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莉花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延边分校,吉林延边 133001)
茶叶产品,本身就是一种食品,更是满足社会大众日常使用的重要生活元素。而茶叶产品自身的品质把控和质量管理,实际上,就是基于整个茶叶产业应用诉求出发的具体活动。所以,在当前整个茶叶产业发展需求,全速增加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做好具体的茶叶产品质量控制工作就至关重要。
在具体的茶叶产品对外贸易活动中,我们看到,一直占据着相当重要份额的茶叶,其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日益消退。而造成我国整个茶叶产业“大而不强”的重要原因,在于我国整个茶叶产业的经营发展过程中,其缺乏必要的产品品质把控。因此,在当前整个茶叶产业的创新发展背景下,融入法律元素已经发展成为重要的时代内容。
当然,在当前整个时代背景下,做好茶叶产品的具体贸易交流活动时,其出现了全新变化,除了优化具体的经营机制外,其要注重完善其他相关元素内容,尤其是要丰富诠释和融入法律元素。当然,我们不能只有单一的认知意识,其同时也需要构建科学、高效、完善的法律机制,通过将整个茶叶产品的品质把控,纳入到整个法律机制中,其所实现的效果和价值,将是与整个茶叶产业转型发展相关的重要诠释与表达。
在整个茶叶产业具体发展的时代要求下,完善的法律要素,其不仅关系到整个茶叶产业的健康运行,更重要的是,通过以法律形式,来对整个茶叶产品,进行必要的质量控制,其绝对不只是规范产业运行的单一诉求。
不仅如此,在当前茶叶产品的国际贸易活动,实施过程中,我国积极融入到整个国际茶叶产品交易过程中,但是我国整个茶叶产业在具体参与整个国际市场发展过程中,其中存在诸多差距,除了经营理念上的缺失和不足外,更重要的是因为,在整个茶叶产业的实际经营时,我们普遍缺乏必要的质量管理。所以,在人们日益注重健康与养生的时代背景下,人们所具体关注的更多是茶叶产品的品质。
如果我们对当前整个茶叶产品的质量管理活动进行成熟界定和有效分析,我们看到在当前该管理活动具体实施过程中,其存在较多的法律问题,只有客观、精准的认知这些法律问题的具体存在,并且制定针对性的法律问题解决思路,才能实现其最佳效果。客观的看,其中问题,集中表现为:
首先,当前我国社会,尤其是整个茶叶产业的具体经营过程中,缺乏合理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机制。出现这一问题,实际上与我国的立法部门和行政部门的认知欠缺有着重要关联。在其看来,茶叶产业是一项有着悠久经营历史的产业,因此,在其具体经营过程中,其始终未能注重将法律元素融入其中。
其次,在整个茶叶产业运行的各个细节之中,都未能渗透融入应用的法律机制,和权责约束。不仅如此,在目前茶叶产品的质量管理机制构建与传承时,整个社会尚且未能形成客观而成熟的社会认知。
当然,在茶叶产业的具体发展过程中,我们未能将把法律机制和茶叶产业的全面发展与转型突围结合起来,从而大大限制了当前茶叶产品质量的全面、有效控制。客观地说,无论是国际市场的具体发展影响,还是因为我们认识到法律规范的价值作用,其都在当前时代发展的整体背景下实现了全面发展。因此,要做好茶叶产品质量控制,必须充分发挥法律机制的必要监管作用。当然,建立具体的法律约束机制,实际上也与当前整个茶叶产业的发展特点和趋势方向之间密切相关。
如果缺乏对整个茶叶产品的质量管理工作,那么,这不仅影响了整个茶叶产品的市场营销活动以及茶叶产品的国际贸易活动,同时更重要的是,在这一过程中,其实际上,也大大影响了,整个茶叶产业的创新发展。因此,如何长期、系统化的做好茶叶产品的质量管理工作,实际上就成为当前我们在发展和创新整个茶叶产业过程中的关键诉求。
客观来看,在开展茶叶产品的质量管理活动时,影响其开展效果的因素中,除了技术上的不足、规范上的缺失、道德上的约束力不够等等外,法律机制的缺失才是造成这一问题的关键要素。实际上,在当前法制建设日益成熟的今天,只有将法律元素的应用,完全融入,到整个茶叶产品质量管理活动的各项细节之中,才能促进整个茶叶产品的经营发展。
实际上,当前整个茶叶产业的经营发展过程中,其需要考虑的元素内容极为多样,除了内涵上的缺失外,还要考虑时代因素的具体融入。对于当前整个茶叶产业的经营发展来说,其中所包含的元素是多样的,尤其是在电商模式中,茶叶产品的营销活动最后一个环节是茶叶产品的配送环节,而在整个茶叶产品的具体配送过程中,一旦缺乏完善而良好的质量监督机制和清晰的权责约束机制,那么,其将影响整个茶叶产品的质量管理。
客观地看,在充分适应当前我国茶叶产业转型发展的整体时代背景和具体的价值诉求,那么它不仅需要展示其重要的现代思维和经营观念,还需要具体有效地做好整个茶叶产品质量的必要控制工作。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在当前整个茶叶产业的经营发展过程中,由于我们自身对茶叶产品的质量价值认知缺乏必要的认识,特别是未能融入和考虑了当前社会大众的具体诉求,从而影响了整个茶叶产品的有效应用和健康生产。
事实上,在当前茶叶产品的具体经营机制中,其最大的缺乏在于未能形成合理的法律思维。这不仅仅是因为目前多数茶叶企业经营者缺乏合理的法律意识。同时更关键的是整个社会中未能形成相应的茶叶产品法律氛围。因此,如果我们想要有效开展茶叶产品的市场营销活动,并且适应当前整个时代发展的具体诉求就必须充分注重整个法律机制的具体研究。
借助法律元素的合理有效应用,其所能实现的效果,将不仅仅是具体经营元素上的完善,同时,更需要注重完善融入时代诉求,并且对整个茶叶产品的具体生产过程中,其法律要素的有效应用提供重要帮助。当然,在构建具体的法律机制时,必须围绕茶叶产业经营的各个细节,尤其是权责双方进行必要的约束和界定,通过丰富具体的责任约束,从而实现整个茶叶产品生产与经营过程中相应的品质把控。
以法律规则和完善的条文为具体的约束机制,其将让整个茶叶产品生产过程中,始终以严格的法律机制作为约束,并且,在该过程中,法律思维始终存在。尤其是,对于整个茶叶产业的经营者和参与者来说,如果我们能够将具体的法律思维和法律体系应用其中,那么,其不仅能够推动茶叶产品的品质把控,同时更重要的是,在我国法制建设日益规范化的时代特点下,我们需要融入必要的法律机制建设。
做好茶叶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法律机制建设,尤其是充分做好法律资源的合理利用机制,其事实上,也为当前茶叶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壮大,提出了极为重要的需求。而这也是当前我国整个茶叶产业不断创新、完善发展的重要过程。
因此,如何在合理巧妙的利用整个法律因素的基础上,切实有效地构建茶叶产品的法律规范和机制,其不仅需要融入法律要素的有效整合,同时也要尝试性围绕茶叶产品的品质,进行标准化制度建设,当然,在这一过程中,还需要积极引导社会大众对法律机制应用和茶叶产品的品质监管,形成正确认识,从而形成有效的法律应用。
当然,我们也必须要看到,在目前茶叶产业的经营活动中,其关注焦点也发生了具体的变化,特别是关注茶叶产品质量的具体控制,实际上已经发展成为当前茶叶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并且助力整个茶叶产业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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