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时代刷单现象的现状、危害与治理对策

2018-01-22 19:18王乐仪
法制博览 2018年13期
关键词:单行商家现象

王乐仪

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2017年6月20日,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在杭州余杭区法院宣判,被告人李某通过组织网络刷单,非法营利90万元,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五年六个月。①在此之前,因刷单被追究民事侵权责任或行政责任的案件已发生多起。如“阿里巴巴起诉傻推网”案、“12·18淘宝恶意刷单案”等等,在电商迅猛发展的当下,刷单现象已经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人们对于刷单这一现象的现状以及危害仍然缺乏充分的认识,进而如何治理这种现象成了亟待解决的时代课题,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探讨,以抛砖引玉,希望为电商经营秩序的完善贡献绵薄之力。

一、刷单现象的现状与危害

刷单行为既是一个社会现象,也是一种法律问题。随着电子商务行业的迅速发展,“刷单”这一行为越来越普遍活跃于于电商行业圈子中,“刷单”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电商行业的潜规则。

所谓刷单,是指卖家为了使自己的产品拥有更好的信誉以及销量,在同类产品检索中能更早被消费者检索到,而花钱雇请个人或者组织进行虚假交易,以提升商家信誉和商品销量的行为。刷单的形式多种多样,最为常见的往往是专业团队组织刷单。由于商家对于刷单的需求量大,在网络上存在着大量专业刷单团队,他们打着“兼职”等名义在全国招募成员,在接到商家需要后就会组织全国各地的成员进行刷单,然后向每个刷手支付一定的佣金。

那么,既然是虚假交易,店家是如何伪装成正常交易的?商家往往采用两种方式躲避检查:第一,发放空的快递包包裹,商家与快递公司合作,给刷手发一个空包裹以伪装成真实交易,躲过电商平台的检查。第二,卖家并不发放快递包裹,而是直接购买虚拟的快递单号,这样即使并不发包,但形成了已经发货的假象。

目前,刷单已经形成了一条灰色的产业链,据统计,我国存在了大大小小的1000多家刷单公司②,他们通过网络社交媒体招募刷手,其成员往往以家庭主妇和在校大学生为主,组织结构较为严密,每天都能接到大批刷单任务,甚至衍生出了“小旺财”这一类刷单APP。如2016年被阿里巴巴起诉的刷单平台“傻推网”运营方——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公司,仅仅30天,该公司在刷单涉及金额高达2600万元,公司赚取利润36万元。

毋庸置疑的是,刷单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第一,刷单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在网购这一行为中,消费者无法直接获得产品的客观评价信息,他们往往是通过其他顾客的评价和销量来评估商品的情况,刷单行为使商家向消费者提供虚假的销售信息,这毫无疑问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欺骗和诱导。

第二,刷单行为扰乱了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刷单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了“逆马太效应”③,使守法的经营者利益受到损害,以致被淘汰,而违规违法者获胜生存,从而导致“劣币驱逐良币”④的现象。同时也损害了电商平台的利益和全社会的利益。守法的网店经营者不刷单,其竞争优势就受到了损害;刷单行为造成混乱,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规则,严重损害电商平台的信誉度,进而损害了全社会的利益。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商家通过刷单行为对自己的商品进行虚假的宣传,来获得销售过程中的优势,这属于不正当竞争。

第三,刷单行为增加了消费者成本。卖家花费大量金钱请人刷单,所花费的金钱最终必然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其结果是增加商品成本,提升商品价格,增加了消费者的成本。

第四,刷单行为为网络诈骗提供了滋生的土壤。犯罪分子们往往通过利益引诱,欺骗一些刷手(往往是大学生和家庭妇女)了解刷单,谎称请其刷单,实则实施诈骗。2016年6月,广东警方以一则刷单广告为线索,破获了一起网络诈骗大案,抓获犯罪团伙30余个,他们都是打着刷单的旗号进行网络诈骗。由此看来,刷单为网络诈骗提供了土壤。⑤

二、刷单现象的成因与法律漏洞

刷单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网购本身的特点。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业发展十分迅速,网店的数量急剧增长,要想在同种商品中首先被顾客检索到,就必须在提高自身的销量,获得更多的顾客好评。第二,人们的网购习惯。人们在网购时选择的依据往往是根据其他顾客对商品的评价、商品的销量和信誉。而刷单通过虚假购买,可以表面上提高商品的销量和信誉,这无疑为刷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极大促进了刷单的产生和兴盛。

那么,对于这种违法的、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市场规则的行为,我国是否有针对其进行明确规定的法律呢?目前只有《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这一部门规章。其层级较低,规范的不全面,导致权利救济出现漏洞。例如在2013年,淘宝官方曾经严厉打击刷单行为,对于一些疑似从事刷单活动的店家进行处罚,包括进行封店处罚。结果此次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造成了大量“误伤”,大批中小商家遭到错误处罚,而在他们申诉、寻求遭处罚原因时,淘宝给出的理由往往模糊不清,一些遭到严厉处罚的小商家既弄不清楚遭处罚的原因,也无法申诉维权。这也最终导致了2013年万余名淘宝店主围攻总部,恶意攻击一些商品。高位阶法律规范缺失将对打击刷单行为造成不利影响。⑥

而在一些高位阶的法律,例如《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中,对于刷单行为都没有明确规定,处罚起来也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对于前两者而言,对刷单行为的处罚力度较小。例如,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刷单案件往往涉及金额十分巨大,难以起到好的处罚作用。河南工商局查处的一起刷单案件中,刷单组织者经手资金17亿元,赚取利润高达430万元,最后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罚款十六万元。刷单组织“傻推网”通过组织刷单,获取利润二百多万元,受到罚款十万元的处罚。⑦如此惩罚力度,导致违法成本太小而获利太大,根本不可能根治刷单,甚至客观上鼓励一些人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而我国《刑法》中,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有非法经营罪这一款罪名,在以往,从未有过因刷单行为而触犯刑法的判例,2017年6月,首例因刷单而犯非法经营罪的案子宣判,被告获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本案显示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刷单行为的决心,势必将对刷单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有利于打击刷单现象。但是笔者认为,尽管运用刑罚惩治刷单行为有一定的警示作用,但依据刑法的谦抑性理论,刑法介入应当谨慎,不宜过多滥用,在处理刷单行为上我们仍然应优先考虑运用经济类、民事类法律。而我国现有的民事、经济类法律又不完善,难以很好的处理刷单问题,因此我认为,目前我国法律在应对刷单问题上仍然存在较大漏洞,在治理刷单现象时有时显得力不从心。

三、刷单现象的治理对策

如何治理刷单乱象?笔者认为,第一,我们应当完善法律体系。应当增强法律对于大宗刷单案件的处罚力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罚金额上限应当不止于20万元,应给予法官更多自由裁量权,以增大刷单行为的违法成本。

加强立法,尽快制定针对电子商务类的法律,规范电子商务、电子交易过程中的民事行为,使得针对刷单行为的处罚以及整治有法可依,公开透明,也使遭到错误处罚的淘宝卖家可以申诉。

对于不同程度的刷单行为,司法机关应运用不同法律进行处理。针对零散的、较小规模的刷单行为,国家可以利用专门的电子商务法律进行处理,而对于有组织、规模较大且性质恶劣的刷单行为,国家应当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大金额的处罚,甚至适用刑法中非法经营罪的条款,使刷单行为组织者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加强诚信建设,尽快完善社会诚信评价体系。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社会诚信评价体系,不妨将刷单行为也列入失信行为,对于雇人刷单、破坏市场规则的商家以及帮人刷单的刷手,应当将其同样列入失信黑名单。一经发现有刷单行为,则禁止其在进入网络平台开设网店,其乘坐交通工具出行、贷款、就业、升学、考公务员也都应受此影响,通过这样一种方式增大刷手和商家违法所付出的代价,以遏制刷单。

第三,主动出击,加强对于快递公司的监管力度。刷单行为要想完成,就必须通过最后一环——空包快递。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于快递公司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空包快递的现象。对于配合刷单组织和商家弄虚作假、发放空包快递的快递公司,严加打击,严厉处罚。

第四,跨界联动,引进新的技术,加大对社交平台上的监管和对刷单的稽查。刷单活动组织者往往喜欢在QQ、微信等社交平台上招募刷手,组织刷单活动,执法部门可以与社交平台主管方相配合,对于刷单QQ、微信群聊进行打击,将刷单活动扼杀在萌芽中。同时引进新的检查技术,强化痕迹管理。对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增加检查的方面,对银行卡号、支付方式等等进行检查,减少刷单行为。同时,增加人工稽查的时间、力度以及次数,以应对刷单行为。

[ 注 释 ]

①方敏.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宣判[N].人民日报,2017-6-21.

②赵敏.论淘宝的刷单现象[J].全国商情,2016.

③胥留德.试论贫区经济开发中的“逆马太效应”[J].云南社会科学,1990.

④杨依山.“劣币驱逐良币”另解[J].中国经济问题,2004.

⑤“兼职党”谨防刷单骗局大学生成主要受骗群体[J].中国防伪报道,2017.

⑥丁弋弋.“打击虚假刷单”错杀无辜万名小卖家再次围攻淘宝[J].IT时代周刊,2014.

⑦黄小鹏.民事诉讼为根治刷单带来希望[N].证券时报,2016-12-7.

猜你喜欢
单行商家现象
中国人不骗中国人
(2+1)维时空分数阶Nizhnik-Novikov-Veslov方程组的精确单行波解
商家出售假冒商品,消费者获十倍赔偿
温室番茄膜下滴灌单膜单行栽培新法
The misfortune in life
Joseph-Egri方程的单行波解
猜谜语
易淘食进驻百度钱包中小商家盼低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