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雨辰
如何开展全球环境治理是当前西方思想界热烈探讨的话题,由此形成了“深绿”“浅绿”和“红绿”三种主要理论主张。“深绿”和“浅绿”思潮的特点是立足于“西方中心主义”的价值立场,脱离制度和生产方式维度,抽象地谈论生态价值观的转换与技术创新,而不探讨如何协调不同民族国家、地区和人群之间的生态利益关系的问题,体现为单纯的“德治主义”和“技术主义”生态治理路向;“红绿”思潮秉承的是“非西方中心主义”的价值立场,把变革资本主义制度和生产方式看作是解决生态危机的前提,但是它们却无法找到变革资本主义制度和生产方式具体和有效的途径。
习近平提出了转换传统的“赢者通吃”的全球治理模式、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通过促进民族国家的互利合作和共同发展来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中国方案”。本文拟就全球环境治理的“中国方案”的特质与价值展开探讨。
在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之前,习近平先后提出了“周边命运共同体”“亚洲命运共同体”等概念。2015年在以“亚洲新未来:迈向命运共同体”为主题的博鳌亚洲论坛上,习近平在演讲中主张“共同营造对亚洲、对世界都更为有利的地区秩序,通过迈向亚洲命运共同体,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在2015年联合国大会第70届会议上,习近平从五个方面系统论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具体来说:第一,世界各国要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这就要求应当尊重各国的主权原则,运用协商民主和多边主义的方式,树立合作共赢的新思维,而不是单边主义和赢者通吃的旧思维来处理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第二,树立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建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的新观念,破除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的冷战思维和霸道做法。第三,要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观,通过互帮互助、互惠互利的方式实现不同国家的共同发展。第四,通过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和对话,实现不同文明在相互尊重中的相互借鉴与和谐共存,推动人类不同文明之间的和谐共处与共同发展。第五,建构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全球生态体系,解决工业文明带来的矛盾和问题,实现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的世界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理解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的本质,就要认识到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有机联系。要实现世界的和谐与共同发展,只能采取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通过合作而不是对抗的方式解决当代世界所面临的问题。习近平在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上进一步提出确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以实现“环境正义”为价值诉求,走科技创新为主导的包容、共享和可持续的绿色发展道路,为全球环境治理提供“中国方案”。这一方案主要包括如下几点内容。
其一,要凝聚全球力量,各民族国家应当承担全球环境治理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在应对全球环境问题上同舟共济,共同努力,通过国际合作和全社会参与,形成全球环境治理的合力。这就要求各民族国家采取各尽所能、合作共赢的态度。习近平指出:“如果抱着功利主义的思维,希望多占点便宜,少承担责任,最终将是损人不利己……应当抛弃零和博弈狭隘思维,推动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多一点共享,多一点担当,实现互惠共赢。”[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529页,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由于地球是人类唯一的家园,保护全球环境成为人类的共同诉求,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同舟共济、权责共担,携手应对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安全、网络安全、重大自然灾害等日益增多的全球性问题,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注]习近平:《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1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其二,全球环境治理应当遵循“环境正义”原则,以实现全球环境治理的公平正义原则。之所以要遵循“环境正义”原则,是因为既要考虑环境问题产生的历史根源,又要考虑各民族国家发展程度不同的现实因素,全球环境治理因当遵循“共同但有差别”的原则,努力实现全球环境治理的公平正义。所谓“共同但有差别”的原则,并不是说发展中国家不需要对全球环境治理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是因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造成气候变化的历史责任不同,发展需求和能力也存在差异……发达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多作表率,符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公平、各自能力等重要原则,也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心愿”[注]《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132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因为全球环境问题的根源开始于资本主义现代化,资本主义现代化不仅造成本国的环境问题,还通过殖民扩张,掠夺落后国家的自然资源,造成了环境问题的全球化。这种由资本所控制的不公平的全球权力关系和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不仅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矛盾,而且,资本还利用其所支配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通过国际分工对其他民族国家进行生态资源剥削和掠夺,这就意味着当代全球环境治理必须遵循“环境正义”的价值取向,合理协调不同民族国家、不同地区和不同人群之间在环境资源占有、分配和使用上的利益关系,遵循“共同但有差别的原则”。
其三,当代全球环境治理需要在世界各国遵循合作共赢的原则,不同国家和文明之间展开对话和交流,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倡导和践行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包容、共享和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发展方式,使全球经济发展模式从工业文明的发展方式转换到以科技创新为主导的生态文明发展模式。习近平指出,工业文明虽然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但也造成了人与自然之间的严重对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可持续性,这就要求我们应当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和建设一个美丽清洁的世界。要坚持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把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和全球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共谋全球环境治理。
习近平提出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通过合作对话、转换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来展开全球环境治理的“中国方案”,超越了西方“深绿”“浅绿”和“红绿”思潮,为当代全球环境治理指明了方向。
“深绿”思潮是以生态中心主义价值观为理论基础的生态治理理论,其特点是把生态危机的根源归结为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以及建立在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基础上的科学技术应用和经济增长,主张破除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树立“自然价值论”和“自然权利论”,实现经济零增长,认为由此生态危机就可以得到解决。在他们那里,“自然”就是人类尚未涉足的荒野,这不仅意味着他们所谓保护自然就是要求人们摈弃现代文明,回归荒野;而且也意味着他们把生态文明的本质理解为排除技术进步和运用、排斥经济增长的人类屈从于自然的一种自然主义生存状态。
“浅绿”思潮是以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为理论基础的生态治理理论,其特点是反对生态中心主义价值论,他们在为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作辩护的同时,反思近代人类中心主义的缺陷,形成了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在他们看来,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浅绿”思潮不仅不反对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而且强调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在解决生态危机过程中的作用,其理论的特点是强调自然资源的市场化、科技创新和建立严格的环境政策来解决生态危机问题。在他们看来,解决生态危机的根本途径在于三点:(1)要破除把自然资源看作是上帝无偿的馈赠的思想,对自然资源市场化,从而克服“公有地悲剧”;(2)要通过技术创新开发出更好的技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3)要实行严格的环境政策,对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避免生态危机的预防机制和惩戒机制,倡导政府、企业和社会非政府组织多方参与的“多中心论”的生态治理体系。
总的来看,“深绿”思潮主要奉行一种单纯的“德治主义”的生态治理观,否定了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树立以“自然价值论”和“自然权利论”为主要内容的生态中心主义价值观,拒斥经济增长和技术运用,其理论不仅具有反对工具理性的后现代性质,而且在客观上为资本主义国家推卸全球环境治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其本质是中产阶级维护既有生活质量的一种禁欲主义意识形态。“浅绿”思潮主要奉行一种“技术主义”“多中心论”的生态治理观,他们虽然不把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同解决生态危机对立起来,主张通过自然资源的市场化、技术创新和建立严格的环境制度,政府、企业和社会非政府组织共同参与来展开生态治理,但由于他们主张在现有资本主义制度框架范围内谈论生态危机的解决办法,忽视资本、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建立在资本利润至上价值观的科学技术的应用才是当代生态危机的根源,这就意味着他们的理论同“深绿”思潮一样都是为资本主义国家推卸生态治理的责任作辩护的一种“西方中心主义”理论,同时也意味着他们所说的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本质上是资本的利益、阶级的利益,他们所说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本质上是一种“地区中心主义”“阶级中心主义”,他们解决生态危机的根本目的是维系资本主义再生产所必需的生产条件,本质上是维系资本主义的发展。正是由于“深绿”和“浅绿”思潮脱离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探讨生态危机的根源与解决途径,以及“西方中心主义”的价值立场,使其理论无法真正解决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和不同人群之间存在的围绕生态利益的矛盾,显示出其理论的抽象性,也违背了全球环境治理中的“环境正义”原则,由此导致从美国开始并迅速向世界扩散的“环境正义”运动。如果说美国的“环境正义”运动发生的导火线主要是白人和有色人种之间的生态矛盾利益冲突的话,当代世界兴起的“环境正义”运动则主要体现为资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占有、分配和使用生态资源上的矛盾利益冲突。“环境正义”运动的兴起显示了“深绿”和“浅绿”思潮脱离生态利益矛盾探讨生态治理的抽象性的缺陷,这突出体现在当代全球生态危机与资本主义现代化、资本全球化运动之间存在着本质的联系,但“深绿”和“浅绿”思潮却立足于中产阶级和资本的利益,要求所有人必须承担生态危机的后果,也显示全球环境治理必须找寻新的方案。
与“深绿”和“浅绿”思潮相对应,产生了一股“红绿”思潮。“红绿”思潮主要包括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和有机马克思主义,他们都是以马克思主义或修正过的马克思主义作为其理论基础,都把资本主义制度、生产方式看作是生态危机的根源,都强调以资本为基础的现代性价值体系强化了生态危机。他们都把破除资本主义制度和生产方式看作是解决生态危机的根本途径,都属于“非西方中心主义”性质。但他们的理论也存在根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第一,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始终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分析法和阶级分析法来探讨生态危机以及解决生态危机的途径,或者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具有潜在的生态学视域,需要进一步挖掘和完善,或者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就是生态唯物主义;而有机马克思主义则认为马克思主义是与生态思维不一致的现代哲学,需要把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分析法和阶级分析法与注重文化因素作用的怀特海哲学结合起来,其理论基础是怀特海式的马克思主义。第二,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主要是揭示资本主义制度和生产方式的反生态性质,并认为消费主义价值观和生存方式进一步强化了生态危机;有机马克思主义虽然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和生态危机的内在联系,但是其理论重点则是批判现代性价值体系的生态后果。第三,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坚持现代主义,认为生态文明是以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为基础的超越工业文明的新型文明形态,这种超越主要体现在:超越粗放型发展方式,代之以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式;超越高度集中的管理方式,代之以民主化的管理方式;超越以异化消费为满足和幸福体验的生存方式,代之以在创造性劳动中体验幸福的生存方式。这就意味着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所说的生态文明是要利用工业文明的积极成就,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共生。而有机马克思主义秉承的是后现代主义价值立场,它把文明看作是对自然的疏离,把文明与自然对立起来,把生态文明归结为排斥现代技术的农庄自然经济。第四,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和有机马克思主义都要求变革资本主义制度和生产方式,或者要求建立生态社会主义社会,或者要求建立市场社会主义社会。但他们在如何实现制度变革问题上存在不同的看法。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要求把生态运动同有组织的工人运动相结合,把生态运动引向激进的阶级运动。这既需要生态运动与社会主义运动结成联盟,也需要通过改造资本主义工业文明高度集中和高度集权的生产体制和管理体制以及资本所支配的全球权力体系,使人们感受到生产和劳动过程的欢欣,从而摆脱服务于资本追求利益的消费主义价值观和生存方式的束缚。但是,他们却缺乏关于如何实现生态运动和有组织的工人运动的联盟的具体途径的探索,也缺乏对于变革资本所支配的全球权力体系具体途径的论述,而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破除消费主义价值观和生存方式的束缚上,显示出其理论的“乌托邦”性质。有机马克思主义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的不正义、不自由,指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穷人为生态环境受到破坏付出最多,提出变革资本主义制度和建立市场社会主义社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他们建立市场社会主义社会的途径却是以“共同体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有机教育。他们希望用“共同体价值观”替代资本主义社会有违生态和谐的个人主义价值观,在他们那里,“共同体”被看作是社会成员能够实现社会认同、参与社会决策、社会对社会成员负责、尊重社会成员的差异性和多样性的社会,这就意味着“共同体”构成成员之间应当保持一种有机的关系。由于共同体价值观的核心是所有生命共生共荣及公正分配资源和机会的知识和价值观,所以有机马克思主义寄希望通过以共同体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有机教育来对抗资本主义社会流行的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价值观,认为这是解决生态危机的重要途径。但有机马克思主义把整个地球共同体看作是由诸多小共同体组成的,如何保持这些共同体之间的有机关系,从而保证地球共同体的和谐协调,这是有机马克思主义面临的难题和必须回答的问题。
可以看出,“红绿”思潮虽然摒弃了西方中心主义的价值立场,但在如何变革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所支配的全球权力关系问题上却缺乏具体的途径,而无法真正落实于现实实践活动中。这恰恰是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基础的全球环境治理理论的优势所在。
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基础的全球环境治理的中国方案的特质在于,它是建立在肯定和承认不同民族国家存在着各自的生态利益矛盾冲突和共同的全球利益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民族国家的生态利益冲突应当采取包容和对话的方式,而非对抗的方式来处理,并以“环境正义”的价值观为指导,不同民族国家承担其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全球环境治理中的共同利益,主张采取合作、可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的方式来处理。把握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思想来源、建立途径和理论特质,对于我们深刻理解和把握全球环境治理的“中国方案”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第一,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继承和发展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共同体”思想,结合当时他们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在《共产党宣言》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提出了世界历史理论,不仅揭示了生产力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使不同民族国家的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思想,而且揭示了世界历史的形成使得人类共同利益不断增强的发展趋势,并由此把“共同体”区分为“真正的共同体”和“虚幻的共同体”两种类型。马克思、恩格斯肯定了资本基于其追逐利润的本性,必然通过殖民掠夺开始世界市场,使落后的民族国家被纳入资本全球化的进程中。世界市场的形成不仅仅意味着资本对落后国家的殖民掠夺,而且也使落后的民族国家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日益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也使得人们彼此交往关系不断丰富,最终为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创造了物质条件。在肯定人类社会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同时,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把共同体区分为“虚幻的共同体”和“真正的共同体”,并提出了追求人的个性自由全面发展的“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理想。在他们看来,“共同体”之所以形成是因为彼此交往的人们之间的共同利益不断扩大,但是在“共同体”中也存在特殊利益和普遍利益的矛盾,“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形式……这些始终真正地同共同利益和虚幻的共同利益相对抗的特殊利益所进行的实际斗争,使得通过国家这种虚幻的‘普遍’利益来进行实际的干涉和约束成为必要”[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536-53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马克思、恩格斯把共同体的形式与人类社会发展形态联系起来,并从主体依赖关系的角度把人类社会历史进程划分为“以人的依赖关系为基础”“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和“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个性自由发展为基础”的三大社会形态,分别对应于前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前两大社会形态为实现第三种社会形态即共产主义社会创造条件。共产主义社会之前的社会形态由于无法解决共同体中特殊利益和普遍利益的矛盾,因而都属于“虚幻的共同体”,只有共产主义社会才是“真正的共同体”。习近平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正是建立在对马克思、恩格斯上述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的“世界历史理论”揭示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交往关系的不断丰富,民族国家的发展史为世界发展史所替代,并通过区分“虚幻的共同体”和“真实的共同体”,揭示了共产主义社会应当是人类的理想追求。
习近平所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正是在当前经济全球化使人类的交往关系日益丰富,在全球性问题和共同利益日益增多的背景下提出的。在当前全球治理中,如何处理人类的共同利益和民族国家的特殊利益是我们面临的时代问题。如果从马克思、恩格斯的世界历史理论和共同体思想来看,就是如何通过从“虚幻的共同体”过渡发展到“真正的共同体”,如何处理共同利益和特殊利益的矛盾问题。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基础的“中国方案”,在承认经济全球化使人类面临诸如气候变化、能源短缺、恐怖主义等全球性问题,利益相关、命运与共的同时,也肯定不同民族国家由于各自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历史文化传统的不同所形成各自特殊利益的合理性,主张通过协商对话、共同发展的方式而不是弱肉强食的霸权方式来解决人类的共同利益和民族国家的特殊利益的矛盾,这是对马克思、恩格斯世界历史理论和共同体思想在当代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
第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也是习近平对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生态智慧的创造性转换。
在习近平看来,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在于“贵和”,这种“贵和”的文化具有“贵和尚中、善解能容、厚德载物、和而不同的宽容品格”[注]习近平:《干在实处,走在前列》,296页,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4。的特点,它使得我们民族不仅追求自然与社会的和谐,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和谐,而且还形成了“天人合一”的世界观、“天下为公”的政治观以及“和而不同”的价值追求。习近平在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进一步强调了弘扬中华生态文化的重要性。中华文明中的“天人合一”思想实际上是把天地万物与人视为一体,反对把人类游离于自然之外或超然于自然之上,追求的是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共同生存与和谐统一。中华文明提出了道法自然、尊重自然和保护自然的思想。“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中华文化优秀的生态理念,不仅开了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之先河,而且依然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指引。“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是习近平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的生态智慧,结合当代全球化的现实,肯定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家园和各民族国家不同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主张以开放包容的心态,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坚持通过合作、对话、协商的方式化解民族国家的利益矛盾和不同的诉求,多元文明通过对话与合作实现“和而不同”,实现地球生态共同体的和谐,从而给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智慧赋予了时代内容,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生态智慧的创造性转换。
第三,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基础的全球环境治理的“中国方案”,要求通过对话协商和共同发展的方式,以“环境正义”为价值诉求,在合理协调不同民族国家生态利益的基础上,各民族国家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展开全球生态治理,超越了“深绿”“浅绿”和“红绿”思潮和以资本为基础的处理各国利益关系的霸权逻辑,为如何开展当代全球环境治理指明了方向。
“深绿”和“浅绿”思潮从其价值立场上看都是秉承“西方中心主义”的价值立场,都否定资本主义现代化和全球化是当代生态危机的根源,并要求所有人都共同承担资本逻辑的生态后果,忽视了生态危机的实质是无法真正协调生态资源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和不同人群之间的矛盾利益关系,其理论缺乏“环境正义”的维度。从环境治理的途径看,“深绿”思潮主要寄希望于生态价值观的变革,并把生态文明与经济增长、技术进步对立起来,具有浓厚的“德治主义”的倾向;“浅绿”思潮力图在现有资本主义制度框架范围内,通过修正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通过技术创新和对市场主体实施严格的环境政策来展开生态治理,不仅无法协调和解决政府与市场不同主体、市场不同主体之间在生态利益关系上的矛盾,而且具有浓厚的“技术主义”的倾向。“深绿”和“浅绿”思潮虽然对于人们反思自身实践行为的后果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却无法真正科学指导当代全球环境治理。
“红绿”思潮的价值立场是批判资本主义制度,认为资本是生态危机的罪魁祸首,强调穷人在资本所造成的生态危机中受害最大,强调生态危机是由富人而非穷人的消费方式造成的,这就意味着解决生态危机的方案必须通过政府采取矫正性政策来解决阶级不平等问题、来承担起它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他们都属于要求变革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所支配的全球权力关系的“非西方中心主义”和基于穷人利益的包含“环境正义”维度的生态治理理论。“红绿”思潮中的有机马克思主义基于其后现代主义的价值立场,排斥技术应用和经济增长,主张通过以共同体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有机教育,用自给自足的农庄经济来代替资本主义工业大生产,不仅存在着变革资本主义制度途径的“乌托邦”色彩,实际上也把生态文明的本质理解为人类屈从于自然的生存状态;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主张把生态运动同有组织的阶级运动相结合,通过制度和价值观的双重变革,不仅主张用以生态为中心的生产的生态社会主义社会代替以利润为中心的生产的资本主义社会,而且主张对任何地方性的生态危机的理解都离不开对资本全球化的考察,要求变革资本所支配的全球权力关系。但是,他们对于如何实现生态运动与有组织的工人运动的联盟,特别是对二者实现联盟的中介环节缺乏深入细致的考察,仅仅寄希望于通过资本主义高度集中生产和管理方式民主化,使工人体会劳动创造的欢悦,进而摆脱异化消费的束缚,从沉溺于异化消费的生存方式转变为以创造性劳动为中心的生活方式,来实现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所支配的全球权力关系的变革,显然具有浓厚的“乌托邦”色彩。
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基础的全球环境治理的“中国方案”,在指认以资本为基础的全球治理存在着赢者通吃的霸权逻辑的同时,主张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途径在于要抱着相互宽容、互商互谅的心态,国家社会要从伙伴关系、安全格局、经济发展、文明交流、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努力,采取对话协商与合作的方式,通过实现共同发展来化解不同民族国家的利益矛盾。在全球环境问题上,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基础的全球环境治理的“中国方案”主张厘清环境问题的历史责任,考虑不同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这就意味着全球环境治理“应该有利于照顾各国国情,讲求务实有效。应该尊重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国内政策、能力建设、经济结构方面的差异,不搞一刀切”[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528页,外文出版社,2017。。发达国家经济上较为发达,技术上较为先进,对当代全球环境危机负有历史责任,因此,发达国家应当摈弃霸权逻辑和赢者通吃的狭隘思维,采取协商、对话化解争端和分歧的办法,从而走出一条“对话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这也意味着发达国家应当承担全球治理的更多责任,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环境治理必要的资金和技术,从而使发展中国家获得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家园,珍爱与呵护地球家园是人类唯一的选择,这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也应承担与其能力相应的环境治理的责任。只有各民族国家做到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和团结一致的情况下,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才能使全球环境治理落到实处。可以看出,全球环境治理的“中国方案”,是以“环境正义”为价值诉求,合理协调不同民族国家的生态利益,通过合作与对话来解决全球环境问题,既超越了“深绿”和“浅绿”思潮片面的“德治主义”和“技术主义”的环境治理方案,也超越了“红绿”思潮在变革资本主义制度和全球权力关系问题上的“乌托邦”色彩,主张破除资本所秉承的霸权思维,通过对话和协商,在解决不同民族国家生态利益问题的基础上,以“共同但有差别”的原则,区分不同民族国家在全球环境治理问题上的责任和义务,使全球环境治理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第四,强调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是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正确途径,把全球环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是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基础的“中国方案”的突出特点。
习近平在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进一步强调,要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形成世界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案,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全球环境治理的“中国方案”始终强调全球环境治理不仅与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不矛盾,而且恰恰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在习近平看来,生态环境问题是关系到民生的重大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需要为中心和目的。基于以上理念,在论及全球气候治理的时候,习近平指出“应对气候变化不应该妨碍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合理需求。要照顾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困难”[注],并且强调这里所说的发展是各民族国家开放创新和包容互惠的共同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而不是建立在资本逐利基础上的不公正发展。因为“放任资本逐利,其结果将是引发新一轮危机。缺乏道德的市场,难以撑起世界繁荣发展的大厦。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局面不仅难以持续,也有违公平正义……大家一起发展才是真发展,可持续发展才是好发展”[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528-529、524页,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这里所说的“真发展”和“好发展”就与西方“深绿”“浅绿”思潮和有机马克思主义的主张区别开来了。“深绿”思潮和有机马克思主义把生态危机的根源主要归因于经济增长和技术应用,他们都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增长、技术运用对立起来;“浅绿”思潮虽然主张经济增长和技术应用,但是他们所说的“发展”不是不同民族国家的共同发展,而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全球环境治理的“中国方案”所追求的发展不仅是共同发展,而且是以技术创新为基础、尊崇自然的可持续发展。习近平反复强调世界各国应当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机遇,以创新驱动为基础,通过变革经济发展方式,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坚持走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最终建设一个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存的美丽世界,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全球的环境问题。
总的来看,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基础的全球环境治理的“中国方案”,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又是在全球化使各民族国家日益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现实的基础上提出的,它超越了西方“深绿”“浅绿”和“红绿”思潮的生态治理观,它以“环境正义”为价值诉求,主张践行“共同但有差别”的原则,厘清不同民族国家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倡导世界各国通过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真发展”和“好发展”的有机统一,为当代全球环境治理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