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市县、乡农业管理服务部门设置情况的思考

2018-01-17 12:40平顶山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王晓曼
河南农业 2018年8期
关键词:办事处服务中心乡镇

平顶山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王晓曼

平顶山市种子管理站 李金埔

平顶山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李瑞瑞

平顶山市为推动全市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建设(简称“两区”建设),全面掌握平顶山市县、乡农业管理服务部门设置情况,平顶山市农业局组成6个专题调研组,于2018年1—3月深入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通过实地查看、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全市的县、乡农业管理服务部门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职能、经费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乡农业管理服务部门基本情况

(一)县级农业管理服务部门

1.机构设置情况。全市11个县(市、区)本级均设有农业管理服务部门。其中,舞钢市、宝丰县、郏县、叶县、鲁山县为农业局;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为农林水利局;石龙区为农林水利与畜牧局;新城区为农业综合管理办公室,高新区为农业经济服务中心。

舞钢市、宝丰县、郏县、叶县、鲁山县农业局均设有股室7个,同时,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设置没有机构编制的股室数个;石龙区农林水利与畜牧局内设5个办公室,仅有1个办公室负责农业工作;其余5个区均没有内设股室。

2.人员编制情况。全市11个县(市、区)中,新城区、高新区没有行政编制,其余9个县(市、区)本级农业管理服务部门共有行政编制84个,实有79人;事业编制970个,实有887人。

(二)乡镇(办事处)农业管理服务部门

1.机构设置情况。全市共有71个乡镇、52个街道办事处,其中68个乡镇、6个办事处设有农业服务中心,3个办事处设有农村工作站,均为乡镇(街道)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乡镇(街道)直接管理,县(市、区)相关主管部门给予业务指导。机构主要承担农业、畜牧、林业、农机、科技、环保等基层公共服务工作。其余3个乡镇、43个街道办事处未设农业管理服务部门,大部分均有1~2人临时负责农业工作。

2.人员编制情况。全市77个农业服务中心(农村工作站)共有编制698 人,实有人员300 人,平均每个农业服务中心(农村工作站)工作人员4人。仅有5个乡镇设有农技站、农经站,编制共21人,实有人员30人,主要承担农技推广、农经等工作职能。

(三)工资保障情况

大多数县、乡农业管理服务部门人员工资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并能按时发放。部分县农业部门所属二级单位存在自收自支人员,工资不能按时发放。

(四)经费保障情况

县级农业管理服务部门经费由县级财政拨付,乡级农业管理服务部门没有独立核算账户,经费保障均不够稳定。

(五)能力建设情况

各县、乡农业管理服务部门多有办公场所,但部分县级农业管理服务部门二级单位和部分农业服务中心办公条件较差,办公设施陈旧、设备不足,缺少必要的仪器、设备、交通工具等。部分县级农业管理服务部门二级单位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设置不全

全市11个县(市、区)农业管理部门均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所有乡镇(办事处)均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人员;部分县级农业管理服务部门虽设有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但没有进行职能整合、实行综合执法;大多数区本级没有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新华区、卫东区、石龙区、新城区、高新区无内设机构,日常工作仅靠2~4人应付。乡级农业服务中心需要应对农、林、水、牧等多方面的工作,部分乡镇(办事处)甚至无农业服务中心,给农业工作开展带来极大困难。

(二)管理体制不顺

农业服务中心实行行政上属乡镇(办事处)领导,业务上接受县级职能部门指导的双重管理体制。业务主管部门不能更好地对农业服务中心进行有效管理和指导,缺乏必要的管控手段。

(三)人员缺乏,混岗现象突出

随着行政管理“重心下移、事权下放”改革的推进,各县、乡农业管理服务部门承担了更多的工作任务,但人员编制不仅没有增加,还存在缺编现象。乡级农业管理服务部门不仅人员缺编严重,而且由于乡镇(办事处)工作需要,工作人员还长期被抽调到其他部门,剩余人员除负责农业工作外,还需承担包村、禁烧、计生、安全等工作,甚至一些街道办事处只有1~2名人员兼职承担全部农业工作,从事农业工作的力量被严重削弱。

(四)专业技术水平不高

各县、乡农业管理服务部门普遍存在工作人员老龄化、年龄断层、学历不高、专业技术水平较低等现象。本科以下学历或无学历的占80%,有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中,45岁以上的占80%。新生力量不足,新招录的专业对口大学生很少,致使安排专项农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时,很难筛选出合适人员。

(五)工作经费不足

各县、乡农业管理服务部门正常工作经费基本能得到保障,但专项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工作依靠县级农业机构调剂拨付开展。尤其对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的引进、示范、推广,农业综合执法、农产品质量检测等公益性服务的必要工作经费还得不到保障。大多数乡级农业服务机构长期处于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的局面。

(六)建设能力薄弱

部分农业管理服务部门办公场所老旧甚至无固定办公场所,难以开展日常工作。基层农业服务工作缺乏现代化的检测手段、执法设备、交通工具等,服务手段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农业服务工作的需求。

三、建议

(一)健全机构

加强完善县、乡两级农业管理服务部门机构设置,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检测、农业综合执法、循环农业、“两区”建设等职能部门。县(市、区)要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循环农业、“两区”建设等机构,充实完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明确责任,落实专职人员。乡镇(办事处)要建立健全农业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和循环农业、“两区”建设等办公室牌子,增加职能、编制、人员、经费,切实保证农业服务中心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村级要建立村委主要成员兼任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

(二)理顺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关系

各乡镇(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人、财、物隶属乡镇(办事处)直接管理,业务接受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指导。各乡镇(办事处)与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联系和沟通,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服务中心的指导力度。

(三)充实人员,加强培训

县级农业管理服务部门,要根据各部门工作量的变化,及时调整部门人员,把最精干的力量放在最需要的工作岗位上。充实乡级农业管理服务部门人员,解决农技推广区域站编制问题。同时,县级农业部门要采取多种途经、多种形式,定期开展现有农业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要加强与高校、农科院所的合作,开展新技术新知识培训,不断更新知识,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

(四)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基层农业公共服务属公益事业,直接关系并服务于国家粮食安全、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民增收、循环农业发展和“两区”建设。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对农业公共服务的资金投入力度,保障项目引进、技术推广、新产品试验示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农业综合执法等公益性服务所需经费,切实加大对农业标准化体系、农产品认证体系、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和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资金,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正常开展。修缮或建设业务用房,配备交通工具,确保农技人员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切实提升基层履行公益性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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