策者具有无限理性,交易是没有成本的,制度只是中性因素,不会对经济行为产生影响。如果真实的世界就是完全竞争理论所描述的世界,那么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就是等价的。在探讨完全竞争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时,完全竞争理论设想存在一个“瓦尔拉斯拍卖人”。如果让“计划委员会”充当“瓦尔拉斯拍卖人”的角色,同样可以证明计划经济是有效率的[8]。正因为世界是不确定的,人类不具有无限理性,所以才需要以分散决策为特征的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本模式。一如科斯所言:“市场经济建立在两个深厚的认知假设基础上:承认无知和包容不确定性。”[9]因此,当主流经济学虚构完全竞争市场来论证市场优越性时,不仅没有增加对市场的理解,反而抽掉了市场经济赖以建立的前提条件和现实依据。

2.2 完全竞争市场是没有竞争的市场,无法解释经济增长现象

根据标准教科书,“完全竞争”保证了市场的效率,其前提包括:(1)同质的产品;(2)众多的买者和卖者;(3)不存在进入和退出壁垒;(4)完美和对称的信息。从本质上讲,这些限定性条件都是为了防止厂家垄断和“操纵”价格。因为担心企业利用独特产品去排挤竞争对手,所以规定了假设(1)。考虑到大企业为了欺诈客人,会采用减少供应的办法“恶意抬价”,于是规定了假设(2);假设(3)和(4)的用意也是为了确保“平等竞争”。真实世界甚至没有一家企业能够满足哪怕其中的一个条件。这是否意味着“市场失灵”了呢?问题出在虚构的“完全竞争市场”概念内涵上。如果企业像假设(1)所描述的那样,生产相同的产品,那么它们用什么来竞争呢?因此,“完全竞争”实际上就是完全没有竞争。现实中的企业靠差异化而不是相同的产品在市场中竞争,差异化的目的是形成暂时的和局部的垄断——没有暂时的和局部的垄断就没有竞争。现实中的竞争以否定假设(1)为前提,并且必然走向否定假设(2),企业不会是市场价格的被动接受者,而总要试图“操纵”价格。现实中的企业也不可能接受假设(4)。完美和对称信息的市场就是没有任何商业秘密的市场。当商业秘密全部公开时,没有人会去创新,因为创新将很快被模仿,创新者无法回收研发投资,新产品和新技术就此绝迹[10]。

2.3 完全竞争理论抛弃了人类“创造性选择”行为

经济学有两大前提条件,即资源稀缺性的事实和经济理性人假设。人作为经济理性人,必然会追求自己的利益,必然会通过控制价格获得更多的利益,必然不会甘心作为价格的接受者。在经济理性人的眼中,既有既定条件下的最优,也有突破既定条件实现更优的愿望。因此,经济理性人行为既包括既定条件下的最优选择行为,也包括突破既定条件去追求更优的行为。从一定意义上讲,追求既定条件下的最优只是动物的本能,突破既定约束条件去追求更优才体现人类的本质——不被动地适应这个世界,而是创造性地改变这个世界。可是,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乃至其他市场条件下,整个人类行为都被压缩为已定条件下的被动选择行为市场,人类的“创造性选择”行为则没有研究。易言之,在主流经济学的视野里,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经济理性人虽有不断改进自己境遇的愿望,但追逐更大的自我利益的特性却没有用武之地。

3 构建理解市场优越性的制度经济学框架

市场和其他任何制度一样都是组织和协调人类活动的行为规则。因此,要理解市场优越性,必须从人类活动的实际出发建立相应的制度经济学框架。从人类活动的实际出发,可以将人类活动的本质特征抽象为三个方面,活动环境具有不确定性、人类个体只具有有限理性以及人类个体以利己作为行为原则。制度作为组织和协调人类活动的行为规则,若要具有优越性,就必须在这三个方面与人类活动本质特征相匹配,否则,人类活动就难有绩效可言。

有限理性和不确定性是人类进行任何活动都要面临的约束条件,其中有限理性是活动主体所具备的主观条件,不确定性则是活动环境的基本特征。制度要能够顺利地组织人类活动,在进行制度设计的过程中,就必须以这些约束条件为前提进行制度设计。如何使制度适应人类活动所面临的约束条件呢?具体而言,就是制度安排必须赋予行动主体“闯”与“试”的权利和自由。在真实的人类活动世界里,行动者的理性是有限的,所面临的环境是不确定的,因此,在进行决策行动的过程中,必然面临信息不完备、收集和处理信息能力有限的多重困扰。多重困扰的存在意味着任何行动方案不可能是完善的,都带有“闯”与“试”的特征。因此,制度若要高效地组织和协调人类行为,就必须赋予行动者“闯”与“试”的权利。在不确定的世界里,如果我们假设每个决策行动者“闯”与“试”行动的成功概率均为p,决策行动者人数为n,行动成功的数量为q,那么行动成功的次数将由决策行动人数决定,即q=np。就此而论,衡量制度的优越性的标准就是制度能够赋予多少人具有“闯”与“试”的权利。

制度必须与个体行动原则相适应是理解经济效率的核心。效率不是在完全竞争的空中楼阁实现的,而是在不确定的环境中,通过制度作用于有限理性的人类个体的结果,即通过“制度—行为—绩效”的传导路径表现出来的。制度作为行为规则既体现着社会对个体的要求(约束),也激励着个体行为,规定着个体自由选择的范围和追逐自己利益的行为模式。在只有人类个体才能进行选择、才能进行活动的前提下,制度对个体的社会要求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与人类个体追逐自己利益的行动原则相契合直接决定制度激励功能的发挥,并进而决定绩效的高低。正如斯密所言:“在人类社会这个大棋盘上每个棋子都是独立的,都有它自己的行动原则,这种原则完全不同于立法机关可能选用来指导它的那种行动原则。如果这两种原则一致,行动方向也相同,人类社会这盘棋就可以顺利地下下去,并且很可能得到良好的结局。如果这两种原则不一致,甚至彼此抵触,这盘棋就会下得很艰辛,而人类社会必然始终陷于极大的混乱之中。”[11]

所谓制度必须与人类个体的行为原则相适应,就是制度必须赋予行动者有获取活动结果的收益权。人类个体是在追逐自己利益的原则指导下开展活动的。在追逐自己利益的过程中,何处(从事何种活动)可以实现自己利益、如何(通过何种手段)实现自己的利益则构成行动主体所独有的主观性知识。所谓主观性知识是行动主体所拥有的知识,而不是作为观察者所拥有的知识,亦即解释行动者行为且为行动者所知道的“知识”。主观性知识是与行动主体认识世界的智力框架和具体情境有密切联系的知识,既体现了行动主体在相同情境中与众不同的预期、计划、想象,也体现了行动主体在具体情境的独特感受。在进行活动的过程中,总有许多难以被理论知识所概括但与具体的活动情境相联系的知识。这种知识只有身处情境之中的行动个体才能够感知,并因行动主体的个性而呈现出多种多样的形态,具有强烈的主体性、个体性、私密性和情境性特征,以零散和分散的形式为不同的行动主体所掌握。这种知识只属于个体,其使用权完全操之于个体之手,是高效率地完成具体活动不可或缺的知识。从这个意义上看,主观性知识的实际应用就是创新。由于人类个体是在追逐自己利益的原则指导下开展活动的,因此,行动主体是否愿意利用主观性知识,关键在于能否获得相应的收益。行动主体能否获得相应的收益,不是行动者本人决定的,而是由制度决定的。因此,理想的制度就是赋予行动主体有权获取利用主观性知识所产生的收益的制度。

4 市场优越性在于大众创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生产或消费行为都是基于其所掌握的主观性知识而进行的自由选择的行为。因此,市场作为一种配置资源的制度安排,既与个体行为原则相契合,又与不确定的决策环境和人的有限理性相适应,因而市场具有优越性。市场的优越性不是体现在市场能够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而是表现为持续不断的大众创新。

市场作为一种配置资源的制度安排能够激发大众持续创新。市场是主体交换物品和服务的平台,交换顺利进行的条件是交易双方彼此能够双赢。在存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交易的平等性和自主性决定着任何试图交易的企业只有比其他企业让消费者得到“更多的好处”,才能够与消费者顺利进行交易。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想不断地获得回报就必须不断地让消费者获得“更多的好处”。要使这样的交易行为能够持续进行,企业就必须持续不断地创新,因为只有通过创新,企业才能为消费者创造更多的价值,才能够由此获得相应的回报。因此,市场能够激励每个生产经营者不断地进行创新。

与计划经济相比较而言,市场优越性突出地表现在创新的普遍性上。计划经济之所以缺乏效率难以长期维持持续的增长,不只在于计划经济没有价格之类的机制引导资源配置,还在于它只赋予计划委员会有自主决策权而剥夺了大众的自主决策权。大众自主决策权的丧失不仅使普通民众失去了利用自己的主观性知识成为企业家去获益的机会,而且堵塞了经济增长的源泉——普遍而广泛的大众创新。纵若计划委员会和市场经济下自主决策的民众一样谨慎机敏,市场经济也依然要比计划经济优越——这里的逻辑非常简单,两个脑袋比一个强,更何况是众多脑袋(万千民众)比一个脑袋(计划委员会)呢?“考虑到创新的重要性,自由市场和机会最大化的经济的优点在于,它发挥了很多人的才能。这样的经济能容纳持续不断的头脑风暴和实验,而这会带来回报,因为拥有多种技能和不同知识的广大人民比任何一组计划者或专家都更可能提出和实施好的主意。所以,正是‘无计划性’这个似乎是自由市场经济的弱点的东西,才是其强大的力量所在。”[12]与市场经济相比,计划经济最大的弊端不在于单纯的技术效率,而在于扼杀了大众创新的可能性。单就具体经济活动的技术效率而言,计划经济甚至强迫奴隶劳动的庄园经济可能并不一定比市场经济差。可是,由于计划经济和强迫奴隶劳动的庄园经济对劳动力资源采取了人为强制配置模式,个体无法自由配置自己的资源(包括最宝贵的主观性知识),致使个体创造性的空间受到限制,造成“异质资源同质化使用”现象———“千里马与驽马并驾齐驱”[13]。市场经济则不然,由于产权清晰且经济主体拥有支配自己资源的自由,因此,人们可以自由地运用自己的资源去“闯”与“试”,进而使资源自动流向了最适合的地方和最能够创造价值的地方。一个生机勃勃的社会,是它的制度鼓励所有个体在一切可能的方向上生活,市场经济就是这样的制度安排。

市场优越性表现在大众创新,原因还在于市场制度契合了人类生存环境的内在要求。自从人类出现以来,就始终生活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中。面对不确定的环境,只具有有限理性的人类只能在“闯”与“试”的行动中寻求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因此,“闯”与“试”既是人类生存发展之道,也是应对环境不确定性和解决自身能力局限性(有限理性)的根本方法。为了增加“闯”与“试”的成功机率,就必须进行分散决策。市场作为随人类进化而来的分散决策机制,其功能就在于通过分散决策增加人类经济活动成功的几率,进而夯实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在不确定的世界中,市场对资源的最优配置不是在“市场失灵政府调控”的瞬间完成的,而是在行为者的“闯”与“试”行动中完成的。正因为看到“闯”与“试”在应对环境不确定性的作用,诺斯提出了适应性效率。诺斯认为,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中,所谓效率是与一个社会接受和学习新知识的能力、革新精神、冒险精神和各式各样的创造活动有关的概念,那些更善于接受和学习新知识的社会,更具有革新精神和冒险精神的社会就是一个更加具有效率的社会[14]。市场经济之所以有效率,是因为在不确定的条件下,市场为众多的主体发挥革新精神和开展各式各样的创造活动提供了机会。在“闯”与“试”的过程中,当然会有人失败,但这种失败是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所必须支付的成本——失败的创意也并不是毫无价值,至少它们可以指明哪些方向不需要再继续尝试。从系统与要素的关系而言,恰恰是要素的脆弱性(个体的失败)成就了系统的不断演进(整体的发展),成就了市场的优越性。“要让经济具有反脆弱性,并经历所谓的进化,每个独立的企业都有必要是脆弱的,面临着崩溃的风险进化需要有机体(或它们的基因)死亡,并被其他有机体取代,以实现整体改善,或淘汰适应力不如其他有机体的生物。因此,较高层级事物的反脆弱性有赖于较低层级事物的脆弱性,或者较低层级事物的牺牲。每天早上你用你家的高级咖啡壶煮咖啡时,你正受益于某些企业家的失败,或者说脆弱性——他们的失败在于没有击败你厨房台面上摆放的那个更胜一筹的产品。”[15]

不确定性和有限理性成就了市场优越性,使普遍而又持续的创新表现为市场优越性。不确定性和有限理性决定着以“闯”与“试”为特征的创新活动必然具有不完备性和不完美性特征。创新活动的不完备性是指市场主体在某个时刻无法穷尽所有的市场机会,市场上总存在着许多尚未满足的潜在需求;这些尚未满足的潜在需求一旦被市场主体察知,就转化为市场主体的主观知识,进而成为创新之源。因此,创新活动的不完备性决定市场机会具有不可穷尽性特征。创新活动的不完美性是指任何创新活动都是不完美的,都存在缺陷,都有改进的余地。创新活动的不完美性决定随着创新活动的展开,市场机会具有不断生成性特征。亦即,随着市场的演进,市场自身还会内生出许多潜在需求,如通信技术市场的演进,电报—电话—手机,手机从2G到3G、4G。因此,创新活动的不完美性决定市场机会具有不断生成性特征。

市场机会的不可穷尽性和不断生成性决定市场具有超乎我们想象的容量和机会,能够容纳普通民众通过“闯”与“试”去创新去获利。这本身就意味着市场作为一种制度安排能够普遍地与人类个体行为原则相容。市场机会与争夺权力、位置等排他性占有物不同,没有排他性,只要市场主体具有捕捉市场机会的能力,赚钱之门就会向你敞开。市场机会与权力、位置等具有稀缺性特征的占有物不同,市场机会并不稀缺,稀缺的只是市场主体感悟市场机会和抓住市场机会的能力,稀缺的只是相关的制度安排是否允许和激励众多普通民众通过“闯”与“试”去捕捉市场机会。当制度安排允许并足以激励众多普通民众通过“闯”与“试”去捕捉市场机会时,大众创新就出现了。因此,市场的优越性不仅在于为许多人去“闯”与“试”提供了平台,而且还在于它有无限广阔的空间去接纳人类去“闯”与“试”。与其他制度安排相比,市场机会的无限性决定了它具有更大包容性,能够容纳普通民众去追求自己的利益。任何制度安排都有与人性相契合的一面,制度之间的差异不在于制度是否与人性相契合,而在于制度能够在多大范围内能够与多少人的人性相契合。许多制度之所以不是好的制度,之所以不具有优越性,是因为这些制度只与精英团体人性相契合,而完全违背普通民众的人性,即只赋予精英团体有追求自己利益的机会,而没有赋予普通民众追求自己利益的机会。与此同时,这些制度也无法提供那么多机会让普通民众去追求,因为在这些制度下,具有稀缺性的权力和身份决定着配置资源的权利,权力和身份本身就是获益机会,争夺稀缺的权力和身份就是争夺获益机会。在这些制度下,人类最重要的智力资源不是配置在如何抓住市场机会上,而是配置于争权夺利上。大众创新既是市场经济优越性所在,也是近代以来人类经济能够持续增长的根本原因。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费尔普斯[16]指出,科技进步不可能是经济知识在19世纪爆炸式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只有大众普遍参与的创新才能够解释它。

5 政府在发挥市场优越性中的作用

市场只是人类开展创新活动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市场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的模式,几乎是与人类社会同时产生的,在各种各样的社会制度条件下都有迹可寻。可是,在现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建立以前,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只发生在特定领域,而没有成为配置资源的主导方式。市场发展受阻现象,秘鲁经济学家索托[17]称之为“布罗代尔的钟罩”。“布罗代尔的钟罩”就其实质而言是制度障碍,即制度障碍阻止了市场的扩展和市场优越性的发挥。市场作为一种随人类进化而来的资源配置的模式或制度安排,却没有能力选择相关的配套制度。相关配套制度是否健全既决定着多少人能够利用市场机制,也决定着可以利用市场机制的领域和范围,进而决定了市场优越性的发挥程度。因此,值得追问的是,要让市场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创新功能,政府在消除制度障碍和发挥市场优越性的过程中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呢?

5.1 建立市场运行所必须的基本制度,帮助市场突破自发扩展的瓶颈

要发挥市场优越性,建立市场运行相配套的基本制度是前提。其中,产权保护制度和公序合同执行制度是现代意义上市场经济建立所必须具备的两个必要条件。随着市场交易范围扩大和非人格化交易的出现,私序合同执行制度(非正式的契约法)难以解决交易过程的机会主义行为。为了降低机会主义行为带来的高昂的交易成本,为了非人格化交易能够顺利进行和市场的扩展,必须有国家强权制定和实施的约束市场交易主体机会主义行为的规则——公序合同执行制度(正式的契约法)。没有这样的规则,市场就会因为交易成本过高而无法扩展,因此,公序合同执行制度具有排除市场演进阻力的功能。可是,要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仅有消除市场演进阻力的公序合同执行制度还是不够的,因为市场演进还必须要有动力机制,即促进市场主体不断开拓市场的激励安排。这种激励安排就是产权保护制度。当一个社会既有产权保护制度又有公序合同执行制度时,现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就建立起来了。

要让政府同时履行建立产权保护制度和公序合同执行制度的职能绝非易事。要加强政府实施公序合同执行制度的职能,就必须强化政府的强制能力,政府强制能力的加强又会增加国家侵犯产权的风险。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国家之所以没有为市场优越性的发挥提供相应的制度基础,根本原因就在于公序合同执行制度和产权保护制度有不兼容之处。要解决二者不兼容,必须有限制强制权滥用的强制约束制度——法治社会[18]。

5.2 通过具体的制度安排推动大众创新

在经济学的视野中,创新活动和人类其他经济选择行为(消费和生产)有类似之处,都可以纳入成本和收益的分析框架之中进行考察。如果创新活动的成本过高而收益过低,则创新活动就会受到抑制。要建立有利于创新的市场经济体制,政府除了要在建立产权保护制度和公序合同执行制度过程中起作用外,还必须通过具体的制度安排来降低创新活动的成本,进而推动创新活动。具体而论,政府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作用:(1)通过具体的制度安排来减少创办企业的障碍,降低创办企业的成本。创办一个企业,必然会遇到注册成本是否高昂、创业资金是否易于获得之类的难题。要解决此类问题,需要政府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来降低创业成本。如,简化审批程序,降低注册成本;鼓励金融创新,降低创业者获取资金的成本。(2)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激励大众参与创新。获取财富有两条路径,即寻求再分配努力的活动和增加产出的生产性活动。要使社会充满创新的氛围,抑制寻求再分配努力的活动是前提;只有堵死这条路径,通过生产性活动获取财富的道路上才会有越来越多的创新者。抑制寻求再分配努力的活动需要从三个方面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实行财税宪政,束缚政府部门随意征税和收费的掠夺之手;通过减少和压缩政府审批权,从源头上反腐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抑制地下经济活动。(3)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有利于创新的破产法。创新活动具有高风险性,是失败者远远多于成功者的活动[12]。麦肯锡公司开展的一项研究估计,每10 000个商业创意会产生1 000家企业,其中100家会得到风险投资,20家可以上市,2家会最终成为市场领先者[16]。因此,社会必须有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创业者能够维持生存,必须有利于创新的破产法让他们只承担有限的责任。(4)要让成功的创新者保持持续创新的激励和让社会具有持续创新的潜力。要让成功的创新者保持持续创新的激励,必须有反垄断的法律以及对自然垄断企业的规制,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投资和贸易的开放引入竞争者;要让社会具有持续创新的潜力,政府必须对教育进行大量投资,并为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成果商业化提供合适的渠道。

6 结论

市场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的模式,其优越性在于为大众创新提供了平台,而不是完全竞争条件下的资源有效配置。因此,有必要突破基于完全竞争的背景而建构的政府与市场二分的思维框架,从市场的创新功能重新定位市场与政府关系。在市场的创新功能视角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再是“市场失灵政府调控”的“医患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互助关系。政府为市场的创新功能的发挥提供相应的制度安排,市场则通过创新功能的发挥为政府实现经济发展的目标。中国经济发展目前正处于换挡期,如何通过供给侧改革让经济发展具有活力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要顺利地解决这一问题,在理论上则必须有所突破,即基于市场的创新功能重新定位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一方面政府要腾出自己所占据的本该市场发挥作用的空间,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政府还应该通过各种制度安排让市场的创新功能得到发挥,通过创新驱动来发展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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