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丽霞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精准扶贫攻坚战的打响,金融机构小额贷款业务在为地方经济繁荣发展做贡献的同时,也帮助了了大量的农村贫困农户。但是,在农村小额信贷扶贫的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和风险,例如贷款的使用管理不规范,资金链断裂等问题,造成在一些地区扶贫效果受到影响,突出的问题表现在由于监管体制不完善造成农村小额信贷的风险形成。基于此,本文首先阐述农村小额信贷的内涵和发展的现状,然后立足于金融学相关理论剖析农户小额信贷产生风险的原因,最后进一步解答,我国农村小额信贷金融风险防范的实施路径。本文的写作意义在于帮助我国金融机构的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进行提出合理化建议,为精准扶贫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关鍵词:小额信贷;信用风险;金融风险防范;精准扶贫;农户借贷行为
由于受信贷主体、信贷模式和资金来源等方面的制约,农村小额信贷与普通银行贷款相比较,面临的自然条件、市场因素和利率条件有所不同,进而也面对着不同的金融风险。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农村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小额信贷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信用评级制度需要完善。
一、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内涵和意义
小额信贷是指向低收入者持续地提供小额贷款的信贷服务活动。其特点是金融行业的一部分,是满足不太可能得到正规金融服务的家庭和企业的金融要求。我国农村小额贷款主要用与农户为主的贫困家庭,基于农户信誉,在限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不需要抵押物品,以个人信用为保证的本息偿还的小额贷款;经营范围包括:存款服务、信贷服务、支付服务及保险。即专门向农村贫困人口发放小额、无抵押、短期贷款、以帮助农户实现脱贫,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一方面帮助农户解决了资金问题,是一种扶贫方式;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农村贷款管理体系的革新,也是金融信贷领域的一种创新制度。有效地解决了其他融资方式难以照顾的农村贫困农户其资金周转的问题。
二、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现状
从世界范围来看,农村小额信贷活动起源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孟加拉国和印度尼西亚的“乡村银行”。现在,这种带有扶贫性质的应该已在世界各地兴起,我国于1994年开始了农村小额信贷的扶贫项目,已蓬勃发展且初见成效。尤其是在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点背景下,中央也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来支持农村小额信贷健康有序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从信贷的主体来看,农村低收入者为主要的农村小额信贷的需求者,大多从事家庭生产,缺乏有效的抵押或担保的资产。其次,农村小额信贷提供的贷款由于没有详尽的客户信用等级的记录,一般贷款额数较少且还款期限较短。总之,农村小额贷款作为扶贫专项资金,覆盖面以及影响力度比较广,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农村金融制度的内涵,有效合理地配置了农村金融资源。
近几年来,我国各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发展问题,但是,当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还存在以下不足:
首先,农村小额信贷资金总量不足,制约着农村发展需要的要求。在资金的管理上面存在不科学的问题,即资金责任不明确、信贷资料不太明晰、经营运作不规范和资金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其次贷款保险体系构建不完善。当前,农村贫困农户是贷款帮扶的主要对象,所以这些没有明确抵押和担保的农户致使商业担保机制难以发挥作用,农村小额信贷不得不面临多重风险。一旦农业生产受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侵害,农民经济受损就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形成呆帐死帐。再加上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制度推行有限,现存的农户的保险种类单一且覆盖范围较少,要求各地方不断完善农村小额信贷风险保障体系,促进农村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最后,贷款数目存在供需矛盾,贷款的低利率导致信贷机构逐步退出。农村小额贷款需有政府为主导,市场为导向,以低利率为基础,长期地可持续发展。由于小额贷款的对象是普通农户,低利息成了小额贷款的突出特点,进一步影响到小额贷款机构的盈利问题,由于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会使得小额贷款机构逐步退出。
三、农村小额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农民易受外部风险的影响,缺乏正确地借贷常识
外部因素主要指的是农业生产易受自然因素和市场因素的影响,导致农业生产收入不稳定,使农户在无抵押物作为担保条件的基础上很难实现按时还款,即产生信贷风险。农业易受气象和灾害情况影响产量,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限,一旦受到生态环境的破坏就会严重影响农业经营利润和农民收入。市场风险即价格风险,是指农产品的在销售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供求关系、品种、质量、价格等因市场的变化而造成的农户的损失。就农村而言,农户耕作的习惯受到同一地域的影响,由于受到市场信息不充分的影响,生产存在趋同现象普遍,不能做到依据有效的市场信息,参考农产品价格的情况来有效地决定生产的品种和数量,有效实现规避风险。
(二)信用指标选取缺乏统一,信用评级方法不够客观
目前,我国农村小额贷款的发放过程中,在开展信贷等级工作评定时,对个人信用情况、还款记录、经营能力、偿还能力等指标的衡量标准缺乏科学有效的量化标准;只能根据信用评定小组来人为进行评判,从而使得信用等级的评定缺乏科学合理性。这些评定指标,对农户的还款和生产情况的描述并不准确,对农户信用评级的工作帮助有限。此外,由于许多农村小额信贷成立时间较短,管理机构的条件有限,再加上农村基础设施落后,信息技术发展的相对滞后,造成手工操作完成记档,极易丢失和工作的难以顺利衔接。对农户的个人信誉、还款记录和经营能力无法记录详细,无法及时更新农民信用记录。
(三)无抵押贷款极易引起道德风险,还款机制不太健全
农村小额贷款由于抵押物的缺失,小额贷款机构的信用管理成本较其他金融业务高,潜在的信用风险较大。使之容易使农户错误地认为小额贷款等同于扶贫资金而忘记是到期本息偿还的贷款。即使增加抵押物,抵押品大多数房屋货物生产工具,不但形式单一,而且很难变现。目前农村广泛地使用还款监督机制是农户联保贷款机制,即只要农户联保小组的成员恶意拖欠贷款,其他小组成员承担责任。责任约束存在于联保小组的成员之中,阻止成员从事风险较大的生产活动,减少道德风险的产生。但是一些地区,农户之间居住较远,彼此比较陌生,农户联保机制在使用过程中并不顺利,不但会导致成员关系紧张,而且一个成员违约,致使其他成员难以获得贷款帮助。
四、农村小额信贷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一)增强农户还款意识,完善农村小额信贷信用体制
目前,在广大农村地区,小额信贷还缺乏专门的监管主体,还没有建立起合理的监管体系。基于此,要加强对这些地区的普法力度和金融知识的推广力度,加强农户的还款实施的教育。要详细介绍还款能为他们带来的优惠政策,以及未能按时归还款项可能会给他们带来哪些不利的影响。完善农村信用等级建设,可以借助银行贷款风险管理中用于客户信用分析的“5C方法”。即从品质、能力、资本、担保品、经营环境这五个方面对农户进行评分,信用评级根据从农户的量化打分而得出得到贷款帮助的先后次序。此外,还有积极完善并落实信用等级的复审程序,依照农户的资金使用情况和明细等,及时来动态调整对农户信用等级评估和授信额度。
(二)建立农村小额信贷担保机制,推广农业保险制度
由于农村小额贷款必须要抵押物,造成极易产生道德风险和违约风险,所以,增加担保机制来防范信贷风险十分必要。可喜的是,国家已经出台相应的政策来支持扩大农村抵押物的范围。明确提出,给予农户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抵押、担保等权利。意味着,农户可以使用土地承包的经营权来做为小额信贷的抵押担保物。此外,政府政策要支持农业风险基金的建立,即当农户遭受自然灾害时,参加投保的农户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索赔,以减少农户的损失,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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