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舒雅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英国采用的是统一监管模式,他的金融市场交易量大,2014年金融系统的总价值达到20万亿英镑,是该国gdp的12倍,由于有如此庞大的金融市场,英国也在不断的变革,向混业监管模式发展,以来寻找适合自己的金融监管模式。
在监管方式方面,1997年,英国开始实施统一的金融监管,设立了单一独立的金融监管机构——英国金融监管局(FSA),取代了原先的“九龙治水”模式,在1997年到2008年金融危机以前,英国的金融监管方式为“三方共治”由金融服务监管局(FSA)、英格兰银行、财政部负责不同方面的监管。金融危机爆发后,英国的金融业受到重创,同时,他的监管模式也受到质疑,“三龙治水”模式的弊端暴露出来。英国议会在2009年确立了英格兰银行的核心地位,形成大一统的监管局面。在监管体制方面,2012年,在金融危机使英国的金融业遭到重创后,英国的监管体制有单一体制转化为双峰体制,英国金融监管局拆分为两个机构——审慎监管局(PRA)和行为监管局(FCA),审慎监管局负责对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公司等机构的监管,最终目的是实现稳定。行为监管局则负责对公司的商业行为进行监管,目的是实现对消费者的保护。审慎监管局要实现稳定,这就必定会抑制创新,因此不利于对消费者的保护,这两个机构分别要实现的目标之间是有冲突的,所以,两个机构应该相互独立。
英国的统一监管模式有它的优点,适应金融混业发展的大趋势,将宏观审慎管理职责赋予中央银行,有利于降低监管时由于沟通不畅而产生一些不必要成本,减少监管重叠现象发生,提升金融的稳定性。同时,统一的监管机构可以对整个金融集团进行风险评估,共享信息,提高监管的准确性与有效性,实现权责统一。英国改革以来的几年,通过时间已经证明,英国设立FSA、实施混业监管的改革是比较有成效的,伦敦已成为世界同行公认的具有杰出监管机制的全球金融中心。英国的改革经验为其他国家树立了一个模式和标杆。但同时,这个模式也有不足之处,使英格兰银行在监管中处于核心地位,集权统一,可能会出现权力滥用的现象,对监管更加不利。
英国目前实行的监管模式有利有弊,但我认为,总体来说还是利大于弊,英国的监管模式非常值得我国去参考借鉴。
首先,我国要加强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在金融交易当中,相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金融消费者始终处于弱势地位。英国通过设立行为监管局(FCA),从需求上进行监管,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我国目前主要还是以传统的“一行三会”进行监管,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有缺失,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也很不足。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可以在金融机构下设立金融消费者保护组织,接受金融消费者的投诉,展开调查,为他们解决问题。同时,还应该对金融消费者加以教育,强化他们的自身利益的保护意识以及识别风险的能力。另外媒体也应发挥力量,对损害金融消费者的行为加以披露,以加强警示作用。
目前,国际上形成一种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回归潮流。英国的金融监管改革的基础是宏观监管和微观监管的结合,可以在保证整个金融系统稳定性的同时,有效实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促进金融业的发展,混业监管不仅能够提升效率,还可以使金融市场更加稳定。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模式是传统的“一行三会”模式,这个模式存在一定的弊端,它对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预测和整体评估能力不足,各机构也无法共同合作,协调应对风险,该模式的内在缺陷决定了分业监管已经不适合我国的发展现状。
我国在金融监管的改革中可以借鉴英国的的一些经验,同时可以吸取他做的不好的地方的教训,但是也不能照搬英国的双峰监管模式,因为我国的国情和金融模式与英国并不相同,我们英国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参考不同国家的模式,设立适合中国发展,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模式。
[1]胡滨,尹振涛.英国的金融监管改革[J].中国金融,2009(7).
[2]李文泓,陈璐.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农村金融,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