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盐津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贵州仁怀 564500)
2017年,全市生猪存栏47.2万头,出栏55.6万头,牛存栏10.2万头,出栏2.5万头,羊存栏12.3万只,出栏9.8万只,水产品产量0.45t,家禽存栏145万羽,出栏156万羽,实现肉类总产量6.5万t,畜牧渔业产值16.8亿元,畜牧业增加值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比重26.7%。截至目前,全市有畜牧规模畜禽养殖场170家,省级龙头企业1家,地级15家,县级20家,家庭牧场70家,专业合作社115家,养殖大户364户。
结合仁怀市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特点,科学规划建立与资源市场需求相适应的生产结构。以黔北麻羊、生态猪、生态家禽、肉牛为主,鼓励适度规模家庭农场,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规范和完善生态屠宰加工和销售体系,大力推广畜-沼-粮(果蔬、茶)、稻+(鱼、蟹)综合种养及林下种植养殖等生态模式,以生态扶贫项目和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为平台,做大做强畜禽产业,突破产业发展瓶颈,形成优质、高效产业特色。
(1)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抓好种草养畜,推广林下种草以及利用撂荒田土种草,调减玉米种植面积,种植优质牧草3万亩,充分发挥种草养畜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处理利用等技术,充分利用仁怀市特有的酒糟、粬草资源,降低养殖户饲养成本,增加收入。
(2)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生产。以适度、高效、生态为目标,重点抓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家庭牧场基础设施建设,争取项目资金投入扶持发展规模养殖场,利用本级财政资金和生态养殖扶贫资金,打造市级标准化示范场3家。规范长岗宁兴、大坝建兴、喜头共兴等养殖场标准化建设。新建合马黔北麻羊养殖基地,建成九仓黔北黑猪产加销一体化基地,示范带动标准化生产。拟通过招商引资建设禽屠宰加工体系和家禽扩繁体系建设,以家庭农场为主要单元,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生态禽养殖。
(3)大力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积极依托已建成的规模养殖企业,加大对“公司+基地+家庭牧场”发展模式的引导。紧盯已备案建设的养殖企业,加大产业扶持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等方式,组建适当规模的经营主体抱团发展,推动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培育家庭牧场和养殖专业合作社,不断提高对养殖户和产业的覆盖面,形成强大的市场竞争力,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问题。大力发展畜产品贮藏、保鲜、包装、运销等。
(4)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品牌建设。加强畜禽产品生产过程标准化管理,推行统一的养殖标准、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强化“三品一标”认证,提升仁怀畜禽产品核心竞争力,着力构建起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畜禽产品生产全程质量追溯体系。支持经营主体注册畜禽产品商标、申报“三品一标”认证及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等认定,培育一批如合马羊肉、紫云牛肉等代表仁怀形象的区域公共畜禽产品品牌。对获得“三品一标”和SC认证的畜禽产品实行奖励补贴,促进标准化生产。
充分利用扶贫产业发展资金实施畜牧产业扶贫,增加贫困户畜禽养殖收入,实现精准扶贫,有效脱贫。加强畜牧养殖技术培训,依托实施基层农技推广项目,组织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增强基层农技人员服务能力。重点围绕规模化养殖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畜禽养殖技术、动物疫病防治技术培训和指导。
严格落实“行政保密度、技术保质量”的防控责任制,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达100%。强化动物疫情监测,严防重大疫情发生,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1)贯彻落实国家强制免疫政策,夯实基础免疫工作。扎实抓好春、秋两次集中免疫注射,扎实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免疫抗体合格率达标,实现小反刍兽疫免疫无疫目标。强化畜牧养殖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探索动物防疫社会化运作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动物防疫工作试点。加强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2)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充实应急队伍,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突发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情的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有效处置,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1)加强畜牧综合执法监管,重点抓好动物及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确保检疫信息全国联网和可追溯管理,严格养殖、运输、屠宰等环节监督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添加、瘦肉精、注水肉等违法行为。
(2)完善乡镇产地检疫报检点的建设,全面落实产地检疫,确保镇村产地检疫覆盖面达100%。强化定点屠宰场(点)的检疫监管工作,确保屠宰检疫率达100%。加强对兽药、饲料等养殖投入品经营的日常监管,确保在源头上规范使用兽药,严禁使用假、伪、劣兽药,严禁人用药用于兽用,加强兽药残留和违禁品的监测,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检,确保不发生动物产品安全事故。
(3)严格落实畜禽产品主体安全责任。强化畜禽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强化畜禽活体定期定量安全监测和饲料及添加剂等投入品监管,建立健全牲畜出栏可追溯、血清检测、安全管理档案,把好生产安全关。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全面加强辖区养殖和销售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监管,确保流通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