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申请工伤认定,难不难?不难,只要填一张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供劳动关系证明、相关病历就可以。作出一个工伤认定,繁不繁琐?有时,工伤认定过程可能出现马拉松式、持续数年之久,申请认定、认定或不予认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在全国范围内看,工伤认定的马拉松式过程并不鲜见,如为了得到一个满意的工伤认定结论,海南省海口市冯某家人奔走了6年,湖北省武汉市徐先生的家人也已耗时近两年。
马拉松式工伤认定的出现,原因较为复杂,如信息不对称制约了工伤认定机构的“解题”能力,工伤认定机构往往不能第一时间拿到相关信息,难以完整还原事件全貌。而工伤认定部门是人社部门,其直接管理社保基金,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人社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会想方设法发现新证据,这也让工伤认定变得更加困难。
而现行规则还存在漏洞。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均认定为工伤。但在具体实践中,关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的认定存在较大争议,行政部门与审判机关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对认定工伤的情形,采取列举式;对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形,也采取列举式,这就并不能穷尽工伤认定中的所有情形,让一些具体案件陷入“认定与不认定貌似都可以”的困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多元化社会的来临,劳动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多样,有一些劳动者的工作方式较为自由,如有教师在家中工作,一旦需要工伤认定时,就不能僵化套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要破解马拉松式工伤认定困局,就需要完善工伤认定规则,对于特殊情形下的工伤认定,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标准。还要扩大工伤保障的覆盖范围,诸如网约工等灵活就业人员都要能纳入工伤保险等等。
马拉松式工伤认定屡见不鲜,既是对行政资源的浪费,更让遭遇工伤的劳动者及其家庭受到“二次伤害”,这也暴露了工伤认定规则存在的严重漏洞。要保护劳动者权益,亟待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破除马拉松式工伤认定困局,让工伤认定变得方便、快捷,能够做到“快认定”和“应认定必认定”,让工伤保险能为所有劳动者起到兜底作用,成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