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军
(甘肃省临泽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甘肃 临泽 734200)
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民生,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陆续出现的“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事件”、“病死猪”等问题都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甘肃省临泽县是全省牛产业大县,是省内重要的畜牧业生产基地之一,为切实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近年来,临泽县从推进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入手,进一步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加强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监管,有效地保障了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
临泽县以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为切入点,大力发展奶肉牛、肉羊、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不断提升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各类畜禽养殖场(小区)186个,创建省、市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30个,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养殖场(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20家,全县标准化规模养殖畜禽数量占养殖总量的50%以上。2017年,全县畜禽饲养量达266.12万头只,出栏畜禽157.51万头只,畜产品总产量达到9.566万吨,畜牧业增加值达5.53亿元。
一是全面推行产地检疫制度,全县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出栏动物检疫申报率达到95%,散养户出栏动物检疫申报率达到80%以上。二是严把屠宰检疫关,屠宰动物的检疫率达100%,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三是建立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依托临泽县百惠沃田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建成临泽县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1座,安装日处理病死动物尸体10吨的的生物有机肥生产线1条,购置动物尸体运输车1辆;在新华、蓼泉2个镇各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点1个。对养殖过程中的病死畜,由养殖户运送到各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点暂存,再由临泽百惠沃田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统一拉运到县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经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畜,逐级上报申请财政补贴资金,对畜主和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补贴。全县养殖过程中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全县共有2家饲料生产企业,14家兽药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引导、警示和教育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者自觉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地规范了兽药饲料从业人员和使用者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兽药饲料的行为。
临泽县从规范屠宰屠宰企业资格入手,对照《甘肃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现场验收审核标准(试行)》和《甘肃省牛羊定点厂(场)现场验收审核标准(试行)》,开展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目前,全县有1家生猪定点屠宰厂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申请核发了《生猪定点屠宰证》。
虽然,临泽县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近几年全县未发生过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2.1 部分建成时间较早的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不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基础设施不全,养殖方式落后,场区管理混乱,不认真记录兽药、饲料购进使用台账,兽药饲料等养殖投入品使用不规范,为畜产品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2.2 个别养殖户不按规定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在畜禽患病时,滥用、乱用抗生素、不执行休药期。
2.3 个别养殖户为减少经济损失,还存在将病死畜尸体出售给违法贩运人员的违法行为,为动物疫病防控和肉品卫生安全埋下很大的隐患。
2.4 牛羊屠宰企业动物防疫和屠宰条件落后,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安全隐患。
按照“设计规范化、建设一体化、饲养科学化、粪污无害化”的要求,抓好新建养殖场(区)建议工作。对已建养殖场(区)进行提升改造,进一步完善防疫、饲草利用、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大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养殖场(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建立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积极推广畜禽科学养殖技术,指导各养殖场(小区)推行标准化养殖,严格按规定使用兽药、饲料及各种养殖投入品,使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成为全县畜产品生产的主要形式,从根本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认真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加强对检疫申报点的管理,做到制度信息公开、受理申报及时、现场检疫和出证及时准确。落实养殖者主体责任,明确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大户为出栏动物检疫申报的主体。二是全力推进动物产地检疫。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开展检疫工作,认真落实产地检疫“五到位”要求,加大对未经检疫运输、销售动物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以监促检,营造动物检疫申报的良好秩序,使全县规模养殖场(区)、养殖大户出栏动物检疫申报率达到100%,散养户出栏动物检疫申报率达到90%以上。三是严格开展屠宰检疫。认真履行屠宰检疫职责,按照农业部屠宰检疫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动物屠宰检疫,落实屠宰检疫“五不得”要求,严把屠宰检疫“五个关口”和“瘦肉精”抽检,切实保障上市肉品卫生安全。
一是加强饲料生产环节整治。积极推进《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施和监督管理,严防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饲料产品等违法行为发生。二是加强兽药饲料经营环节整治。对兽药经营企业和饲料经销门点实行巡回式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兽药GSP, 严厉打击销售违禁、假劣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兽药饲料使用环节整治。对各养殖场(小区)科学规范用药,休药期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核查兽药(抗菌药)管理、使用及休药期执行情况及使用人用药、假劣兽药情况。适时开展“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自配料中超剂量、超范围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添加未经批准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禁用物质、未批准使用物质的行为。四是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查生鲜乳收购站的收购许可证、运输车准运证、生鲜乳收购、销售和检测记录,做到收购站证照齐全,生鲜乳购销来源去向清楚,有迹可寻。
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将全县饲养的猪、牛、羊全部纳入养殖保险范围,县财政为养殖户补贴50%的保险费用,保险公司负责对经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畜进行赔付,以减轻养殖户经济损失,提高养殖户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加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执法力度,对收购、贩卖、加工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使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一是严格开展畜禽屠宰资格清理。对于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屠宰企业,撤出派驻的官方兽医,坚决予以取缔。二是加强屠宰企业制度建设。督促屠宰企业认真履行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职责,建立并严格执行进厂(场)登记、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促进屠宰企业规范运行。三是深入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死畜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代宰”行为的专项整治,严防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