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018-01-23 01:10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调研组
内蒙古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2018年10期
关键词:牧区农牧民农村

■文/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调研组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我们组成调研组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确定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了综合调研,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当前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一)与农村牧区产业发展有关的问题:一是农牧民科学文化素质偏低。从对10个盟市调查情况看,目前农村牧区本地居住务农(牧)人员文化程度小学和初中者偏多,高中以上的很少,文化素质偏低。在包头市调查结果显示,在乡村居住的农牧民人均受教育程度不超过5年,半文盲比重较高。在通辽市奈曼旗调查结果显示,87%的农牧民认为自己的文化素质跟不上产业发展需要,科学生产意识不强,创业能力欠缺。二是农村牧区生产经营方式落后。缺少致富带头人,缺少创业人才,电商、合作社等还在起步阶段。奈曼旗希勃图村在该旗属于发展水平比较好的大村,工商户有60户,但70%都是小商店、小修理部、小豆腐坊之类,产业水平低,经营方式原始落后。三是农牧民获得有效学习培训提高的机会少。以奈曼旗为例,入户受访者94%的人在一年内仅参加过1次或没有参加农牧业专业技能培训。在巴彦淖尔市调研反映,一半以上农牧民没有参加过各类专业技能培训。针对农牧民的有效文化科技服务供给不足,供需双方衔接错位,农牧民素质提升的速度落后于生产需求。

原因分析: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偏大。调查显示,目前农村牧区本地居住务农(牧)人员年龄50岁以上者居多,赤峰市、呼和浩特市、乌海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这个年龄务农人口比重分别为96%、83%、63%、58%、35%。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农村牧区空心化现象严重,留守从事农牧业生产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生产技能落后,创业致富能力不强,农牧业转型升级步伐缓慢。调查显示,农牧业比重大的盟市,农牧民收入主要是来自农牧业收入,比如呼伦贝尔市占比为80%,兴安盟为55%,通辽市为37%,赤峰市为51%,乌兰察布市为56%。二是受传统生产方式和思维模式影响较深。在传统农牧业生产方式下形成的惯性思维束缚着农牧民的思想,很多农牧民认为,农业就是种地打粮,牧业就是放牧养羊,但怎样能多产粮多养羊多收入,大多数农民想不出办法或不愿想。许多人小富即安,缺乏创业意识、科学意识,影响农村牧区产业发展。三是对农牧民的教育培训工作滞后。在如何培育塑造新型农牧民方面方式不多、力度不大、坚持不够。一方面培训次数少、密度低,另一方面受农牧民文化程度和自身兴趣等因素影响,培训效果不明显、不理想。

(二)与农村牧区生活环境有关的问题:一是规划建设滞后。近几年农村牧区乡村房屋、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很大,但总体仍然滞后,特别是有关乡村规划、村内道路、垃圾和污水处理等问题还十分突出,缺乏科学性和可持续性。二是“四乱”现象突出。污水乱泼、垃圾乱倒、柴草乱堆、牲畜乱跑等“四乱”问题仍比较普遍,不少村庄卫生很差,有的村庄虽然街面很美,但后院却是另一番景象。与此有关的管理工作落后,缺乏有效、稳定、持久的管理办法和措施。三是生态和生活环境意识淡薄。不少农牧民对周围生态和生活环境不太在意或熟视无睹。

原因分析:一是传统生活方式影响。不少农牧民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尚未形成,多少年来延续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农牧民对此习以为常,认为“四乱”问题历来如此,祖祖辈辈就这么过来,习惯不易改变。二是管理工作滞后。乡村生活环境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完善,要求难落实,缺乏机制制度保障,对一些损害生态或生活环境的行为缺乏惩治措施。三是公共服务不到位。主要是涉及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需要统筹考虑、集中解决的问题,相关政策和公共服务不到位,没有完善的服务体制机制和措施。

(三)与乡风文明有关的问题:一是大操大办之风突出。调查显示,按严重程度排序,依次是红白事宴、生日宴、升学宴、乔迁宴、圆锁宴。农牧民用于上述人情消费平均占家庭收入20%左右甚至更高,如兴安盟达30%,巴彦淖尔市在100份问卷调查中,有20户达到40%以上。二是订婚结婚彩礼价码越来越高。在通辽市西南一带,流传着“三金加三斤”或“前四后八加一动一不动”的说法,即订婚结婚需要金项链、金手镯、金戒指加上3斤百元人民币;或者订婚礼4万元、结婚礼8万元加上一辆小汽车和一套城里的住房。在通辽市奈曼旗,天价彩礼使农村人结婚有80%左右的家庭需要向亲戚借款或借高利贷,“因婚返贫、因婚致贫”的例子并不鲜见,同时也增加了婚后还债的生活压力。三是赌博迷信等陋习屡禁不止。据基层群众反映,“三个月农忙、三个月干闲、三个月赌博、三个月过年”的社会现象在广大农村牧区较为普遍,特别是农区普遍存在赌博现象,导致不少家庭因赌致贫,“辛辛苦苦干一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在巴彦淖尔市调研时,群众反映有些中老年人只要家里遇到事情,特别是一些不如意不顺心的事情,就喜欢搞封建迷信活动,花钱找阴阳先生“破解”,等等。四是薄养厚葬之风依然存在。调查显示,薄养问题多体现在农区和一些贫困家庭。表现为有的子女对老人虽然在物质上能给予保障,但精神抚慰不足,不探望、不关心、冷漠不亲;还有的子女主要是年轻子女啃老问题突出,对老人不敬不孝,无休止地索取,成为老人永远卸不掉的生活重负。有的子女自己有吃有喝,但给老人的赡养费较少,甚至个别的不给老人生活费。

原因分析:上述问题的形成,概括地讲,一是落后传统风俗的影响。比如,喜庆事宜大操大办、订婚结婚越来越重的彩礼以及厚葬等,都有明显的地域风俗特点。加之贫富两种人不同的心理,一种出于炫耀,一种基于敛财,但客观上都助长了这种风气的蔓延。二是个人认识水平和文明素养所限。比如,对一些落后的观念、陋习缺乏理性认识和科学判断,普遍存在从众心理、攀比心理,也包含明显的利益驱动甚至极端的私心,有的超出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三是有效的社会服务和管理缺失。比如,农村牧区公共文化服务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同时在对农村牧区管理上,也缺乏有效的引导和有力的约束,比如许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作用发挥还十分有限。

(四)与乡村有效治理有关的问题:一是村规民约执行不理想,作用发挥不充分。目前,村规民约虽然非常详细,包括社会治安、村屯维护、生态保护、老人赡养、夫妻关系、邻里纠纷等,但农牧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没有落到实处。调查显示,50% —70%的受访者不太了解村规民约的内容,平均50%的受访者认为村规民约执行得一般。二是法治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并牢固树立起来。表现为有的人遇事不找法、信访不信法,有的人认为领导说话比法管用、托人周旋比按规矩办事更可靠更放心,等等。三是对农牧民有组织有成效的宣传教育不够。调查显示,60% —70%受访者是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渠道了解国家大事及有关政策,20%左右是通过参加一些讲座活动了解的。50% —60%的受访者一年内没参加或只参加过一次有组织的政治学习等,针对农牧民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够系统,也不够精准有效。同时,农村牧区基层“道德讲堂”活动不够活跃,呼和浩特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分别有93%、67%和47%的受访者认为偶尔有活动。

原因分析:一是部分嘎查村“两委”班子较弱,村级组织凝聚力、向心力不强。乡村治理的有关政策措施不能有效落实,同时对一些负面的行为、落后的习俗及一些恶势力不能有效管控治理。在调研座谈中群众一致认为,有一个好的“两委”班子特别是一个好支部书记是搞好乡村治理的关键。从全区来看,凡是乡村治理好的都有一个好支部书记和支部班子,反之就不够理想。二是部分村干部素质较低、威信不高。个别嘎查村干部思想观念落后,工作方法简单,能力不足,作风漂浮,不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服务意识不强,直接影响乡村治理的效率。三是经费保障不足。从全区来看,越往基层财政越紧张,同时大部分乡村集体经济实力不强,社会筹资难度大,导致乡村治理中的一些管理和服务费用不足,一些群众的实际问题长久得不到解决,影响群众对政府和“两委”班子的信任度。

(五)与农牧民精神生活有关的问题:一是农村牧区文化生活单调匮乏。调查显示,50%以上受访者认为,现在农村群众文化活动最多的是跳广场舞,且多为中老年妇女。多数农牧民还是以看电视为主,只有少数地区开展一些歌咏或书法绘画比赛。牧区因为地广人稀,人们文化生活更为单调,只在老人生日宴会时,亲友聚在一起才有些文艺表演,如乌力格尔、好来宝等。二是公共文化服务未能很好地适应农牧民群众需求。农村文化室藏书结构不合理,供需对接不理想,因很多农牧民没有阅读习惯,借阅很少。70%以上的受访者认为图书室利用效率一般或者低下。送文化下乡品种和次数少,形式单一,载体不接地气,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不多。文艺团体服务覆盖面较小,许多农牧民文化娱乐靠本村文化大院,节目较为粗糙,水平不高,难以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三是不少年轻人沉迷于网络。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手机、网络成为主要娱乐渠道。一些留守儿童为了和父母联系,多数都配备了手机,留守的爷爷奶奶监管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孩子的学习和健康成长。

原因分析:一是“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基层党委、政府及嘎查村“两委”班子不同程度存在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手硬、一手软”情况,两个文明发展不协调。二是农牧民有效文化需求不足。因自身综合文化素质所限,文化消费处于低端,制约了农牧民的全面发展。三是乡村文化建设和活动经费紧缺。导致一些群众性文化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难以深入推动,有些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此外,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不到位,没有充实农村牧区文化空间,影响农牧民的文化需求。

二、加强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对策建议

(一)把提升农牧民素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目标。一是将提高思想觉悟摆在突出位置。综合运用各种载体,采取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引导农牧民群众听党话跟党走,调动农牧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广泛开展核心价值观“一进村、四入户、一争创”活动,发挥农牧民讲堂、公益广告牌、宣传栏、文化墙、景观小品、生活日用宣传品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入脑入心。二是着力提升农牧民文明素养。充分发挥农村牧区“学习讲堂”作用,对广大农牧民进行科学知识普及、卫生健康、家庭理财等培训教育,强化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好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婆媳、好邻居等评选活动,设立“善行义举榜”,用群众身边的榜样教育群众。注重从基层干部、乡村教师、创业人士等群体中发现和培育新乡贤,用他们的嘉言善行感召群众,垂范乡里。建设农村牧区志愿服务站点,成立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邻里互助、关心关爱志愿服务。三是注重抓好实用技能培训。完善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农牧民职业培育体系,加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每户农牧民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术。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引导和帮助农牧民群众运用互联网、电商等渠道促进产销融合,增强创业本领和致富能力。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克服安于现状或等靠要思想,激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促进形成自强自立、争先脱贫的精神风貌。

(二)强化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改善与提升。一是提升村容村貌建设水平。坚持内涵和颜值并重,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内外环境,特别是在农村牧区住房改造中,应高度重视提升农牧区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历史文化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留住“乡土记忆”。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农牧民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二是提高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水平。推动各地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处理、片区或乡镇处理、就近就地处理等模式,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治理城乡接合部污水污染突出问题。三是做好乡村规划、建设及管护。建议各级在编制或修编县域乡村建设规划过程中,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嘎查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

(三)深化农村牧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一是提升文明家庭创建水平。在农村牧区广泛开展各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大力开展“五好家庭”“星级文明户”“诚信农牧户”等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注重发现、表彰、推荐“好家风好家训”,提高群众参与度,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二是加大文明村镇创建力度。推动各级细化完善文明村镇创建计划,分层分类推进,把创建质量放在首位,注重创建工作过程,使之成为不断提升农牧民素质的过程。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帮扶作用,以基础设施共建、文明新风共倡、道德素质共育、贫困疾苦共助、经济发展共促为主要内容,与嘎查村结对共建文明嘎查村。三是扩大精神文明建设示范旗县辐射影响。在全区开展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示范旗县创建活动,以县级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加大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力度,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向农牧区延伸,公共服务产品向农牧区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牧区辐射,促进城乡文明一体创建、均衡发展。

(四)把推动农村牧区移风易俗作为乡风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一是发挥村规民约的独特作用。推动各级依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新风尚要求,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农牧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勤劳致富。按照文明节俭、群众满意原则,合理划定红白喜事消费标准和办事规模;破除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高额彩礼、人情攀比、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推动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事小办或不办”的新习俗。二是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坚持法治、自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原则,推动各级组建好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四会”组织,针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薄养厚葬、过度消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广泛开展乡风评议活动。针对当前我区“东邪西毒”的状况,推动政法部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农村牧区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突出问题。三是强化优秀传统礼俗的教化功能。充分发挥优秀传统礼俗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要对传统礼俗中不符合文明、节俭、健康的理念、规程和方式进行改革,赋予新的时代精神和文化元素,推动传统礼俗的创新发展。另一方面,要深入挖掘阐释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及少数民族传统节日蕴含的教育资源,开展灯会、庙会等节日民俗活动,引导人们在节庆活动中传承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五)注重在文化惠民中实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一是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有阵地、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加快构建农村牧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探索建立提高文化站室、草原书屋(农家书屋)等服务效能的长效机制,重点在北方地区探索建立取暖补贴政策措施。积极开展文化扶贫,重点推进广电网络进贫困村贫困户、边境和贫困旗县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乌兰牧骑到贫困边远地区演出、在贫困地区推广“鸿雁悦读”线上线下现代图书借阅模式等工作。继续建好管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实现农牧区中小学校少年宫全覆盖。二是增强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推动各级加大送文化进乡村力度,加强旗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等总分馆建设,推进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向农牧户延伸。深化“种文化”活动,实施自办文化扶持项目,大力支持民间文艺队、文化大院、文化中心、农牧民书社等文化组织建设。建议各级广泛开展农牧民文艺演出,层层组织、逐级遴选,在盟市、自治区层面开展汇演,培养打造更多民间的“乌兰牧骑”。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新路径新模式,增加农村牧区文化资源总量,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三是推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建议自治区层面加大对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的统筹力度,分门别类出台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重点扶持民族戏剧和地方戏剧的研究、保护、传承、创作工作,扶持发展民族民俗和乡村记忆博物馆,抓好农村牧区手工技艺、民族服饰、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传承,建立健全非遗传承人保护和管理机制。

(六)强力落实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领导责任。一是强化旗县以下三级组织统筹力。进一步强化并落实旗县党委、政府在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中一线指挥部责任,提高乡镇党委、政府和嘎查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终端执行力,科学规划、真抓实干,与农牧民群众一道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作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党委、政府和自治区、盟市、旗县文明委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内容,加强考核。通过明查暗访、舆论监督、领导约谈等方式,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表扬先进、督促后进,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保证必要投入。自上而下研究建立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科学提出与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各级投入比例、增长机制和与扶持相挂钩的质量评估体系,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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