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志超,刘 波,王众煊
(1.通化县大泉源满族朝鲜族乡林业工作站,吉林 通化 134100;2.通化县快大茂镇林业工作站,吉林 通化134100;3.通化县林业局,吉林 通化 134100)
在新农村景观绿化过程中,一定要秉承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尊重和满足人的基本需要,同时自然环境与人类之间应建立和谐的关系,以此为人们营造更为舒适的生活环境。另外,在规划和设计工作中,还应充分考虑群众的意见,让景观规划可以满足群众的基本需求。
新农村景观绿化的过程中,必须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科学地选择当地特色比较明显的树种,主要应用乡土树种,这样能够更好地展现出不同地域的特征,合理种植绿化树木。同时,还应对当地原有的绿化情况予以科学分析,在建设的过程中应合理利用和保护原有的植物。
首先,绿化方案中尽量选择与当地土壤、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相适应的乡土树种,不能盲目引进外来树种或过于昂贵的树种,以避免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其次,所选树种应对当地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人们逐渐认识到绿化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新农村景观绿化首先要通过植物本身的生理生化特征调节、修复自然环境及绿化系统的布局,改善居住区大环境,如净化空气、水体和土壤;改善居住区小气候;降低噪声;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提供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维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系统维护功能[1]。
2.2.1 按照土地性质划分农村用地
按照土地性质划分,可分为农村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产生的两大空间环境。前者主要是街道、庭院、宅旁、公共休闲区域的绿化;而后者主要是对河堤、山坡和荒地等外围空间的绿化。
在建设用地绿化工作中主要采用人工绿化的方式,要做好旧植物的保护以及新植物的种植工作,同时还应对周边街道的树木予以最大限度的保留,利用多种植物和花卉来填补空地,从而提高绿化带的完整性。在非建设用地绿化工作中,主要考虑的是生态功能与经济效益,提高植被覆盖率,从而更好地控制环境问题,对野生动植物也能起到非常有效的保护作用。
2.2.2 按照空间归属划分农村用地
根据空间的归属划分,主要分为村民私人住宅和公共空间环境。前者主要有庭院以及宅旁;后者主要有农村的街道、广场以及健身场所等。
庭院的绿化对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农村庭院绿化必须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和一些地区的个性要求进行,确保庭院绿化能够实现较高的综合效益。此外,因为庭院空间具有较高的私密性,所以不对其提出硬性要求,农户可根据自己的喜好去完成设计工作。
宅旁绿化是农村较为常见的绿化形式,其有多种表现形式。在调查传统村落的过程中发现,很多宅前的绿化都是独特而统一的,其绿化一方面要展现地区的特色,另一方面要与当地的环境结合在一起,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绿化的作用。所以对宅旁绿化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并完善原有的绿化,同时尊重农户自身的喜好与审美。农户可结合自身的需求,在宅旁种植能够起到美化环境作用的花卉和植物,借助对宅旁绿化范围的统一规划,能够十分有效地保证整体规划的质量及效果。
公共空间绿化实际上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完成区域的划分,同时改善周围的环境。结合人们的审美需求,应科学地搭配乔木和花草。常绿树应与落叶树结合在一起,观花和观叶植物应搭配在一起,从而在绿化设计的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增强绿化的层次感。同时还应积极利用原有的自然景观,可将其作为背景,从而体现出乡村自然景观独特的美。另外,健身场所和谷物晾晒的场所还可以采用垂直绿化的方式,可以在建筑上选择攀缘植物,这样既能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又能保证绿化的整体效果,创造出别具特色的空间。
公共空间绿化过程中应以村为单位,对其进行科学统一的规划,同时仔细分析空间的特点及绿化的基本要求,合理应用多种植物品种,在增强环境层次感的同时,充分展现地方特色。值得注意的是,公共空间的绿化应具有分区的功能,在不同分区之间要自然过渡、和谐统一,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
新农村环境绿化建设一定要充分结合当地的自然环境和风俗习惯,既要科学分析传统村落的格局和功能分区之间的排列关系,还要以此为基础完成规划工作,不能在规划设计工作中完全照抄城市绿化规划模式。同时,还可采用适应当地环境的植物品种,在设计中尊重和满足人的各项需求,在绿化设计的同时保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从而高效地保证其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