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4日,一份命题人是主审法官,评卷人是原告、被告的“离婚试卷”在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观音法庭出现。法官称,通过让原告、被告夫妻做题考试,来判断双方的感情情况:60分以上初步表明有挽回余地,60分以下可以初步认定婚姻关系岌岌可危。要想离婚,还得先考试,“离婚试卷”的出现,引起了社会热议。
(選自“中国新闻网”2017年9月26日)
含英咀华
1.“离婚试卷”与学生考试的试卷不同,学生考试都是在统一标准下接受教育,自然就可以用格式化的试题和考卷来进行考查。但婚姻是因人而异的,且每个人的生活阅历、相处方式也不同,用“标准化”的“离婚试卷”来衡量感情好坏,值得商榷。
2.“离婚试卷”是法院工作的一项创新,但是基于它可能出现的弊端,这样的“创新”一定要避免照抄照搬主义,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这样主观的“离婚试卷”须理性对待,须慎用。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