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安阳 455000)
动物及相关畜产品需要在现场或指定场所,由相关卫生监督部门委派官方专业检疫工作者进行细致的检疫并通过后,才能离开生产或饲养场所,投入到市场之中。这个检疫过程即为产地检疫。产地检疫能够在源头阶段对畜产品及牲畜安全进行有效控制,减少发生疫病传染,保证消费者饮食安全。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牲畜及畜产品的流通交易规模日益扩大,动物产地检疫的重要性日益增加。
通过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展开,能够对动物健康情况进行及时掌握,在第一时间内发现牲畜疫情,进而有效对动物疫情进行控制,减少感染传播范围扩大的可能性。检疫员在进行产地检疫时,能够及时地发现动物疫情,报告上级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疾病疫情的控制,防止大规模扩散传播的发生,从而减少养殖户经济损失。利用产地检疫,能够有效地减少有害畜产品的流通交易,避免动物疫病的蔓延暴发,减少群众感染人畜共患疾病的可能性,为畜牧生产行业的正常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1]。
产地检疫工作的展开,能够和牲畜防疫工作产生联动,互相促进。为了更好地通过产地检疫工作,将牲畜出栏售卖,养殖户不得不加大对牲畜防疫工作的支持力度。牲畜的防疫工作开展得好,反过来能够提高产地检疫工作的效率,减少基层检疫工作人员的工作强度,两者之间互相影响,共同做好牲畜的防疫检疫工作。
为了避免带病的牲畜及畜产品流入生产环节,给生产者和人民群众带来巨大危害,必须严格把关,遵照相关的技术规范,才能做好牲畜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的第一步。通过产地检疫,能够确定出栏的牲畜是否健康合格。为了提高畜产品的质量、确保动物食品卫生安全,必须严禁病死的牲畜进行流通。
产地检疫能够促进对养殖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在进行产地检疫时,不仅能够及时地对牲畜进行检验工作,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查看养殖场的养殖情况,查看是否存在滥用违禁药品,投放有害饲料的情况,进而督促养殖场开展使用合法正规的养殖方式,保障畜牧产品的卫生安全。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牲畜卫生监督部门具有唯一性,只有牲畜卫生监督部门有权进行检验执法,其他个人、机构和社会组织无权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当前,某些地方未能合理地设置牲畜卫生监督部门,承担职能不清,没有统一的部门名称,资金、人力投入不足,无力承担独立执法检疫工作。我国的畜牧养殖行业目前还是存在着大量的散养养殖方式,分布区域较广,工作量较大,在没有充分的人力物力的情况下,产地检疫工作自然不能很好地开展[2]。
产地检疫工作既能够保证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又能促进畜牧行业正常发展,是一件具有良好作用的事情。但由于宣传工作不到位,很多养殖户无法对产地检疫工作完全理解,为了提高牲畜产品的销售额,不会去主动配合产地检疫工作。养殖牲畜不合格的养殖者会逃避检疫,减少自身损失,养殖牲畜合格的养殖者为了贪图省事,也会逃避检疫。
产地检疫工作需要相应的专业知识,同时对执法技巧也有要求,开展产地检疫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素质水平。当前的产地检疫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检疫经验不足,高素质专业人才在全部工作人员中占据的比例不高,无法很好地达到行业标准。部分地方的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人员老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较少。有的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执法不规范,服务不到位,个别工作人员甚至存在不注重遵守技术规范及执法形象,违规执法,损害了整体工作的现象,造成不利影响。
在进行产地检疫工作时,为了完成产地检疫百分百到户的目标,必须建立起有效工作机制,不能单靠乡镇级动监所进行产地检疫。要建立起村级的防疫检疫机构,配备村级检疫人员,组建县、乡、村三级动物检疫机制,将检疫、监督、防疫三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联动,更彻底地保障检疫工作有效开展[3]。
在进行检疫工作时,应当加大宣传力度,向养殖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让他们明白检疫工作重要性,知法、懂法、遵法,主动报检,积极参与到检疫工作中,接受监督管理,更好地促进检疫工作展开进行,起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
定期组织检疫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加强规范执法意识,提高专业能力水平。积极引进外来专业人才,促使产地检疫工作队伍整体水平上升,以满足新形势下的检疫工作要求。
为了更好地促进畜牧养殖行业的正常发展,保证消费者饮食安全,必须做好产地检疫工作。通过完善产地检疫工作机制,加大相关宣传力度,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水平,能够有效促进产地检疫工作更好开展,为畜产品安全生产,养殖业正常发展保驾护航。
[1] 张开启,赵景世.基层产地检疫现状与对策探讨[J].湖北畜牧兽医,2017,38(9):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