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许身健
哈佛大学是世界顶尖名校,其法学院在美国律师协会认可的两百余所法学院中,与耶鲁法学院宛如双子星座,一直处于前两位。能在这种地方读书令人终生引以为傲。然而,哈佛法学院毕业生杜罗却在其撰写的《哈佛新鲜人——我在法学院的故事》一书中,对处于法学教育塔尖的哈佛法学院进行了无情批评和辛辣讽刺:“学校内覆盖着一层华而不实的假象,充斥其中的是将此地神化的虚幻信仰以及一大群盲目的信徒。潜移默化的教育让大家不知反省地崇拜它。这种象牙塔内的自吹自擂的态度持续到现在,许多教授依然时时刻刻传递类似的信息。”
我曾应邀在美国两所法学院讲过课,其间和许多师生深入交流过。去年,我组织翻译了美国法学教育名著《完善法学教育》,算是对美国法学教育状况多少有些了解,的确,他们有许多成功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哈佛法学院教授的自恋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到了“令人厌恶的地步”。“许多法学院的教室,特别是法学院新生第一年的教室是使他们感到孤独、尴尬、蒙受羞辱的地方,老师非但不看重,甚至会嘲弄学生的价值观、意见及问题。”深得美国法律界好评的哈佛大学校长卡根认为,“学生应当是大学首先要关心的对象,而非教师”。但是,杜罗在哈佛法学院读书时的师生关系却是:“哈佛法学院老师与同学之间的距离感,无论在课上或课外都极端严重。哈佛法学院聘请了一群自以为了不起的狂妄分子。教授倾向于把自己看成精英中的精英,万里挑一的,怎么有时间把精力浪费在学生身上?教授的遥不可及,会增添同学的敬畏感。他们拥有操纵生死的无上权力。既可传道解惑,又能威胁恫吓我们。”
其次,哈佛法学院教学方法陈旧僵化,教师迷信苏格拉底对话式教学法的神奇功效。就教学方法而言,哈佛法学院和其他美国法学院并无多大差异,作者的律师生涯使其领悟到,“要学习法律技巧,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实际操练;要求哈佛法学院的教授去传授他们自己也不清楚的实务技能,确实也没什么意义。但是,如果法律学究们利用法学院的舞台极力标榜自我的价值,有形或者无形地贬损实务界,不仅对学生无益,对整个法律界都是伤害。”
最后,哈佛法学院不关注学生的人格尊严,使学生产生了严重的精神损伤。美国法学教育人士注意到,“法学教育的问题远远不仅是教育的缺陷问题。目前越来越多的清晰资料表明法学教育损害了许多法科生的身心健康。”具体而言,法学教授片面迷信苏格拉底式教学法的威力,不当应用该方法是罪魁祸首之一,“苏格拉底对话式教学法可以达成特定教学目的,但是,对于达成其他教学目标既无效率也无效益。”作者揶揄哈佛教授为什么对该方法乐此不疲,“老师大多赞同苏格拉底法带动的上课活力。只是苏格拉底教学法给老师一种特殊的权威优势,随时可能侵犯学生精神上的尊严与安全,如果落入恶人之手,将成为制造恐怖的工具。”“感觉就像你在玩一局游戏,侏儒在对抗知识上的巨人,他们随时准备横扫任何来者,而你却永远也通不了关。”作者非常悲催地指出,“显然,法科生一旦踏进法学院大门,就立即成为精神不正常的候选人了。”作者注意到,很多哈佛法科生寻求了有生以来第一次心理治疗。有教授说:“我接触过很多哈佛法学院毕业生,分布于各个年龄层,他们不约而同地告诉我:法庭不足以惧。其中有些人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朝鲜战争或是越战;但是尽管经历过战争的洗礼,大部分人居然表示,心里的害怕、郁闷与压抑,以在哈佛念法学院时为最甚。相比于此,第一次上法庭的紧张根本不算什么。”
《哈佛新鲜人》一书,以最冷漠、最真实的一面反映着一个世界顶级学府的另一面。它所传递出的寓意是:即使哈佛法学院这样的法学教育重镇,同样存在应当正视的严重问题。因此,法学教育改革是每一个行进中的法学院都必须时刻想到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