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继彬
沈阳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辽宁 抚顺 113122
体验式教学法的应用,发端于上世纪的20年代,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逐部进入到中国,已经在部分教学范围内(如体育训练课程和艺术表演类课程)中得到效果较好的应用。这种“体验式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依据相关理论作为指导,针对教学具体内容创造一种环境或设计一些环节,运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来引导学生亲身参与、感受、体察、反思所要学习的内容,从而生成体验,进而思考、感悟、内化,并最后构建属于自我的知识系统”的过程。
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要想摆脱“华而不实”的问题,努力实现习总书记提出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入脑入心”的要求,需要结合民办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实际,加入体验式教学法。
首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与法律文化资源普法宣传活动在内容上一致,深度重合,同时民办高校师资等可利用的法律资源又相对匮乏,因此,依托法律文化资源提升民办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质量,是大力创新民办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模式的必要选择。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法律文化类资源要想实现普法宣传功能的有效发挥,也需要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相融合,真正让当代青年大学生深刻感受、理解法律文化。
其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教学过程中应用体验式教学方法以后,需要不断的依托法律文化类资源这个十分有效的载体;而且,法律文化类资源要实现有效的应用,就需要把新时代大学生青年群体作为最主要的对象。依托法律文化资源这个十分有效载体,能够为民办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体验式教学的开展插上有力的翅膀,使民办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依托法律文化资源开展民办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体验式教学法,能在以下三个方面实现对讲授型为主的传统教学法的有效超越。首先是可以实现变传统教师一个主体教学向教师、学生两个主体彼此互动型教学模式转变。在现代化的教学观中,任课教师与上课学生都是教学过程中的主体,两个主体相互之间共同作用于知识这个学习对象客体,联接主体与客体的有效媒介那就是对十分丰富的法律文化类资源的有效体验。其次能够避免被动的灌输式、机械性的、单调讲授,让学生有一个十分丰富的感悟阶段。第三是能够实现民办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与校外遍布全国各地的法律文化资源相链接,做到理论与实际的紧密结合。
实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遵从思政教学规律,教学效果实现入脑入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过程,必须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所揭示的认知形成规律,即由表面学习到感悟式的深学习的不断反复的基本规律,体验式教学法正是适应这一基本教学规律而凝练成的现代化教学方法之一,再依托十分丰富的法律文化类资源这一有效载体,就可以很好的实现民办高校思想政治类课程的教学内容入脑更入心,真正实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任务与使命。
法律文化资源从总体上可以分为三个方面的类型,即文献综合类法律文化资源、实物展品类法律文化资源和典型人物类法律文化资源。法律文化资源的这三类划分,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体验式教学具有重要影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开展体验式教学,可依据不同种类的法律文化资源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体验式教学。
文献综合类法律文化资源也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一是指涵盖宪法与法律至上精神、良法善治精神和诚信契约精神等在内的意识、观念、思想层面的资源;二是原始法律文献档案和原始出版的法律文物等原始资源;三是法治类为主题的电影电视、文学诗歌和歌曲等媒体影音资源。
首先,对于涵盖宪法与法律至上精神、良法善治精神和诚信契约精神等在内的意识、观念、思想层而言的资源,可以通过对宪法与法律至上精神、良法善治精神和诚信契约精神等发展历程中的有关经典案例情景再现模拟,使同学在不同人物角色的表演过程中,充分理解体验这种精神的强大感染力,进而加强同学们在战胜各种学习与生活困难时的意志力。
其次,对于原始文献综合档案和原始出版的法律文物,例如《中国土地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五四宪法》、等,可以利用摄影的图片或搜集整理后出版的文字书本资料,利用在课堂上以仿真文字或仿真图片的方式直接呈现,让同学们在课堂上一边学习一边体验,一边体验一边学习,拉近同学们与法制发展时空的距离,创造一种穿越时空的体验感。
第三,法治类为主题的电影电视、文学诗歌和歌曲等媒体影音资源,如电影《十二公民》、《解救吾先生》、《我不是潘金莲》和《秋菊打官司》等,可以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过程中穿插进去,可以是片段式的穿插,也可以利用实践课时间整体播放;歌曲如《法律的春天》、《宪法之歌》等,则可以插播的方式在教学过程中塑造一种强烈的法治氛围环境,让同学们犹如身处其境;对于法治类的文学作品,如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和梁志平的《法辩:中国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等,可以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过程中运用学生或教师朗诵的方法,让同学们充分体验法治发展过程中所展现的悲壮与坚持者们的浩然正气。
实物展品类法律文化资源和典型人物类法律文化资源也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一是法律实务部门,包括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监狱等,具体像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大成律师事务所、抚顺战犯管理所等实物。二是与法律相关的实物,如各种警务器械、鉴定工作设备、禁毒宣传实物展品等。三是法律工作者的回忆录和法治访谈资料汇编,如《神探李昌钰破案实录》等。
让学生走出教室,走进立法部门、行政执法机关、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进行参观学习体验、接触法律工作过程中的实物,了解熟悉立法、执法、司法、诉讼等法律活动,这种现场的法律文化资源参观学习活动将会引发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内所学习到的知识进行反思,进而充分实现由表面学习到真感悟到深反思的体验式学习过程,充分使学生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内所学知识内化成自己的所思、所想和所悟,进而促使同学们更好地领悟法治精髓,实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目标。
人物类法律文化资源准确地讲就是指法律实务工作者,以及一些正在服刑的犯人等。
首先,可以选聘理论功底深厚和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专家到学校兼职任教,为学生开展法治类实践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专业指导。例如,利用模拟法庭教学法的开展与应用,有效推进教学效果的提升的。选取与教学实际需要的内容,难易适度,并且较为接近大学生校园生活实际的典型案例。在此基础上,学生通过角色分工,并指导学生依照法庭审理要求及程序做好必要事项的准备。利用庭审实践,提高学生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庭审实战,让同学们真真正正认识到法律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过程中所发挥的不可替代作用,进而更好地体会到依法治国的重大现实意义。
其次,可与监狱联系请一些适合外出犯人,将他们在犯罪前、犯罪后、服刑期间的所思所想所感到学校做报告,与同学进行交流,对在校大学生起到更为直接的正面警醒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