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各签署方本着合法合规、互谅互解的原则,旨在通过共同努力,开创通信行业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据介绍,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将通信基站环评分类调整为环境影响登记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实行备案管理。通信基站是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环境影响较小,但建设量大、覆盖面广、需靠近人群密集区,建设过程中站址容易发生变化,存在较强的邻避效应,社会公众高度关注。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理顺通信基站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环境保护工作,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促进通信行业和环境保护和谐发展。
《备忘录》指出,各运营商和铁塔公司应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将环境保护管理纳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遵守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依法履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积极开展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和科普宣传,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切实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备忘录》强调,对以任一天线地面投影点为圆心、半径50米范围内有公众居住、工作或学习的建筑物的通信基站,各运营商和铁塔公司应对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进行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确保环境质量达标,并按站址在网站上公开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信息。《备忘录》对各运营商和铁塔公司在环境监测、信息公开、信访投诉处理等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予以了明确。
《备忘录》是各签署方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而达成的重要共识,是各签署方积极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国家“宽带中国”战略的具体举措,也是各运营商和铁塔公司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庄重承诺,对于保护公众环境权益、促进通信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