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明确将会同各有关方面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对标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任务,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2月,财政部印发修订后的《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确定取消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有关省(区、市)财政部门要在2018年12月31日前将与基层财政部门和项目借款单位的有偿资金债务清理完毕。
2月,水利部印发《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初步提出从现在到2020年、从2020年到2035年、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新时代水利现代化的阶段目标。同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从八个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重要举措,切实把中央治水兴水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月,农业部印发《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明确,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农业尽快由总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意见提出了坚持质量第一,推进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坚持效益优先,促进农业竞争力不断提升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坚持绿色导向,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坚持市场导向,着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五个大方向和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等33个具体要求。
2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18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明确2018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20元、126元和130元,比2017年分别下调10元、10元和20元。
2月,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2018年起在山西、福建、江西、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宁夏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连续3年开展以奖代补试点工作,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的试点县原则上不少于2个,以奖代补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财政用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的资金,奖补对象为自愿出资投劳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农户、村组集体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建设主体。
2月,水利部印发《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既要有利于促进节水,保障工程正常运行,也要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新(改、扩)建农田水利工程,同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