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海金
近日,知乎上流传的一篇关于“有哪些你认为举报了没用,但实际上有用的事情”这个问题的回帖引发了网友的热议。网帖讲述了当事人因为在牛肉面里吃到了一根头发丝将餐馆告上法庭并最终维权成功的全过程,被不少人评价为“最让人舒适的维权帖”。日前,参与审理此案的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法院水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独家还原了案件始末,并支招“如何正确维权”。
这的确是一个“最让人舒适的维权帖”。笔者与众多网友一样,认为这种较真顶真意识,不仅是法治精神的体现,也是市场精神的体现,只有一个个消费者勇于维护自身权益,这才会推动一个“好市场”的到来。笔者更是举双手赞成负责审理本案的水法官的观点:“这种维权意识是好的,一方面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可以监督企业更加合法合规地经营。这本身就是一件互利的事,会使市场生态环境越来越好。”
谈及维权,在公众看来,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概念。遭遇商家的不公对待时,消费者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来是人尽皆知的常识。但在生活实践中,因为“在牛肉面里吃到头发”这样的小事,而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成功的案例,却少之又少。在许多消费者看来,维权需要投入的时间成本,可能远远超过他们能够争得的赔偿。因此,维权常常被认为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许多消费者也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之下,一再选择忍气吞声,委曲求全。
消费者的投诉意愿之所以不强,有关调查给出了答案:88.5%的消费者认为维权成本过高。而且,维权成本的升高并不意味着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也就是说,消费者虽然为当事人点赞,但自己真遇到类似情况,却不一定真的会诉至法院。维权成本的“高”,事实上是由一些“难”堆起来的,比如举证难、鉴定难、诉讼难等。
一碗有头发的牛肉面,法院让店家赔偿1000元,过分吗?并不过分。一者,店家确实很霸道——当事人本想只要个道歉,未料店家不但不道歉,还表示“有根头发很正常”,在12315调解时,店家抛出一句“你去法院走程序啊”。当事人便打定主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给他们一个教训”。二者,《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从这个角度而言,“一根头发赔千元”是一堂生动的法律课,更是依法维权的典范。其警示意义在于:对经营者来说,一定要和气生财,守法经营,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绝不可任意践踏。而对消费者而言,消费者要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为事小而不为,要知道,不追究就是对犯错商家的纵容,只会助长这种不好的社会风气。
此案也在警示相关职能部门,倘若都能像此次案例中的法院那样雷厉风行,有案必办、办案必果,摆正自己的职能站位,把消费者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维权程序自然就会减化,鉴定、诉讼等费用也会降低,而包括时间、人力、金钱在内的所有维权成本也就降低了。
唯有当维权成本降低和程序简化了,消费者的维权自然也就成了“举手之劳”。当消费者维权还能有收益时,消费者的维权主动性和积极性自然会调动起来,这将会形成一股势不可挡的市场力量,让企业和商家对侵犯消费者权益不再肆无忌惮,那么,维权生态也就变得日益清朗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