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雅坤 黄翔
摘要:在对农地边际化概念理解的基础上,根据边际土地生成机理不同,将农地边际化分为正向边际化和逆向边际化两种基本类型,提出了针对不同农地边际化类型的农用地保护建议。
关键词:农地边际化;边际土地
中图分类号:F30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8)21-0169-03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8.21.043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Analysis on the Marginalization of Arable Land
GAO Ya-kun1,HUANG Xiang2
(1.Social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School,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hanghai 200237,China;
2.Hunan Wanyuan Evaluation Consulting Co.,Ltd.,Changsha 410000,China)
Abstract: Based on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concept of marginalization of arable land, the marginalization of arable land is divided into two basic types: positive marginalization and reverse marginalization, which are based on the different land formation mechanism. The type of agricultural land protection recommendations.
Key words: marginalization of arable land; marginal land
土地利用/覆被變化(LUCC)是全球环境变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原因之一,国际上1996年通过的LUCC研究计划五个中心问题,其中前两个就是了解近300年人类利用导致的土地覆被变化以及人类土地利用变化发生的主要原因。而土地利用变化发生的原因及其驱动力是非常复杂的,要探究土地利用变化现象及其驱动力,首先应该建立完善的土地利用理论体系。
土地利用变化研究领域在对“核心区”“兴盛区”和“极化区”进行深入研究的同时,逐渐将研究视角转向“边际地区”和“边际化”现象[1]。从中国土地利用历史中可以发现,在工业化与城市化过程中,由于农村人口的转移和城市区域的扩张,往往伴随着农地利用的边际化,一方面,农村劳动力的析出导致大量土地撂荒;另一方面,由于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影响,一些荒地、被破坏的土地通过土地开发、土地复垦恢复耕种条件,进入耕地范围。这些土地用途变化跟“边际化规律”作用密切相关,对农地利用进行边际化分析可能成为解释中国现阶段土地利用变化的重要途经之一。因此本研究将重点探讨农地边际化的本质、分类,以及不同农地边际化类型在土地利用中的表现特征。
1 农地边际化内涵
农地即农用地,指供农业生产用的土地,但农业生产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所以农地一词在理解时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别。广义的农地是土地利用分类中的一级分类,包括耕地、园地、牧草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等;狭义的农地则专指耕地一项[2]。
“边际”则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概念,人们对其理解可以分为两类。第一,新华字典中它被解释为“边缘,界限”,所以“边际化”就理解为处在某个作用的边缘的状态;第二,“边际”是在分析土地生产力时所使用的经济学术语,是指自变量增加所引起的因变量的增加量[3],带上了经济学的色彩,认为是处于边际收益趋于0的状态。
早期,学者对农地边际化规律探讨的比较少,更多是研究农地边际化的结果“边际土地”(Marginal land),Leimgruber[4]曾将边际区域的研究途径分为区位、生态、经济和社会4种基本类型。综合之前学者的研究,对“边际土地”的认识主要是从其中两个角度来辨析,即经济意义和生态意义。第一,从经济学意义来看,西方经济学认为,边际土地指生产所得收入仅够支付生产费用和开垦投资利息的土地,当收支相抵后,无余额支付地租。它是个相对概念,随着土壤的肥力、距市场远近、农产品价格及生产费用而变化[5]。随着人口持续快速增加,人地比越来越大,需要更多的土地支撑人类的生产生活,于是利用土地的范围就更加扩大,集约边际加深,粗放边际向外展开,以往认为不经济的土地到某一特定时期和条件也被当经济地使用了。周邦君[6]将需要花费较大力量在空间上向外展开利用的土地也称为边际土地。第二,从生态学角度来看,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在1993年定义边际土地是指那些由于受到水土流失、洪水、土壤盐渍化等因素限制而不适合农作物种植生产的土地。Odum等[7]认为边际土地的两个或多个异质系统的交错地段(或过渡地段),该区域的生态因子或系统属性的差异能引起系统边缘带的组分和行为发生较大变化,致使边际土地具有脆弱性。若相关因子间协调适应,合理开发利用,则效应为正,否则将导致大量的水土流失、植被破坏,造成短期内无法恢复的废地[8]。从生态学角度理解边际土地多见于能源植物种植研究类的文章,因为本着“不与粮争地”的原则,多采用土壤质量较差的边际土地来发展能源作物[9]。由此见得,生态学家对于边际土地的定义较为局限,多数学者将边际土地等同于土地质量相对较差的土地。
在研究土地利用变化的方面,刘成武等[5]主张沿用经济学家的定义,即边际土地是指那些对所考虑用途来讲是边际的或次边际的土地,如果开发为耕地,即便是土地的粮食生产能力得到最佳利用,其经济生产能力仍逐渐消失,且土地利用的边际收益小于或等于0的土地。在此沿用刘成武教授的这一定义。
对于“农地边际化”概念不同学者的理解不尽相同,至今为止,也没有一个大家普遍认可的概念。欧洲共同体委员会(CEC)在1980年提出了农地边际化概念,认为农地边际化现象可以定义为农地经济生产能力处于边际化的那种状态。Bethe等[10]认为,农地收益由多到少的变化可以被看做是边际化现象,它包括从耕地到永久牧草地、从草地到林地间的各种变化。刘成武等[2]认为农地边际化是一种受社会、经济、政治和环境等因素综合作用的过程,一种在现有的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结构条件下,农地不再具有经济生产能力的过程。农地边际化的结果就是边际农地的生成。之前学者对农地边际化的解释普遍只考虑农地由于受社会、经济、政治和环境因素综合影响成为边际农地,而没有考虑到其他类型的土地在受到一定因素影响进入耕地类型成为边际土地。鉴于此,本研究认为农地边际化既是农地不再具有经济生产能力的过程,又是其他类型土地通过物理、生物、化学等手段重新恢复经济生产能力的过程。
2 农地边际化类型
根据边际土地生成机理不同,可以将农地边际化分为正向邊际化和逆向边际化两种基本类型。在现实的各种土地利用情况中,农地边际化的类型应该要复杂很多。不同的自然环境条件、经济社会状况对农地边际化的产生影响方式明显不同。因此,有必要从边际土地生成机理的角度来区分正向农地边际化和逆向农地边际化(图1)。
1)正向边际化。这类边际化主要受自然环境条件的制约。在现有社会、经济条件下,部分耕地由于受到土壤贫瘠、地形起伏、地块零碎、交通不便等因素限制,即便是投入最佳的劳动力和资本组合,其土地产出都不能补偿成本,从而不得不从农业用途中退出,最终被边际化。受到正向边际化的影响,这种土地最终会退出耕地范围,退耕还林或自然撂荒。农地利用的这种边际化现象被称为正向边际化(或主动边际化)。尤其在如今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受人口城镇化和务农机会成本提升的影响,大量劳动力从农村析出;在技术进步、使用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等原因的驱使下,优质耕地更加集约,两者挤压促使劣质耕地正向边际化发生,最终导致耕地析出成为其他类型土地。
2)逆向边际化。这类边际化主要受社会经济发展和政策制度的制约。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人地比值迅速增大,人们一方面需要更多的土地满足日常生产生活;另一方面则需要土地供给更多的资源,于是利用土地的范围就愈加扩大,集约边际加深,粗放边际向外展开,以往那些被认为作为耕地使用不合经济的土地到了某一特定时期和条件被作为耕地使用,且被认为是经济的。例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要求占补平衡,建设占用多少耕地就应当开垦多少与所占用的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这就导致原来那些荒地通过土地开发变为耕地,有些因为采矿、采煤、取土等被破坏的土地通过土地复垦恢复耕种条件。这些都会导致土地逆向边际化的发生,使其他类型土地逆向进入耕地范围。
3 农地边际化现象的启示
由前文分析可知,土地用途变化与边际化规律作用密切相关,不论是正向边际化还是逆向边际化,都会对耕地的质量或数量造成影响,如何避免农地边际化行为的发生,对于提高耕地质量、保障中国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对农地正向边际化的预防应强调“涵养”。正向边际化是一种主动行为,它的发生主要是由于耕地自身自然条件不高,加之农村劳动力的迁移导致不得已而撂荒。当前,在国内粮食库存较多、农村劳动力析出等大背景下,应将自然区位条件较差的耕地实行休耕或人为改造等方式,提高耕地质量水平。休耕不等同于撂荒,不能减少耕地、搞非农化、削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而应该“涵养”土地,提高质量,时刻准备着,确保在急用之时能够产出、产好粮食。
对农地逆向边际化的预防应强调“红线”。逆向边际化是一种被动行为,它的发生主要是受到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的约束。然而目前占用的耕地大多数都是道路两旁的优质耕地,补充耕地的质量短时间很难达到占用耕地的质量水平,从而导致区域种植业总产值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应强调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从源头上尽量减少或避免优质耕地被占用。
参考文献:
[1] 王爱民,陈树荣,马学广.国外边际地区及边际化过程研究述评[J].地球科学进展,2007,22(2):159-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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