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技术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的作用路径

2018-01-22 19:15邝小军马斌刘新春
理论导刊 2018年1期
关键词:网络信息技术社会治理农村

邝小军+马斌+刘新春

摘 要:网络信息技术正在成为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其推进农村系统治理的作用路径有:提升基层政府的农村社会动员能力,促生农民的公共事务参与诉求,重建农村社区的联系和组织,增进农村社会治理主体间的协同合作;推进农村依法治理的作用路径有:增强农村法制教育的实效,便利农村基层法治的监督;推进农村源头治理的作用路径有:实现农村的网格化管理,扩大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助力农村弱势群体的帮扶;推进农村综合治理的作用路径有:更新农民的价值道德观念,再造农村的社会舆论场。

关键词:网络信息技术;农村;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F3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8)01-0098-04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治理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挑战,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实现从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习近平同志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在上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进行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同志提出,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社会治理模式将出现转变,要加快用网络信息技术推进社会治理。可见,网络信息技术正在成为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社会治理也要加入“互联网+”行动队伍。农村是我国社会治理的重心,明确网络信息技术推进农村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的作用路径,能够启发农村社会治理创新、增进农村社会治理成效。

一、网络信息技术推进农村系统治理的作用路径

系统治理,就是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1]225。网络信息技术推进农村系统治理的作用路径有:

1.提升基层政府的农村社会动员能力。当前农村实行的是“乡政村治”,在实际运作中,“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种治理路径、基层政府与村民两股治理力量未能配合无间。由于“乡政”和“村治”存在信息不对称、互动不协调问题,基层政府政务与村务不时产生博弈、冲突,基层干部与农民群众彼此不信任、不合作,从而削弱了基层政府的农村社会动员能力。电子、网络技术为基层政府的信息发布和政务运作构建了重要平台,基层政府推行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不少地方还开始试行网络问政[2]。一方面,农民群众可以很容易从基层政府的信息中了解到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制度、政策和法规,并且便捷地将自身及农村的状况问题、诉求意见反映给基层政府;另一方面,基层政府通过电子、网络平台,可以在全面、准确掌握农村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科学决策,更好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也可以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第一時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澄清不实消息,消除公众猜疑,做出妥善处置。由此,基层政府与农民群众由信息不对称趋向信息双向透明,互动更加直接并达成最大共识,大大提升基层政府的农村社会动员能力。

2.促生农民的公共事务参与诉求。通过互联网,农民能够获取丰富的信息资源,找到发财致富的门路,了解各级政府的制度、政策、举措,掌握切身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渐成为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随着生产经营水平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的需求结构也在发生重大变化,从单一追求经济权益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权益的多方面、高层次要求转变[3],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的意识和能力越来越强。互联网还提供了一种无中心结构的、扁平化的生存发展方式,构建了一个公开、平等、自由的交流互动环境。加入其中的农民,一定程度上可以摆脱现实生活中的诸多束缚和顾虑,自由地发表意见建议,畅快地表达利益诉求。由此,农民的分权观念、平等观念不断增强,主体意识、公民意识日益提升。从而,农民日益跳出个人、家庭生活的小圈子,表达诉求,参与建设,展开维权,形成农民广泛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良好局面。

3.重建农村社区的联系和组织。农村人口的大规模进城流动、合村并镇的农村社区综合改革,导致出现许多“空心村”。村民之间面对面交往减少,亲缘、地缘关系淡化,引发传统乡村的“共同体困境”,这成为如今困扰农村社会治理的严重问题。随着我国信息化的发展,越来越多农民成为网民,掌握了可以超越时空限制进行交流、互动的工具。通过手机及QQ、微信等社交软件,通过电子布告栏、电子信箱、新闻组、在线聊天室、博客等互联网虚拟社区,村民可以异时、异地无障碍地展开频繁、密切的交流、互动。这种虚拟社交关系的发展,不仅能够弥补他们面对面交往的欠缺,而且可以修补、促进他们的现实社交关系。传统乡村的社会组织结构虽日趋瓦解,但新媒体的发展和应用,正在化解传统乡村的“共同体困境”,形成新型农村社区关系网络——“网络共同体”[4]。村民在交流、互动过程中,产生了共同的志趣、利益、价值追求,这些成为推动合作经济组织、群团组织、文体活动组织等农村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的内在动因。

4.增进农村社会治理主体的协同合作。农村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社会通力合作,需要基层党政机构、农村社区组织、乡村精英和社会团体共同参与,方能达成良治状态。不同主体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形式、手段、规则、适用对象和效力都有所区别,各有其优势和劣势,单靠某一主体承担治理任务都会力有不逮、有所不及,出现“政府失灵”“社会失灵”的情况。只有展开密切而有效的沟通、合作,实现功能互补,共同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的全方位服务,携手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发挥超出简单相加的合力,才能取得农村社会治理的显著成效[4]。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农村信息化平台的搭建,可以实现农村社会治理各主体之间的远程连接和工作配合,消除许多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和节点。这样,农村社会治理各主体之间的沟通将更加直接、便捷,相互信任感大大增强,信息共享更加及时广泛,相互合作也更加协调,既能各司其职,又能无缝对接,共同促使农村社会治理趋于完善、高效。

二、网络信息技术推进农村依法治理的作用路径

依法治理,就是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1]225。网络信息技术推进农村依法治理的作用路径主要有如下几方面。endprint

1.增强农村法制教育的实效。当前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依然不高。农村官本位思想、人治思维仍很严重,相当多的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迷信权力,重权轻法。不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与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很陌生,往往根据人情、关系行事,或者以闹代法、以访代法。因此,亟需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教育。当前,很多农村地区法制教育活动存在手段滞后、流于形式等问题,还在沿用上大课、放广播、发资料、办宣传栏、出动宣传车等传统方式,其效果由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流动性大等原因大打折扣。而借助于手机报、QQ、微信、微博、电子邮箱、网站等新媒体,可以在农村很便利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极大拓宽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打破以往法律传播的形式界限,尤其是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以对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重点宣传,如宪法、民法、刑法、劳动合同法、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等;可以对农民关心、反映强烈的法律问题及时进行答疑和讲解,如伪劣农资坑农害农、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农业补贴政策落实等问题;可以及时推送有关典型案件、国家法治进程的文字信息和影音作品。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广大农村网民能够随时随地接受法制教育,在“润物细无声”过程中丰富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应用能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

2.便利农村基层法治的监督。作为农村基层法治重要方面的村民自治、基层司法和行政,目前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村民自治方面,“四民主”和“两公开”的执行状况不尽如人意,村干部选举中宗族派系、拉票贿选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村子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时有时无,既不搞村务公开,更不搞民主评议,部分村干部独断专权、贪污腐败、欺压百姓。基层司法方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较为突出,不少司法人员知法犯法,办人情案、关系案,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基层行政方面,部分基层干部不依法行政,滥用职权、侵犯人权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基层政府基于维稳的现实考虑,没有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行政。扭转这些农村基层治理的乱象,需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伴随农村信息化,电子政务从市县向乡村延伸,电子村务也发展起来,农民能够及时、全面了解到村里的村务党务财务、基层司法、政府部门的行政事务和管理事务,其民主法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以实现。通过邮件、微博、微信、网站等,农民可以越过基层,直接与上级部门或媒体大众进行沟通,对农村社会治理问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对村干部、基层司法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问责,对主管部门的受理、调查、处理情况展开督促[5],从而推动基层司法、政府部门加强自身法治建设。一些地方政府也开始尝试网络问政,直面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这些均对司法、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状况起到明显遏制作用。

三、网络信息技术推进农村源头治理的作用路徑

源头治理,就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1]225。网络信息技术推进农村源头治理的作用路径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实现农村的网格化管理。随着手机、电脑、互联网在农村生产、生活中的普及应用,网格化管理也由城市引入农村。农村网格化管理就是以乡镇为区域范围,以事件为管理内容,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实现多方联动、资源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乡镇按地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有一定数量的居民,由专兼职人员担任网格长、管理员、信息员、监督员等,乡镇设网格化管理中心,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对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综合、调度和处理。其中,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是网格化管理实施的关键[6]。网络信息平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如“基础数据”“网格地图”“实时监控”“通知公告”“事件办理”“互动直通”“统计分析”“评比考核”等功能模块,实现对网格内人、地、物、事、组织信息的全面录入和管理,通畅地下达政府制度政策、上传农村社情民意,整合各方力量、多种资源对居民的利益诉求、矛盾纠纷进行及时处置,对社会治理相关信息开展分析、预判。依托网络信息平台,借助手机及应用软件,农村社会治理将实现“地网”“人网”“天网”三网融合与“网上”“网下”管理服务对接,使得农村社会治理更加精准。

2.扩大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新媒体搭建了农村社会与外部社会往来的平台,打破了农村的信息闭塞,农村与外界的沟通、互动日益频繁,农民的社会资本在无形中不断提升。农民可以将本地的风土人情、生产生活信息,通过新媒体传播给外界,外界的人财物资源也可以借助网络信息技术,找到在农村创造经济社会效益的去处。从而,农村与基层政府、商业组织、社会团体及个人联接起来,形成农村社区公共产品多元化供应方式[4]。基层政府更多利用网站或信息平台通过招标和采购等市场方式,由经济合作组织和商业组织为农村提供公共产品;农村非正式非营利民间组织也越来越承担起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供应的任务;外界的商业组织、社会团体及个人能够根据农民的需求,更好提供金融、科技、产业、市场、教育、医疗等生产生活服务。多元化的公共产品供应方式能够促成农村社会化服务需求与供给的精确对接,节约交易成本,实现农村公共产品的高效供给。网络信息技术推动了农村经济、文教、卫生、医疗、旅游等各方面社会化服务的改变和创新,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满足农民多方面、各层次需要,从而维护了农村的稳定和发展。

3.助力农村弱势群体的帮扶。农村是我国弱势群体的主要分布区,如农村的贫困户、残疾人、大病和慢性病患者、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生活质量低下、生存系统脆弱。对农村弱势群体的帮扶,既有赖于政府的扶贫攻坚、社会保障工作,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参与。网络信息技术,能够很好克服原有帮扶工作中的信息闭塞、成本高、周期长等问题,提高帮扶工作的精准度和高效性,更好实现农村的社会正义和社会稳定。借助移动应用程序、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能够整合、分享农村弱势群体信息,有效识别出帮扶的具体对象,将责任主体与帮扶对象一一对应起来,并通过公开帮扶系统的信息,引导社会力量加入到帮扶工作中来,根据农村弱势群体的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适用性强的帮扶措施[7]。通过新媒体针对性的信息传播,可以让有关问题、事件、人物成为社会关注热点,从而推动政府部门做出妥善处理,吸引更多公益慈善机构、人士参与到农村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之中[8]。当农民遇到天灾人祸,其损失完全超出个人或家庭的承受能力时,还可以通过网上公益众筹平台发起救助项目,募集资金、渡过难关。有了网络公益众筹平台,人人都可以成为农村公益项目的发起者和参与者。endprint

四、网络信息技术推进农村综合治理的作用路径

综合治理,就是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1]225。网络信息技术推进农村综合治理的作用路径有:

1.更新农民的价值道德观念。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使得农民与外界社会的接触、往来更趋广泛、深入。互联网呈现的城市生活图景让农民了解到:城市既有富裕、发达的物质生活,民主法治、开放创新的思想观念,也有冷漠残酷、金钱至上的现代病。互联网透露的城市人对于农村田园牧歌式生活的向往也让农民认识到:农村虽然物质生活相对贫困,但有礼让亲和、孝亲和顺、邻里合作等非金钱性的生活方式、价值追求。农民对城市、农村的认识更加完整和客观,开始平视城市文明与农村文明,逐渐地农民既接受了城市的民主、法制、契约、规则、竞争、工作和财富等价值信念,又守护着农村的优良伦理传统[9]。在互联网上,农民能够突破血缘、地缘、业缘关系界限,与不同地域、阶层、身份的人结成志趣相投、利益攸关的群体,共同关注并自由、平等地探讨有关事务及其蕴含的价值道德问题,这为更大范围价值道德观念的整合创造了可能。农民能够方便地接触各种各样的思想道德观念,有更多机会面对一些整个社会的共同价值道德问题[10]。在交流过程中,不同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冲突、碰撞,对农民已有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产生强烈冲击,促使农民对自身的某些封建、封闭、排外的传统道德观念进行反思、改变,融入到更大范围“集体”的共识中去,形成新型价值道德观念。对于正在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农村而言,融合了传统美德与现代元素的新型价值道德观念,可以有效协调转型期的各种社会关系,规范各类社会行为。

2.再造农村的社会舆论场。伴随着农民的兼业化和农村人口的大量流动,村民间互动的频率、深度大大降低,传统的“乡村共同体”走向衰落。以前建立在“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频繁、深入交往基础上的农村社会舆论场,因村民交往的日渐稀疏而趋于消散,而这是导致内含优良传统伦理道德的风俗习惯、乡规民约日益失效、名存实亡的重要原因。网络时代的到来,为农村社会舆论场的再造提供了技术条件。利用网络、手机、数字电视等新媒体,通过建立家乡微博、微信公众号、QQ群、博客和论坛等社交平台,农民可以突破时空界限,不同地域不限时间地联系、互动,共同关注、探讨家乡的人和事,逐渐形成一个新型的倡导、抵制、支持、控制的社会网络[11]。基于网络信息技术的农村社会舆论场,具有广泛性、快捷性和平等性,呈现出“人人皆可发声”“人人皆是焦点”的舆论态势。村里的和城里的典型事件被报道出来,一个个自己身边的、鲜活的道德榜样得以树立,各类丑恶现象受到谴责,追求真善美、唾弃假恶丑的价值道德规范在村民心中牢固确立,并对村民的社会行为发挥出强大的约束、规范作用。原已疏散的村民,借由网民身份,重新发出群体声音,对各人的思想观念、言行举止发挥着强大的引导和规约作用。

农村社会治理加入“互联网+”行动队伍是大势所趋。但要认识到,网络信息技术是把“双刃剑”,应用网络信息技术来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的模式、手段,既充满机遇,也要应对诸如“信息鸿沟”、无序网络参与等问题[12]。农村社会治理需要着力于网络信息技术的上述作用路径,不断探索和实践能让网络信息技术更好融入到、服务于农村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的途径和方法,兴其利除其弊,以提高农村社会治理能力和体系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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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茹】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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