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钰一,方苹
江苏省滨江临海,渔业资源丰富,水产养殖业发达,是我国重要的渔业大省。全省水产养殖面积1 135万亩,2017年水产品总产量为520.1万t,渔业产值预计达到1 730亿元、渔业经济总产值3 260亿元,在保持高产的同时,水产养殖用药也不断增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等违禁药物时有检出,严重影响江苏省水产品质量安全。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渔药中的一些物质会阻碍淀粉酶分泌,破坏鱼类身体组织,并影响鱼类的生长,使用不当也会引起水生动物中毒,发生水产养殖药害事件。例如用敌百虫防治鳜鱼寄生虫病害时,浓度太大会造成鱼体死亡。
部分渔药进入人体后其代谢产物具有高残留和致癌、致畸、致突变等毒性。如防治水霉病的孔雀石绿、调节生长的己烯雌酚等。
有些渔药残留在人体内蓄积到一定浓度时,会产生毒性作用。如防治鱼虾鳖等细菌性疾病的氯霉素残留,容易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病即白血病;磺胺类药物残留可引起肾脏损害。
水产养殖中的病原微生物长期接触某些药物尤其是抗生素后会产生耐性,这种耐药性可经食用后传递给人体。耐药性的产生和增强不仅会影响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效果,也会给临床上治疗感染性疾病带来一定的困难。
有些渔药或其代谢产物具有抗原性,能刺激人的机体产生过敏反应。如防治鱼虾鳖等细菌性疾病的青霉素、四环素、磺胺类、呋喃类等药物残留,轻者可能引起皮炎、荨麻疹、发热等,严重的可导致休克,甚至危及生命。
水产品上残留的药物可能会抑制或杀死人体肠胃内某些敏感菌群,从而影响、破坏肠胃内菌群平衡,导致内源性感染,从而导致长期腹泻,损害人体健康。
水产品质量安全是一个涉及养殖、苗种、病害、渔药、饲料、环境、加工等传统的水产学科的方方面面,同时还涉及经济学、法学等多学科领域的综合问题,因此从根本上解决此问题并非易事。以下就从水产养殖规范用药方面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一些建议,以供参考。
我国专用渔药较少,大多由兽药或农药移植而来,对渔药研究缺乏系统性,同时也缺乏对药物残留毒性的试验研究;而且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违禁渔药的替代药物也急需开发。因此,应加大绿色水产专用渔药的研发力度,从微生态制剂、免疫增强剂、中草药以及水产疫苗等方面加大科研资金和科技力量的投入。本着“三效三小”的原则(即“高效、速效、长效”和“毒性小、残留小、用量小”),开发多种新型渔药和新剂型。
江苏省从2009年起就开展了水产养殖规范用药宣传工作,每年结合“渔业科技入户”、“水产养殖病情测报”等工作,开展以“走进渔村、关爱渔民、关心渔业”为主题的“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宣传活动”,面向塘口一线的养殖户发放《国家标准渔药及其使用技术》《水产养殖用药指南》等宣传资料,针对国标渔药及其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渔药质量管理等内容开展技术讲座,累计受训人数达6万多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7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在江苏试点开展了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行动以“生态防控、减量用药、节本增效、绿色发展”为基本方针,重点在“防控、普查、精准、规范”上下功夫推广绿色生态养殖、精准用药技术,以期大幅度减少水产养殖过程中抗生素类药物的使用量,逐步实现无药养殖。
使用渔药的目的就是为了抑制或者杀灭水产养殖动物的致病生物,而确定药物使用剂量的唯一依据就是致病生物对所使用药物的敏感性。所以开展水产养殖动物致病生物的耐药性调查,了解病原生物的耐药性及其变化规律,获得致病生物对各种药物感受性及其变化的数据,是指导水产养殖业者科学用药的重要依据。江苏省从2013年开始在全省重点渔业县实施水产养殖药物敏感性监测(俗称“测菌(虫)配药”),目前已在46家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全线铺开,极大地减少了养殖塘口抗生素类药物的使用量,部分养殖场抗生素类药物的使用量环比下降了50%。在减少用药,降低成本的同时,也有利的保障了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江苏是水产品生产和消费大省,全省有30个县(市、区)的渔业产值占大农业的比重超过20%,有15个县(市、区)已经超过30%,水产养殖业在大农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凸显,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水产品药物残留将严重影响其质量安全,降低水产养殖生产的效益,危害人类的健康,进而影响全行业的整体形象。为了提高我省水产品质量,减少水产品药物残留量,应从源头抓起,强化渔药的规范和合理使用,使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到一个更新、更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