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玲
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 包头 014010
我国近些年的食品安全问题愈来愈突出,国家从法律上也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对于食品安全问题从重处罚。而从经济法学的角度进行分析食品安全问题成因也有着其必要性,这对解决实际的法律问题就有着积极意义。
对食品安全问题成因的经济法学分析,首先就要对食品安全的内涵能有明确的认识,食品卫生法当中对在概念规定上相对比较粗略,而在近些年又重新对食品卫生法进行了修订,重新对食品安全的概念进行了定义,主要就是能够供人饮用以及食用的成品以及原料,但是没有包含治疗药品[1]。从相应的规定当中也能够看到,食品安全以及无毒和应有的营养要求相符合,不会对人类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以及慢性等危害。从概念的定义方面能够看到,这就比以前的食品卫生法中的食品安全要详细明确。
从经济法学视角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分析,主要体现在几个重要层面,由于市场的规制失去了作用,就造成了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过程当中,缺少管制就必然会造成不择手段获得利益的后果,而最终就会造成侵权。经济活动中如果只一味的进行占据份额,而没有将从自身的发展品质上着手实施,就比较容易出现市场规制失灵的现象发生。而规制失去作用主要的因素就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受到外部经济因素的影响,以及公共物品供需没有平衡发展的因素影响。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还由于政府在进行管理方面失去了作用,没有做好管理控制工作就会出现食品安全的问题发生[2]。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没有结合市场的发展规律,没有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从而就比较容易造成食品安全问题。
为能加强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从经济法学的角度进行考虑,就要采取多样化的措施实施,主要可通过以下几个层面进行实施:
第一,注重维权机制的完善建立。经济法学角度下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就要充分注重有完善的维权机制,这对消费者维权就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在具体的维权机制的建立当中,就要能够借鉴发达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对集团诉讼制度进行移植,结合国内的发展情况达到低廉以及效率化发展的目标[3]。结合实际的需求进行建立完善诉讼制度,注重调动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当中去,对于食品安全问题要能够及时性的进行解决。问题食品的争议明确以及证据充分这就需要在具体的审理当中能设置绿色通道,这样能有效遏制出现问题的食品流通。
第二,加强安全食品的监管工作。保障食品安全就要从监管层面着手实施,监管的模式是多样化的,可通过分段管控理念的应用,通过多执法部门的协调进行对食品的各个环节加强质量的监管。结合食品安全法当中的相关规定,监管的模式要注重创新,不能出现监管交叉的现象。要注重执法单位的各方面的监管工作保障工作做好,通过分段监管方式的实施,就能对食品的长期安全发展有着保障。
第三,注重社会监督作用的发挥。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在这一过程中,要发动社会监督的力量,加强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不仅要将政府的监督管理的作用充分发挥,也要充分注重供求利益诉求多元化发展,注重原生的社会力量作用的发挥[4]。加强执法部门追责制度的执行力度和有效性,从社会监督的力度上进行强化,才能真正有助于保障食品的安全。
第四,注重建立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就要充分注重相应风险评估机制的完善建立,要通过从法律层面进行完善,建立风险评估的规定,通过专业化的食品安全评估机制的落实,对保障食品的安全就有着积极作用。通过建立网络风险评估的系统,这样能够方便消费者从网上进行获得食品安全风险的情况,这对生产者自身食品安全自律意识的强化就有着积极作用,能够从源头上处理好食品安全的问题[5]。从这些层面得到了加强,才能真正有助于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开展。
总而言之,当前的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愈来愈重要,在法治社会就要注重从法律层面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法律体系,从多方面保障食品的安全。希望能够从此次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分析研究,能为实际的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起到一定启示作用,为保障国家的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