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农林局畜牧兽医科,江苏常州 213200)
病害生猪规范的无害化处理可避免病畜及病害肉制品流入市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病畜携带的病原体会造成更多的牲畜患病,带来更多的经济损失;病害肉制品流入市场被人们误食后会造成身体不适,带来对健康的危害,造成社会恐慌;职能部门的监管不力,没有很好履行监管职责,损害政府公信力。可见,病害生猪的无害化处理对人们的身体健康,政府的形象塑造,畜牧业的健康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江苏省在生猪养殖和屠宰方面建设取得一定成绩,逐渐由传统散养型方式向规模集约型过渡转型,饲养规模为1~2头的养殖户已不多见,但是养殖场的标准化程度依然不高,低、小、散的生猪养殖场还是很多,尽管对生猪屠宰场进行清理整顿,对保留的生猪屠宰场进行提档升级改造,但仍存在用焚烧炉对病害生猪进行无害化。并且,近年来生猪疫病流行和暴发,使得监管部门对养殖户的统一管理仍存在很大难度。部分养殖场的基础设施薄弱,防疫观念落后,甚至存在泔水养猪的现象。落后的养殖技术、手段和较低的养殖成本使得生猪养殖环节的疫情暴发的概率大大增加,给畜牧业发展带来严重隐患。
由于目前常州市专门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还在建设中,各地对病害动物及其产品主要采取深埋或焚烧措施,近年来,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致使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地可埋,加上有些养殖户动物防疫意识淡薄,导致病死畜禽不规范处置,这种情况在城郊尤为严重。
染疫动物在运输和暂存过程中,一是普遍存在没有采用密闭和防泄漏运载工具运送和极不规范冷藏冷冻保存,导致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污物流出或病菌经空气散播;二是普遍存在活体运输,不仅造成粪尿污染,一些烈性传染病还可能增加疫情扩散的风险;三是染疫动物运输后,污染后运载工具没有及时消毒和清洗,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可能。四是暂存收集称重登记中存在多次解体搬运,工作人员卫生防护不到位。
在生猪的养殖行业中,并非所有的养殖场均配备标准无害化处理设施,甚至部分规模较小的养殖户缺乏无害化处理设施,将病死生猪就近扔到粪化池或沼气池,更有甚者,不顾他人利益,随意丢弃或就地掩埋,没有经过消毒处理的病尸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而且携带的细菌会诱发难以预测的疾病,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给动物疫病防控留下较大安全隐患。
为促进生猪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效防控重大疫情发生,保障动物卫生和动物肉制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明确提出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费用为每头80元。国家要求全国所有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病死猪,无论成年猪,仔猪均享受每头80元补助,然而现实情况是仔猪的死亡率远远高于成年猪的死亡率,成年猪的养殖成本高于仔猪且处理所需经费却远高于仔猪。如此看来,一刀切的补助标准不够科学。
国家出台的政策文件针对符合国家标准的养殖场,一些地方还规定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规模化养殖场才可以享受国家补助。当前,存在相当数量的养殖场无法满足国家标准,因此无法享受国家补助。很多生猪死亡未能被纳入国家补助范围,因此养殖户冒着遭受处罚的风险对病死猪进行不合规定的处理,造成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我们现要尽快从传统散养型向规模型养殖完成过渡转型,加快生产方式的升级,推进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更要坚持用生态循环农业的理念指导畜牧业发展,重点培育规模化的龙头企业,将经营方式由单纯的生产向生产、加工、销售全面协调发展转变。发挥畜牧业的辐射带动能力,重点推广“公司+养殖户”或“公司+合作社+养殖户”合作模式,用公司先进的饲养技术带动落后的养猪散户。同时推广全产业链经营模式,走自繁、自养、自宰、加工销售一条龙经营模式,拉长产业链,扩大企业规模。针对病死生猪处理量增加,我们要加快推进无害化处理中心和收集暂存体系建设,无害化处理中心,将所有的病害生猪进行统一收集并处理。一方面减少小型养殖场的无害化处理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方便有效管理,减少人力物力财力,使生态循环解决得更彻底。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主体明确落实到企业,增强企业和个人的责任意识;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对病死生猪的无害化处理的重要认识,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网络和发放相关宣传册等方式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进行宣传,作为媒体要加强宣传并作正面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监管氛围并及时曝光违法行为。
可以广泛吸取多方建议,倾听农户及企业声音。针对成年生猪和仔猪采用不同的补偿制度,积极探索病死生猪的回收处理,改进已有的补偿机制,将补偿范围扩大,对按规定自行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农户,经卫生监督工作人员确认后,可上报得到国家补贴。政府要加大力度做好财政预算,将进行无害化处理所用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生猪无害化处理本身涉及多方面领域,与生活、健康、经济等方面都息息相关,可谓是牵一发动全身。要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从体制和机制两方面入手为这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政策保障,组织保障,资金保障和人员保障,与公安、工商、城管、媒体多方协同管理,形成合力,建立有效且全面的监管网络。政府要起好带头作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政府可从以下方面着重考虑:一要加强宣传教育,从思想源头督促养殖屠宰企业的规范运作。二要细化落实相关工作,使工作痕迹化,采取科学技术监管。三要增大违法成本,会同司法,公安,工商衔接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打击力度。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解冻坚冰也并非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我们要坚持,才能有效把好吃肉的安全关,才能确保畜产品的监管体系有效运转,才能保障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未来,从养殖到屠宰加工生产,病害生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农业部关于《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7〕25号)精神执行,加强完善病害生猪的无害化处理各环节规范化建设和监管。制订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争取政府政策和财政支持,出台病害动物及其产品回收,无害化有偿处理等相关政策,完善激励机制和处罚办法,促进全社会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既满足人与环境友好发展的要求,也满足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同时保证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
参考文献
[1]陈云堂,李国斌.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的思考[J].湖北畜牧兽医,2015,36(4):63-64.
[2]段鹏.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兽医卫生,2014,(10):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