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校园暴力欺凌事件应对措施的研究

2018-01-22 15:30唐作龙肖晓琳
法制博览 2018年30期
关键词:姚某田某暴力事件

唐作龙 肖晓琳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1

一、典型的校园暴力事件列举

近年来,我国各大高校的校园暴力欺凌事件还是时有发生,并且每次校园暴力事件都会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例如2004年发生的云南大学马加爵事件,2013年复旦大学发生的校园投毒案等。这些校园暴力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广泛重视,教育界中学者专家纷纷对高校校园暴力事件作出深入的分析。以下是一起近年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的较为详细的叙述。

12月5日凌晨0时15分许,16岁学生田某从男生宿舍2栋2楼寝室到3楼2331寝室找同学时一脚将寝室门踢开。由于当时寝室内的同学已经准备休息,一名姜姓同学就跟田某发生了口角并有肢体接触。之后田某回到自己的寝室,跟室友说自己被打了。田某还从其他寝室叫了几人,来到2331寝室找姜某报复。其间,姚某从床上坐起来说了一句“ 吵什么吵”。田某等人将姚某从床上弄下来,对姚某实施了殴打。学校学工处、保卫处工作人员闻讯后立即赶来,将姚某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报警。姚某因伤势较重,于5日凌晨2时31分抢救无效死亡。

以上的校园暴力事件直接造成了学生的死亡[1]。这种校园暴力事件造成学生死亡的案例已经不在少数,然而是何种原因造成了高校校园暴力事件的频繁发生,以下将会对高校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做出必要的原因分析。

二、我国目前高校校园暴力事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目前高校的校园暴力事件原因分析过程中,我们不得不考虑到目前的社会发展形势,家长、学校对于学生的教育,以及学生自身法律意识程度,学生自身的自我保护意识强弱等方面[2]。目前学生在以上所说的几个方面普遍表现出一些较大的问题,一是学生的法制观念淡薄。在目前高校对于学生的课程教育之中,并没有把法制教学列为学生必须需要学习的课程,而是在对学生进行教学培养的过程之中只重视对学生专业课程的培养,忽视对学生法制意识方面课程的加强,以至于学生普遍表现出法制观念淡薄的现象,在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各项事件时表现得并不是十分良好,尤其是在面临法律选择时,由于法制意识淡薄,学生往往会做出错误的决断,从而触碰法律的高压线。二是学生的应急保护能力差。由于学生在社会中相对处于弱势群体的位置,学生在社会生活中的自我保护意识是非常差的,在生活中遇到紧急状况的时候无法实现自我保护,并且无法及时地帮助自己摆脱困境。因此这种情况如果在校园暴力事件中发生,学生很难在暴力事件之中保护自己。三是由于学生缺乏对社会的全面接触,因此往往会出现一些错误的社会意识,例如在处理矛盾的时候偏重哥们义气,这成为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主要因素,并在校园暴力事件之中起到了很大的推波助澜的作用。在学生处理问题与矛盾时,简单粗暴的方法是十分不可取的,这种处理方式极易造成校园暴力欺凌事件的发生。在目前的高校之中,大多数的学生出现了拉帮结派的现象,这更加加剧了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概率。四是学校的校园安保措施不到位。由于校园在设备建设的过程中并不能做到对整个校园安全的全面考虑,因此很难实现在学校中对校园暴力事件的预防预计控制,校园设施建设不完全也是造成校园暴力事件不断发生的主要因素。除此之外,部分高校对于学生的校园安全教育处于一种不重视的层面,对于学生有关防止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教育不到位,因此学生从思想层面具有参与校园暴力的倾向,并在实际中表现出了高校对于学生这种校园安全教育的欠缺。五是学校的就寝管理机制仍处于欠缺的位置。一般大多数的校园暴力事件都发生在夜间,并且参与校园暴力欺凌事件的学生大都是在晚上活动,这与学校的宿舍管理机制漏洞是有很大关系的。这种制度上的漏洞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在我们以后的校园建设之中应该予以充分的重视。最后的原因主要是针对高校校园的学生自身层面进行分析。目前的这些高校学生在集体生活之中缺乏必要的训练,以及在训练之中并不能做到训练到位,因此对于学生的集体生活带来了较大的阻碍[3]。学生在集体生活之中缺乏彼此之间的关爱与包容等,在集体中的缺乏互助,不利于集体凝聚力的形成,并且学生普遍表现出自律能力差的现象,在发生问题的时候不能正确地处理与及解决问题,反而使问题进一步地恶化,这都跟学生自身的缺点息息相关。

网络上屡屡出现有关校园暴力事件的视频和图片,这种以强欺弱,以多欺少的暴力行为触目惊心,施暴手段丧尽天良,受害学生的遭遇让人看了怒火三丈。谁家的孩子不是宝,当父母的看到自己的孩子在朗朗乾坤和法治社会里,在育人子弟的书香校园里,竟然还在遭受惨无人道的摧残时,这将会是这个家庭永远的痛。而那些施暴现场过路人的冷漠,更是让人心寒。

三、对校园暴力事件的预防措施以及社会工作的介入

校园暴力事件是一种严重的法律事件,但是考虑到实施暴力违法犯罪的学生大都是未成年人,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具有法律保护,因此对于校园暴力事件的施暴者不能进行应有的惩罚,在法律制度的完善方面并没有取得很好的发展。

从司法层面上讲,我国自2000年开始,才制定额相关法律实现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处理的司法解释,并在2007年左右,开始慢慢有专门的未成年人审判庭。自2010年,对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了解其成长背景、生活表现、学习环境等,以便更好地挽救和教育。到近两年,我国开始探索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监察制度[4]。以上都是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内容,而关于未成年被害人的,目前还只停留在打击拐卖儿童、性侵妇女、家暴这几个方面。真正有效处理校园暴力的最大因素,还是在于家庭和学校能够发挥其本应该履行的监管、教育职责。可惜目前仍然没有明确有效的执行措施和具体办法。

结合以上对于法律层面的分析,我得出目前的法律保护措施还不能对现有的校园暴力欺凌事件实现具体的解决。在现今的解决校园暴力欺凌事件的问题时,学校主要采取社会工作接入的方法进行校园暴力欺凌事件的管理。在进行校园暴力事件的管理中,通过社会力量的介入,实现了目前在对于对象界定过程中学生-学生,学生-老师,学生-社区等多种模式的共同作用,并通过建立这些模式实现对于当前校园暴力事件系统的管理。防止校园暴力事件不断进行扩张,充分发挥社会的重大影响力。

四、总结

在倡导建设文明、和谐社会的今天,社会中仍然存在大量的不安定因素对和谐社会的创建造成极大的阻碍。上文中对于校园暴力事件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高校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危害是极大的,并且校园暴力事件一旦发生结果必将是不可挽回的,给校园、社会以及民族都带来了不良的影响,阻碍了当前和谐社会的构建,成为目前发展良好的教育道路上的重大阻碍。我们通过结合对现有实例的分析来制定解决这种校园暴力事件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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