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下劳动者权益法律保障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2018-01-23 02:10赵青青
法制博览 2018年19期
关键词:权益劳动力常态

赵青青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四川 绵阳 621010

一、经济新常态下劳动者权益法律保障的挑战

随着经济新常态的来临,我国的劳动关系也迎来了更多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在经济新常态下,由于经济发展外部因素的变化,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也随之发生改变。其中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对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产生了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同时劳动关系的复杂化也在进一步加深。经济新常态对劳动者权益保障带来的新挑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劳动就业问题更加严峻

过去的几十年中,我国的经济一直处于高速增长阶段,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比较旺盛,对于吸纳新增劳动力和农村转移劳动力提供了很大的助力,很好地缓解了劳动者就业紧张问题。另一方面,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也会相应增加,企业会通过提高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手段来招揽劳动者,这也有助于劳动关系的稳定。

然而,在经济新常态下,由于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以及经济结构的调整,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减少,甚至会出现裁员的现象。比如在化解产能过剩时,会不断去淘汰落后产能。到2017年底,钢铁产量占据全国四分之三的河北省共压缩了6000万吨钢铁产能……唐山将城区现有的1200万吨产能压缩到800万吨,这样就会直接或间接地造成1.5万工人下岗。①可见随着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劳动者的失业率也将进一步提升。同时,经济增速放缓一定程度上也会导致劳动者报酬水平的下滑,与之相对的物价上涨,使得低收入劳动者人群的生活压力急速上升,进一步导致劳动关系矛盾冲突的加深。

(二)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地位进一步失衡

“强资本、弱劳力”不只在中国存在,它已经是一个世界性的普遍现象。②其产生原因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本身的经济实力差异悬殊,再加上劳动关系本身的不平等特性,从而导致了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具有天然的不平衡性。这也意味着劳动者在双方关系中总处于弱势的一方,劳动者的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也需要更大力度的保障。

在经济新常态下,由于经济发展速度由高速转向中高速,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降低,从另一方面反映了劳动力供给过剩的问题。而这一问题的出现也代表着在劳动力市场中供求关系失衡的严重程度日益加深。同时经济发展到了转型阶段,伴随着产业的转型升级,必将淘汰一部分旧有的劳动力,更加剧了劳动关系双方的地位失衡。

(三)劳动关系领域的矛盾与冲突加剧

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有各自不同的利益追求,由此产生各种矛盾和冲突也是在所难免。在经济发展速度减缓和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的经济新常态下,会更加凸显劳动关系领域中一系列被暂时掩盖的矛盾和冲突。例如前文所提到的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失衡问题将在经济新常态下表现的更加明显。

尤其是在经济发展进入转型期的阶段,由于调整和改变以前的劳动关系,淘汰旧的劳动力,适应新的生产方式等等举措,都将会使得劳动关系领域产生更多的矛盾和冲突,经济新常态下的劳动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同时在劳动关系领域中,劳动关系双方对各种矛盾的对抗冲突也会更加激烈。

(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易遭受侵害

劳动者关心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和工作保障等问题,用人单位则更关心节约成本和利润最大化的问题,不同的利益追求必将导致矛盾冲突的产生。而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也使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易遭受侵害。③

前文有提到在经济发展到转型期的阶段时,企业会因为产业结构升级或者企业合并等因素淘汰一定比例的旧劳动力,使劳动者处于更弱势的地位,其合法权益更易受到侵害。除此以外,在经济新常态下,伴随着新经济政策和“双创”概念的提出,中国社会涌现出大量的创业者,在2016年,成都市升级打造“创业天府”行动计划2.0版,全年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3.5万户……较上年增长34.6%和41.0%.④面对如此大规模涌现的市场主体,对其资质的检验和生产环境的监管难免有不到位的地方,劳动者在这样一个大的环境下所享有的权益很难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二、经济新常态下劳动者权益法律保障的对策

(一)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在劳动者诉求上升和劳动关系矛盾冲突加剧的情况下,那些难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积极做出结构转型、产业升级和劳动关系适当调整的企业,在经济新常态的新经济发展模式中更易被淘汰。再加上这一类企业的盈利能力也并不出众,使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切实的保障。在这种情形下的劳动关系也容易陷入困境。为此,政府应当改进管理服务和技术支持,为企业优化劳动关系和稳定用工提供更好的政策扶持和外部条件,给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首先,在企业密集和用工量大的地区加强硬设施和软服务供给,当地政府对有社保难、教育难、医疗难、住房难等问题的劳动者加大帮扶力度。其次,可以通过实施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来减轻税负,例如综合考虑企业负担能力和劳动者的缴费参保意愿,适度下调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等。最后,为了应对劳动报酬增长难的问题,慎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为构建劳资两利的和谐关系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和空间。

(二)加强劳动者技能培训和素质培养

经济新常态给经济发展环境带来的改变对劳动者的技能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劳动者通过提升劳动技能和自身素质能适应更多工作环境的需求,也使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劳动报酬。当劳动者得到稳定的可观的工资收入,一方面提高了自身的经济实力,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加强其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减少劳动关系矛盾的根本途径。

人才和劳动者素质是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首先,政府可以出面来审查那些愿意承担培训工作机构的资质,对于审查合格的培训机构不干预其具体的培训过程,并且对培训后的劳动者的就业效果进行监督检查,以培训后的就业质量作为资金支持的依据。其次,提高低文化水平劳动者子女的教育水平。教育资源分布的均等化有助于从根本上提升我国劳动者的知识水平和劳动者素质,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提供人力资源的支撑。

(三)有效发挥工会的维权作用

工会代表着工人利益,面对经济新常态的大趋势,工会组织应当深入研究经济新常态下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主动依法科学维权,更好地发挥工会的劳动者利益聚合、代表和表达功能。工会应当以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困难职工等为重点群体,以《宪法》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突出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要着力稳定就业岗位,保障工资收入,提高职工创业能力,支持和鼓励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着力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健康权益,创新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提高帮扶精准化水平。⑤

(四)完善和重构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法治是构建新常态下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程序,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选择救济的权利,也加重了劳动者的维权负担。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重新思考仲裁前置这一制度的合理性,重构完善的争议处理体质。笔者认为应当取消仲裁前置这一程序,使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自愿申请调解,如果当事人不调解,则可以直接诉讼。另外针对劳动争议的特殊性,设立劳动争议特别程序,强调审前调解,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

同时也要努力提升劳动争议调解队伍的素质,为劳动者权益诉求提供及时有效的调解服务,不断提高调解劳动争议的成功率,使劳动关系矛盾在扩大之前得以提前化解。最后,各级仲裁委员以及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应当增强服务意识,积极研究和适应劳动关系纠纷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做到及时发现、主动调解,畅通劳动者的维权途径,提供维权便利。

[ 注 释 ]

①刘超.浅谈供给侧改革可能导致的失业问题[J].商,2016(12).

②叶静漪,肖京.挑战与应对:构建经济新常态下的和谐劳动关系[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6(3).

③陈笑依.劳动者权益的保护[J].法制博览,2017(7).

④李良钰.双创指数和新经济指数再次发布指数显示成都双创活力持续迸发[Z].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017创交会“双创指数和新经济指数”新闻发布词,2017年5月11日.

⑤周晓军.职工维权与工会作用[M].宁夏:阳光出版社,2014,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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