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龙
摘 要:随着现代社会快速发展,劳动关系也趋于变革。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与职工之间经济关系日益复杂化,企业在不断发展,工会也有必要转变思想观念,优化工作模式,以改善工会工作质量,做好企业职工维权工作。本文主要从普法宣传、健全机制、法律监督、人员素质提升这几个方面入手,探讨新时期如何做好企业职工维权工作,仅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新时期;企业职工;维权工作
现代社会发展新时期,市场环境呈现出复杂化特征,企业经营与管理也面临着新的形势,为更好地维护企业的综合效益,促进企业良好形象的树立,要正确处理好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关系,规范开展企业职工维权工作,以更好地应对社会发展新时期对于企业的多元化要求。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促使职工学法用法
为推进企业职工维权工作的规范化开展,工会要切实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确保企业职工能够主动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并运用法律,为企业与职工之间和谐关系的营造打下良好基础。也就是说,工会在开展普法宣传的过程中,可科学运用新媒体技术,开设专栏或者微信公众平台,比如工会之窗、职工之家等,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普法宣传,强化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通过职工维权典型案剖析、法律知识讲座以及企业法律培训活动等,鼓励并引导企业职工学法用法,促进企业职工法律水平的提升。与此同时,为增强普法宣传力度,可将职工维权窗口合理设置于社区、工地等场所,满足不同层次群体的维权需求,便于社会群体就维权进行咨询,从而达到理想的职工学法用法效果,为企业职工维权工作的高效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健全职工维权机制,规范落实政工维权
在现代社会发展新时期,为切实做好企业职工维权工作,要积极健全职工维权机制,为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提供可靠支持。在这一过程中,必须要积极做好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工作,将企业职工维权工作的基础加以夯实,保证劳动关系的全面性与细节化,以确保企业职工维权工作得以准确落实,这就要求工会积极与人社部门协调配合,结合实际情况组建劳动关系协调组织部门,将劳动关系协调组织覆盖至村级,为不同层次企业职工提供全面化的维权服务。企事业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以营造和谐劳动关系为宗旨,明确长期与短期规划,建立职工维权工作目标,并将具体措施加以细化,通过典型的方式来对企业形成良性激励,为企业职工维权工作的开展营造优良的社会环境。在健全职工维权机制的过程中,不仅要确保基础的坚实可靠,还要注重职工维权水平的提升,通过对现代社会发展新时期的社会资源加以优化整合,将高素质人才整编为职工维权队伍,设立职工维权接待窗口,定期组织并提供职工维权服务,包括法律咨询、文书代写等,以高效推进企业职工维权工作。工会要对职工维权加以正确引导,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优良的氛围,确保劳动关系处于规范化状态,从而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强化法律监督,落实工会参与,维护职工现实利益
在社会发展新时期若想要规范开展企业职工维权工作,要强化法律监督,需要工会积极与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企业劳动活动实施法律监督,让企业充分认识到未经民主程序的劳动规章并不具备法律效力,针对这种情况所引发的劳动争议,在进行仲裁的过程中必须对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规范且制定程序标准化。为推进企业职工维权工作的有序开展,要科学调整职工维权服务状态,工会要积极参与到职工维权的过程中,包括协商调解、裁前调解以及诉前调解等,通过这种方式为职工合法维权提供全程援助。在这基础上,可将服务前移与阵地前移进行协调运用,以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为依据,在法律监督的过程中,以劳动用工为对象,制定社会监督管理办法并出台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工会参与到企业职工维权工作中,切实维护职工的现实利益。
提高工会干部与企业职工素质,高效推进职工维权工作
做好新时期下职工维权工作主要取决于工会干部的素质。工会干部应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任劳任怨、关心职工疾苦,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一大批知识型人才,这就要求工会干部从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呼吁企业重视提高职工素质,培养职工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工会组织应动员和教育广大职工以企业发展为重,在保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利益。
结语
通过以上研究可知,现代社会发展新时期,企业劳动关系也具有一定复杂性,可以说,企业与职工是利益共同体,为切实做好企业职工维权工作,必须要加强普法宣传,健全职工维权机制,落实法律监督与工会参与,并提高工会干部与企业职工的素质,确保工会参与职工维权得以有效推进,通过多种措施的协调来维护职工权益,改善企业职工维权工作质量。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公司)
【參考文献】
[1] 崔敏伟. 工会组织在职工维权中的作用探讨[J]. 东方企业文化,2013(10).
[2] 杨小娟.浅谈企业女职工的维权工作[J]. 企业导报, 2012(05) .
[3] 侯海英.维护企业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探讨[J].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