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先平
[摘要]现代农业的发展关键依靠农业科技创新。加强河南省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必须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协同创新机制、多元稳定的投入机制、立体高效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以及完善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并通过不断培育和塑造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来激发科技创新的内在动力。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构建应坚持政府主推与市场助力相结合、体制机制创新与人员素质提升相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化推进协同发展等基本原则。
[关键词]河南省;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思路;原则
[中图分类号]S-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7)02-0063-03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7.02.030 [本刊网址]http:∥www.hbxb.net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深入实施创新驅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①在农业领域科技创新的作用尤为关键。河南省作为中国粮仓,能否以健全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带动现代农业发展不仅关系到河南省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而且关系到国家整体的粮食安全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本文在剖析河南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重大意义的基础上,对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基本思路及其原则做了进一步探究。
一、河南省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实践证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要素是科技创新。在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过程中,随着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以及成果转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农业经营方式发生了显著的变革,农产品的科技含量随之增长,农业的产业链条获得进一步延伸和拓展。河南省作为我国农业大省,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大背景下,农业科技投入不断增长,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效率持续优化,农业科技创新成效明显。尽管如此,与发达省份,甚至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较,河南省的农业科技创新总体水平依旧不高,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低下;科技创新管理机制不健全,产学研联接松散,自成体系;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存在严重的重复和低水平复制现象;农业科技人才匮乏,农技推广服务和保障体系欠缺。所有这些问题和困境,大大阻碍了河南省农业科技创新的步伐。构建完善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对河南省现代农业发展,甚至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构建河南省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提升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对于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而言,粮食安全始终是国家安全战略的基础。河南省作为我国农业大省,其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仅关乎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更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核心和关键。近年来在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河南省农业发展成就显著,连续十二年粮食总产量位居全国第一。然而在现实中由于科技创新的总体水平不高,在农业产前供应、产中加工以及产后销售各个环节都表现出科技创新对农业发展驱动乏力。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较,河南省农业科技创新无论从深度发展和广度拓展来看都存在较大差距,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能力的进一步拓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科技创新不力导致外部强势竞争造成的市场风险在进一步增加。所以,构建完善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不断挖掘农业科技的无限潜能才是应对挑战和风险的必然选择。
第二,构建河南省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需要。“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是我国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河南省总人口约1.07亿,耕地面积只有7179.2万公顷,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人多地少的矛盾异常突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为了增加产量而不断加强农药、化肥的外部投入的做法一方面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也随着土壤污染的加重使农业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凸显,农产品的安全系数进一步降低。因此,在城镇化过程中耕地数量增加困难、耕地质量又在短期内无法优化的大背景下,只有不断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才能改变传统农业的粗放发展模式,减少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破解传统农业发展困境,实现农业现代化。
第三,构建河南省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要“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河南省存在着区域广大的农村地带和数量庞大的农业人口,在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中面临更多困难和挑战。统计表明,在河南省1亿多的总人口中,农业人口比例接近三分之二。由于历史原因以及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长期“外延式”的粗放扩张模式,导致城乡失衡,差距拉大。这种“二元结构”的存在不仅有悖于十八届五中全会所强调的发展成果“共享”这一基本理念,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而且严重阻碍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农业科技作为现代农业的关键和核心要素,能有效挖掘农村经济发展潜能,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由“外延式”向“内涵式”转变,成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动力。
二、河南省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
鉴于农业现代化对科技创新的高度依赖,河南省不断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升。然而,与发达国家科技创造力相比,其不足显而易见。长期以来农业科研投入总体不足,创新机制不健全,科技创新队伍数量短缺,且素质明显低下。农业科技创新不仅缺乏硬件设施的外在保障,更缺乏软要素的内在驱动。要推动河南省现代农业发展,就需要建立健全的农业科技投入和研发体系、技术创新和推广体系以及相应的农业科技外在服务体系。实现科技创新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有效驱动。endprint
(一)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协同创新机制
河南省现行农业科技创新机制和管理模式形成于过去计划经济的大背景下。在机构设置上,纵向由国家和地方两级构成,横向按照行政区划布局。不同层级和不同区域的科研机构由于在行政设置上隶属各异并相对独立,从而导致在科技创新方面相互隔绝,自成体系,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突出,缺乏应有的合作和联动。因此,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就需要通过对现有的科技创新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和职能定位来明确各个主体的责、权、利关系。省级农业科研机构需要针对省情和本省经济转型的基本要求,立足现实,放眼未来,把科技创新的主攻方向放在重大宏观性课题的研究上,而地方各个农业科研机构应在贯彻本省农业科技政策的基础上,针对各地生产实践中的技术难题进行科技攻关,加强省级和地方级科研机构之间的互动和联合。在科技创新的内容上,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必须针对企业现实经济发展的需求制定。在科技创新的协同配合上,科技创新项目的完成需要依靠既有创新精神又具备一定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而农业科技机构的人才培养又离不开高校,所以必须在企业、农业科研机构和高校之间建立稳定的信息对接机制和协同创新关系,促使三者在科技创新方面形成合力,形成科技创新的联动机制。
(二)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资金的投入,建立多元稳定的投入机制
资金的强力支持是科技创新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物质保障,尤其是农业科技创新,不仅投资大而且风险高,建立多元稳定的投入机制就更加重要。长期以来,河南省由于财政状况的限制,农业科技创新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再加上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浪费严重,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科技创新的步伐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实践证明,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广泛应用,不仅可以提升企业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且可以推进国家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农业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最终使国家、企业、个人成为共同的受益主体。因此在投入方面,需要政府公共财政的倾斜支持,应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的机制不动摇,完善涉农资金的预算和支出管理,确保对农业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由于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不仅数量大,而且面临诸多不确定性的风险,单纯依靠政府投资不仅无法保障资金的有效供给,而且不利于市场环境下农业科技主体创新驱动力的激发。因此,需要在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前提下,充分激发市场环境下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建立政府与市场主体联动攻关的投入机制。
(三)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构建立体高效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组织涣散,服务功能不健全是目前河南省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不仅数量不足,而且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明显低下,在物质保障和管理机制方面也缺乏应有的有效供给和激励机制。甚至一些地方的农技推广机构形同虚设,一盘散沙,最终导致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无法经过艰难的“最后一公里”到达田间地头,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因此,需要不断加强基层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建设,建立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快其知识的更新和业务技能的提升,实现科技创新成果的及时推广和高效转化。加快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的改革步伐,建立符合市場竞争机制的管理模式和利益分配制度,稳定农技推广队伍,激发推广人员的工作热情。另外,河南省由于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相对不足,更需要培育多元化非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加强农村农技专业化合作组织建设,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发挥其在农技推广和技术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人才体系
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人才。河南省随着现代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也在相应加大。然而,作为农业大省,农业科技人才不足依旧是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短板和制约因素。在发展过程中,农业科技创新难度大,周期长、高风险和低报酬的特征导致创新人才流失严重。因此,首先要加强科研院所、农业企业和高校的沟通和互动,根据现实农业科技发展的基本方向和企业的技术需求来设置培养方案,通过培养高素质的具有前瞻性的农业科技人才来充实人才队伍;其次,要对现有的科技创新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教育,加快其知识的更新和能力的提升;最后,加快利益分配体制改革,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建立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制度,科技创新人员的业绩与其收入直接挂钩,激发科技人员创造创新的动力和活力。
(五)培育和塑造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激发科技创新的内在动力
河南省是农业人口大省,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人多地少的矛盾异常突出。长期以来,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块经营模式不仅不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和效率的最大化,而且也严重影响了现代农业产业化进程。除此之外,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致使农业劳动力结构发生了严重的老化趋势,依靠经验而非科技进行农业生产的思维和做法大大阻碍了农业科技的普及和推广。因此,在实践中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塑造新型的农业生产和经营主体不仅关系到农业科技与农户的有效对接,而且关系到国家未来农业的发展潜力和前景。首先要在城镇化的大潮中采取灵活多样的政策和措施促进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通过兴办家庭农场、各种类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社来实现适度的规模经营,打造新型的科技需求主体,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应用效益的最大化;其次,通过制定一系列农业扶持政策和优惠条件,吸引在外务工的有识之士和有技能、善经营的新型农民积极返乡来充实农业经营队伍,引导其在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兴办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过程中发挥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优化农业经营主体的内在结构;最后,加强农业人口的科普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兴办讲座,科技特派员下乡等手段及时向农民传输科技知识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形势,转换其农业经营理念,提高他们的科技文化素质。
三、河南省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构建与安全、高效、节约、环保为目标的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相契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既要大胆尝试,发挥勇于创新的精神,同时又要遵循现代农业发展目标和河南省农业发展实际,坚持一系列基本原则。endprint
(一)坚持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相结合的原则
农业科技创新应面向产业需求,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应用性研究,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河南省农业转型发展中产前良种的培育、产中高科技设备的研制和产后农产品销售网络的拓展等环节面临的技术难题,才能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另外,由于当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总体水平在世界上还比较落后,农业科研基础薄弱,在农业生产设备、生产技术、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所以,要想取得农业领域国际竞争优势,就需要科技创新在解决当前技术难题的同时,应着眼于长远发展,加强基础性研究,促进农业产业根基的稳固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二)坚持政府主推与市场助力相结合的原则
农业科技创新具有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的特点。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过程中,农业科技创新始终处于基础性的关键地位。农业科技创新的每一次突破,不仅促使企业和个人受益,而且对于国家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因此在农业科技研发投入和技术推广方面,应该坚持政府为主体的原则不动摇。尤其在河南省市场发育程度不足,市场主体的效能无法充分发挥的现状下,要不断加强各级农业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机构的职能建设,发挥其服务“三农”的公益性质。同时,也要在市场化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场环境下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其他主体的创造性和能动性,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由外在助推向内在驱动转变。
(三)坚持体制机制创新与人員素质提升相结合的原则
河南省现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受计划经济的深刻影响,体制机制的设置和构架条块分割,相互独立,直接阻碍了体系内部各主体的有效沟通和互动,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制约了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高效开展。因此,改革原有的体制模式,构建适应市场环境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才能激发科技创新的内在潜力。然而,健全的体制机制只是科技创新的外在保障,科技创新和推广工作毕竟最终是由人去完成的,人员的素质水平直接决定科技创新的效果和层次。因此,需要在完善机制的同时加快科技创新人才的培育和塑造,形成健全的机制催生创新,高素质人才队伍引领创造的良好局面。
(四)坚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与农业产业化协同发展的原则
发达国家现代农业发展的实践证明,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的推进之间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广泛应用,可以提升和改进农产品的质量,促进农产品的精深加工以及农业产业链条的进一步延伸,推进农业的产业化进程。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又可以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和空间。农业产业化进程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塑造和规模经营的实现可以保障科技创新成果和农业生产的有效对接,使科技创新成果对农业生产诸多环节的促进作用发挥到极致。因此,在河南省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不断推进农业产业化步伐成为必然的选择。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